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軍隊技術級別12級9檔是副營嗎
技術級對應職級:
一 級------軍委委員
二 級------正大軍區
三 級------副大軍區
四 級------正軍
五 級------副軍
六 級------正師
七 級------副師
八 級------正團
九 級------副團
十 級------正營
十一級------副營
十二級------正連
十三級------副連
十四級------正排
軍隊轉業幹部到地方的職級是如何套改的?
排職 辦事員級 技術14級
副連職 科員級 技術13級
正連職 科員級 技術12級
副營職 鄉、科級副職(副主任科員) 技術11級軍轉 正營職 鄉、科級正職(主任科員) 技術10級
副團職 縣、處級副職(副調研員) 技術9級(有點懸?) 正團職 縣、處級正職(調研員) 技術8級(有點懸) 副師職 地、廳級副職(副巡視員) 技術7級 (懸得很) 正師職 地、廳級正職 (巡視員) 技術6級 (懸得很) 副軍職 省、部級副職 技術5級(可能性不大了) 正軍職 省、部級正職 技術4級(更不好對應了) 不過正師以上已經很少人要求轉業了,基本上退休,主要看團以下的。
1、自1975年國務院、中央軍委發出129號文件以來,凡軍隊退出現役轉業到地方工作的幹部,其工資級別一律按國家機關行政級別待遇。如軍隊十九級幹部轉業到六類工資區工作,即按六類國家行政十九級幹部待遇(1953年底前入伍的幹部保留原部隊級別工資不變)。如果所到單位執行企業或其它種類工資制度,亦均按當地同等行政工資級別標准計發工資。
2、1980年4月軍隊幹部實行部分工資改革以後,其轉業的幹部退出現役時,即取消職務工資,仍按上述辦法執行。
3、軍隊職務與地方職務的比照關系,政府未作過規定,但建國以來一般均沿襲區營、縣團、地師的習慣作法對待。為此,國務院,中央軍委1975年129號文件規定,對軍隊轉業幹部的職務安排,"應根據工作需要和本人條件並參照他們原在部隊擔任的職務安排適當工作"。
近兩年,鑒於國民經濟調整、企業整頓、機構精簡等情況,為緩和安置團職轉業幹部的困難,國務院、中央軍委於1982年24號文件進一步規定:對於少數團職幹部"因工作需要沒有安排到縣或相當於縣級職務的,應與地方縣級或相當於縣級幹部的政治,生活待遇基本相同"。
轉業幹部定級定職:轉業安置各個地區政策各有不同,實際操作起來要根據安置地當年地方政府軍轉幹部安置的有關文件操作。如:我的副職領導來自山東一個出將軍的縣級市,據他說他所在的縣級市一年最多時要接收一百多名團職軍轉幹部。他的一個老鄉,轉業前任軍區教導大隊副大隊長,轉業回鄉安置到一個農場任副書記。因而他自己說轉業也不回家鄉安置。
㈡ 轉業交流,軍轉幹部進事業單位該怎麼定職級
定級時首先分管理類和技術類崗位,這個在你進單位之前基本定下來了,都說是管理類比技術類崗位好,但我個人覺得並不絕對,這說起來就很啰嗦了。給我定的是技術類崗位,直接套職稱,我在部隊中職套過來就是工程師,基本工資按部隊級別發,職務工資包括獎金按實際職務發,如果在部隊走行政轉到事業技術崗比較吃虧,只能從助理工程師干起。
㈢ 技術9級轉業軍官到地方安排什麼級別
1、工資級別是享受副調研員級別的工資。
2、不同省市縣對所定的級別有不同的規定和要求。主要看你進的是哪個單位類別(省級、市級還是縣級),單位類越低,轉業到地方後定的級別就會越高。
3、分配到機關事業單位的軍隊轉業幹部,其津貼、補貼、獎金等工資待遇,按同職務等級(專業技術職務)同等條件地方人員的規定執行。
4、分配到企業的軍隊轉業幹部,其工資和津貼、補貼、獎金等待遇,按照國家和所在企業的有關規定執行。
5、分配到機關事業單位的軍隊轉業幹部,其在軍隊的服役年限、任職年限、不計算軍齡的在校學習時間以及到地方後正常晉升工資考核年度的計算,按照地方同等條件人員的規定執行。
6、分配到機關事業單位的軍隊轉業幹部,原在服役期間被授予榮譽稱號或榮立一等功,且高定了工資檔次的人員,可適當高定級別工資檔次或薪級工資,最多不超過兩個工資檔次或兩個薪級。因同一事跡同時獲得多個榮譽稱號的,不得重復高定工資檔次或薪級。
(3)技術八級軍轉幹部如何定級擴展閱讀:
國發〔2008〕8號《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2006年度及以後計劃分配軍隊轉業幹部工資待遇確定辦法的通知》中有規定:
1、分配到機關的軍隊轉業幹部,比照與其軍隊職務等級相對應的地方同等條件人員確定基本工資。到地方所任職務低於原軍隊職務的,職務工資執行相應職務層次的非領導職務工資標准(在軍隊擔任師團級領導職務的,執行相應職務層次的領導職務工資標准)。按專業技術幹部移交的,如到地方所任職務低於原在軍隊享受相當待遇的職務,比照原在軍隊享受相當待遇的職務相對應的地方同等條件人員確定基本工資,職務工資執行相應職務層次的非領導職務工資標准。上述辦法,不涉及職務確定等問題。
