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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1999年3月15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1999年3月1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15號公布 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十八章 技術合同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三百二十二條 技術合同是當事人就技術開發、轉讓、咨詢或者服務訂立的確立相互之間權利和義務的合同。
第三百二十三條 訂立技術合同,應當有利於科學技術的進步,加速科學技術成果的轉化、應用和推廣。
第三百二十四條 技術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以下條款:
(一)項目名稱;
(二)標的的內容、范圍和要求;
(三)履行的計劃、進度、期限、地點、地域和方式;
(四)技術情報和資料的保密;
(五)風險責任的承擔;
(六)技術成果的歸屬和收益的分成辦法;
(七)驗收標准和方法;
(八)價款、報酬或者使用費及其支付方式;
(九)違約金或者損失賠償的計算方法;
(十)解決爭議的方法;
(十一)名詞和術語的解釋。
與履行合同有關的技術背景資料、可行性論證和技術評價報告、項目任務書和計劃書、技術標准、技術規范、原始設計和工藝文件,以及其他技術文檔,按照當事人的約定可以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
技術合同涉及專利的,應當註明發明創造的名稱、專利申請人和專利權人、申請日期、申請號、專利號以及專利權的有效期限。
第三百二十五條 技術合同價款、報酬或者使用費的支付方式由當事人約定,可以採取一次總算、一次總付或者一次總算、分期支付,也可以採取提成支付或者提成支付附加預付入門費的方式。
約定提成支付的,可以按照產品價格、實施專利和使用技術秘密後新增的產值、利潤或者產品銷售額的一定比例提成,也可以按照約定的其他方式計算。提成支付的比例可以採取固定比例、逐年遞增比例或者逐年遞減比例。
約定提成支付的,當事人應當在合同中約定查閱有關會計賬目的辦法。
第三百二十六條 職務技術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屬於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就該項職務技術成果訂立技術合同。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應當從使用和轉讓該項職務技術成果所取得的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對完成該項職務技術成果的個人給予獎勵或者報酬。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訂立技術合同轉讓職務技術成果時,職務技術成果的完成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受讓的權利。
職務技術成果是執行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工作任務,或者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技術成果。
第三百二十七條 非職務技術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屬於完成技術成果的個人,完成技術成果的個人可以就該項非職務技術成果訂立技術合同。
第三百二十八條 完成技術成果的個人有在有關技術成果文件上寫明自己是技術成果完成者的權利和取得榮譽證書、獎勵的權利。
第三百二十九條 非法壟斷技術、妨礙技術進步或者侵害他人技術成果的技術合同無效。
第二節 技術開發合同
第三百三十條 技術開發合同是指當事人之間就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統的研究開發所訂立的合同。
技術開發合同包括委託開發合同和合作開發合同。
技術開發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當事人之間就具有產業應用價值的科技成果實施轉化訂立的合同,參照技術開發合同的規定。
第三百三十一條 委託開發合同的委託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提供技術資料、原始數據;完成協作事項;接受研究開發成果。
第三百三十二條 委託開發合同的研究開發人應當按照約定製定和實施研究開發計劃;合理使用研究開發經費;按期完成研究開發工作,交付研究開發成果,提供有關的技術資料和必要的技術指導,幫助委託人掌握研究開發成果。
第三百三十三條 委託人違反約定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或者失敗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百三十四條 研究開發人違反約定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或者失敗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百三十五條 合作開發合同的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進行投資,包括以技術進行投資;分工參與研究開發工作;協作配合研究開發工作。
第三百三十六條 合作開發合同的當事人違反約定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或者失敗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百三十七條 因作為技術開發合同標的的技術已經由他人公開,致使技術開發合同的履行沒有意義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三百三十八條 在技術開發合同履行過程中,因出現無法克服的技術困難,致使研究開發失敗或者部分失敗的,該風險責任由當事人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風險責任由當事人合理分擔。
當事人一方發現前款規定的可能致使研究開發失敗或者部分失敗的情形時,應當及時通知另一方並採取適當措施減少損失。沒有及時通知並採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第三百三十九條 委託開發完成的發明創造,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研究開發人。研究開發人取得專利權的,委託人可以免費實施該專利。
研究開發人轉讓專利申請權的,委託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三百四十條 合作開發完成的發明創造,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合作開發的當事人共有。當事人一方轉讓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其他各方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受讓的權利。
合作開發的當事人一方聲明放棄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可以由另一方單獨申請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請。申請人取得專利權的,放棄專利申請權的一方可以免費實施該專利。
合作開發的當事人一方不同意申請專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請專利。
第三百四十一條 委託開發或者合作開發完成的技術秘密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以及利益的分配辦法,由當事人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當事人均有使用和轉讓的權利,但委託開發的研究開發人不得在向委託人交付研究開發成果之前,將研究開發成果轉讓給第三人。
第三節 技術轉讓合同
第三百四十二條 技術轉讓合同包括專利權轉讓、專利申請權轉讓、技術秘密轉讓、專利實施許可合同。
技術轉讓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第三百四十三條 技術轉讓合同可以約定讓與人和受讓人實施專利或者使用技術秘密的范圍,但不得限制技術競爭和技術發展。
第三百四十四條 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只在該專利權的存續期間內有效。專利權有效期限屆滿或者專利權被宣布無效的,專利權人不得就該專利與他人訂立專利實施許可合同。
第三百四十五條 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讓與人應當按照約定許可受讓人實施專利,交付實施專利有關的技術資料,提供必要的技術指導。
第三百四十六條 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受讓人應當按照約定實施專利,不得許可約定以外的第三人實施該專利;並按照約定支付使用費。
第三百四十七條 技術秘密轉讓合同的讓與人應當按照約定提供技術資料,進行技術指導,保證技術的實用性、可靠性,承擔保密義務。
第三百四十八條 技術秘密轉讓合同的受讓人應當按照約定使用技術,支付使用費,承擔保密義務。
第三百四十九條 技術轉讓合同的讓與人應當保證自己是所提供的技術的合法擁有者,並保證所提供的技術完整、無誤、有效,能夠達到約定的目標。
第三百五十條 技術轉讓合同的受讓人應當按照約定的范圍和期限,對讓與人提供的技術中尚未公開的秘密部分,承擔保密義務。
第三百五十一條 讓與人未按照約定轉讓技術的,應當返還部分或者全部使用費,並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實施專利或者使用技術秘密超越約定的范圍的,違反約定擅自許可第三人實施該項專利或者使用該項技術秘密的,應當停止違約行為,承擔違約責任;違反約定的保密義務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百五十二條 受讓人未按照約定支付使用費的,應當補交使用費並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不補交使用費或者支付違約金的,應當停止實施專利或者使用技術秘密,交還技術資料,承擔違約責任;實施專利或者使用技術秘密超越約定的范圍的,未經讓與人同意擅自許可第三人實施該專利或者使用該技術秘密的,應當停止違約行為,承擔違約責任;違反約定的保密義務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百五十三條 受讓人按照約定實施專利、使用技術秘密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由讓與人承擔責任,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三百五十四條 當事人可以按照互利的原則,在技術轉讓合同中約定實施專利、使用技術秘密後續改進的技術成果的分享辦法。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一方後續改進的技術成果,其他各方無權分享。
第三百五十五條 法律、行政法規對技術進出口合同或者專利、專利申請合同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四節 技術咨詢合同和技術服務合同
