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建築工程的安全技術交底主要包括哪些內容
建築工程的安全技術交底主要包括內容有:
1、本施工項目的施工作業點和危險點;
2、針對危險點的具體預防措施;
3、應注意的安全事項;
4、相應的安全操作規程和標准;
5、發生事故後應及時採取的避難和急救措施。
建築工程,指通過對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的安裝活動所形成的工程實體。其中「房屋建築」指有頂蓋、樑柱、牆壁、基礎以及能夠形成內部空間,滿足人們生產、居住、學習、公共活動需要的工程。
⑵ 建築工程施工技術交底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你好,技術交底主要包括以下部分:
1 介紹工程項目施工方案內容,側重於質量、進度、安全、工期等方面;
2 講解重點工序施工要點、難點,具體工藝流程;
3 工程涉及到的材料使用、設備安裝、機具使用相關介紹;
4 安全施工有關常識,防護裝置的使用與配備等。
技術交底由項目技術負責人組織實施,技術交底要有簽字記錄。
希望可以幫到你
⑶ 建築工程施工技術交底的類型和內容及技術交底的要求
施工技術交底的類型和內容:
1.設計交底
在接受工程施工任務後,由設計人員向施工單位的有關人員進行設計交底,使其了解本工程 的設計意圖、設計要求和業主對工程建設的要求。這種類型交底一般在圖紙會審時進行。
2.施工組織設計交底
工程開工前,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人員應向施工人員做施工組織設計交底,以做好施工准備工作。施工組織設計交底的內容包括:工程特點、難點、主要施工工藝及施工方法、進度安排、組織機構設置與分工及質量、安全技術措施等。
3.施工方案交底
工程施工前,施工方案的編制人員應向施工作業人員做施工方案的技術交底。除分項、專項工程的施工方案需進行技術交底外,新產品、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項目以及特殊環境、特種作業等也必須向施工作業人員交底。交底內容為:施工程序和順序、施工工藝、操作方法、施工要點、質量控制、安全措施等。
施工技術交底的要求:
(一)建立技術交底制度
(二)明確相關人員的交底責任
(三)交底分層次與分階段進行
(四)交底內容體現工程特點
(五)完成技術交底記錄
(六)確定施工技術交底次數
⑷ 建築工程技術交底都有哪些
建築工程的技術交底分為下列5項:1、設計交底;2、施組、方案交底;3、洽商變更交底;4、安全技術交底;5、分項工程施工技術交底;
⑸ 土建施工技術交底應包括哪些內容
土建施工技術交底包括的內容:
一、施工單位總工程師或主任工程師向施工隊或工區施工負責人進行技術交底的內容應包括以下幾個主要方面:
1)工程概況和各項技術經濟指標和要求;
2)主要施工方法,關鍵性的施工技術及實施中存在的間題;
3)特殊工程部位的技術處理細節及其注意事項;
4)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結構施工技術要求與實施方案及注意事項;
5)施工組織設計網路計劃、進度要求、施工部署、施工機械、勞動力安排與組織;
6)總包與分包單位之間互相協作配合關系及其有關問題的處理。
7)施工質量標准和安全技術;盡量採用本單位所推行的工法等標准化作業。
二、施工隊技術負責人向單位工程負責人、質量檢查員、安全員技術交底的內容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工程情況和當地地形、地貌、工程地質及各項技術經濟指標;
2)設計圖紙的具體要求、做法及其施工難度;
3)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的具體要求及其實施步驟與方法;
5)施工進度要求、工序搭接、施工部署與施工班組任務確定;
6)施工中所採用主要施工機械型號、數量及其進場時間、作業程序安排等有關問題;
7)新工藝、新結構、新材料的有關操作規程、技術規定及其注意事項;
8)施工質量標准和安全技術具體措施及其注意事項。
