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工資結構包括哪些項目
工資結構一般包括五個主要項目:一是基礎工資、二是績效工資、三是工齡工資、四是長期浮動獎勵、五是補貼和補助。
1、基礎工資。
設立基礎工資是為了保障員工的基本生活收入,基礎工資的下限一般大於當地最低生活標准線,綜合考慮年基本收入和職級,職級較低的員工基礎工資占工資收入的比例較高。
2、工齡工資。
設立工齡工資是為了嘉獎員工對公司的忠誠度,增強公司的凝聚力,工齡工資數額的確定與在本公司連續工齡的數量呈正相關。
工齡工資一般上限設定在10年。企業時刻都有成本控制的壓力,人員價值有折舊,培訓只能遲緩價值的衰減程度,因此需要鼓勵員工適當流動,需要不同的思維方式來創新經營。工齡長短不代表員工實際能力的高低,與公司按照職位價值付酬的理念有沖突,工齡工資的比重一般小於15%,不宜過大。
3、績效工資。
設立績效工資相對於年度工資的延遲支付,屬於較短周期的績效激勵員工的方式,主要與工作完成的及時性和質量掛鉤,具體績效考核指標可以分為否定性指標、定量指標和定性指標、臨時性重點任務指標。
績效工資由於與考核結果相掛鉤,屬於不確定的收入,如果浮動比重過大,員工會因為不安全感而增加流動概率,主觀上會抵制考核,從而增加考核的難度,並不能通過考核來改善工作績效。績效工資綜合考慮年基本收入和職級,一般而言,職級較低的員工績效工資占工資收入的比例較低。
4、長期浮動獎勵。
長期浮動獎勵可以體現內部收入的公平性,體現員工收入與公司的業績呈正向關系:公司未完成既定目標時,可以通過降低長浮動獎勵的數量來實現;公司超額完成既定目標時,可以通過提高長浮動獎勵的數量來實現。
長期浮動獎勵具體金額和權重沒有限制,但總體上金額和權重不宜過大。長期浮動獎勵屬於錦上添花,工資收入具有剛性,需要以豐補欠的預留機制,考慮企業的可持續發展,因此金額不宜過大。
5、補貼或補助。
各類補貼或補助屬於補償性質,如果缺失將會影響員工的滿意度。補貼或補助屬於公司額外的人工成本開支,公司一般會嚴格控制,具體項目比如有:通訊補貼、交通補貼、午餐補貼、租房補貼等。
計算方法
基礎工資=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各種津貼+加班工資。
考核工資=月度考核工資+季度考核工資+年度考核工資。
實行日薪制或者計件制員工按其它辦法實行。
❷ 薪酬包含哪些部分
法律分析:1、基礎薪酬:是薪酬中保障勞動者基本生活的部分,是維持勞動者勞動力再生產所必需的。
2、職務(崗位、技術)薪酬:是按照各個不同職務(崗位)的業務技術要求、勞動條件、責任等因素確定的。工作變動,職務(崗位、技術)薪酬也隨著變動。
3、年功薪酬:以工齡為主,結合考勤和工作業績來確定。
4、浮動薪酬:也稱業績薪酬,是根據企業經營效益的好壞、個人的業績優劣來確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❸ 工資結構由哪幾部分構成
一般包括五個部分:一是基礎工資、二是崗位工資(技能工資)、三是效益工資、四是浮動工資、五是年功工資。
1、基礎工資
基礎工資即保障職工基本生活需要的工資。設置這一工資單元的目的是為了保證維持勞動力的簡單再生產,基礎工資主要採取按絕對額或系數兩種辦法確定和發放。
2、崗位(職務)工資或技能工資
崗位工資或技能工資是根據崗位(職務)的技術、業務要求、勞動繁重程度、勞動條件好差、所負責任大小等因素來確定的。它是結構工資制的主要組成部分,發揮著激勵職工努力提高技術、業務水平,盡力盡責完成本人所在崗位(職務)工作的作用。
3、效益工資
效益工資是根據企業的經濟效益和職工實際完成的勞動的數量和質量支付給職工的工資。效益工資發揮著激勵職工努力實干,多做貢獻的作用。效益工資沒有固定的工資標准,它一般採取獎金或計件工資的形式,全額浮動,對職工個人上不封頂、下不保底。
4、浮動工資
浮動工資是勞動者勞動報酬隨著企業經營好壞及勞動者勞動貢獻大小而上下浮動的一種工資形式。形式多樣。有利於調動職工群眾的積極性,促使職工群眾關心集體事業。
5、年功工資
年功工資是根據職工參加工作的年限,按照一定標准支付給職工的工資。它是用來體現企業職工逐年積累的勞動貢獻的一種工資形式。它有助於鼓勵職工長期在所在企業工作並多做貢獻,同時,又可以適當調節新老職工的工資關系。
一般來說,增加年功工資,主要決定於職工工齡的增長,同時還應決定於職工的實際勞動貢獻大小和企業經濟效益好差。只有這樣,才能更好地發揮這一工資單元的作用。
❹ 國有企業的技術員的工資是按什麼分配
固定工資和浮動工資
固定工資包括:基本工資,技能工資,住房補貼,醫療補貼。根據職員的職務,資格,學歷,技能等因素確定
浮動工資包括:考勤工資,績效工資,效益工資。項目開發人還有項目津貼
職員工資扣除項目:個人所得稅,教育金,缺勤,罰款,代扣補充保險費,代扣住房公積金,代扣社保費
國企五險一金,某些國企五險二金,住房公積金和年終分紅,住房公積金根據地區的不同扣除的比例不同,好像扣除比例為15%-20%就算多的了
❺ 技術等級工資制的技術等級工資組成要素
技術等級工資制度由工資等級表、工資標准表和技術等級標准等要素組成,通過對組成要素的分析和量化,給具有不同技術水平或從事不同工作的員工規定適當的工資等級。
