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分析民營企業如何維護自己的專有技術權益不受侵犯
1.在保護民營企業家合法權益的問題上,有關部門要「上下同心」,所有的方案都要落實到位才行!2.堅決要把「政策性歧視」清除掉!要保證所有經濟模式之間都要平等對待。3.嚴格區分經濟糾紛和刑事犯罪的界限。4.民營企業家自己也要自律。
自從改革開放以來,民營企業就成為了上面重點保護和關注的對象。保護民營企業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這一個話題也是這幾十年來從未消失過。只因為這是關乎民營企業家自身利益能不能得到安全的保障的問題,所以廣大民營企業家們對這個問題非常在意。
㈡ 專有技術與專利技術的區別
法律分析:專有技術和專利技術的區別:一、保密性。專有技術是保密的技術,專利技術是公開的技術;二、時效性。專有技術在保密狀態下可以沒有期限,專利技術有法定期限;三、地域性。專有技術沒有地域限制,專利技術在批准授權的地域內受保護;四、權利取得方式。專有技術是事實上的佔有,專利技術需要通過法律途徑獲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第四十二條 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為二十年,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為十年,均自申請日起計算。
第五十九條 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權的保護范圍以其權利要求的內容為准,說明書及附圖可以用於解釋權利要求的內容。外觀設計專利權的保護范圍以表示在圖片或者照片中的該產品的外觀設計為准,簡要說明可以用於解釋圖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該產品的外觀設計。
㈢ 專有技術和專業技術的聯系
專有技術和專業技術的聯系:
1、專有技術是秘密的,而專利技術是公開的,專有技術以保密為存在條件,專利技術是受法律保護而存在的;專利技術的保護期是有限的,而專有技術的保護期是無限的,只要所有人願意保密,就可以長期存在下去;專利技術和專有技術雖然都屬於非物質性的,是智力活動的成果,但存在的形態不同。
2、前者依據法律必須以書面的形式存在,後者可以是書面形式,也可以存在人們的大腦中或者機器設備中。
㈣ 專有技術和專利技術的區別
法律分析:專有技術和專利技術的區別主要有以下內容:一、保密性的不同。專有技術主要是保密技術,專利技術則是公開技術;二、時效性的不同。專有技術在保密的狀態下是可以沒有期限的,而專利技術是有法定期限的;三、地域性的不同。專有技術沒有地域上的限制,專利技術在批准授權的地域內是受到保護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第四十二條 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為二十年,實用新型專利權的期限為十年,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為十五年,均自申請日起計算。自發明專利申請日起滿四年,且自實質審查請求之日起滿三年後授予發明專利權的,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應專利權人的請求,就發明專利在授權過程中的不合理延遲給予專利權期限補償,但由申請人引起的不合理延遲除外。為補償新葯上市審評審批佔用的時間,對在中國獲得上市許可的新葯相關發明專利,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應專利權人的請求給予專利權期限補償。補償期限不超過五年,新葯批准上市後總有效專利權期限不超過十四年。
㈤ 專有技術評估的專有技術的保護
當前,中國正處於經濟轉型時期,加入WTO和體制改革,造成了資產和人才在更大范圍的流動,專有技術作為知識性資源流失的可能性比任何時候都大,專有技術自我保護比任何時候都難,工程勘察設計單位理應將其列入議事日程,防止專有技術流失、泄密。
(1)法律性保護,即利用現有的法律、法規制定相應的制度保護專有技術。對於未申報專利權又具有申請專利的單項技術盡快申請專利;對於受到各種知識產權保護的專有技術,盡快熟悉法律條文,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對於非專利技術咨詢服務合同,依照《合同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制定的相關條文;通過政府主管部門和行業協會制定國際技術貿易和國際工程咨詢的「技術法規」,形成「技術壁壘」。
(2)體制性保護,就是通過企業體制影響企業組織行為而形成的專有技術保護機制。企業組織從小到大,每一次變遷前後都會形成一個波動階段,若在此階段企業組織不能恰如其時的形成引導、授權、協調、合作等機制,就會導致專有技術流失。
(3)過程性保護。專有技術作為生產要素動態地存在於企業作業流程的各個環節之中,那一個環節管理不到位都有可能泄密。因此,國際工程公司大都有一個核心競爭力管理經理或專有技術管理部門,制定相應的制度,實行全過程監控,以防止泄密。
(4)契約性保護。人的大腦是專有技術的重要載體,隨著人才流動必然會產生專有技術的流動,如果不制定相應的制度,就很難保護技術秘密、特殊技能流失。工程勘察設計單位可以通過簽訂勞動合同,規定技術保密條款,加強專有技術的自我保護。
(5)升級性保護。在當前科學技術迅猛發展的時代,專有技術保護的最積極的方法就是專有技術的升級,使其仿冒者還未製造出產品,該項專有技術已經躍上了一個新的台階。
㈥ 專利權和專有技術的區別