三、單位工程負責人或技術主管工程師向各作業班組長和各工種工人進行技術交底的內容應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側重交清每一個作業班組負責施工的分部分項工程的具體技術要求和採用的施工工藝標准或企業內部工法;
2)本分部分項工程施工質量標准;
3)質量通病預防辦法及其注意事項;
4)施工安全交底及介紹以往同類工程的安全事故教訓及應採取的具體安全對策。
⑹ 土方開挖工程技術交底
一、施工准備:
(1) 主要機具:前,應摸清地下管線等障礙物,並應根據施工方案的要求,將施工區域內的地上、地下障礙物清除和處理完畢。
(2) 建築物或構築物的位置或場地的定位控制線(樁),標准水平樁及基槽的灰線尺寸,必須經過檢驗合格,並辦完預檢手續。
(3) 場地表面要清理平整,做好排水坡度,在施工區域內,要挖臨時性排水溝。
1、 夜間施工時,尖、平頭鐵鍬、手錘、手推車、梯子、鐵鎬、撬棍、鋼尺、坡度尺、小線20號鉛絲等。
2、 作業條件:
(1) 土方開挖應合理安排工序,防止錯挖或超挖。施工場地應根據需要安裝照明設施,在危險地段應設置明顯標志。
(2) 開挖低於地下水位的基坑(槽)管溝時,應根據當地工程地質資料,採取措施降低地下水位,一般要降至低於開挖底面的50cm,然後再開挖。
(3) 熟悉圖紙,做好技術交底。
二、操作工藝:
1、 工藝流程:
確定開挖的順序和坡度 沿灰線切出槽邊輪廓線 分層開挖
修整槽邊 清底
2、 坡度的確定:
(1)在天然濕度的土中,開挖基坑(槽)和管溝時,當挖土深度不超過下列數值的規定,可不放破,不加支撐。
① 密實、中密的砂土和碎石類土(充填物為粘性土)-1.0m;
② 硬塑、可塑的粘質粉土及粉質粘土±—1.25m;
③ 硬塑、可塑的粘土和碎石類土(充填物為粘性土)—1.5 m
④ 堅硬的粘土—2.0 m。
(2)超過上述規定深度,在5 m以內時,當土具有天然濕度,構造均勻,水文地質條件好,且無地下水,不加支撐的基坑(槽)和管溝,必須放坡。邊坡最陡坡度應符合表1-1的規定。
3、 根據基礎和土質以及現場出土等條件,要合理確定開挖順序,然後再分段分層平均下挖。
各類土的邊坡坡度
項次 土的類別 邊坡坡度(高:寬)
坡頂無荷載 坡質有靜載 坡頂有動載
1、 中密的砂土 1:1.00 1:1.25 1:1.50
2、中密的碎石類土(充填物為砂土) 1:0.75 1:1.00 1:1.25
3、硬塑的輕亞粘土 1:0.67 1:0.75 1:1.00
4、中密的碎石類土(充填物為粘性土)1:0.50 1:0.67 1:0.75
5、硬塑的亞粘土、粘土 1:0.33 1:0.50 1:0.67
6、老黃土 1:0.10 1:0.25 1:0.33
7、軟土(經井點降水後) 1:1.00 —— ——
(1)開挖各種淺基礎,如不放坡時,應先沿灰線直邊切出槽邊的輪廓線。
(2)開挖各種槽坑:
a、 淺條形基礎。一般粘性土可自上而下分層開挖,每層深度以60㎝為宜,從開挖端部逆向倒退按踏步型挖掘。碎石類土先用鎬翻鬆,正向挖掘,每層深度,視翻土厚度而定,每層應清底和出土,然後逐步挖掘。
b、 淺管溝。與淺的條形基礎開挖基本相同,僅溝幫不切直修平。標高按龍門板上平往下返出溝底尺寸,當挖土接近設計標高時,再從兩端龍門板下面的底標高上返50㎝為基準點,拉小線用尺檢查溝底標高,最後修整溝底。
c、 開挖放坡的坑(槽)和管溝時,應先按施工方案規定的坡度,粗略開挖,再分層按坡度做出坡度線,每隔3米左右做出一條,以此線為准進行鏟坡。深管溝挖土時,應在溝幫中間留出寬度80㎝左右的倒土台。
d、 開挖大面積淺基坑時,沿坑三面同時開挖,挖出的土方裝入手推車或翻斗車,由未開挖的一面運至棄土地點。
1、 基坑(槽)或管溝,當接近底下水位時,應先完成標高最低處的挖方,以便在該處集中排水。開挖後,在挖到距槽底50㎝以內時,測量放線人員應配合超出距槽底50㎝標准尺桿,隨時以小木橛上平,校核槽底標高。最後由兩端軸線(中心線)引樁拉通線,檢查距槽邊尺寸,確定槽寬標准,拒此修整槽幫,最後清除槽底土方修底鏟平。
2、 基坑(槽)管溝的直立幫和坡度,在開挖過程和敞露期間應防止塌方,必要時應加以保護。
在開挖槽邊棄土時,應保證邊坡和直立幫的穩定。當土質良好時,拋於槽邊的土方(或材料)應距槽(溝)邊緣0.8米以外,高度不宜超過1.5米。在柱基周圍、牆基或圍牆一側,不得堆土過高。
