⑴ 高新技術企業在哪申報年報
園區相關企業:
2021年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年報填報工作現已啟動,根據工作要求,請有效期內高新技術企業於2022年5月20日前在科技部政務服務平台(網址進行填報,提交審核部門需選擇「無錫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
累計兩年未填報年度發展情況報表,按規定將取消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請各企業相關負責人高度重視,及時填報。
2021年度高企年報
填報步驟及注意事項
一、填報須知
1
填報路徑
科技部政務服務平台(用戶登錄-法人登錄-火炬中心業務辦理平台-科技部火炬統計調查-2021高企發展情況-數據管理-填報
2
賬號密碼
用申報高企時的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密碼)
3
變化事項
今年高企發展情況報表辦理入口有了新變化,由高新技術認定辦理入口,轉移至火炬中心業務辦理平台。
二、填報步驟
1
系統登錄
選擇法人登錄,登錄名和密碼為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時注冊的賬號和密碼。如無法登錄,說明該公司已在科技部政務服務平台注冊過賬號,請用原科技部政務服務平台的賬號登錄。
2
實名認證
企業首次登錄需要進行實名認證,認證通過後方能在平台辦理相關業務。
3
進入火炬中心業務辦理平台
在「服務事項」中查找「火炬中心業務辦理平台」模塊進入辦理,如果右側清單空白,可以嘗試在右上角紅框處搜索或更換其他瀏覽器(谷歌瀏覽器、360極速模式、IE9以上)。
4
進入火炬統計調查系統
點擊「科技部火炬統計調查」右側「我要辦理」。
5
企業主頁
在「2021年高企發展情況」欄目右下方點擊「填報」按鈕。
6
數據填報
依次填寫第1步至第4步,每步填寫完點擊「保存數據」按鈕進入下一步,全部填寫完成後建議先點擊 「檢查和原因」進行自查,確定沒有再需修改的數據後,點擊「提交」。
注:
高企發展情況數據提交時(若被打回,需要再次提交),會自動推送至高企系統;若提交時未成功推送至高企系統(由於網路通訊等原因),可以點擊本界面右上角的「同步」按鈕,進行手動推送。
三、填報注意事項
1、高企發展情況報表只能在火炬統計調查系統中完成填報及修改工作。
2、系統中的「高企發展情況報表」與「火炬統計企業年報」不是同一份報表,請注意不要混淆!
3、企業在填報時應注意符合國家高企的基本門檻,如科技人員佔比、高新產品收入佔比、研發費等(詳見「常見錯誤」)。
4、企業提交後須登錄「高企認定系統」中查看是否通過審核,點擊「查詢審批進度」,顯示「認定機構通過」後才算完成填報工作。
5、登錄賬號為企業申報國家高企時所設置的賬號、密碼,若賬號、密碼丟失,可根據登錄頁面上的提示找回密碼。
四、填報常見錯誤
1、科技人員數不能為0,一般應超過10%。
2、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佔比不得低於60%。
3、享受高新技術企業減免10%企業所得稅數據如實填寫。
4、研發費不能為0;在中國境內研發費不能為0;占銷售收入比重一般應符合3%、4%、5%要求。
5、「基礎研發費用」企業一般不涉及,只需要填「0」。
⑵ 高新技術企業要報哪些報表
每個月需要將研發費用在財務報表上單列,並將研發費用單獨建明細賬,另外每個季度要上交高新技術企業季報表 具體看當地要求。
1、5月20日之前,先在科技部火炬統計信息調查系統中填寫、提交並審核;
2、5月21日開始,到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系統中點擊「獲取統計系統年報數據」健後,在統計系統中將年報數據導入到高企系統,再點擊「提交」。
⑶ 有沒有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企業統計報表填寫模板
每個企業情況不一樣。按填寫要求寫吧。
表GQ-001指標說明
報表編號:由統計管理部門填寫的便於報表收審、查閱和錄入的工作編號,可以採用流水號。
企業所在范圍:由統計管理部門填寫;分:①政策區 ②新建區 ③未進區
政策區:指經原國家科委審核、國務院批準的可以享受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政策的區域范圍,是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位於城市建成區的部分。政策區內一般不進行土地集中開發,區內的高新技術企業經認定後可享受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政策。