2、分配到事業單位的軍隊轉業幹部,比照與其軍隊職務等級(專業技術職務)相對應的地方同等條件人員確定基本工資。按專業技術幹部移交的,被聘用到管理崗位的,比照原在軍隊享受相當待遇的職務相對應的地方同等條件人員確定基本工資;被聘用到專業技術崗位的,如基本工資低於比照原在軍隊享受相當待遇的職務相對應的地方同等條件人員確定的基本工資,比照原在軍隊享受相當待遇的職務相對應的地方同等條件人員確定基本工資。分配到事業單位的軍隊轉業幹部,績效工資按國家有關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的規定執行。上述辦法,不涉及崗位(職務)確定等問題。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政府網—全國軍轉安置工作會議總結
㈣ 專業技術軍官轉業後確定公務員職級問題
9級對應公務員為副處。
一般降一格安排,應該是正科。
還要看當地和用人單位的用意。可了解一下之前當地、本系統轉業的戰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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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 國務院 中央軍委文件
中發〔1998〕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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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 國務院 中央軍委關於做好一九九八年和軍隊裁減員額期間轉業幹部安置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和人民政府,各大軍區黨委,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委,軍委各總部、各軍兵種黨委,各人民團體:
1985年人民解放軍裁減員額100萬以來,在黨中央、國務院的領導下,各級黨委和政府把安置軍隊轉業幹部工作作為一件大事來抓,全國共安置了93萬余名軍隊轉業於部,有力地促進了軍隊的革命化、現代化、正規化建設,促進了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的發展。
黨的十五大提出,人民解放軍在八十年代裁減員額100萬的基礎上,將在今後3年內再裁減員額93萬。這是國防和軍隊建設的一個重要舉措,是貫徹落實鄧小平新時期軍隊建設思想,走有中國特色精兵之路的重大戰略決策。按照黨中央的這一決策,近3年內軍隊將有一批幹部退出現役轉業到地方工作,其中1998年有5萬人,明後兩年的數量更多一些。妥善安置這批軍隊轉業於部,對於保證黨中央戰略決策的順利實現,推進軍隊的改革和建設,維護穩定團結的社會政治局面,促進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發展,具有重大意義。
這批軍隊轉業幹部的安置工作,是在國家深化改革和軍隊體制編制調整精簡、裁減員額的新形勢下進行的。黨的十五大對我國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跨世紀發展做出了全面部署,提出了進一步建立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保持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的目標和任務。國家行政機關正在進一步精簡機構和人員,國有企業將逐步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新的形勢和任務對軍轉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安置任務十分艱巨。中央認為,軍隊幹部是黨和國家幹部隊伍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黨的寶貴財富。軍隊轉業到地方工作的幹部,是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一支重要力量。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堅持軍轉工作為經濟建設服務和為軍隊建設服務的指導思想,把安置軍隊轉業幹部作為一項重要政治任務,擺到重要議事日程,精心部署,狠抓落實。