1、 開挖基坑(槽)的土方,在場地有條件堆放時,一定留足回填需用的好土,多餘的土方應一次運至棄土處,避免二次搬運。
2、 土方開挖一般不宜在雨季進行。否則工作面不宜過大。應分段、逐片的分期完成。
雨季開挖基坑(槽)或管溝時,應注意邊坡穩定。必要時可適當放緩邊坡或 設置支撐。同時應在坑(槽)外側圍以土提或開挖水溝,防止地面水流入。施工時,應加強對邊坡、支撐、土堤等的檢查。
3、 土方開挖不宜在冬期施工。如必須在冬期施工時,其施工方法應按冬施方案進行。
採用防止凍結法開挖土方時,可在凍結前用保溫材料覆蓋或將表層土翻耕耙松,其翻耕深度應根據當地氣候條件確定,一般不小於0.3米。
開挖基坑(槽)或管溝時,必須防止基礎下的基土遭受凍結。如基坑(槽)開挖完畢後,有較長的停歇時間,應在基底標高以上預留適當厚度的鬆土,或用其他保溫材料覆蓋,地基不得受凍。如遇開挖土方引起鄰近(構築物)的地基和基礎暴露時,應採用防凍措施,以防產生凍結破壞。
三、質量標准:
1、保證項目:
(1) 柱基、基坑、基槽和管溝的土質必須符合設計要求,並嚴禁擾動。
(2) 允許偏差項目,見表1—2。
基坑、管溝外形尺寸允許偏差 表1—2
項次 項目 允許偏差(㎜) 檢驗方法
1、 標高+10 -50 用水準儀檢查
2、 長度、寬度-0 用經緯儀、拉線和尺量檢查
3、 邊坡偏陡 不允許 觀察或用坡度尺檢查
四、成品保護
1、對定位標准樁、軸線引樁、標准水準點、龍門板等,挖運土時不得碰撞,也不得坐在龍門板上休息。並應經常測量和校核其平面位置、水平標高和邊坡坡度是否符合設計要求。定位標准樁和標准水準點,也應定期復測檢查是否正確。
2、土方開挖時,應防止鄰近已有建築物或構築物、道路、管線等發生下沉或變
形。必要時,與設計單位或建設單位協商採取防護措施,並在施工中進行沉降和位移觀測。
1、 施工中如發現有文物或古墓等,應妥善保護,並應立即報請當地有關部門處理後,方可繼續施工。如發現有測量用的永久性標樁或地質、地震部門設置的長期觀測點等,應加以保護。在敷設地上或底下管道、電纜的地段進行土方施工時,應事先取得有關管理部門的書面同意,施工中應採取措施,以防損壞管線。
五、應注意的質量問題
1、基地超挖:開挖基坑(槽)或管溝均不得超過基底標高。如個別地方超挖時,其處理方法應取得設計單位的同意,不得私自處理。
2、 土地區樁基挖土應防止樁基位移:在密集群樁上開挖基坑時,應在打樁完成後,間隔一段時間,再對稱挖土;在密集樁附近開挖基坑(槽)時應事先確定樁基位移的措施。
3、 底為保護:基坑(槽)開挖後應盡量減少對基土的擾動。如基礎不能及時施工時,可在基底標高以上留出0.3米厚土層,待做基礎時再挖掉。
4、 施工順序不合理:土方開挖宜先從低處進行,分層分段依次開挖,形成一定坡度,以利排水。
5、 開挖尺寸不足:基坑(槽)或管溝底部的開挖寬度,除結構寬度外,應根據施工需要增加工作面寬度。如排水設施、支撐結構所需的寬度,在開挖前均應考慮。
6、 基坑(槽)或管溝邊坡不直不平,基底不平:應加強檢查,隨挖隨修,並要認真驗收。
⑺ 辦公樓工程土方開挖工程施工技術交底內容主要包括哪些
土方工程施工安全技術交底
建築工程的土方工程主要為場地平整、基坑(槽)、路基及一些特殊建築物基礎的開挖、回填和壓實。土方工程施工中最容易出現滑坡和塌方事故。
主要預防措施有:
施工前應做好必要的地質、水文和地下管道的調查工作,制定出相應的土方開挖方案。
排除地表水、地下水,防止水沖刷、浸流產生滑坡或塌方。
挖土應從上而下進行,嚴禁掏洞挖土施工。
嚴格按照土質和深度情況進行放坡,放坡系數按施工規范執行。
施工區域狹窄或條件有限,不能放坡時,應採取固壁支撐措施。
當施工時發現土壤有裂縫、落土或滑動現象時,應採取加固措施或排除險情後再施工。
吊運土方的繩索、滑輪、鉤子等應牢固無損。起吊時,垂直下方不得有人。
拆除支撐時,應從下而上逐步拆除。更換支撐、支架時,應先架上新的,再拆下舊的,各種支撐方式都要設好上下階梯,禁止踩踏支撐上下。
⑻ 建築施工安全技術交底全套表格和內容有哪些
建築施工分部分項安全技術交底
泥水工安全技術交底
一、砌體施工:
⒈挖掘土方,兩人操作間距保持2~3m,並由上而下逐層挖掘,禁止採取掏洞的操作方法。
