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高新技術企業有哪些稅收優惠政策
法律分析: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指的是,經由國家規定,對高新技術企業給予減輕或免除其企業所得稅的措施。依照相關規定,科技服務業屬於我國重點扶持和鼓勵發展的產業,依法可享有企業所得稅優惠。高新技術企業享受15%稅率的執行范圍取消地域限制,原政策僅限於國家級高新技術開發區內的高新技術企業,新法將該項優惠政策擴大到全國范圍。新法規定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科技企業可減按20%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技術轉讓所得稅起征點明顯提高。新法規定:一個納稅年度內,居民企業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徵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暫行條例》
第六條 凡從事生產、經營,實行獨立經濟核算,並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准開業的納稅人,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當地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其他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除按照稅務機關規定不需辦理稅務登記者外,應當在按照稅收法規的規定成為法定納稅人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當地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
第八條 納稅人申報辦理稅務登記,應提出申請登記報告和有關批准文件,同時提供有關證件。主管稅務機關對前款報告、文件、證件審核後,予以登記,發給稅務登記證。稅務登記證只限納稅人使用,不得轉借或轉讓。稅務登記的內容包括:納稅人名稱、地址、所有制形式、隸屬關系、經營方式、經營范圍以及其它有關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