第三百五十六條 技術咨詢合同包括就特定技術項目提供可行性論證、技術預測、專題技術調查、分析評價報告等合同。
技術服務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以技術知識為另一方解決特定技術問題所訂立的合同,不包括建設工程合同和承攬合同。
第三百五十七條 技術咨詢合同的委託人應當按照約定闡明咨詢的問題,提供技術背景材料及有關技術資料、數據;接受受託人的工作成果,支付報酬。
第三百五十八條 技術咨詢合同的受託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完成咨詢報告或者解答問題;提出的咨詢報告應當達到約定的要求。
第三百五十九條 技術咨詢合同的委託人未按照約定提供必要的資料和數據,影響工作進度和質量,不接受或者逾期接受工作成果的,支付的報酬不得追回,未支付的報酬應當支付。
技術咨詢合同的受託人未按期提出咨詢報告或者提出的咨詢報告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減收或者免收報酬等違約責任。
技術咨詢合同的委託人按照受託人符合約定要求的咨詢報告和意見作出決策所造成的損失,由委託人承擔,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三百六十條 技術服務合同的委託人應當按照約定提供工作條件,完成配合事項;接受工作成果並支付報酬。
第三百六十一條 技術服務合同的受託人應當按照約定完成服務項目,解決技術問題,保證工作質量,並傳授解決技術問題的知識。
第三百六十二條 技術服務合同的委託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影響工作進度和質量,不接受或者逾期接受工作成果的,支付的報酬不得追回,未支付的報酬應當支付。
技術服務合同的受託人未按照合同約定完成服務工作的,應當承擔免收報酬等違約責任。
第三百六十三條 在技術咨詢合同、技術服務合同履行過程中,受託人利用委託人提供的技術資料和工作條件完成的新的技術成果,屬於受託人。委託人利用受託人的工作成果完成的新的技術成果,屬於委託人。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第三百六十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對技術中介合同、技術培訓合同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貳』 技術服務合同雙方當事人違約責任是怎麼劃分的
技術服務合同雙方當事人違約責任:技術服務合同的委託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
影響工作進度和質量,不接受或者逾期接受工作成果的,支付的報酬不得追回,未支付的報酬應當支付。
技術服務合同的受託人未按照合同約定完成服務工作的,應當承擔免收報酬等違約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八百五十四條?委託開發合同的當事人違反約定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或者失敗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八百五十六條?合作開發合同的當事人違反約定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或者失敗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叄』 工程技術指導合同
本合同由 _______________(以下稱甲方)和 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簽定。
一、合同宗旨
為了發展旅遊事業,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向乙方購買2條滑索。乙方按下述條款向甲方提供本合同所規定的規范和性能的滑索設備和相關服務。
二、技術規格
滑索條數:__________條
滑索水平長度:__________ 米
滑索上下站高差米:__________米
三、供貨范圍
乙方將按如下范圍向甲方提供設備及相關服務
1、全新未經使用過的設備(見設備清單)。
2.設備的運輸。
3.設備的土建基礎設計。
4.滑索設備的安裝、調試。
5.免費對甲方人員進行理論指導及現場培訓。
四、交貨及工程進展
1.乙方在合同生效後15天內完成滑索的設計,15天內向甲方提供土建施工圖紙。
2.乙方在合同生效後2個月內向甲方提供滑索的全套設備。
3.乙方在合同生效後2.5個月內完成滑索的全套設備安裝調試,並交付甲方使用。
五、價格
合同總額為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__________元人民幣)。
六、付款方式
1.甲方在合同生效後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的合同款(大寫:__________元人民幣)。
2.甲方在設備發貨前,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的合同款(大寫:__________元人民幣)。
3.甲方在乙方設備調試完成並交付使用後,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的合同款(大寫:__________元人民幣)。
七、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地形測量,在合同生效後5天內向乙方提供地形、地質資料及測量結果。
2.甲方在合同生效1.5個月內完成滑索的土建工程施工(含預埋地腳螺栓)並具備在安裝條件。
3.甲方免費提供合同正常進度內的設備保管場地,負責所到設備卸貨和保管工作。
4.甲方負責乙方到現場的工程技術人員的食宿。
5.甲方按期向乙方支付合同規定款項,如延誤時間則工期順延並承擔違約金。
6.甲方負責組織、申請檢測驗收工作並承擔費用。
八.乙方責任
1.乙方對滑索設備及安裝調試的工程質量負責。
2.乙方向甲方提供設備合格證。
3.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有關滑索的技術資料(使用維護說明書)。
4.乙方無償承擔必要的技術理論和安全規定的講解、指導,並現場對甲方人員進行操作培訓。
5.乙方負責支付其雇員在執行本合同期內因乙方責任的患並受傷、保險及所發生的費用。
6.乙方協助甲方的檢測驗收工作,並提供應由乙方提供的驗收文件。
九.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無故退貨,應向乙方償付退貨貨款,並支付該部分貨款的5%的違約金。
2.甲方逾期付款,按逾期部分款額按每日5‰支付乙方違約金。
十.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中途無故終止合同,應向甲方償付已付貨款,並支付該部分貨
款的5%的違約金。
2.由於乙方的原因不能按期交付使用,應向甲方進行賠償,逾期按合同總額每日5‰支付乙方違約金並在雙方重新確定之日內交付使用。
十一.不可抗拒
如果出現不可抗拒的原因影響合同的執行,雙方本著友好協商的精神解決。
十二.合同仲裁
如發生糾紛,甲、乙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以向項目所在地合同簽定地人民法院起訴,費用由敗訴方支付。
十三、其他
1.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本著協商的精神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附件
設備清單
1.鋼絲繩__________根
2.上下站鋼結構架__________套
3.緩沖墊__________件
4.滑輪架__________件
5.吊帶__________件
6.對講機 __________只
7.緩沖裝置__________件
簽訂合同雙方:
建設單位:____,以下簡稱甲方;
咨詢單位: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使__建築安裝工程的構想科學,設計和施工經濟、合理,建設速度快,誤差小,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供雙方遵守執行。
第一條 甲方應於__年__月__日以前將規劃局紅線圖、上級部門批文、委託書以及建築安裝工程的建築面積、安裝項目、消防方式、庫房每層凈高等資料提交乙方。
第二條 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對____建築安裝工程的地形、地質條件、建築安裝構想等進行可行性研究,最後編制出設計任務書及匡算表,於__年__月__日以前交付甲方。
第三條 甲方根據國家計委頒發試行的《工程設計收費標准》,承付乙方咨詢費__元。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日內,甲方先付給乙方__元,待乙方將設計任務書及匡算交付甲方後__日內,再付給乙方__元。
第四條 為本咨詢工程需要到外地進行調研、收集資料人員的差旅費,由甲方負擔。
第五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送交有關文件、圖紙和資料,乙方可按耽誤的時間順延交付設計任務書及匡算表的時間。
2.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交付咨詢費,遲延一天,按遲延交付款額數罰款__‰。
3.甲方如果中途中斷咨詢請求,乙方咨詢工作已經過半的,應付給乙方全部咨詢費;咨詢工作尚未過半,按總咨詢費的50%收費。
第六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交付設計任務書及匡算表,遲延一天,按總咨詢費金額數罰款__‰。
2.乙方如中途中斷咨詢,應按總咨詢費向乙方交付罰款。
3.乙方所提供的技術咨詢服務,因質量缺陷或過錯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
應負責賠償。如果由此引起重大事故,造成嚴重後果的,還應追究其主要負責人的
行政責任或刑事責任。
第七條 其它____。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甲乙雙方不得隨意更改。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協商解決。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分,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別交____建築工程主管部門、建委、建行__等單位各一份。
建設單位(甲方):____
地址:____
負責人:____
電話:____
聯系人:____
銀行帳戶:____
咨詢單位(乙方):____
地址:____
負責人:____
電話:____
聯系人:____
銀行帳戶:____
__年__月__日訂
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通訊地址:
聯系方式:
受託人:(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通訊地址:
聯系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互利、誠實守信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技術服務內容及要求
(一)內容:________________。
(二)技術要求:乙方完成的設計成果要符合現行的________行業相關標准、規范。
二、履行期限、地點、進度安排