專利和專有技術的主要區別是什麼?專利技術,顧名思義,是指被處於有效期內的專利所保護的技術。根據我國專利法對專利的分類,主要是包括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所保護的技術。專有技術,又稱秘密技術或技術訣竅,是指從事生產、管理和財務等活動領域的一切符合法律規定條件的秘密知識、經驗和技能,其中包括工藝流程、公式、配方、技術規范、管理和銷售的技巧與經驗等。那麼專利和專有技術的主要區別是什麼?下面請您仔細閱讀小編為您整理的專利和專有技術的主要區別是什麼的相關資料。專利和專有技術的主要區別專利和專有技術的主要區別是什麼?專利技術與專有技術雖然都含有技術知識在裡面,但是在法律上兩者是有重大區別的,專利和專有技術的主要區別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專利和專有技術的主要區別(1)保密性不同:按照各國專利法的規定,發明人在申請專利權時,必須把發明的內容在專利申請書中予以披露,並由專利主管部門在官方的《專利公告》上發表,公諸於眾。但專有技術則盡量保密不予公開,一旦喪失秘密性,就不能得到法律保護。專利和專有技術的主要區別(2)時效性不同:專利技術有法定期限,其中發明專利權的保護期限為20年,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為10年。專有技術則不然,專有技術沒有期限。專有技術具有秘密性,只要該技術未公開,專有技術人就可以一直獨自享有該技術。專利和專有技術的主要區別(3)地域性不同:專利技術在批准授權的地域內受保護,具有地域性特點,一個國家依照其本國專利法授予的專利權,僅在該國法律管轄的范內有效,對其他國家沒有任何約束力。專有技術沒有地域性。只要該技術未公開,專有技術所有人可以在世界任何國家獨占使用此項技術,不受任何地域的限制。專利和專有技術的主要區別(4)法律保護不同:專利技術的保護有專門的法律保護及《專利法》的保護,一個人一旦取得某項專有技術的專利權,該專有技術就受我國專利法保護。專有技術是一種無形的知識財產,它主要靠保密手段來保護。專有技術受法律保護的力度遠比專利技術受到法律保護的力度小。
㈦ 什麼是專有技術
對專有技術的稱呼、含義及解釋不盡一致,較有影響且被許多國家採用的定義是1969年在布達佩斯召開的保護工業產權會議上由匈牙利代表團提出的:「專有技術指享有一定價值的、可以利用的,為有限范圍專家知道的,未在任何地方公開過其完整形式和不作為工業權取得任何形式保護的技術知識、經驗、數據、方法或者上述對象的組合。」專有技術具有以下顯著的特點:無形性。專有技術作為知識產權的一種,具有無形性的特點。其表現形式廣泛,包括圖紙、技術資料、技術規范等形式提供的工藝流程、配方、產品設計、質量控制以及管理等(《技術引進合同管理條例》),也包括技術人員的經驗和知識、經營訣竅等。此外,在新經濟下各種新興的商業模式也被視為專有技術。可獲利性。專有技術是對完成某種具有價值的技術、知識或者經驗積累後形成的技術,其必須具有專有的實用價值,可獲利性是專有技術與常識之間的最大區別。保密性。專有技術在很多范圍內被看作與專利技術相對的非專利技術。專利技術受專利法的保護,具有獨占性且有明確的法律保護期限,其在專利法規定范圍內公開;而專有技術具有秘密性的特點,因此難以為公眾所接受知悉。專有技術的權利人在主觀上有保密的意識並對其採取了嚴格的保密措施。專利技術應是未公開的、僅特定人知悉的,一旦失密,它就可能失去其專有價值。保密性是專有技術的最主要特性。
㈧ 專利和專有技術的主要區別是什麼
專有技術與專利的區別在於,專有技術與專利雖然都含有技術知識的成分,都是人類智力活動的成果,但是在法律上兩者是有重大區別的。專有技術與專利的區別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專利是公開的,而專有技術則是秘密的。按照各國專利法的規定,發明人在申請專利權時,必須把發明的內容在專利申請書中予以披露,並由專利主管部門在官方的《專利公告》上發表,公諸於眾。但專有技術則盡量保密不予公開,一旦喪失秘密性,就不能得到法律保護。
2、專利權有一定的保護期限,如前所述,按照各國專利法的規定,其有效期一般為15年或20年。但專有技術則無所謂保護期限的問題,只要嚴守秘密,沒有泄露出去,未為公眾所知,就受到保護,不過,一旦被公開,則任何人都可以使用。因此,在專有技術許可證中,一般都訂有保密條款,要求被許可人承擔保密義務,不得把專有技術的內容透露給第三者。
3、專利權是一種工業產權,受有關國家專利法的保護,而專有技術則是沒有取得專利權的技術知識,它不是依據專利法的規定求得保護,而主要是根據民法、刑法、不公平競爭法的有關規定取得法律上的保護。
㈨ 在實際中,保護專有技術所援引的法律包括( )。
【答案】B、C、D、E
【答案解析】本題考查專有技術的保護。在實際中,專有技術是援引合同法、防止侵權行為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和刑法取得保護的。
㈩ 什麼是專利技術,什麼是專有技術
專利技術,是指受專利法保護的享有專利權的技術。
專有技術,也稱技術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效 益,具有實用性並經權利人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而公有技術就是 為公眾所知的不受法律保護的技術。
專利技術和專有技術都是其所 有人的一種無形財產,受法律保護。但是,技術秘密與專利技術不 同。技術秘密以保密為其生命,一旦泄密就喪失其價值,而專利技 術則是以公開其技術內容為代價換取一定期限的獨占權。 因此,對技術秘密的保護方式與對專利技術的保護方式不同。對專利技術的保護主要是依據專利法,而對技術秘密的保護則是依據反不正當競爭法。一項未取得專利權的技術是不是技術秘密的唯一重要的標准 就是看該項技術的所有人是否釆取了相應的保密措施。如果技術所有人對某項未取得專利權的技術採取了相應的、有效的保密搭施, 那麼這項技術就是專有技術或技術秘密。
他們的主要區別有:
(1)專利屬於工業產權,受專利法的保護;專有技術不屬於工業產權。
(2)專利是經過審查批準的新穎性、創造性水平比較高的先進技術;但專有技術僅具有潛在經濟價值。
(3)專利的內容是公開的;專有技術的內容是保密的。
(4)專利內容完全由專利文件來體現,在進行專利許可時,許可方一般不承擔傳授技術的義務。
(5)專利的有效性受時間和地域的限制;專有技術沒有這種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