新建區:也稱集中新建區,是指經原國家科委審核、國務院批準的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集中連片新建設的部分。高新區管理機構對新建區進行統一規劃、統一建設、統一管理,創造良好的投資環境吸引企業進區,進區的企業需經高新區管理機構審批;區內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後可享受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政策。
未進區:指經省、自治區、直轄市科委認定的區外高新技術企業。
企業(單位)法人代碼:採用國家統一規定的企業(單位)法人代碼。它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全國企業事業和社會團體代碼編制規則》(GB11714-89),由政府標准化行政主管部門給每個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頒發的在全國范圍內唯一的、始終不變的法定代碼。
經營單位代碼:指在海關注冊登記從事對外貿易經營活動的境內法人和其他組織。
法人性質:1.企業法人 2.事業法人 3.社團法人 4.民辦非企業法人 5.非獨立法人
企業(單位)詳細名稱:要求按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進行法人登記的名稱填寫,在填寫時應使用規范化漢字填寫企業(單位)的全稱,不得使用簡稱,即應與企業(單位)公章所使用的名稱一致。
上級主管單位:指機構的行政直接主管單位,如果本機構為雙重領導,請填寫最主要一方。
行業類別:主要反映企業經濟活動性質。按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與代碼》(國家標准)填寫。多種經濟活動並存時,請填寫最主要的一類。
注冊時間:指企業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登記,領取法人營業執照的時間。
注意: (1)正在籌建的企業不填;
(2)1949年以前成立的企業填寫最早開工年份;
(3)合並或兼並的企業,按合並前主要企業的最早開業時間填寫;
(4)分立企業按分立後各自領取法人營業執照的時間填寫;
(5)與外方(含港、澳、台)合資的企業,按合資企業新領取營業執照的時間填寫。
企業登記注冊類型:企業應根據國家統計局與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聯合制定的《關於劃分企業登記注冊類型的規定》按本企業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的類型填寫。代碼如下。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企業(單位)登記注冊的類型分為以下幾種:
110 國有企業:指企業全部資產歸國家所有,並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登記注冊的非公司制的經濟組織。不包托有限責任公司中的國有獨資公司。
120 集體企業:指企業資產歸集體所有,並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登記注冊的經濟組織。
130 股份合作企業:以合作制為基礎,由企業職工共同出資入股,吸收一定比例的社會資產投資組建,實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共同勞動,民主管理,按勞分配與按股分紅相結合的一種集體經濟組織。
140 聯營企業:指兩個及兩個以上相同或不同所有制性質的企業法人或事業單位法人,按自願、平等、互利的原則,共同投資組成的經濟組織稱為聯營企業。聯營企業包括國有聯營企業、集體聯營企業、國有與集體聯營企業和其他聯營企業。
141國有聯營企業:指所有聯營單位均為國有。
142集體聯營企業:指所有聯營單位均為集體。
143國有與集體聯營企業:指聯營單位既有國有也有集體。
149其他聯營企業:指上述三種聯營企業之外的其他聯營形式的企業。
150 有限責任公司: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登記注冊,由兩個以上,五十個以下的股東共同出資,每個股東以其所認繳的出資額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的經濟組織稱為有限責任公司。有限責任公司分為國有獨資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責任公司。
151國有獨資公司:指國家授權的投資機構或者國家授權的部門單獨投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