(一)履行期限: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履行地點:_____________。
(三)進度安排:
1、提交________版成果資料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2、提交________版成果資料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合同價款及支付
(一)合同價款
本合同暫定含稅總價為人民幣____元(小寫:¥____元)。
其中計費價款為____元/km(固定綜合單價),以實際完成工作量進行結算。
(二)合同價款的結算與支付
1、合同價款的結算:乙方完成合同約定的義務後,與甲方進行結算金額的確認,形成結算單據,並由乙方出具發票,按照以下第____種方式辦理合同價款的結算。
(1)一次性結算:項目通過最終驗收合格後,對合同價款進行一次性結算。
(2)按進度分期結算:按一定期間對項目進行檢查,以雙方確認的進度進行結算。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合同價款的支付:甲方按照以下第____種方式支付合同價款。
(1)甲乙雙方結算完成後,乙方提交結算證明文件和有效結算票據,向甲方提出付款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付款要求及有效結算票據後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
(2)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下列賬戶信息資料,通過銀行結算方式支付給乙方。乙方應對其指定的下列賬戶信息真實性、安全性、准確性負責。
(1)收款單位:_________________。
(2)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3)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資料提交及期限
(一)甲方於合同簽訂後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以下資料:該項目的圖紙及設計基礎資料____份。
(二)乙方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提供以下資料: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利用合同價款購置的設備、器材、資料的歸屬
(一)利用合同價款購置的設備、器材、資料的所有權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確定。
1、歸甲方所有。
2、歸乙方所有。
3、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驗收標准及方式
(一)乙方提交技術服務的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對成果進行驗收,驗收方式採用會議評審的方式進行。
(三)驗收依據:依據現行的________行業相關技術規范和標准。
(四)合同項目的保證期為____個月,自項目通過最終驗收之日起計算。保證期間如發現質量有缺陷的,乙方應負責無償修正、返工。
七、開發風險承擔
(一)合同履行過程中,因出現無法克服的技術困難,導致開發失敗或部分失敗的,風險責任承擔按下列比例確定。
1、甲方承擔已發生費用的____%。
2、乙方承擔已發生費用的____%。
(二)一方發現可能致使開發失敗或者部分失敗的情形時,應當及時通知另一方,並積極採取適當措施,以盡可能地減少損失,否則承擔由此造成的擴大損失。
八、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有權對乙方的服務進行監督檢查。
2、有權要求乙方按本合同約定完成並交付開發成果,乙方逾期不交付開發成果,在雙方同意的延展期內仍不能交付開發成果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3、有權要求乙方合理使用合同價款。
4、有權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相關的資料及文件。
5、有權要求乙方給予甲方必要的技術指導和培訓,使甲方掌握開發成果。
6、乙方未按進度完成階段工作的,有權暫停支付合同價款。
7、乙方將所承擔的工作擅自轉委託給第三方的,甲方有權拒付合同價款並單方解除本合同。
8、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合同價款。
9、按照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提供資料、文件及協作事項。
10、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驗收,接受工作成果。
11、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有權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資料及文件。
2、接受甲方提供的資料、文件、材料、樣品等。發現甲方提供的資料、文件、材料、樣品等不符合本合同約定時,應在接到上述資料、文件、材料、樣品等後____天內,書面通知甲方改進或者更換,逾期未通知甲方改進或更換的,視為甲方提供的資料、文件、材料、樣品等符合本合同約定。
3、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工作成果後,有獲得合同價款的權利。
4、應對甲方交給的資料、文件、材料、樣品等妥善保管。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果發現繼續工作對材料、樣品或設備等有損壞危險時,應中止工作,並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工作完成後提交工作成果時應同時歸還上述資料、文件、材料、樣品等,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留存、復制、泄露。
5、乙方在進入甲方場所時,須遵守甲方有關規定,如因違反甲方有關規定造成損失,責任由乙方承擔。
6、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本合同約定乙方所承擔的工作擅自轉委託和分包。
7、乙方應當全面履行合同義務,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
8、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技術開發成果。
9、項目通過最終驗收後,乙方應當為甲方提供必要的技術指導和培訓等相關的服務,使甲方掌握並熟練使用本合同項目下技術成果,費用由乙方承擔。
10、其他約定:乙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健康、安全、環境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
九、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
與本項目相關的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事宜應嚴格按照本合同執行,如乙方在提供服務時須進入甲方生產作業現場,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的同時,簽訂《HSE管理合同》,並作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保密及技術成果的歸屬
(一)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產生的一切成果(包括但不限於專利、非專利技術、技術方案、軟體等技術成果),其所有權及知識產權歸甲乙雙方共有。
(二)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術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術成果,其所有權及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
(三)因本合同或在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所獲得的一切資料、信息及相關技術成果的所有權及知識產權歸屬甲乙雙方共有。
(四)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甲方提供的技術背景資料及有關技術、數據、經營等信息應用於與履行本合同無關的活動,並不得對上述資料進行復制、引用和發表。
(五)對於乙方使用的新技術和新方法,甲方負有保密義務,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人泄露,國家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六)本合同的保密條款在本合同終止後,同樣具有約束力。
(七)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保險
(一)雙方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各自為其工作人員辦理保險,並承擔其費用。
(二)雙方應當各自對其設備進行保險,並承擔其費用。
十二、權利瑕疵擔保
(一)因執行本合同的需要,合同一方提供的與本合同有關的設備、材料、工序工藝及其他知識產權,應保障對方在使用時不存在權利上的瑕疵,不會發生侵犯第三方專利權、商業機密等情況。若發生侵害第三方權利的情況,提供方應負責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法律和經濟責任,並對因為該侵權行為給對方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二)乙方應保證交付的工作成果,不侵犯第三方的權利。若發生侵害第三方權利的情況,乙方應負責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法律和經濟責任,並對因為該侵權行為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十三、違約責任
(一)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有關資料,致使乙方無法完成技術開發工作的,技術開發工作日期相應順延。
2、甲方無正當理由遲延支付合同價款,每遲延一日,應當承擔遲延支付部分____%的違約金。
3、甲方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技術開發工作成果的,應當承擔合同價款____%的違約金。
4、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約定完成技術開發工作,應當承擔合同價款____%的違約金,並對因為該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且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2、乙方逾期交付開發成果的,每逾期一日應當承擔合同價款____%的違約金,同時乙方應繼續履行合同義務;逾期____日仍未交付開發成果的,除按上述標准支付違約金外,乙方應原數返還甲方已經支付的合同價款,並對因為該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且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3、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標准完成技術開發工作的,乙方應按合同約定標准進行整改,經乙方整改完成工作成果,構成逾期交付的,乙方應按本條第(二)款第2項的約定支付逾期違約金。