⒉開挖溝槽、基坑等,應根據土質和現場施工員交底放坡,挖出的泥土應堆放在坑槽邊1m以外,堆高不得超過1.5m。
⒊砌基礎時,應檢查和經常注意基坑土質變化情況,有無崩裂現象。堆放材料應離開坑槽邊1m以上。當基坑較須設護壁支撐時,操作人員應設梯子上下,不得攀跳,運料不得碰撞支撐。
⒋牆身砌體高度超過1.2m時,應搭設腳手架。在一層以上或高度超過4m時採用里腳手架必須在牆外張掛安全網,採用外腳手架應綁護身欄桿後方准操作。
⒌用內架砌外牆時,架板要低於外牆500px,牆外按規定張掛安全網。
⒍腳手架上堆磚不得超過三皮,架子轉角處不得堆砧,除操作層外,上下皮架只允許堆零星材料,不得多層都堆料。
⒎在高處砌牆時,轉砧應面向牆面,工作完畢應將腳手板和磚牆上的碎磚,灰漿清掃干凈,防止掉落傷人。
⒏不準站在牆磚上做砌磚、掛線、刮縫、檢查大角垂直度和清掃牆面等工作。
⒐不準在牆頂或架上修改石料,以免震動牆體影響質量或石片掉下傷人。
⒑不準勉強在超過胸部以上的牆體上進行砌築,以免將牆體碰撞倒塌或上石時失手掉下造成安全事故。
⒒石塊不得往下擲,運石上下時,腳手板要牢固,並釘防滑條及扶手欄桿。
⒓在檐口、洞口處施工時,操作人員要面朝外操作,以免踩空墜落。不得坐在檐口、外牆等危險部位休息。
⒔高處作業不能用磚頭墊高架板,也不得在架板上墊磚頭站人操作。
二、混凝土施工:
⒈用車子向基坑或料鬥倒砼,應有擋車措施,不得用力過猛和撤把。
⒉用井字架吊蘭運送砼時,斗車把不得伸出吊蘭外,車要放穩,運送到樓層要待吊藍停穩,人方可進入吊藍內推車。
⒊澆砼使用的溜槽及串筒節間必須連接牢固。操作部位應有護身欄桿,不準直接站在溜槽邊上操作。
⒋澆灌框架、梁、柱砼應設操作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撐上操作。
⒌澆搗拱形結構,應自兩邊拱腳對稱同時進行;澆圈樑、雨披、陽台,應採取防護措施;澆搗料倉,下口應先封閉,並鋪設臨時腳手架,以防人員墜落。
⒍使用震動器應穿膠鞋,濕手不得接觸開關,電源線不得有破皮漏電,電線要架空,開關要有人監護。
⒎砼攪拌機在運行中,任何人不得將工具伸入筒內清料,進料斗升起時,嚴禁任何人在料斗下通過或停留。
⒏砼機停用時,升起的料斗應扦上安全插肖,或掛上保險練。
木工安全技術交底
一、一般規定:
⒈工作台、機械的設置,應合理穩固,工作地點和通道應暢通,材料、半成品,堆放應成堆成垛,不影響交通。
⒉操作木工機械不準戴手套,以防將手套卷進機械造成事故。
⒊木模車間內的鋸屑刨花應天天清理。在車間內禁止吸煙動火。
二、支模與拆模:
⒈使用木料支撐,材料應剝皮,尖頭要鋸平,不得使用腐朽,扭裂的材料,不準用彎曲大、尾徑小的雜料,層高在4m以內頂撐尾徑不小於200px,5m以內不小於250px,5m以上應經過設計。
⒉頂撐應從離地面1250px高設第一道水平撐,以後每增加2m增設一道。水平撐應縱橫向設置。
⒊頂撐接頭部位夾板不得小於三面,夾板不得小於50×8×62.5px,相鄰接頭應互相錯開。
⒋支撐底端地面應整平夯實,並加墊木,不得墊磚,調整高底的木楔要釘牢,木楔不宜墊得過高,(最好是2塊)。
⒌採用木桁架支模應嚴格檢查,發現嚴重變形,螺栓松動等應及時修復。
⒍支模應接工序進行,模板沒有固定前,不得進行下道工序。禁止利用拉桿、支撐攀登上下。
⒎支設4m高以上的立柱模板,四周必須頂牢,操作時要搭設工作台,不足4m高的可使用馬凳操作。
⒏支設獨立梁模應設臨時工作台,不得站在柱模上操作和梁底模上行走。
⒐二人抬運模板時要互相配合,協同工作。傳送模板、工具應用運輸工具或用繩子系牢後升降,不得亂扔。
⒑不得在腳手架上堆放大批模板等材料。
⒒縱橫水平撐、斜撐等不得搭在門窗框和腳手架上。通道中間的斜撐、拉桿等應設在1.80m高以上。
⒓支模中如需中間停歇,應將支撐、搭頭、柱頭封板等釘牢,防止因扶空、踏空而墜落造成事故。
⒔利用門型架、鋼管等支模慶配套使用,按規定設置水平和剪刀撐。
⒕模板上有予留孔洞者,應在安裝後將洞口蓋好。砼板上的予留洞應在拆模後將洞口蓋好。
⒖拆除模板應經施工技術人員同意。操作時應按順序分段進行,嚴禁猛撬、硬砸或大面積撬落和拉倒,停工前不得留下松動和懸掛的模板。
⒗拆除檐口,陽台等危險部位的模板,底下應有架子、安全網或掛安全帶操作,並盡量做到模板少掉到架、安全網上,少量掉落在架、安全網上的模板應及時清理。