159其他有限責任公司:指國有獨資公司以外的其他有限責任公司。
160 股份有限公司: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登記注冊,其全部注冊資本由等額股份構成並通過發行股票籌集資本,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的經濟組織。
170 私營企業:指由自然人投資設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僱傭勞動為基礎的營利性經濟組織稱為私營企業。包括按照《公司法》、《合夥企業法》、《私營企業暫行條例》以及《個人獨資企業法》規定登記注冊的私營獨資企業、私營有限責任公司、私營股份有限公司、私營合夥企業和個人獨資企業。
171私營獨資企業:指按《私營企業暫行條例》的規定,由一名自然人投資經營,以僱傭勞動為基礎,投資者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的企業。
172私營合夥企業:指按《合夥企業法》或《私營企業暫行條例》的規定,由兩個以上自然人按照協議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負盈虧,以僱傭勞動為基礎,對債務承擔無限責任的企業。
173私營有限責任公司:指按《公司法》、《私營企業暫行條例》的規定,由兩個以上自然人投資或由單個自然人控股的有限責任公司。
174私營股份有限公司:指按《公司法》的規定,由五個以上自然人投資,或由單個自然人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
175個人獨資企業:指按《個人獨資企業法》、《個人獨資企業登記管理辦法》的規定,由一個自然人投資,財產為投資人個人所有,投資人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的經營實體。個人獨資企業填表時歸入私營獨資企業。
190 其他內資企業:指上述101至170之外的其他內資經濟組織。
210 與港澳台商合資經營企業:指港澳台地區投資者與內地的企業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及有關法律的規定,按合同規定的比例投資設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的企業。
220 與港澳台商合作經營企業:指港澳台地區投資者與內地企業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及有關法律的規定,依照合作合同的約定進行投資或提供條件設立、分配利潤、分擔風險和虧損的企業。
230 港澳台商獨資經營企業: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及有關法律的規定,在內地設立的由港澳台地區投資者在內地全額投資設立的企業。
240港澳台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經商務部(原外經貿部)批准設立,並且其中港、澳、台商的股本占公司注冊資本的比例達25%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凡其中港、澳、台、商的股本占公司注冊資本的比例小於25%的,屬於內資中的股份有限公司。
310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指外國企業或外國人與中國內地企業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及有關法律的規定,按合同規定的比例投資設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的企業。
320 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指外國企業或外國人與中國內地企業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及有關法律的規定,依照合作合同的約定進行投資或提供條件設立,分配利潤、分擔風險和虧損的企業。
330 外資企業: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及有關法律的規定,在中國內地設立的由外國投資者全額投資設立的企業。