4、在本合同約定的保證期內,出現服務質量問題的,乙方應當負責無償返工或者採取其他補救措施,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5、乙方將開發工作擅自轉委託的,應支付合同價款____%的違約金,並對因為該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且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6、乙方在交付開發成果之前,自行將技術開發成果轉讓給第三人的,應支付合同價款____%的違約金,並對因為該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且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7、如果乙方將合同價款應用於與履行本合同無關活動的,甲方有權制止並要求其退還相應的價款,如果甲方要求乙方繼續履行合同義務的,乙方應當按照甲方的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義務。
8、乙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還應對因為該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9、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的,乙方應返還甲方已支付的合同價款,並對因為該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10、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權利瑕疵擔保義務的,乙方應當向甲方支付合同價款____%的違約金,並對因為該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11、發生本條未列舉的其他違約情形,乙方應當向甲方支付合同價款____%的違約金,並對因為該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12、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二)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不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三)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在____小時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向另一方提供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書面證據。
(四)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五)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一方未盡通知義務或未採取有效措施避免、減少損失的,應就擴大的損失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六)遲延履行合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七)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
十五、爭議的解決方式
(一)因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
(二)如協商不成,可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六、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本合同在滿足以下條件之日起生效。
1、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雙方印章之日起生效。
2、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有效期內,若發生重大變化,雙方可協商對合同進行修訂。
(三)具備下列情形之一的,解除權人可單方解除合同,但應向對方發出書面的合同解除通知,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合同解除並不影響各方在合同解除前依據本合同已經取得的權利和應當承擔的義務。
1、甲方解除合同條件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
(2)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乙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實際行為表明其不履行合同義務的。
(3)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解除合同條件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
(2)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甲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實際行為表明其不履行合同義務的。
(3)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下列任一情況發生時,本合同即告終止。
1、本合同任一方有嚴重違反本合同的行為時,另一方有權要求違約方在一個合理的期限內改正違反本合同的行為,如果在該期限內仍沒有改正該違反本合同的行為,則要求改正的一方有權在書面通知違反合同的一方____天後終止本合同。
2、雙方協商解除合同。
(五)合同變更或解除,不能免除違約方應承擔的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十七、其它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二)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如雙方商定對本合同進行修改或補充,由雙方授權代表簽訂補充合同,並將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內容不一致,以補充合同為准。
(三)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保存____份,乙方保存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簽訂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簽訂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合同雙方:
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咨詢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使____建築安裝工程的構想科學,設計和施工經濟、合理,建設速度快,誤差小,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應於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將規劃局紅線圖、政府部門批文、委託書以及建築安裝工程的建築面積、安裝項目、消防方式、庫房每層凈高等資料提交乙方。
第二條 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對____建築安裝工程的地形、地質條件、建築安裝構想等進行可行性研究,最後編制出設計任務書及匡算表,於____年____月日以前交付甲方。
第三條 甲方根據國家計委頒發試行的《工程設計收費標准》,承付乙方咨詢費____元。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甲方先付給乙方____元,待乙方將設計任務書及匡算表交付甲方後____日內,再付給乙方____元。
第四條 為本咨詢工程需要到外地進行調研、收集資料人員的差旅費,由甲方負擔。
第五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送交有關文件、圖紙和資料,乙方可按耽誤的時間順延交付設計任務書及匡算表的時間。
2.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交付咨詢費,遲延一天,按遲延交付款額支付違約金___‰。
3.甲方如果中途中斷咨詢請求,乙方咨詢工作已經過半的,應付給乙方全部咨詢費;咨詢工作尚未過半,按總咨詢費的___%收費。
第六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交付設計任務書及匡算表,遲延一天,按總咨詢費金額數罰款____‰。
2.乙方如中途中斷咨詢,應按總咨詢費向甲方交付罰款。
3.乙方所提供的技術咨詢服務,因質量缺陷或過錯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人應負責賠償。
第七條 其他。
本合同一經簽訂後不得隨意更改。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分別交建築工程主管部門、建委、____等單位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傳真:_______
電話: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 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
『肆』 技術合同法的基本內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十八章 技術合同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三百二十二條技術合同是當事人就技術開發、轉讓、咨詢或者服務訂立的確立
相互之間權利和義務的合同。
第三百二十三條訂立技術合同,應當有利於科學技術的進步,加速科學技術成果
的轉化、應用和推廣。
第三百二十四條技術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以下條款:
(一)項目名稱;
(二)標的的內容、范圍和要求;
(三)履行的計劃、進度、期限、地點、地域和方式;
(四)技術情報和資料的保密;
(五)風險責任的承擔;
(六)技術成果的歸屬和收益的分成辦法;
(七)驗收標准和方法;
(八)價款、報酬或者使用費及其支付方式;
(九)違約金或者損失賠償的計算方法;
(十)解決爭議的方法;
(十一)名詞和術語的解釋。
與履行合同有關的技術背景資料、可行性論證和技術評價報告、項目任務書和計
劃書、技術標准、技術規范、原始設計和工藝文件,以及其他技術文檔,按照當事人
的約定可以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
技術合同涉及專利的,應當註明發明創造的名稱、專利申請人和專利權人、申請
日期、申請號、專利號以及專利權的有效期限。
第三百二十五條技術合同價款、報酬或者使用費的支付方式由當事人約定,可以