⒘拆模前,周圍應設圍欄或警戒標志,重要通道應設專人看管,禁人入內。
⒙拆模的順序應按自上而下,從里到外,先拆掉支撐的水平和斜支撐,後拆模板支撐,梁應先拆側模後拆底模,拆模人應站一側,不得站在拆模下方,幾人同時拆模應注意相互間安全距離,保證安全操作。
⒚拆除薄腹梁、吊車梁、桁架等予制構件模板,應隨拆隨加支撐頂牢,防止構件倒塌。
⒛拆下的模板應及時運到指定的地點集中堆放或清理歸垛,防止釘子扎腳傷人。
三、木工機械:
⒈圓鋸:
⑴操作平台要穩固,鋸片不得連續缺齒和缺齒太多,螺絲帽要上緊。圓鋸應有防護罩,不得使用倒順開關,應使用點動開關。
⑵操作人應站在鋸片一側,禁止站在與鋸片同一直線上,手臂不得跨越鋸片操作。
⑶進料必須緊貼靠山,不得用力過猛,遇硬節應慢推,接料要待料出鋸片375px,不得用手硬拉。
⑷加工舊料時,須先清除鐵釘、水泥漿、泥砂等。
⑸鋸短料時應用推棍,接料使用刨鉤。禁止鋸超過圓鋸半徑的木料。
⑹鋸片未停穩前不許用手觸動,也不要用力猛推木料的方法強迫鋸片停轉。
⑺電動機外殼及開關的鐵外殼應採取接零或接地保護,且須安裝漏電保護開關。
⒉手電筒鑽:
⑴使用前要先檢查電源絕緣是否良好,有無破損,電線須架空,操作時要戴絕緣手套,使用時要安裝漏電保護開關。
⑵按銘牌規定,正確使用手電筒鑽,發現有漏電現象或電動機溫度過高、轉速突然變慢和有異聲,應立即停止使用,並交電工檢修。
⑶在高空作業時,應搭設腳手架,危險處作業要掛好安全帶,工作中要注意前、後、左、右的操作條件,防止發生事故。
⑷向上鑽孔時,只許用手或扛桿的辦法頂托鑽把,不許用頭或肩扛等辦法。
⑸電鑽在轉動中,只准用鑽把對准孔位、禁止用手扶鑽頭對孔。
⑹工作完畢後,應切斷電源,收好導線以備再用。
現場鋼筋安裝安全技術交底
⒈現場人工斷料,所用工具必須牢固,掌鏨子和打錘要站成斜角,注意扔錘區域內的人和物體。切斷小於750px的短鋼筋,應用鉗子夾牢,禁止用手把扶,並在外側設置防護箱籠罩或朝向無人區。
⒉多人合運鋼筋,起、落、轉、停動作要一致,人工上下傳送不得在同一直線上。鋼筋堆放要分散、穩當、防止傾倒和塌落。
⒊在高空、深坑綁扎鋼筋和安裝骨架,須搭設腳手架和馬道。
⒋綁扎立柱、牆體鋼筋,不得站在鋼筋骨架上和攀登骨架上下。柱筋在4m以內,重量不大,可在地面或樓面上綁扎,整體豎起;柱筋在4m以上,應搭設工作台。柱樑骨架應用臨時支撐拉牢,以防傾倒。
⒌綁扎基礎鋼筋時,應按施工設計規定擺放鋼筋支架或馬凳架起上部鋼筋,不得任意減少支架或馬凳。
⒍綁扎高層建築的圈樑、挑檐、外牆、邊柱鋼筋,應搭設外架或安全網。綁扎時掛好安全帶。
⒎起吊鋼筋骨架,下方禁止站人,必須待骨架降落到離地1m以下始准靠近,就位支撐好方可摘鉤。
⒏吊運短鋼筋應使用吊籠,吊運超長鋼筋應加橫擔,捆綁鋼筋應使用鋼絲繩千斤頭,雙條綁扎,禁止用單條千斤頭或繩索綁吊。
⒐吊運在樓層搬運、綁扎鋼筋,應注意不要靠近和碰撞電線。並注意與裸體電線的安全距離(1kv以下≥4m,1-10kv≥6m)。
⒑夜間施工燈光要充足,不準把燈具掛在豎起的鋼筋上或其他金屬構件上,導線應架空。
竹腳手架搭設安全技術交底
一、一般規定:
⒈選材:使用生長四年以上的毛竹,青嫩、枯黃、蟲蛀、腐爛,裂縫(透節二節以上)不得使用。
⒉綁扎:使用水蔥竹篾、廣篾。不得一扣綁三根。
⒊毛竹直徑:立桿、大橫桿、剪刀撐、拋撐、頂撐的小頭有效直徑應≥175px。橫擔(小橫桿)≥225px。
⒋架子高度在24m以內,24m以上應有編制設計方案和審批。
⒌砌築腳手架上的均布荷載不得超過270kg/m2,裝飾腳手架上的均布荷載不得超過200kg/m2。
二、立桿:
⒈放樣:腳手架搭設范圍內的地基要整平夯實。
⑴根據施工員的交底和建築物的特點,確定立桿縱、橫向間距,現場拉線,釘竹簽放樣。
⑵根據建築物的總高度和特點及施工要求確定架子的步距(應≤1.8),以及第一皮架子的高度。
⒉埋深30~1250px,下墊砧石,土質松軟或挖坑有困難時,要綁掃地桿。
⒊橫向間距:1~1.2m,里立桿離牆≤500px。
⒋縱向間距:1.3~1.5m(誤差土125px)。超過15m高的架子立桿間距不得大於1.5m。外立桿應高出屋面1.2~1.5m。
⒌垂直度:轉角處≤250px,架子中間≤375px。
⒍立桿搭接長度:不小於1.8m,而且接頭要跨過一皮架,相鄰立桿在同一步架內要互相錯開,不得與頂撐搭接。