340 外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經商務部(原外經貿部)批准設立,並且其中外資的股本占公司注冊資本的比例達25%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凡其中外資股本占公司注冊資本的比例小於25%的,屬於內資中的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情況:以企業法人為分類對象,根據企業實收資本中某種經濟成分的出資人的實際投資情況,或出資人對企業資產的實際控制、支配程度進行分類。具體分為國有控股、集體控股、私人控股、港澳台商控股、外商控股五類。本項限全部企業法人填寫。
(1)國有控股:是指在企業的全部實收資本中,國有經濟成分的出資人擁有的實收資本(股本)所佔企業全部實收資本(股本)的比例大於50%的國有絕對控股。
在企業的全部實收資本中,國有經濟成分的出資人擁有的實收資本(股本)所佔比例雖未大於50%,但相對大於其他任何一方經濟成分的出資人所佔比例的國有相對控股;或者雖不大於其他經濟成分,但根據協議規定擁有企業實際控制權的國有協議控股。投資雙方各佔50%,且未明確由誰絕對控股的企業,若其中一方為國有經濟成分的,一律按國有控股處理。
(2)集體控股:是指在企業的全部實收資本中,集體經濟成分的出資人擁有的實收資本(股本)所佔企業全部實收資本(股本)的比例大於50%的集體絕對控股。
在企業的全部實收資本中,集體經濟成分的出資人擁有的實收資本(股本)所佔比例雖未大於50%,但相對大於其他任何一方經濟成分的出資人所佔比例的集體相對控股;或者雖不大於其他經濟成分,但根據協議規定擁有企業實際控制權的集體協議控股。
(3)私人控股:是指在企業的全部實收資本中,私人經濟成分的出資人擁有的實收資本(股本)所佔企業全部實收資本(股本)的比例大於50%的私人絕對控股。
在企業的全部實收資本中,私人經濟成分的出資人擁有的實收資本(股本)所佔比例雖未大於50%,但相對大於其他任何一方經濟成分的出資人所佔比例的私人相對控股;或者雖不大於其他經濟成分,但根據協議規定擁有企業實際控制權的私人協議控股。
(4)港澳台商控股:是指在企業的全部實收資本中,港澳台商經濟成分的出資人擁有的實收資本(股本)所佔企業全部實收資本(股本)的比例大於50%的港澳台商絕對控股。
在企業的全部實收資本中,港澳台商經濟成分的出資人擁有的實收資本(股本)所佔比例雖未大於50%,但相對大於其他任何一方經濟成分的出資人所佔比例的港澳台商相對控股;或者雖不大於其他經濟成分,但根據協議規定擁有企業實際控制權的港澳台商協議控股。
(5)外商控股:是指在企業的全部實收資本中,外商經濟成分的出資人擁有的實收資本(股本)所佔企業全部實收資本(股本)的比例大於50%的外商絕對控股。
在企業的全部實收資本中,外商經濟成分的出資人擁有的實收資本(股本)所佔比例雖未大於50%,但相對大於其他任何一方經濟成分的出資人所佔比例的外商相對控股;或者雖不大於其他經濟成分,但根據協議規定擁有企業實際控制權的外商協議控股。
經過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指經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機構認定並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證書的企業。
企業所屬領域:此項指標是為了了解企業所屬領域情況,請按企業主營產品為主。(所填領域代碼按主要產品概況表中技術領域的小類代碼填報)
企業組織機構:企業若為集團企業的成員,請填寫本企業在集團中的位置。其中:
①企業集團的管理機構:指企業集團的職能機構,對企業集團直屬的核心企業統一核算和管理,對緊密層企業委派經理人員按照統一決策實施經營管理,對半緊密層、鬆散層企業採取控股、參股或參與其經營決策等方式進行管理,是企業集團的決策、指揮、協調、監督和利潤中心。
本項僅要求有單獨一套管理機構,並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集團的管理機構填報,如果企業集團的管理機構與核心企業為一體的,則隨該企業集團的核心企業作為一個獨立核算單位,不填報該項。
②企業集團的核心企業:指企業集團中實力強大、具有投資中心功能的大中型企業或控股公司。與其他成員企業之間,通過資產和生產經營的紐帶組成一個有機的整體。
③企業集團的緊密層成員企業:指由集團核心企業控股、長期承包、長期租賃、或經批准將國有企業劃歸核心企業管理的及經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授權,將國有企業的國有資產交由核心企業經營的成員企業。
上市情況:在國內上市的企業指企業經國家證監會批准後,公開發行的股票在何地交易市場掛牌交易的情況。在國外和境外上市的企業,同樣也是指股票在何地交易市場掛牌交易的情況。
⑷ 高新技術企業日常財務管理工作需要填哪些報表
1.每個季度開始的20日之前在江蘇省科技統計數據處理系統中完成上一季度高企季報的填寫;
2.每年3月底在火炬中心業務辦理平台完成火炬統計高企年報的填寫;