採取一次總算、一次總付或者一次總算、分期支付,也可以採取提成支付或者提成支
付附加預付入門費的方式。
約定提成支付的,可以按照產品價格、實施專利和使用技術秘密後新增的產值、
利潤或者產品銷售額的一定比例提成,也可以按照約定的其他方式計算。提成支付的
比例可以採取固定比例、逐年遞增比例或者逐年遞減比例。
約定提成支付的,當事人應當在合同中約定查閱有關會計帳目的辦法。
第三百二十六條職務技術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屬於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法人
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就該項職務技術成果訂立技術合同。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應當從使用
和轉讓該項職務技術成果所取得的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對完成該項職務技術成果的
個人給予獎勵或者報酬。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訂立技術合同轉讓職務技術成果時,職務
技術成果的完成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受讓的權利。
職務技術成果是執行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工作任務,或者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
他組織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技術成果。
第三百二十七條非職務技術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屬於完成技術成果的個人,完
成技術成果的個人可以就該項非職務技術成果訂立技術合同。
第三百二十八條完成技術成果的個人有在有關技術成果文件上寫明自己是技術成
果完成者的權利和取得榮譽證書、獎勵的權利。
第三百二十九條非法壟斷技術、妨礙技術進步或者侵害他人技術成果的技術合同
無效。
第二節 技術開發合同
第三百三十條技術開發合同是指當事人之間就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或者新材
料及其系統的研究開發所訂立的合同。
技術開發合同包括委託開發合同和合作開發合同。
技術開發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當事人之間就具有產業應用價值的科技成果實施轉化訂立的合同,參照技術開發
合同的規定。
第三百三十一條委託開發合同的委託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
提供技術資料、原始數據;完成協作事項;接受研究開發成果。
第三百三十二條委託開發合同的研究開發人應當按照約定製定和實施研究開發計
劃;合理使用研究開發經費;按期完成研究開發工作,交付研究開發成果,提供有關
的技術資料和必要的技術指導,幫助委託人掌握研究開發成果。
第三百三十三條委託人違反約定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或者失敗的,應當
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百三十四條研究開發人違反約定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或者失敗的,
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百三十五條合作開發合同的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進行投資,包括以技術進行
投資;分工參與研究開發工作;協作配合研究開發工作。
第三百三十六條合作開發合同的當事人違反約定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或
者失敗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百三十七條因作為技術開發合同標的的技術已經由他人公開,致使技術開發
合同的履行沒有意義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三百三十八條在技術開發合同履行過程中,因出現無法克服的技術困難,致使
研究開發失敗或者部分失敗的,該風險責任由當事人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
,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風險責任由當事人合理分擔。
當事人一方發現前款規定的可能致使研究開發失敗或者部分失敗的情形時,應當
及時通知另一方並採取適當措施減少損失。沒有及時通知並採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
擴大的,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第三百三十九條委託開發完成的發明創造,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申請專利
的權利屬於研究開發人。研究開發人取得專利權的,委託人可以免費實施該專利。
研究開發人轉讓專利申請權的,委託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三百四十條合作開發完成的發明創造,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申請專利的
權利屬於合作開發的當事人共有。當事人一方轉讓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其他各方
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受讓的權利。
合作開發的當事人一方聲明放棄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可以由另一方單獨申請
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請。申請人取得專利權的,放棄專利申請權的一方可以免費實
施該專利。
合作開發的當事人一方不同意申請專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請專利。
第三百四十一條委託開發或者合作開發完成的技術秘密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以
及利益的分配辦法,由當事人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
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當事人均有使用和轉讓的權利,但委託開發的研究開發人不得
在向委託人交付研究開發成果之前,將研究開發成果轉讓給第三人。
第三節 技術轉讓合同
第三百四十二條技術轉讓合同包括專利權轉讓、專利申請權轉讓、技術秘密轉讓
、專利實施許可合同。
技術轉讓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第三百四十三條技術轉讓合同可以約定讓與人和受讓人實施專利或者使用技術秘
密的范圍,但不得限制技術競爭和技術發展。
第三百四十四條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只在該專利權的存續期間內有效。專利權有效
期限屆滿或者專利權被宣布無效的,專利權人不得就該專利與他人訂立專利實施許可
合同。
第三百四十五條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讓與人應當按照約定許可受讓人實施專利,
交付實施專利有關的技術資料,提供必要的技術指導。
第三百四十六條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受讓人應當按照約定實施專利,不得許可約
定以外的第三人實施該專利;並按照約定支付使用費。
第三百四十七條技術秘密轉讓合同的讓與人應當按照約定提供技術資料,進行技
術指導,保證技術的實用性、可靠性,承擔保密義務。
第三百四十八條技術秘密轉讓合同的受讓人應當按照約定使用技術,支付使用費
,承擔保密義務。
第三百四十九條技術轉讓合同的讓與人應當保證自己是所提供的技術的合法擁有
者,並保證所提供的技術完整、無誤、有效,能夠達到約定的目標。
第三百五十條技術轉讓合同的受讓人應當按照約定的范圍和期限,對讓與人提供
的技術中尚未公開的秘密部分,承擔保密義務。
第三百五十一條讓與人未按照約定轉讓技術的,應當返還部分或者全部使用費,
並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實施專利或者使用技術秘密超越約定的范圍的,違反約定擅自
許可第三人實施該項專利或者使用該項技術秘密的,應當停止違約行為,承擔違約責
任;違反約定的保密義務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百五十二條受讓人未按照約定支付使用費的,應當補交使用費並按照約定支
付違約金;不補交使用費或者支付違約金的,應當停止實施專利或者使用技術秘密,
交還技術資料,承擔違約責任;實施專利或者使用技術秘密超越約定的范圍的,未經
讓與人同意擅自許可第三人實施該專利或者使用該技術秘密的,應當停止違約行為,
承擔違約責任;違反約定的保密義務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百五十三條受讓人按照約定實施專利、使用技術秘密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由讓與人承擔責任,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三百五十四條當事人可以按照互利的原則,在技術轉讓合同中約定實施專利、
使用技術秘密後續改進的技術成果的分享辦法。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
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一方後續改進的技術成果,其他各方無權分享。
第三百五十五條法律、行政法規對技術進出口合同或者專利、專利申請合同另有
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四節 技術咨詢合同和技術服務合同
第三百五十六條技術咨詢合同包括就特定技術項目提供可行性論證、技術預測、
專題技術調查、分析評價報告等合同。
技術服務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以技術知識為另一方解決特定技術問題所訂立的合
同,不包括建設工程合同和承攬合同。
第三百五十七條技術咨詢合同的委託人應當按照約定闡明咨詢的問題,提供技術
背景材料及有關技術資料、數據;接受受託人的工作成果,支付報酬。
第三百五十八條技術咨詢合同的受託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完成咨詢報告或者解
答問題;提出的咨詢報告應當達到約定的要求。
第三百五十九條技術咨詢合同的委託人未按照約定提供必要的資料和數據,影響
工作進度和質量,不接受或者逾期接受工作成果的,支付的報酬不得追回,未支付的
報酬應當支付。
技術咨詢合同的受託人未按期提出咨詢報告或者提出的咨詢報告不符合約定的,
應當承擔減收或者免收報酬等違約責任。
技術咨詢合同的委託人按照受託人符合約定要求的咨詢報告和意見作出決策所造
