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核電站的安全員待遇好嗎
待遇跟勞動成正比,經常出差,累的要命,還要等高作業,危險性極高,穿的防護服熱的要命,上10天班休息兩天,沒有周六周末休假之說,搞點什麼還要保密不能跟家裡聯系,工作了不能辭職,除非你身體倒下了。合同制,工作滿十年以上可以提出申請辭職,但要付違約金。
一級科主任一年是有25w的,只是工作環境不是很好。核設施都是在相當偏僻的地方的,工作環境相當惡劣,而且相對封閉。
拓展資料:
華南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為環境保護部直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辦公地點在廣東省深圳市。 主要職責為根據法律法規授權和環境保護部委託,負責湖北、湖南、廣東、廣西、海南五省(自治區)區域內的核與輻射安全監督工作。
具體職責為負責核設施核與輻射安全的日常監督;負責核設施輻射環境管理的日常監督;負責由環境保護部直接監管的核技術利用項目輻射安全和輻射環境管理的日常監督;負責由環境保護部直接監管的核設施營運單位和核技術利用單位核與輻射事故(含核與輻射恐怖襲擊事件)應急准備工作的日常監督,以及事故現場應急響應的監督;負責由環境保護部直接監管的核設施和核技術利用項目輻射監測工作的監督及必要的現場監督性監測、取樣與分析;負責對地方環保部門輻射安全和輻射環境管理工作的督查;負責核設施現場民用核安全設備安裝活動的日常監督和民用核設施進口核安全設備檢查、試驗的現場監督;負責民用核設施廠內放射性物品運輸活動的監督;承辦環境保護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華南核與輻射監督站人員編制55名,內設6個機構,分別為辦公室、財務處、核設施監督一處、核設施監督二處、核技術利用監督處、輻射環境監測與督查處
⑵ 請問學技術專業的工作人員在核電站工作是輪班制的嗎一般多少個月輪一次
核專業的在核電站工作有很多崗位,非常多。不一一說了。運行崗位是需要倒班的,現在國內的基本是6班3倒。
關於輻射問題,不是主題,也就不回答了。
⑶ 新勞動法規定放射工作人員每星期工作時間是多少
沒有特別規定放射工作人員每星期工作時間,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這是法定的標准工作時間。
法律分析
對於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的工時應參照八小時工時制度加以計算,合理確定其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准。企業因生產特點不能實行八小時工作制的,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實行其餘工作和休息辦法,但該其餘工作和休息辦法必須使勞動者的休息權得到充分有效的保障。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實行統一的工作時間,星期六和星期日為周休息日;企業和不能實行星期六和星期日為周休息日的事業單位,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靈活安排周休息日。加班,也稱延長勞動時間,是指用人單位經過一定程序,要求勞動者超過法律、法規規定的最高限制的日工作時數和周工作天數而工作。由於用人單位的生產經營需要,確實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必須與工會協商,經工會同意。用人單位決定安排勞動者加班的,徵得工會同意後,方可延長工作時間。如果工會不同意,不可以強令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決定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與其協商,只有在勞動者自願的情況下才可以安排加班。如果勞動者不同意,亦不可強令其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時間長度必須符合相關法規的限制性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應嚴格控制延長工作時間的限度。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三十六條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四十一條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⑷ 如果按國家規定,一般工人一年總共可以休息多少天
如果按國家規定,至少應該有法定節假日10天加上法定休息日,一般工人一年總共可以休息110天到120天之間,大概占整年的三分之一。
根據《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規定,全體公民的節日假期由原來的10天增設為11天。據此,職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數和工資折算辦法分別調整如下:
一、制度工作時間的計算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節假日)=250天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工作小時數的計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時。
(4)核技術人員每年可以休息多少天擴展閱讀
工作時間
第三十六條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三十七條對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其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准。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條企業因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的,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
第四十條用人單位在下列節日期間應當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節
(三)國際勞動節;
(四)國慶節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
第四十一條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第四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的限制:
(一)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二)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條用人單位不得違反本法規定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
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准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第四十五條國家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
勞動者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⑸ 請教在核電站工作的前輩
這個很難說,要看城市和專業。就拿我比較熟悉的兩個電站(深圳和陽江)的維修專業(人數僅次於運行)。核電站的工作和生活相對來說是很單調的。一般來說平時白天上班,晚上偶爾加班。晚上公司時不時組織些體育比賽啥的運動或歌唱比賽之類的(跟大學比較像)。然後你要對這些沒興趣就只能在宿舍里自己玩了。每年會有幾個月非常忙,這幾個月的周末是不能保證不上班的。一般來說大部分員工一年可以20天左右的額外假期。但是春節,十一等假期很可能因為要大修而加班。這部分加班可以拿錢或者換休,多數人選擇拿錢。。。就現實來看,深圳員工一般每周回家一到兩趟。每次回家大概要2個小時的樣子。他們孩子多數都在深圳上學。有的人不喜歡每周住5天宿舍,就在核電站周邊的鎮上買房子。不這樣的話,就一輩子住宿舍。陽江的話,去陽江市只要1小時。但城市不發達,加上前期人員很多是深圳來的。所以很多家放在深圳或珠海,到周末才能回去團聚。也許以後陽江發達了,情況會好些。確實就業條件比較艱苦,工作內容也不是很吸引人。如果對相關專業感興趣的話,還是努力往研究院這種地方發展吧。⑹ 山東海陽核電站的工作累嗎每個月能休息幾天啊,宿舍能上網嗎請知道的告訴一下
和其他的工作單位差不多,不算累,每個星期雙休(特殊情況除外),宿舍可以上網
⑺ 國家規定年假一般是多少天
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二條: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三條:
1、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
2、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
3、職工累計工作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休假安排:
1、單位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並考慮職工本人意願,統籌安排職工年休假。
2、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單位因生產、工作特點確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個年度安排。
3、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假。對職工應休未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7)核技術人員每年可以休息多少天擴展閱讀
年休假的天數是多少?
在徵求意見過程中,一些地方、部門和網民希望將年休假天數由最多15天增加為20天或者25天。我們會同有關部門反復研究後認為,要求增加休假天數的心情完全可以理解,但是年休假天數應當與我國現階段的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企業等單位的承受能力相適應。同時,條例還規定: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假期。
職工因工作原因不能休年休假的怎麼辦?
確有部分職工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年休假。為了保障這部分職工的權益,條例規定職工因工作原因未能享受年休假的,單位除正常支付工資收入外,還要支付相應的補償。對於補償的標准,在徵求意見過程中,有不少意見認為,應當符合勞動法關於「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的規定。
據此,條例規定:對於統籌安排職工年休假,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