妥善安置這批軍隊轉業幹部,是保證裁減軍隊員額50萬順利實現的關鍵所在,是鞏固軍政軍民團結,關心支持國防和軍隊建設的實際行動。各級黨委、政府要認真執行各項安置政策,切實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把每一個軍隊轉業幹部接收好、安置好、培訓好、使用好,使軍隊轉業幹部人盡其才,各得其所。為了確保1998年和軍隊裁減員額期間轉業幹部安置任務的圓滿完成,推動軍轉安置工作順利進行,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這批軍隊轉業幹部原則上仍由其原籍或人伍時所在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負責安置。到非原籍或非入伍地安置的接收條件,仍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現行的規定執行。對夫婦同為軍隊幹部的轉業問題,要統籌考慮。雙方同時轉業的,可到任何一方的原籍或入伍地安置。一方轉業,留隊一方符合配偶隨軍條件的,轉業一方可到留隊一方所在地安置;留隊一方以後轉業時,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二)這批軍隊轉業幹部採取指令性計劃分配的辦法進行安排。需要加強和充實人員的政法、安全和有關執法監管等部門,要優先接收安排軍隊轉業於部。各地可結合實際情況,採取一些特殊的保障措施和優惠政策,鼓勵轉業幹部到企業去工作。凡有增員計劃的部門和單位,接收軍隊轉業幹部的數量不得少於其增員計劃的15%。各級行政機關接收軍隊轉業幹部所需編制,一般應在本單位編制員額中解決;編制滿員或超編的,所需編制仍執行《國務院、中央軍委批轉關於全國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會議情況報告的通知)(國發〔1986〕98號)的規定。對於安排進人國家行政機關的轉業幹部,接收單位根據工作需要,可進行必要的考試、考核,擇優選調。
所有黨政機關和企業事業單位都有責任和義務接收安置轉業幹部,各級黨政機關要帶頭完成安置轉業幹部任務。中央國家機關在各地的直屬單位,要加強同當地軍轉安置部門的配合,積極完成轉業幹部分配計劃。中央國家機關要支持在各地的直屬單位認真完成安置任務。
(三)對於這批軍隊轉業幹部,應根據本人德才條件和地方工作需要,根據其在軍隊的職務等級、貢獻和專長進行安排。要重點安置好師、團職轉業幹部。對擔任領導職務的師職轉業幹部,一般要安排相應的領導職務,少數接收數量較多的地區,安排領導職務確有困難的,也可安排與其原軍隊職務相對應的非領導職務。對任現領導職務滿4年的團職轉業於部,仍按照國務院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小組、中央組織部、人事部、總政治部《關於做好團職轉業幹部職務安排工作的通知》( 〔1990〕國轉聯字 3號)的規定安排。
各地區、各部門按規定增加的行政編制,要優先用於安排師、團職轉業幹部;接收師、團職轉業幹部較多的地區和部門,安排領導職務確有困難的,經省(部)級組織人事部門批准,可適當增加首次任命的相應的非領導職務職數。師、團職轉業幹部未安排相應職務的,分別享受當地市(地)、縣級幹部的政治、生活待遇。
對自願到國家規定的邊遠艱苦地區工作和獲二等功以上獎勵、因戰因公致殘、長期在邊遠艱苦地區及從事飛行和艦艇等工作的轉業幹部,除按現行規定給予優待外,應在職務和工作安排上給予照顧。
對在西藏服現役滿15年的師、團職轉業幹部的職務安排,可按《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中央組織部、人事部關於加強西藏幹部隊伍、領導班子和黨的基層組織建設的若干意見〉的通知》(中辦發〔1994〕120號)中關於安排西藏內調幹部的規定執行。
對擔任專業技術職務的軍隊轉業幹部,盡量按其專業對口安排。凡參加國家統一組織的有關資格考試合格並獲得相應資格證書的,或經軍隊各級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委員會評審並按規定任命的專業技術職務幹部,按照原在軍隊的專業技術職務等級優先聘任。事業單位因職數限制,聘任專業技術職務確有困難的,可報經省(部)級職改部門核准,適當增加專業技術職務數額。
實行勞動合同制、聘任制的企業事業單位,接收軍隊轉業幹部應當參照其原軍隊職務,聘任到領導和管理人員工作崗位上,並給予2至3年的適應期。適應期內,非本人原因不得隨意解聘、辭退或解除勞動合同。轉業幹部按自願原則,可以與企業簽訂無固定期限或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四)軍隊轉業幹部的工資待遇,仍按照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確定軍隊轉業幹部工資待遇的見知》(國發〔1998〕19號)的規定執行。在確定轉業幹部工資待遇時,應按照轉業幹部轉業時軍隊的職務(含技術等級)和工資,根據國發〔1995〕19號文件的規定進行套改。