3.每年5月底前在火炬中心業務辦理平台完成高企年度發展情況報表填寫;
4.每年匯算清繳時,填報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相關報表;
5.主管部門通知時,配合完成高企自查自糾報表。
⑸ 2022年高企季報在哪裡填寫
填報地點: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
經常有高新技術企業被取消高企資格的新聞傳出.資格被取消的原因很多,其中年報填報就是很重要的一個影響因素.。
高新年報填寫的路徑為: 科技部政務服務平台-用戶登錄-法人登錄-服務事項-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企業發展情況報表(年報)-添加。
⑹ 高新技術企業月報填寫
國家高新技術企業需要填報的財務報表⑺ 國家高新技術產業統計報表上代碼怎麼填,
咨詢當地統計局工作人員或者看統計報表制度的解釋
⑻ 高新技術產品認定申請表怎麼填寫
高新技術產品認定申請表填寫說明:
一、企業基本信息表
主營產品(服務)所屬領域:
1、必須屬於《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盡量不要選擇「其他領域」。
2、如果主營產品所屬領域判斷不清晰,則可以根據與主營產品相關的技術(經營)活動來判別,同時結合企業擁有的知識產權所屬的技術領域。
近3年內獲得的自主知識產權數:
1、申報企業近三年內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並購等方式,或通過5年以上的獨占許可方式獲得自主知識產權。
2、專利以獲得授權證書為准,須在中國境內注冊。
3、享有五年以上的全球范圍內獨占許可權利(高新技術企業的有效期應在五年以上的獨占許可期內),並在中國法律的有效保護期內。
4、「其他」欄可填寫企業的技術訣竅等核心技術,但需在附件中提供有力的證明文件使專家認可。
人力資源情況:
1、「職工總數」主要統計企業的全時工作人員,可以通過企業是否簽訂了勞動合同來鑒別。對於兼職或臨時聘用人員,全年須在企業累計工作183天以上。填寫2014年度數據。
2、「大專以上的科技人員數」指在企業從事研發活動和其他技術活動的,累計實際工作時間在183天以上的,具有大專學歷的人員。包括:直接科技人員及科技輔助人員。大專以上的科技人員數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30%以上才符合復審條件。
3、「從事研究開發人員數」主要包括研究人員、技術人員和輔助人員三類。研發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10%以上才符合復審條件。
近3年每年銷售收入、近3年每年總資產:
1、第1年:指2013年;第2年:指2014年;第3年:指2015年。
2、填寫時必須與審計報告中的數據一致。用於計算成長性指標,各占指標中的10分。
近1年(2014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
1、指企業2014年通過技術創新、開展研發活動,形成符合《重點領域》要求的產品(服務)收入與技術性收入的總和。
2、技術性收入包括技術轉讓收入、技術承包收入、技術服務收入、接受委託科研收入。
3、此項數據需提供專項審計報告,填寫時必須與審計報告中的數據一致;
4、必須達到企業2014年總收入的60%才符合復審條件。
近3年(2013-2015年)研究開發費用總額:
1、此項數據需提供專項審計報告,填寫是應和審計報告中數據一致。
2、根據2014年的銷售收入來確定近3年的研發費用總額占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需達到3%、4%或6%。
3、企業的研究開發費用是以各個研發項目為基本單位分別進行測度並加總計算的。
4、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發費用總額佔全部研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於60%才符合復審條件。
管理與研究開發人員情況(限400字):
1、人員總體情況:總數,按學歷來分,各類人員的比例,大專以上學歷科技人員數量,占職工總數的比例,各類研究與試驗開發人員人數,占職工總數的比例;按技術職稱來分,各類職稱的人數。是否具有博士生、留學生。
2、管理團隊情況包括人員結構、教育背景、知識結構、管理水平,工作業績等;研發團隊情況包括結構、能力、技術特長、專業技術水平、工作業績等。
科技成果轉化及研究開發管理情況(限400字):
1、科技成果轉化:對企業的科技成果轉化能力進行綜合概述,主要側重介紹企業有多少成果轉化了?轉化成什麼了?產生了什麼效益?在國內或者行業中達到什麼水平等等(主要內容在附表3中表達)。