成的損失,由委託人承擔,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三百六十條技術服務合同的委託人應當按照約定提供工作條件,完成配合事項
;接受工作成果並支付報酬。
第三百六十一條技術服務合同的受託人應當按照約定完成服務項目,解決技術問
題,保證工作質量,並傳授解決技術問題的知識。
第三百六十二條技術服務合同的委託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
約定,影響工作進度和質量,不接受或者逾期接受工作成果的,支付的報酬不得追回
,未支付的報酬應當支付。
技術服務合同的受託人未按照合同約定完成服務工作的,應當承擔免收報酬等違
約責任。
第三百六十三條在技術咨詢合同、技術服務合同履行過程中,受託人利用委託人
提供的技術資料和工作條件完成的新的技術成果,屬於受託人。委託人利用受託人的
工作成果完成的新的技術成果,屬於委託人。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第三百六十四條法律、行政法規對技術中介合同、技術培訓合同另有規定的,依
照其規定。
『伍』 開發商逾期不交房導致怎麼辦
在開發商逾期交房的情況下,買受人可以催告開發商在一定的期限交房;或者可以按照合同約定要求開發商承擔違約責任,賠償損失以及違約金,如果合同沒有明確的約定賠償事項則按照法律規定來。
【法律依據】
根據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八條
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陸』 技術服務合同雙方當事人違約責任是怎麼劃分的
法律分析:委託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影響工作進度和質量,不接受或者逾期接受工作成果的,支付的報酬不得追回,未支付的報酬應當支付。受託人未按照約定完成服務工作的,應當承擔免收報酬等違約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八百八十四條
技術服務合同的委託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影響工作進度和質量,不接受或者逾期接受工作成果的,支付的報酬不得追回,未支付的報酬應當支付。
技術服務合同的受託人未按照約定完成服務工作的,應當承擔免收報酬等違約責任。
『柒』 委託開發技術服務合同
委託開發技術服務合同模板
委託開發技術服務合同模板,在我們日常生活上很多的場合都需要用到合同的,因為現在是法治社會而合同又具有法律效果,可以更好的幫助我們維護個人利益,以下是關於委託開發技術服務合同模板。
委託方:(以下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服務方:(以下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鑒於甲方需要就 由乙方提供技術、設計等服務;鑒於乙方願意接受甲方的委託並提供技術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技術合同的規定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經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服務項目名稱
1、1本合同的技術服務項目名稱為:
第二條 技術服務內容、方式和要求
2、1技術服務合同的內容為:
)驗收標准
2、2乙方同時承諾,其具有履行本服務合同的能力及相關資質;通過其所提供的技術設計以及技術服務後,能達到本合同規定的驗收標准
第三條 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3、1乙方交付最終的技術服務成果時間為:合同簽訂後 日內,但最遲不得晚於20_年 月 日。
3、2本合同的履行地點為委託方(甲方)所在地。
3、3本合同的履行方式約定利用技術和經驗為特定技術項目服務的方式來完成,具體由乙方提交滿足甲方要求的技術服務所需要的工程圖紙與相關配套說明書。
第四條 保密責任
4、1雙方均應保護對方的知識產權,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對對方的資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復制或向第三方轉讓或用於本合同項目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泄密方承擔一切由此引起的後果並承擔賠償責任。
4、2雙方約定不論合同是否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合同保密條款不受其限制而繼續有效,各方均應繼續承擔約定的保密義務,直到該信息已經被合法公開。
4、3 乙方承諾,因履行本協議所產生的任何成果,其所有權均屬於甲方。
第五條 驗收標准和方式
5、1甲、乙雙方約定:對技術服務成果由甲方單方認可視為驗收通過,並出具書面驗收證明,但驗收證明不意味著乙方對於本合同的履行完畢。
第六條 報酬及其支付方式
6、1雙方約定:本合同技術服務費總價款 元,(大寫金額為: )除此費用外,甲方不需要向乙方支付其它任何費用。上述技術服務費用按照以下進度支付:
(1)本合同簽訂後15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總價款的20%作為預付款,但乙方須同時提供銀行出具的預付款保函。
(2)在乙方向甲方提交技術服務所需要的全部技術成果,並經乙方驗收出具驗收證明後15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總價款的40%作為進度款,但乙方須同時開出17%增值稅專用發票(稅票金額為本合同總價款)。
(3)在本技術服務所涉及土建工程建設完畢並經甲方書面驗收合格後,支付合同總金額的30%作為進度款。
(4)餘款10%作為質保金,在本合同履行結束後且一年質保期屆滿後,由甲方將該質保金返回給乙方。
第七條 雙方責任
7、1 委託方責任
7、1、1 除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付款義務外,甲方不承擔其他任何責任。若甲方逾期付款,應當向乙方支付同期銀行存款利息;但甲方逾期付款,乙方並不能因此而逾期交付技術服務成果。
7、1、2 本合同所附件技術服務協議中,約定的甲方工作事項,僅供參考,如果甲方未能考慮涉及時,乙方應本著其在行業內的權威、專業特點,最大程度的`滿足技術本技術服務的要求。
7、1、3 本合同簽訂後,甲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的,如乙方未開始設計工作,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合同總價款的20%支付費用;超過一半時,按合同總價款的40%支付費用,除此之外,甲方不承擔其他任何違約責任與賠償責任。
7、2 服務方責任
7、2、1 乙方應按國家規定和合同約定的技術規范、標准進行設計,按本合同或附件規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向甲方交付設計文件。並對提交的設計文件的質量負責。乙方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
7、2、2 設計合理使用年限按國家或專業部門頒布的有關規定執行。
7、2、3 乙方在合同約定期限未能提交服務成果或者提交的服務成果達不到驗收標準的,乙方應當承擔逾期違約責任,每逾期1天,支付合同總價款的1%,逾期超過30%的,乙方除應全額退還甲方已經支付的費用外,還應該向乙方支付不低於合同總價款的金額作為違約金。驗收不合格而造成返工的,不因此而順延工期。 由於乙方服務設計錯誤造成後續工程在施工過程中以及在今後生產過程中發生安全、質量事故的,乙方應當賠償甲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該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停業停產損失、因事故支付的賠償費用、處理事故花去的費用,工程重建而花去的費用等。該損失難以計算的,以不低於本合同總價款的3-5倍計算。
7、2、4 合同生效後,乙方不得單方解除合同,若確需解除本合同的,須事先與甲方協商一致,此時,乙方須向甲方支付不低於本合同總價款的30%作為違約金。
7、2、5 乙方交付設計文件後,按規定參加有關上級的設計審查,並根據審查結論負責不超出原定范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甲方根據實際工程進程需要,組織土建部分工程、機電設備安裝調試工程施工,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的相關規定承擔配合義務、技術服務工作,並對這兩項工程質量與施工進度承擔連帶責任。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辦法
8、1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一旦出現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將爭議提交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九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一份,三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負責人: 負責人:
電話 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Bank account:
納稅人登記號: 納稅人登記號
日期: 日期:
委託方(甲方): 研究開發方(乙方):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合同雙方就項目的技術開發、服務,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託技術的內容、形式和要求及交付方式
甲方委託乙方開發XXXXXXXXXXXXXXXX系統,詳細參數要求按技術協議執行,開發平台通過測試後,源程序代碼一次性交付。__ __
二、研究開發經費、服務費及其支付或結算方式
本項目研究開發經費及服務費:_元經費和服務費支付方式及時限(採用以下種方式):
①一次總付:元,時間:________________
②分期支付:___XXXXXXX_元,時間: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履行的期限及質保期
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在_____(地點)履行。
質保期為_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止,質保期內軟體系統免費升級。
四、售後服務責任
乙方保證為甲方本項目所有相關數據保密,乙方接到甲方電話、傳真、信函、電子郵件的關於本項目的服務要求,需在72小時內給予響應並提供服務,出質保期服務費用另計。
五、技術成果的歸屬和分享
(一)專利申請權:__歸甲方所有_____
(二)非專利技術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____歸甲方所有____
六、驗收的標准和方式
研究開發所完成的成果,達到了合同附件所列技術指標,採用試運行方式驗收,由甲方出具技術項目驗收證明。
七、爭議的解決方法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
雙方不願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雙方商定,採用以下第_____種方式解決。1、提交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2、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___