⒎立桿搭接接頭要在頂撐右側,交替進行,保持頂撐在中間的垂直度。
三、小橫桿:
里端伸出里立桿15~875px,離牆面5~250px,外端伸出外立桿500px以上。
四、頂撐:
頂撐應垂直,大頭朝上,與立桿綁扎三道竹篾,且小頭直徑應大於小立桿直徑的三分之二。上下頂撐應保持在同一直線上。
五、大橫桿:
設四根(架寬在1.2m以內),綁在立桿里側,接頭置於立桿處(放在小橫桿上),並綁扎牢固,上下層架接頭應互相錯開,搭接長度應不小於1.5m,綁扎道數不得小於四道。
六、剪刀撐:
腳手架的轉角處,兩端以及中間,每隔15m的雙跨內從下而上循序連續設置。剪刀撐應頭稍綁接,大頭壓小頭,搭接長度大於37.5px,綁扎不少於5道,與地面呈45°~30°。底部應埋入上中750px以上,當不能埋地時,應用不小於16#鉛線牢固綁扎在立桿交合處。
根據需要也可設置縱向連續的多跨剪刀撐,但其最大寬度不得超過6跨。
七、連牆點與拋撐的設置:
三步以下架子每隔6~7根立桿設一根拋撐,埋入地下750px。三步以上架每隔二步四跨設一連牆點。常用的方法是在牆內予埋10~12#鍍鋅鉛絲雙股(或鋼筋環)拉住架子的內立桿,同時用一短木頂住牆面(也可用小橫桿頂牆,粉刷時才鋸掉)。連牆點應盡量靠近架子立桿的節點,以加強架子的穩定性。
八、欄桿:
二步以上架在外立桿內側須設置1.0m高的防護欄桿和立網,外立桿高出屋面1.2~1.5m防護欄桿綁二道。
九、腳手板:
施工層應滿鋪腳手板,四角與大橫桿用16#鉛絲綁扎牢固。每施工操作層上下要滿鋪三步以上腳手板,四角與大橫桿要用16#鉛絲綁扎牢固。高層架尚應每隔四皮架鋪滿一皮架板,作為安全防護用。腳手板鋪設必須嚴密牢固。腳手板搭接長度不小於500px。
離牆面超過500px的縫隙應防護。防護的方法是一種用鋪架板,另一種方法是用小安全網防護。
十、斜道:
三步以上架要搭斜道與平台,坡度≤1:3
⒈行人斜道一般與架同寬。
⒉運料斜道寬度不得小於1.5m,坡度以1:6為宜。轉彎平台寬度不得小於1.5m,面積不得小於6m2。
⒊斜道兩側及拐彎平台的外側,均應設1m高的防護欄桿和立網防護。
⒋搭設方法:同腳手架,但為了斜道的穩固,在斜道兩側外圍和端部應設剪刀撐。對於附在腳手架外側的斜道(即利用腳手架外側外立桿作為斜道的內立桿時)應加強腳手架連牆桿的設置。對於獨立的斜道應加密連牆桿。
⒌不上人屋面的竹架應設一道斜道上屋面。
十一、綁扎:
所有桿件相交處均應用竹篾綁牢。
十二、臨街防護:
沿街道、居民密集處的腳手架外側應採用防護竹笆全封隔絕,或採用立網全封閉,有條件的可以在立網全封閉的基礎上在腳手架的外側採用竹笆加強臨街面的防護。
十三、驗收:
搭設完畢或使用前,必須辦理驗收移交手續,方准使用。
滿堂腳手架搭設安全技術交底
滿堂腳手架所使用材料和搭設方法同一般腳手架。
⒈立桿:縱橫向立桿間距≯2m,步距≯1.8m地面應整平夯實,立桿埋入地上30~1250px,不能埋地時,立桿下應墊枕木並加設掃地桿。
⒉橫桿:縱橫向水平拉桿步距≯1.8m,操作層大橫桿間距≯1000px。
⒊剪刀撐:四角應設抱角斜撐,四邊設剪刀撐,中間每隔四排立桿沿縱向設一道剪刀撐,斜撐和剪刀撐均應由下而上連續設置。
⒋架板鋪設:架高在4m以內,架板間隙≯500px,架高大於4m,架板必須滿鋪。
上料平台搭設安全技術交底
⒈上料平台要獨立設搭設,平台距井架間隙不得超過250px,平台寬度以進出料方便為原則,長度應≥吊欄外側。
⒉搭設材料:一般用杉木或鋼管搭設、當承重量不大時(在300kg以內)和高度不高時也可用毛竹搭設(應使用新竹經挑選),搭設方法基本和腳手架相同。
⒊用途構造:主要做為井字架吊籃進出料通道使用,一般不堆放材料。
主要桿件有:立桿、橫桿、水平拉桿、剪刀撐、欄桿等。
⒋搭設:
⑴立桿間距在1~1.5m以內,步距1.5m~1.8m視建築物層高而定,平台以每層樓面平。
⑵每隔1~1.5m高設一道縱橫向水平拉桿,在操作層通道處可設在1.8m高處。
⑶橫桿:當平台鋪設竹架板時,大橫桿間距在1000px以內,當使用鋼、木腳手板時,大橫桿間距不大於1500px。
⑷剪刀撐:外立桿四周應自下而上連續設置,在進、出料口處可斷開留出通道。
⑸欄桿:平台四周按規定設置1~1.2m高的防護欄桿。正面設可開啟的安全門。
⑹纜風:當平台高度超過10m時,四面要設纜風繩,或與建築物固定牢固,並不得固定在井架上.