2、研究開發管理情況:側重體現制定了研究開發項目立項報告、建立了研發投入核算體系、開展了產學研合作的研發活動、設有研發機構並具備相應的設施和設備、建立了研發人員的績效考核獎勵制度等五個方面進行概述(詳細內容在附表2中闡述)。
二、企業研究開發項目情況表(近3年執行的項目,按單一項目填報)
註:企業研究開發項目是指2012-2014年三年內執行的項目,研發費用必須與研發費用專項審計費用相一致,項目沒有數量要求。
1、研究開發項目是指「不重復的,具有獨立時間、財務安排和人員配置的研究開發活動」。
2、項目編號為RD01、RD02、RD03……,盡量將級別高的項目列在前面。
3、項目起止時間只要含有2012年至2014年即可,可以是2012年之前開始的,也可以是在2014年之後結束的。
4、項目的技術領域盡量符合《重點領域》;
5、「技術來源」是指:企業自有技術、其他企業技術、中央屬科研院所、地方屬科研院所、大專院校、引進技術本企業消化創新、國外技術。
6、「立項目的及組織實施方式」:
立項目的:即為什麼要立項,該項目要解決什麼問題,有什麼意義等方面敘述。
組織實施方式:該項目採用何種方式進行研究,如獨立研究、合作研究、部分委託研究、產學研結合等,研發組織架構、人員、資金、設施等。
以上均要求文字簡練、突出要點,並分段分點敘述。
7、「核心技術及創新點」:
核心技術:說明該項目採用了哪些核心技術,著重從工藝、方法、過程等技術方面敘述。
創新點:著重描述該項目有哪些創新之處,不能寫得太多,需要准確、突出。
8、「取得的階段性成果」:逐項列示取得的階段性成果,包括核心自主知識產權;轉化成新產品(服務)、樣品、樣機;成果鑒定、標准、獲獎情況、論文等。
三、上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情況(按單一產品(服務)填報)
1、只填寫2014年度的產品(服務),沒有數量要求;
2、產品必須符合《重點領域》,編號為PS01、PS02、PS03……
3、「技術來源」是指:企業自有技術、其他企業技術、中央屬科研院所、地方屬科研院所、大專院校、引進技術本企業消化創新、國外技術。
4、「關鍵技術及主要技術指標」:
關鍵技術:類似核心技術,著重從技術方面描寫;
主要技術指標:應盡量量化,應突出能充分體現技術先進性的指標。
5、「與同類產品(服務)的競爭優勢」:與市場同類產品相比,本產品具有的技術優勢、技術性能指標的先進性、成本、價格優勢等;
6、「產品(服務)獲得知識產權情況」:逐項列示獲得的產權情況,包括:獲得知識產權的時間、通過何種方式獲得、擁有何種自主知識產權、授權號等。(只要是與該產品有關的產權情況均可填寫,不限於三年之內)
四、近3年內獲得的自主知識產權匯總表
1、「知識產權類別」是指:已授權的專利(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軟體著作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植物新品種。
2、「知識產權獲得方式」是指:自主研發、受讓、受贈、並購,或擁有5年以上的獨占許可。
3、「所屬項目編號」:即對應申請表中「二、企業研究開發項目情況表」的項目編號(RD01、RD02、RD03……),或者「三、上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情況」的編號(PS01、PS02、PS03……)。
五、企業年度研究開發費用結構明細表(按近3年每年分別填報):略
六、附件1:上海市高新技術企業復審創新情況補充表
1、主管部門選擇依據:企業稅收由區縣稅務局征管的請選擇所屬區縣,注冊在高新區內的企業請選擇高新區所屬分園;
2、稅務征管單位是指企業所在區、縣稅務局稅務所;
3、表內數據除知識產權基本情況是指企業歷年來的知識產權數據,其他部分全部填寫2014年的數據。
七、附件2:企業研究開發組織管理情況
1、制定了研究開發項目立項報告是指:企業關於科研項目立項的管理制度;
2、建立了研發投入核算體系是指:企業關於研發投入核算財務管理制度,如研發投入投資管理辦法等;
3、開展了產學研合作的研發活動是指:開展產學研活動材料證明:如產學研合作協議、與高校院所共建研發中心、共同申報項目協議等合作文件;
4、設有研發機構並具備相應的設施和設備是指:研究開發機構如各級工程中心、研發中心、研發部門等,可以用各級政府關於建立研究開發機構的批文,或企業建立相關部門的文件等。研究開發設施和設備可以包含中試車間、設備等,列出清單或附照片等;
5、建立了研發人員的績效考核獎勵制度是指:研發部門績效考評制度、企業內部科技激勵制度、科研獎勵發放文件等。
八、附件3:近三年科技成果轉化能力情況匯總表
1、科技成果可以不在近三年,但轉化一定要在近三年。