原在軍隊擔任中等學校教員或護土工作,轉業後繼續從事該職業的,其在軍隊的教齡或護齡應連續計算,並享受同類人員的有關待遇。
軍隊轉業幹部退休時,所任職務等級低於轉業時原軍隊職務等級的,按照與其原軍隊職務等級相對應的地方幹部職務等級辦理退休手續,享受相應待遇。
軍隊轉業幹部享受與其原軍隊職務等級相對應的地方同職級幹部的醫療待遇。軍隊幹部轉業後,按照當地規定參加醫療保險,享受與其軍隊職務等級對應的地方同級幹部的醫療保險待遇。轉業幹部的軍齡計為所在單位的連續工作時間,享受所在單位同等人員的同等待遇。
對分配到企業的軍隊轉業幹部,要切實保障他們的合法權益。軍隊轉業幹部參加養老保險時,其軍齡應視為繳費年限。軍人保險制度建立後,轉業幹部在服役期間的保險基金,轉移到接收單位所在地的社會保險基金經辦機構。
(五)軍隊轉業幹部在上崗前要進行專業培訓,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統一安排,按專業編班,採取適當集中、條塊結合的辦法進行,時間不少於三個月。培訓要堅持以轉業幹部上崗後急需的專業知識和技能為主要內容,貫徹學用結合、按需施教、注重實效的原則。各地區、各部門要把轉業幹部培訓作為開發人才資源的重要途徑,納入本地區、本部門幹部教育規劃。要積極支持和鼓勵轉業幹部參加各類成人教育和培訓。有關院校和培訓機構,要積極承擔軍隊轉業幹部的培訓任務。
軍隊轉業幹部培訓中心要堅持為培訓轉業幹部服務的方向,軍轉部門要加強和培訓中心的領導和管理。培訓中心從事社會服務的收入,主要用於彌補轉業幹部培訓經費的不足。
1998年中央財政和軍隊(含武警部隊)分別按每名轉業幹部570元和330元的標准撥發培訓經費,不足部分由地方財政補助。軍隊轉業幹部在培訓期間,享受本單位在職人員的同等福利待遇。
(六)軍隊轉業幹部的住房,繼續貫徹「以地方解決為主,中央財政補助為輔」的方針。為了保證三年軍隊裁減員額期間轉業幹部安置任務的順利完成,國家要增加對建房經費的投入。1998年中央財政按全遷戶轉業幹部每人3500元,其餘轉業幹部每人3000元的標准撥付建房補助費。各地要積極創造條件,增加解決轉業幹部住房經費的投入。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補助的建房經費應落實到接收轉業幹部的部門和單位。轉業幹部自己解決住房的,建房補助費可以發給本人。
各地區應根據住房制度改革的要求,結合實際,切實解決好轉業幹部的住房問題。對轉業幹部中的全遷戶,應採取各種形式在報到前落實他們的住房。要把轉業幹部住房納入當地住房制度改革的規劃,優先加以解決。接收單位向職工分配或出售住房時,對軍隊轉業幹部應優先安排。凡現任職務低於原在部隊職務的,應參照原在部隊時的職務享受所在單位相應職級幹部的住房標准和優惠政策。要繼續抓好解決轉業幹部住房試點工作。為轉業幹部集資建房的,按《國務院、中央軍委批轉國務院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小組、人事部、總政治部〈關於做好一九九三年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意見〉的通知》(國發〔1993〕36號)的規定享受有關政策,所需建房用地由各級政府採取行政劃撥的辦法給予解決。
住軍隊營房的轉業幹部,在地方未解決住房前,軍隊應當允許其居住。地方已解決住房的轉業幹部,應當及時搬出軍隊營房。
(七)各級政府對軍隊轉業幹部隨調配偶,應當與轉業幹部同時接收安置,同時發出報到通知。調入調出單位相應增減工資總額。地方社會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對已參加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轉業幹部隨調家屬,要做好其養老保險檔案和基金的轉移工作。
軍隊轉業幹部的配偶及未參加工作的子女隨同轉業幹部調遷,當地政府應予落戶。轉業幹部身邊無子女的,可以隨調一名已工作的子女及其配偶。各地接收安排轉業幹部(含因工作需要經軍轉部門批準的)及其隨調隨遷的配偶子女,不得收取國家政策規定以外的任何費用。
軍隊轉業於部隨遷子女需要轉學、入學的,由當地教育部門負責安排,任何單位不得收取國家規定之外的費用。
(八)1998年分配到國家行政機關、事業單位的轉業幹部9月至12月的行政事業費,由軍隊(含武警部隊)按照轉業幹部分配計劃數的60%和財政部規定的各地標准,在本通知下發後一次撥給國務院軍轉安置工作小組辦公室,由該辦公室轉撥各地;1999年的行政事業費從當年1月起,由財政部門按轉業幹部分配計劃數的60%撥發。