腳手架拆除安全技術交底
⒈拆除腳手架前,班組成員要明確分工,統一指揮,操作過程中精力要集中,不得東張西望和開玩笑,工具不用時要放入工具袋內。
⒉正確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腳應穿軟底鞋。拆除挑架等危險部位要掛安全帶。
⒊拆除腳手架前,周圍應設圍欄或警戒標志,在交通要道設專人監護,禁人入內。
⒋嚴格遵守拆除順序,由上而下,一步一清,不準上下層同時作業。
⒌拆除腳手架的大橫桿、剪刀撐,應先拆中間扣,再拆兩頭扣,由中間操作人往下順桿子,不得往下亂扔。
⒍拆除的腳手架桿、腳手板、鋼管、扣件等材料應往入傳遞或用繩索吊下,不得往下投扔,以免傷人和不必要的損失。
⒎拆除過程中最好不要中途換人,如必須換人時,應將拆除情況交代清楚。
⒏拆除過程中最好不要中斷,如確需中斷應將拆除部分處理清楚告一段落,並檢查是否會倒塌,確認安全後方可停歇。
⒐腳手架拆除完後應將架料分類堆放,堆放地點要平坦,下設支墊排水良好。鋼類最好放置室內,堆放在室外應加以遮蓋。對扣件、螺栓等零星小構件應用柴油清洗干凈裝箱、袋分類存放室內以備再用。
⒑彎曲變形的鋼構件應調直,損壞的及時修復並刷漆以備再用,不能修復的應集中報廢處理。
11輔助設施:上料通道四周應設1m高的防護欄桿,上下架應設斜道或扶梯,不準攀登腳手架桿上下。
12施工荷載:一般不超過100kg/m2,如需承受較大荷載應採取加固措施,或經設計。
安全網張掛安全技術交底
安全網的質量必須符合GB5725-35規定,即外形尺寸為1.8×6m和4×6m兩種,每張網的重量應少於15kg/張大於8kg/張,安全網分平網立網兩種。立網的目數應在2000目(10CMX10CM)以上。
一、平網:
安裝平面不垂直於水平面,主要是用來接住墜落的人和物的安全網稱為平網。
⒈平網要能承受重100kg底面積為70000px2的模擬人形砂包沖擊後,網繩、邊繩、系繩都不斷裂(允許筋繩斷裂),沖擊高度10m最大延伸率不超過1.5m。
舊網重新使用前,按GB5725-86規定,應全面進行檢查,並簽發允許使用證明方准使用。
⒉網的外觀檢查:
⑴網目邊長不得大於250px,邊繩、系繩、筋繩的直徑不少於網繩的2倍,且應大於7mm。
⑵筋繩必須縱橫向設置,相鄰兩筋繩間距在30至2500px之間,網上的所有繩結成節點必須牢固,筋繩應伸出邊繩1.2m,以方便網與網或網與模桿之間的拼接綁扎。(或另外加系繩綁扎)。
⑶舊網應無破損或其他影響使用質量的毛病。
⒊網的選擇:
⑴根據使用目的,選擇網的類型,根據負載高度選擇網的寬度、立網不能代替平網使用,而平網可代替立網使用。
⑵當網寬為3m時,張掛完伸出寬度約2.5m,當網寬4m時張掛後伸出寬度約3m。
⒋網的安裝:
⑴安裝前必須對網及支桿、橫桿、錨固點進行檢查,確認無誤後方可開始安裝。
⑵安全網的內外側應各綁一根大橫桿,內側在橫桿綁在事先予埋好的鋼筋環上或在牆(樓板)的內側再綁一根大橫桿與外側安全網的里大橫桿綁在一起,大橫桿離牆(或樓板)間隙≤375px。網外側大橫桿應每隔3m設一支桿,支桿與地面保持45°角,支桿落點要牢靠固定,如在樓層無法固定時可設掃地桿,把幾根支桿底腳連在一起與柱綁牢。
⑶安全網以系結方便,連接牢固又易解開受力後不會散脫為原則。多張安全網連接使用時,相鄰部分應緊靠或重疊。
⑷平網安裝時不宜綳得過緊,應外高內低(外側高出50m)網的負載高度在5m以內時,網伸出建築物寬度2.5m以上,10m以內時網伸出建築物寬度最小3m。
⑸在輸電線路附近安裝時,必須先徵得有關部門同意,並採取適當的防觸電措施,否則不得安裝。
⑹第一道安全網一般張掛在二層樓板面(3~4m高度),然後每隔6~8m再掛一道活動安全網(GB5725-85規定)。多層或高層建築除在二層設一道固定安全網外,每隔四層應再設一道固定安全。
⑺網與其下方(或地面)物體表面距離不得小於3m。
⑻在張掛安全網時應事先考慮到在臨時需進出料位置應留有可收起的活動安全網,當吊料時將網收起,用完時立即恢復原狀。
⒌使用、維修、保養:
⑴安全網在使用中必須每周進行一次外觀檢查,雜物及時清理。
⑵當受到較大荷載沖擊後,應更換新網或及時進行檢查,看有無嚴重變形、磨損、斷裂、連接部位脫落等確認完好後,方可繼續使用。
⑶按GB5725-85規定使用中每3個月應進行試驗繩強力試驗(或根據說明書進行試驗)。
⒍安全網的清理:清理安全網如頂進入安全網,事先必須先檢查安全網的質量,支桿是否牢靠、確認安全後,方可進入安全網清理,清理時應一手抓住網筋,一手清理雜物,禁止人站立安全網上,雙手清理雜物或往下拋擲。
清理雜物時,地面應設監護人,禁人入內,或是加設圍欄。
二、立網:
安裝平面垂直於水平面(相對來說),主要是用來防止人和物墜落的安全網稱為立網。
⒈根據GB5725-85規定,立網邊繩、系繩斷裂強力不低於300kgf,網繩的斷裂強力為150-200kgf,網目的邊長不大於250px。
⒉掛設立網必須拉直、拉緊。
⒊網平面與支撐作業人員的面的邊緣處最大的間隙不得超過375px。