2、科技成果是指:專利、版權、技術使用許可證、注冊的軟體版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等,在國內外的申請只記為一項;購入或出售技術成果的正式技術合同;技術訣竅可以計入,但價值較小的不算在內。必須從產品或工藝的改進表現來評價技術訣竅等的價值大小。
3、科技成果轉化結果是指:以技術成果形成產品、服務、樣品、樣機等。
4、轉化時間是指:2012年至2014年期間。
5、科技成果轉化證明材料是指:
■ 科技成果形成的產品可提供的材料:如新產品證書、新產品檢測報告、新產品新技術鑒定驗收證書、新產品查新報告、新產品銷售證明、生產登記批准書等;
■ 科技成果形成服務可提供的材料:如銷售合同、發票、用戶意見、收入證明等;
■ 科技成果形成樣品、樣機可提供的材料:如檢測報告、實物照片等。
九、證明材料清單(供參考)
第一部分 企業資質證明材料
1.1 營業執照副本
1.2 稅務登記證
第二部分 近三年財務審計報告(由符合資質的中介機構出具)
2.1 經審計的2012年度財務報表(含資產負債表、利潤及利潤分配表、現金流量表)
2.2 經審計的2013年度財務報表(含資產負債表、利潤及利潤分配表、現金流量表)
2.3 經審計的2014年度財務報表(含資產負債表、利潤及利潤分配表、現金流量表)
2.4 2012、2013、2014年度研發開發費用審計報告及2013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審計報告
註:如企業已完成審計的2012、2013、2014三個年度財務報表,可不必重新審計。
第三部分 人員情況說明材料
企業職工人數、學歷結構以及研發人員占企業職工的比例說明材料。
第四部分 科研立項證明材料
注意與《高新技術企業復審申請書》中二、企業研究開發項目情況表中對應,可以提供以下材料(不需提供項目計劃、實施等方面具體內容):
4.1 市級以上科技項目立項批文及合同
4.2企業科研立項報告證明材料
4.3 橫向科研合同
註:本表中 「近3年」是指:申報當年以前的連續3年(不含申報當年),即2013年、2014年、2015年。
⑼ 因為申請高新調整了管理費用,填寫統計報表如何說明
1、首先將統計報表進行列印出來。
2、其次准備好0.5mm的碳素筆,並將因為申請高新調整了管理費用的全部資料整理完整。
3、最後使用碳素筆將該整理完畢的資料進行填寫說明即可。
⑽ 高新火炬年報怎麼填
國家高新區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核演算法人資格的六類企業:高技術企業、工業企業、建築業、服務業、文化企業、上市企業。
企業「企業統計年報」填報日期:2022年1月1日—2022年3月31日;
企業「高企發展年報」填報日期:2022年1月1日—2022年5月31日。
一、財務會計報表報送期限:
1、納稅人按季度報送財務會計報表的,報表報送時間為每季度終了後15日內。期限的最後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順延。
2、納稅人按年度報送財務會計報表的,報表報送時間為年度終了後5個月內。
3、納稅人申請延期申報,經稅務機關核準的,可以同時延期報送財務會計報表。
二、企業年報逾期後果:
1、企業未按時進行工商年報的,將被工商部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若滿3年企業還未移出的,將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2、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後,企業將不能貸款,投資,出入境,參與招投標,政府采購等,嚴重影響個人發展;
3、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後,企業法人等在進行注冊新公司,經營,從業任職資格等將被限制;
4、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後,在企業與他人合作時信用將會遭到質疑,嚴重影響公司的長遠發展。
法律依據:《企業年度檢驗辦法》 第十五條 企業登記機關對合夥企業的年檢材料主要審查下列內容:
(一)企業是否按照規定使用企業名稱,改變名稱是否按照規定辦理變更登記;
(二)企業改變經營場所是否按照規定辦理變更登記;
(三)企業變更執行合夥事務的合夥人是否按照規定辦理變更登記;
(四)經營范圍中屬於企業登記前置行政許可的經營項目的許可證件、批准文件是否被撤銷、吊銷或者有效期屆滿;企業經營活動是否在登記的經營范圍之內;
(五)企業的經營方式是否在登記的經營方式之內;
(六)合夥人的姓名及住所改變是否按照規定辦理變更登記;
(七)合夥人的出資額及出資方式改變是否按照規定辦理變更登記;
(八)設立、撤銷分支機構是否按照規定辦理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