聯系地址及電話: 聯系地址及電話: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技術服務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方:(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服務方:(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序文
鑒於甲方(委託方)需要就_________技術項目由乙方(服務方)提供技術服務;鑒於乙方願意接受甲方的委託並提供技術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技術合同的規定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經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共同信守執行。
正文
第一條服務項目名稱
1、1服務項目名稱是指技術服務合同所涉及到的技術標的項目的全稱。本合同的技術服務項目名稱為:(本合同所涉及到的技術服務項目的名稱)
1、2技術服務合同的項目名稱應使用簡明、准確的詞句和語言反映出合同的技術特徵和法律特徵,並且項目名稱一定要與內容相一致,盡量使用規范化的表述,如關於______技術的技術服務合同或技術培訓合同或技術中介合同。
1、3鑒於我國技術服務業的具體情況,技術服務合同的種類繁多復雜,法律上具體規定名稱的,只有技術培訓合同和技術中介合同。但技術服務的范圍遠不限於此,凡是當事人之間訂立的需要用科學技術知識解決特定技術問題的合同,大都屬於技術服務合同。
第二條技術服務內容、方式和要求
2、1技術服務合同的標的體現為技術工作成果,主要有產品設計、工藝編制、工程計算、材料配方、設備改造、制定企業技術改造方案、提出改善經營管理、計算機程序設計和檢索、復雜的物理測試及化學測試、生物測試、復雜的產品或材料性能的分析鑒定、其他科學研究、技術開發、技術轉讓、工業化試驗和生產活動中完成的特定技術工作、以及技術培訓和技術中介合同。服務方可就上述技術服務內容向委託方提供技術服務。
2、2技術服務的方式主要是指完成技術服務工作的具體做法、採用的手段和方式。雙方約定服務方可以通過產品設計、工藝編制、非常規理化測試分析、企業技術改造、材料鑒定分析、專業技術人員的培訓、技術中介活動等方式來提供技術服務。
2、3技術服務的要求是指完成特定技術服務項目的難度、具體的技術指標、經濟指標以及實施效果。例如,為引進技術設備的安裝、調試以及關鍵部件的消化吸收,通過技術服務,使技術設備能夠達到某一種技術生活水平和某種標准。
第三條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3、1本合同的履行期限是指本合同從開始履行到履行完畢的具體時日,以及分階段履行的各階段的起止時日。雙方約定各自的履行期限為:(如委託方協作事項應在______日內完成;服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後______日內完成技術服務項目等。)如雙方未約定履行期限,義務方可以隨時履行,權利方也可以隨時要求對方履行但應給對方必要的准備時間。
3、2本合同的履行地點可以由雙方約定在委託方所在地,也可以約定在服務方所在地,或者雙方同意的其他地點。如果約定不明確,則推定在委託方所在地履行。
3、3本合同的履行方式可以約定以工藝產品結構的設計、新產品、新材料性能的測試分析、新型或者復雜生產線的調試、非標准化的測試分析以及利用技術和經驗為特定技術項目服務等方式來完成。
第四條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
4、1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是指為了使服務方順利開展服務工作,委託方應向服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技術背景資料等。
4、2委託方應協作的事項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向服務方闡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的要點,提供有關技術背景材料及有關技術、數據、原始設計文件及必要的樣品材料等;
(2)根據服務方的要求補充說明有關情況,追加有關資料、數據;
(3)提供給服務方的技術資料、數據有明顯錯誤和缺陷,應及時修改、完善;
(4)為服務方開展服務工作提供場所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4、3雙方約定委託方應向服務方提供以下技術資料和數據:(委託方應提供的技術背景材料和有關技術、數據)
4、4雙方約定委託方應向服務方提供以下工作條件:(委託方應提供的工作條件,如場所、交通、食宿等)
4、5以上協作事項應約定的明確具體,要盡量寫明提供資料及工作條件的具體時間、內容、數量、方式和要求等。
第五條技術情報和資料的保密
5、1本合同內容如涉及國家安全和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應在合同中載明秘密事項的范圍、密級和保密期限以及各方承擔的保密義務。
5、2委託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數據需要保密的,應當在合同中約定保密范圍和期限。合同沒有約定的,委託方不得干預服務方引用、發表和向第三者提供。
5、3雙方可以約定不論合同是否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合同保密條款不受其限制而繼續有效,各方均應繼續承擔約定的保密義務。
第六條驗收標准和方式
6、1鑒於技術服務合同的驗收比較特殊,其技術服務成果大都屬於軟科學范疇,在某種程度上具有無形、不可操作的特點,其驗收標准一般無法以硬指標衡量,故雙方應本著科學、公正、實事求是的原則,嚴格按照合同約定的要求進行驗收,不能過於苛刻或顯失公平。
6,2雙方可以在合同中約定對技術服務成果採用鑒定會、專家評估的方式驗收,也可以約定由委託方單方認可視為驗收通過。但不論採用何種方式驗收都應由驗收方出具書面驗收證明。
6、3如果雙方在合同中沒有約定驗收或評價方法,則按照合同實用的一般要求組織鑒定。
第七條報酬及其支付方式
7、1雙方應明確約定服務方提供技術服務所應獲得的報酬。在本合同中委託方應向服務方支付報酬元人民幣。
7、2雙方約定報酬的支付方式和期限為:(可以約定採用一次總付、分期支付等方式支付,並明確約定支付期限)
7、3雙方可以約定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服務方進行必要的調查研究、分析論證、試驗測定活動等經費如果不包含在合同報酬中,其費用應由哪一方支付、支付的金額及方式。
甲方(簽章):xxxxxxxxxxxx乙方(簽章):x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授權代表:授權代表:
『捌』 法律文書(合同)
委託開發合同
合同編號:
委託開發項目:
委託人:(研究開發項目的委託單位,以下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研究開發人:(研究開發項目的受託單位,以下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年月
序文
鑒於甲方需要就________技術項目委託給乙方進行研究開發;鑒於乙方願意接受甲方的委託從事技術項目的研究開發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技術合同的規定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經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共同信守執行。
正文
第一條項目名稱
1.1本合同的委託開發項目名稱為:(本合同所涉及到的技術標的項目的名稱)
1.2技術合同的項目名稱應使用簡明、准確的詞句和語言反映出合同的技術特徵和法律特徵,並且項目名稱一定要與內容相一致,盡量使用規范化的表述,如關於__________技術的委託開發合同。
第二條標的技術的內容、范圍和要求
2.1本合同的標的技術為:(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進行研究開發所要完成的技術成果)
2.2本合同的標的技術是訂立合同時甲乙雙方尚未掌握的、經過乙方創造性勞動所獲得的一套完整的技術方案,該技術成果應當具有創造性和新穎性。
2.3乙方應保證該技術成果具有創造性,即訂立合同時該技術成果並不存在,而是經過乙方創造性勞動,探索前人或他人未知領域中的發明創造項目,這種發明創造的項目,可以是世界上的新項目。也可以是國內首創的新項目,還可以是地區或行業中的新項目。
2.4乙方應保證該技術成果具有新穎性,即該技術成果不是現有技術,沒有被他人公開,為公眾所知曉。
2.5甲乙雙方應明確本合同開發技術項目的技術領域、說明成果工業化開發程序,比如是屬於小試、中試等階段性成果,還是可以直接投入生產使用的工業化成果;是屬於科技理論,還是有關產品技術、工藝技術等。
2.6甲乙雙方應約定標的技術的形式,是屬於以技術報告、文件為載體的書面技術設計、資料,還是以產品、材料、生產線等實物形態為載體的技術成果。
2.7本合同的標的技術應達到如下技術水平和具體指標:(載明本合同標的技術所應達到的科技水平及衡量和評定的主要技術指標和經濟指標等)
第三條研究開發計劃
3.1乙方應根據甲方的要求,擬定一個比較周密、合理的研究開發計劃,包括實施研究開發工作的總體計劃、年度計劃、季度計劃等,明確約定每一階段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完成的研究內容、達到的目標以及完成的期限等內容。
3.2乙方擬定的研究開發計劃應包括如下主要內容:
(1)與本合同標的技術有關的國內外技術現狀、發展趨勢以及該領域國內外專利申請和授權情況;
(2)現有的技術基礎和條件以及目前存在的主要問題;
(3)研究開發本項目的主要任務;
(4)研究開發本項目的攻關目標和內容;
(5)研究開發本項目應達到的技術水平、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研究開發本項目的試驗方法、技術路線和開發進度計劃等。
3.3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後兩個月內完成本項目研究開發計劃的擬定工作,並在上述期限內將研究開發計劃提交甲方審閱。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研究開發計劃提出補充、修改意見,乙方應在一個月內補充、修改完成。
3.4乙方應按照擬定的研究開發計劃,按期完成委託開發技術成果。
3.5乙方不按研究開發計劃實施研究開發工作的,甲方有權督促其實施計劃並採取補救措施。
第四條研究開發經費、報酬及其支付、結算方式
4.1甲乙雙方約定本項目的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總金額為:_______元人民幣,其中研究開發經費為:_______元人民幣,報酬為:_______元人民幣。雙方約定研究開發經費的一定比例作為使用費和科研補貼的,可以不單列報酬。
4.2甲乙雙方可以約定按以下方式支付上述約定的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
(1)支付方式:甲方按約定一次性支付或分期分批支付;分期分批支付的,應約定每期支付的金額。
(2)支付期限:甲方按約定在本合同生效後_______天內一次性支付;分期分批支付的,應約定每期支付的期限。
(3)支付地點:甲乙雙方可以約定支付的具體地點,可以在甲方所在地,也可以在乙方所在地,或者雙方約定的其他地點。
