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研發和技術服務稅率
研發和技術服務的稅率是6%。增值稅是以商品(含應稅勞務)在流轉過程中產生的增值額作為計稅依據而徵收的一種流轉稅。法律規定,研發和技術服務、信息技術、文化創意、物流輔助、鑒證咨詢服務等現代服務業的增值稅稅率基本是在6%左右。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四條
除本條例第十一條規定外,納稅人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以下統稱應稅銷售行為),應納稅額為當期銷項稅額抵扣當期進項稅額後的余額。應納稅額計算公式: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
當期銷項稅額小於當期進項稅額不足抵扣時,其不足部分可以結轉下期繼續抵扣。
『貳』 研發和技術服務稅率是多少
法律分析:研發和技術服務,信息技術服務,文化創意服務稅率通常是6%。一般納稅人從事營改增項目:稅率6% :電信服務:增值電信服務金融服務:貸款服務、直接收費金融服務、保險服務和金融商品轉上。現代服務:研發和技術服務、信息技術服務、文化創意服務、物流輔助服務、鑒證咨詢服務、廣播影視服務、商務輔助服務、其他現代服務生活服務:文化體育服務、教育醫療服務、旅遊娛樂服務、餐飲住宿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其他生活服務銷售無形資產:轉讓技術、商標、著作權、商譽、自然資源和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產使用權或所有權。
法律依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 第十五條 增值稅稅率:
(一)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除本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規定外,稅率為6%。
(二)提供交通運輸、郵政、基礎電信、建築、不動產租賃服務,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稅率為11%。
(三)提供有形動產租賃服務,稅率為17%。
(四)境內單位和個人發生的跨境應稅行為,稅率為零。具體范圍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另行規定。
『叄』 技術服務費增值稅稅率是多少
技術服務費屬於營改_范圍內的現代服務業,屬國稅局管轄,稅率為6%。
技術服務費是指企業按業主要求,派遣具有一定技術專長和知識的專業技術人員、專家、教授或管理人員,為承擔項目的技術指導、咨詢,提供設計文件、技術資料,進行可行性研究,傳授技術,培訓人員,參與管理等,從而,按合同或協議規定向業主收取技術服務費這一類業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
第二條
增值稅稅率:
(一)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貨物,除本條第(二)項、第(三)項規定外,稅率為17%。
(二)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下列貨物,稅率為13%:
1.糧食、食用植物油;
2.自來水、暖氣、冷氣、熱水、煤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沼氣、居民用煤炭製品;
3.圖書、報紙、雜志;
4.飼料、化肥、農葯、農機、農膜;
5.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貨物。
(三)納稅人出口貨物,稅率為零;但是,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
(四)納稅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下稱應稅勞務),稅率為17%。
稅率的調整,由國務院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