安置軍隊轉業幹部的各項經費必須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各級審計、財政部門對安置經費的使用情況應加強監督、審計。
(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應於1998年7月底以前,做好今年轉業幹部的分配工作並發完報到通知,整個安置工作於8月底基本結束。
(十)各級黨政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都應當積極接收安置軍隊轉業幹部,按照當地政府下達的分配計劃和要求,積極完成安置任務。任何單位和部門都不得拒絕接收轉業幹部。各地區要在結合實際,認真落實各項安置政策規定的同時,積極研究探索軍轉安置工作的改革。各級組織、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軍轉部門要進一步加強自身建設,廉政勤政,恪盡職守,切實保證安置任務的完成。部隊各級黨委和政治機關要切實加強對轉業於部的管理教育,做好深入細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廣大軍隊轉業幹部要保持和發揚人民解放軍的優良傳統,顧全大局,服從組織安排,在新的工作崗位上,為把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事業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紀做出新的貢獻。
一九九八年四月十八日
㈤ 軍轉幹部在事業單位的職位如何定
職務確定如下:擔任師或團級領導職務且任職滿最低年限的軍轉幹部,一般安排相應的領導職務。安排領導職務確有困難的地區,可以安排相應的非領導職務;團職務以下軍轉幹部,計劃分配到黨政機關、人民團體、事業單位的,可相應安排非領導職務。
確定軍轉幹部的非領導職務原則上在本部門、本單位非領導職數限額內進行。如本部門、本單位非領導職數已經滿額,允許暫時超職數參照原任職務,對應確定非領導職務,出現空缺後,須計入該部門、該單位的非領導職數之內。
軍轉幹部非領導職務與原任職務的對應關系如下:
原任行政幹部 原任專業技術幹部 對應的非領導職務
正營職 技術8、9、10級 主任科員
副營職 技術11級 副主任科員
正、副連職 技術12、13級 科員
排職 技術14級 辦事員
㈥ 軍轉干安置後職務級別和工資待遇如何確定
分配到機關事業單位的軍轉幹部,比照與其軍隊職務等級(專業技術職務)相對應的地方同等條件人員確定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獎金等工資待遇。擔任師團級領導職務的,執行相應職務層次的領導職務工資標准。
軍轉幹部在服役期間被授予榮譽稱號或榮立一等功,且高定了工資檔次的人員,可適當高定級別工資檔次或薪級工資,最多不超過兩個工資檔次或兩個薪級。
(二)自主擇業軍轉幹部
自主擇業軍轉幹部,由安置地政府逐月發給退役金。團級職務和軍齡滿20年的營級職務軍轉幹部的月退役金,按照本人轉業時安置地同職務等級軍隊幹部月職務、軍銜(級別)工資和軍隊統一規定的津貼補貼為計發基數80%的數額與基礎、軍齡工資的全額之和計發。軍齡滿20年以上的,從第21年起,軍齡每增加一年,增發月退役金計發基數的1%。對於立功或被大軍區級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在邊遠艱苦地區或者從事飛行、艦艇工作滿10年以上的,分別按照一定的比例標准增發。
㈦ 我是軍轉幹部,在部隊是是技術11級,現在專業到高校,職稱怎麼定
技術11級相當於副營(副主任科員?)吧,高校是職稱,職稱要考評的。
㈧ 軍轉幹部正科級工資分幾級幾檔
摘要 首先,具體你什麼級別,不管軍轉幹部是行政還是技術,如果去了一個單位,是公務員,給你定什麼科員、副主任科員、主任科員還是副調研員調研員之類的,這個要看單位。
㈨ 部隊技術八級,現是參公還是主任科員這次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單位按二級主任科員定的,合理嗎
你原先的技術八級是士官,不是軍官吧。如果是軍官就應該直接給你定副主任科員或者主任科員,不用考慮你的技術等級了。不知道你所在的單位是什麼級別?如果是縣級以下的單位,就是考慮你什麼時候定的主任科員,因為確定職級的時候,是按照你之前在地方上單位里擔任職務(領導職務或者非領導職務)來確定起點,然後再根據你擔任職務的年限來升,跟你之前在部隊是什麼情況,就沒有關系了。不過不管怎麼算,給你定一級主任科員應該也可以了,除非你們單位沒人比你擔任職務的年限更長,我想這種可能性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