1、工資等級表
工資等級表是指規定工資等級數目和各等級之間工資差別的總覽表。它表示的是不同質量的勞動或工作之間工資標準的比例關系,反映不同等級勞動報酬的變化規律,是確定各等級工資標准數額的依據。
2、工資標准表
工資標准,亦稱工資率,是按單位時間(時、日、周、月)規定的工資數額,表示了某一等級在單位時間內的貨幣工資水平。按時規定的為小時工資標准,按日規定的為日工資標准,按周規定的為周工資標准,按月規定的為月工資標准。見下表(工資標准表): 職稱 職位等級 基本工資 職務補貼 技術補貼 特殊補貼 總經理 ~ ~ ~ ~ ~ ~ ~ ~ ~ ~ 副總經理 ~ ~ ~ ~ ~ ~ ~ ~ ~ ~ 經理、廠長、總工程師、總稽核 ~ ~ ~ ~ ~ ~ ~ ~ ~ ~ 副經理、總經理助理、副廠長 ~ ~ ~ ~ ~ ~ ~ ~ 高級工程師、專員、稽核員 ~ ~ ~ ~ ~ ~ ~ ~ 科長、工程師、主任、經理助理 ~ ~ ~ ~ ~ ~ ~ ~ 副科長、副主任、助理工程 ~ ~ ~ ~ ~ ~ ~ ~ 組長、技術員、管理員 ~ ~ ~ ~ ~ ~ ~ ~ 辦事員、副組長、班長 ~ ~ ~ ~ ~ ~ ~ ~ 助理員、代理班長 ~ ~ ~ ~ ~ ~ ~ ~ 實習員 ~ ~ ~ ~ ~ ~ ~ ~ 而按照規定的工資標准支付的工資,是員工完成規定的實際工作時間或勞動定額後所支付的工資,稱為標准工資。
3、技術等級標准
技術等級標准又稱技術標准,是按生產和工作分類的所有技術工種工人的技術等規范,是用來確定工人的技術等級和工人工資等級的尺度。它包括「應知」、「應會」和「工作實例」三個組成部分。
1)「應知」是指完成某等級工作所應具有的理論知識,也可以規定工人應達到的文化水平。
2)「應會」是指員工完成某等級工作所必須具備的技術能力和實際經驗。
3)「工作實例」是根據基本知識和專門技能的要求,列舉不同技術等級員工應該會做的典型工作項目或操作實例,對員工進行培訓和考核。
❻ 工資組成部分有哪些
工資組成部分有以下:
1、基礎工資,是保障職工基本生活需要的工資。勞動者所得工資額的基本組成,由用人單位根據規定的工資標准支付,較之工資額的其它組成部分具有相對穩定性,主要採取按絕對額或系數兩種辦法確定和發放;
2、崗位工資或技能工資,以崗位權利、責任、勞動條件、勞動強度、勞動技能、重要性等評價要素明確的崗位系數為支付工資報酬的內容,工資多少需要按崗位來轉移;
3、效益工資,根據企業的經濟效益和職工實際完成的勞動的數量和質量支付給職工的工資;
4、浮動工資,是勞動者勞動報酬隨著企業經營好壞及勞動者勞動貢獻大小而上下浮動的一種工資形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六條
工資分配應當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工資水平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逐步提高。國家對工資總量實行宏觀調控。
第四十八條
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報國務院備案。
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
❼ 薪資結構包括哪些內容
薪酬結構是由基本薪酬、福利薪酬、各種津貼、薪酬的柔性部分、激勵薪酬構成的。
第一,基本薪酬:又叫基本工資,是由職位工資加技能工資兩部分組成。職位工資是通過對不同職位的價值進行評價分析後,將其分成若干個等級,並與相應的薪酬對應。技能工資則需要根據任職者本人的學歷、功能、能力等因素確定等級,並與相應的薪酬相對應。
第二,福利薪酬:福利薪酬是另一種形式的薪酬,強調對員工的未來提供保障,如醫療保險、失業保險、養老保險、住房公積金等等。該部分薪酬以國家、地區及公司有關規定為准。
第三,各種津貼:各種津貼是薪酬的補充,一些特殊工作、擔任企業特殊職務或為企業做出特殊貢獻的員工,有權接受的特殊優惠待遇。
第四,薪酬的柔性部分:薪酬的柔性部分是指個人發展、心理收入、生活質量等精神激勵這一部分對許多人來說非常重要,這是一種讓員工終身收益的薪酬。
第五,激勵薪酬:績效工資全額浮動,按照公司績效考核標准對每一個員工的工作表現及工作業績進行考核,根據考核結果確定其績效工資。績效薪酬將員工的利益和員工個人業績及公司業績相結合,體現多勞多得的分配原則,充分調動員工潛能。
❽ 工資有哪些組成部分
工資的構成包括:1、基礎工資;2、崗位工資或技能工資;3、效益工資;4、浮動工資;5、年功工資。
《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五十三條規定,勞動法中的「工資」是指,用人單位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以貨幣形式,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一般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