施工現場用電安全技術交底
一、用電管理:
⒈臨時用電必須按「《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88」編制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制定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
⒉臨時用電工程圖紙必須單獨由電氣工程技術人員繪制,經技術負責人審批後作為臨時施工的依據。
⒊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的內容和步驟:
⑴現場勘探,確定電源進線總配電箱(櫃),分配電箱的位置及線路走向。
⑵進行負荷計算,選擇導線截面和電器的類型、規格。
⑶繪制電氣平面圖,立面圖和接線系統圖。
⑷制定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
⒋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檔案:
⑴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及修改施工組織設計的全部資料。
⑵技術交底資料。
⑶臨時用電工程檢查驗收表。
⑷接地電阻測定記錄。
⑸定期檢(復)查表(工地每月,公司每季進行一次)。
⑹電工維修工作記錄。
⒌安裝、維修或拆除臨時用電工程,必須由電工完成,電工等級應同工程的難易程度和技術復雜性相適應。
二、電工:
⒈電工必須經過專業及安全技術培訓,經(地)市勞動部門考試合格發給操作證,方准獨立操作。
⒉電工應掌握用電安全基本知識和所有設備性能。
⒊上崗前按規定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
⒋停用設備應拉閘斷電,鎖好開關箱。
⒌負責保護用電設備的負荷線,保護零線(重復接地)和開關箱。
⒍移動用電設備必須切斷電源,在一般情況下不許帶電作業,帶電作業要設監護人。
⒎按規定定期(工地每月、公司每季)對用電線路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做好檢查和維修記錄。
⒏應懂得觸電急救常識和電器滅火常識。
三、安全距離與外電防護:
外電線路:指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線路以外的任何電力線路。
⒈不得往高、低壓線路下方施工、搭設臨時設施或堆放物件、架具、材料及其他雜物。
⒉安全距離:
⑴在建工程(包括腳手架)的外側與架空線路之間的最小安全距離1kv不小於4m,1~10kv不小於6m,35~110kv不小於8m。架空導線最大弧垂與施工現場地面最小距離≥4.0m與機動車道≥6.0m。
⑵起重臂或被吊物邊緣與10kV的架空線路水平距離≥2m。
⑶機動車道與外電架空線路交叉的最小距離1kv以下為6m,10kv以下為7m。
⒊外電防護:
⑴達不到安全距離要求,必須採取防護措施,增設屏障、遮欄、圍欄或保護網,並懸掛醒目的警告標志牌。
⑵帶電體至遮欄的安全距離10kv應大於2375px,35kv應大於2875px.
⑶帶電體至柵欄(封閉)的安全距離10kv應大於750px,35kv應大於1250px。
⑼ 施工技術交底包括哪些內容
(1)工地(隊)交底中有關內容:如是否具備施工條件、與其他工種之間的配合與矛盾等,向甲方提出要求,讓其出面協調等。
(2)施工范圍、工程量、工作量和施工進度要求:主要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實事求是的向甲方說明即可。
(3)施工圖紙的解說:設計者的大體思路,以及自己以後在施工中存在的問題等。
(4)施工方案措施:根據工程的實況,編制出合理、有效的施工組織設計以及安全文明施工方案等
(5)操作工藝和保證質量安全的措施:先進的機械設備和高素質的工人等
(6)工藝質量標准和評定辦法:參照現行的行業標准以及相應的設計、驗收規范
(7)技術檢驗和檢查驗收要求:包括自檢以及監理的抽檢的標准
(8)增產節約指標和措施:
(9)技術記錄內容和要求;
(10)其他施工注意事項。
(9)房建開挖技術交底有哪些擴展閱讀
施工技術交底的形式:
1、施工組織設計交底可通過召集會議形式進行技術交底,並應形成會議紀要歸檔;
2、通過施工組織設計編制、審批,將技術交底內容納入施工組織設計中。
3、施工方案可通過召集會議形式或現場授課形式進行技術交底,交底的內容可納入施工方案中,也可單獨形成交底方案。
4、各專業技術管理人員應通過書面形式配以現場口頭講授的方式進行技術交底,技術交底的內容應單獨形成交底文件。交底內容應有交底的日期,有交底人、接收人簽字,並經項目總工程師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