4.3甲方按約定還可以資金以外的形式進行投資。若甲方以試驗裝備、設備、器材、樣品、專業技術人員和現有技術成果(包括專利技術和非專利技術)等進行投資的,應明確約定投資內容所涉及的財產所有權歸屬及其提供的期限和方式。
4.4甲乙雙方可以約定按以下兩種方式之一結算經費和報酬:
(1)經費實行包干。雙方約定經費實行包干使用的,當合同完成以後經費出現結余時,結余的經費歸乙方所有;如果經費不足,不足的經費由乙方自行解決,並且乙方的報酬包含在研究開發經費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2)經費實行實報實銷。雙方約定經費實行實報實銷的,當研究開發經費不足時,甲方應當補充不足的經費;當研究開發經費出現結余時,乙方應將結余經費如數返還給甲方。經費實行實報實銷的,雙方還應約定乙方的報酬金額及支付方式等。
4.5乙方應當按照預算的經費合理使用研究開發經費,要做到專款專用、精打細算、用到實處和關鍵之處,避免浪費和超支,確保研究開發工作順利而有效地進行。
4.6甲方有權對乙方使用研究開發經費的情況進行監督,並有權要求乙方提交有關財務報表;乙方有義務向甲方匯報經費支出情況,提交有關財務報表;接受甲方的監督。
4.7乙方將研究開發經費用於履行合同以外的目的的,甲方有權制止,並有權要求其退還相應的經費用於研究開發工作。
第五條利用研究開發經費購置的設備、器材、資料的財產權屬
5.1甲乙雙方應約定使用部分研究開發經費購買如下研究開發所必需的設備、器材和技術資料:(購買研究開發設備、器材和技術資料的清單)
5.2甲乙雙方約定購買的如下設備、器材和技術資料歸甲方所有,乙方應在研究開發完成後將其移交給甲方:(約定歸甲方所有的設備、器材和技術資料清單)
5.3甲乙雙方約定購買的如下設備、器材和技術資料歸乙方所有:(約定歸乙方所有的設備、器材和技術資料清單)
第六條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6.1甲乙雙方約定委託開發合同的履行期限為:(合同履行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畢的時間)
6.2甲乙雙方約定委託開發合同的履行地點為甲方(或乙方)所在地,或者雙方約定的其他地點。
6.3甲乙雙方約定委託開發合同的履行方式為:(如新材料、新產品、新工藝的研製、開發;樣品、樣機的試制;成套技術設備的試制、生產等各種方式。)
第七條技術情報和資料及其保密
7.1甲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後兩個月內向乙方提交如下技術資料和原始數據:(甲方掌握的涉及本項目研究開發的技術資料和原始數據)
7.2委託開發合同的內容如涉及國家安全和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雙方應在合同中載明國家秘密事項的范圍、密級和保密期限,以及雙方承擔保密義務的責任。
7.3甲乙雙方根據訂立的委託技術開發合同所涉及技術的進步程度、生命周期以及其在競爭中的優勢等因素,商定技術情報、資料、數據、信息和其他技術秘密的保密范圍、時間以及雙方應承擔的責任。
7.4甲乙雙方約定不論本合同是否變更、解除或終止、合同的保密條款不受其限制而繼續有效,雙方均應繼續承擔保密條款約定的保密義務。
第八條風險責任的承擔
8.1甲乙雙方應根據如下原則確認風險責任的承擔:
(1)委託開發項目在現有技術水平下是否具有足夠的難度;
(2)研究開發方是否盡了最大努力,並且該領域專家認為研究開發失敗是否屬於合理的失敗。
8.2雙方約定由甲方承擔風險責任的,應明確甲方承擔風險責任的范圍、承擔的方式及損失的多少,超過此范圍的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
8.3雙方約定由乙方承擔風險責任的,應明確乙方承擔風險責任的范圍、承擔的方式及損失的多少,超過此范圍的風險責任由甲方承擔。
8.4雙方約定共同承擔風險責任的,應明確雙方各自承擔風險責任的范圍、承擔的方式及損失的多少。
8.5任何一方發現可能導致研究開發失敗或者部分失敗的情況時,應當及時通知另一方並採取適當措施減少損失;一方沒有及時通知另一方並採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8.6雙方對合同風險責任約定不明的,應當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合理承擔各自的風險責任。
第九條技術成果的歸屬和分享
9.1甲乙雙方應根據如下兩個基本原則確認技術成果的歸屬和分享:
(1)精神權利不可侵犯的原則。即技術成果的完成者享有發明權、發現權、科技成果權中的身份權,以及依法取得榮譽稱號、獎章、獎勵證書和獎金等榮譽權。
(2)經濟權利合理分享的原則。即專利實施權、非專利技術的使用權和轉讓權等實施許可、轉讓而獲得的'經濟收益由雙方合理分享。
9.2甲乙雙方可以在合同中約定委託開發完成的發明創造的歸屬和分享,雙方可以約定委託開發完成的發明創造歸甲方所有,也可以約定歸乙方所有,還可以約定歸雙方共有。
9.3甲乙雙方在訂立合同時沒有約定完成發明創造的歸屬和分享的,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乙方。但乙方應為甲方提供如下優惠:
(1)甲方在發明創造專利申請末獲得批准前,享有對該發明創造成果的權利,但應承擔保密義務。
(2)甲方在該發明創造被授予專利權後,享有免費取得該專利的普通實施許可的權利。
(3)乙方如要轉讓其專利申請權時,甲方可以優先受讓專利申請權。
9.4委託開發完成的非專利技術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以及利益的分配辦法,由雙方在訂立合同時約定。
9.5甲乙雙方在訂立合同時沒有約定非專利技術成果的歸屬和分享的,雙方都有使用權和轉讓權。但乙方在研究開發成果提交給甲方之前,不得將其轉讓給第三方使用。
9.6研究開發成果中的發明權、發現權、取得國家榮譽和獎勵的權利,歸屬於乙方。
第十條驗收標准和方式
10.1甲乙雙方約定乙方完成的委託開發合同技術應符合如下技術指標和參數:(委託開發技術在該領域內所要達到或應完成的某種技術標准和參數,如國標、部標、行業標准、具體設計要求、技術先進程度、技術項目的質量要求等技術標准和數據。)
10.2如果委託開發的技術項目是按照國際標准進行設計的,或者指標、參數涉及到國際標準的,甲方應在本條款中註明國際標準的項目名稱、標准號及發布日期,以便在合同驗收時查閱參考。
10.3乙方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技術指標和參數完成委託開發合同技術,並在約定的期限內將該技術成果提交給甲方。甲方應在約定的期限內接受該技術成果。
10.4雙方可以約定委託開發合同技術完成以後,由雙方委託的技術鑒定部門或組織專家組進行鑒定,也可以約定由甲方單方確認視為通過。但不論是採用何種方式驗收,驗收的標准均應以合同約定的技術指標和參數為依據,並且應當出具書面驗收證明。
10.5甲乙雙方可以約定委託開發合同技術驗收所需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或甲方承擔,也可以約定由雙方共同承擔。由雙方共同承擔的,應明確約定各自承擔的比例。
第十一條技術協作和技術指導
11.1甲乙雙方有權要求對方為自己履行合同提供必要的技術協作和技術指導,保證合同具有研究開發、實施使用的條件。
11.2乙方在研究開發過程中,認為需要由甲方提供技術協作和技術指導的,甲方應予配合。乙主將研究開發成果提交甲方後,甲方認為需要由乙方提供必要技術指導、協助實施的,乙方應予配合。
11.3乙方(或甲方)應為甲方(或乙方)的技術協作和技術指導提供必要的場地、人員及設備等方面的配合,並負責報銷技術協作和技術指導人員的差旅費用。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2.1甲方違反合同造成乙方工作停滯、延誤或者失敗的,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12.2甲方遲延支付研究開發經費,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甲方逾期兩個月不支付研究開發經費或者報酬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當返還技術資料,補交應付的報酬,並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12.3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提供技術資料、原始數據和協作事項或者所提供的技術資料、原始數據和協作事項有重大缺陷,導致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失敗的,甲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甲方逾期兩個月不提供技術資料、原始數據和協作事項的,研究開發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當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12.4甲方逾期6個月不接受研究開發成果的,乙方有權處分研究開發成果,所獲得的收益在扣除約定的報酬、違約金和保管費後,退還給甲方;所獲得的收益不足以抵償報酬、違約金和保管費的,有權請求甲方補齊不足部分。
12.5乙方違反合同約定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的,除應當採取補救措施繼續履行合同外,還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失敗的,應當返還全部或者部分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並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12.6乙方末按研究開發計劃實施研究開發工作的,甲方有權要求其實施研究開發計劃並採取補救措施。乙方逾期兩個月不實施研究開發計劃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當返還研究開發經費,並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12.7乙方將研究開發經費用於履行合同以外的目的的,甲方有權制止並要求乙方退還相應的經費用於研究開發工作。因此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或者失敗的,乙方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經甲方催告後,乙方逾期兩個月末退還經費用於研究開發工作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當返還研究開發經費,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12.8由於乙方的過錯,造成研究開發成果不符合合同約定要求的,乙方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失敗的,乙方應當返還部分或者全部研究開發經費,並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12.9上述條款所涉及的違約金可以由雙方約定,但最高不得超過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總金額的20%;賠償損失以實際造成的損失為限。
第十三條爭議的解決辦法
13.1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一旦出現爭議,可以根據自願選擇協商、調解、仲裁或者訴訟的方式解決爭議。
13.2爭議發生後,雙方應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按照合同的約定分清各自的責任,採用協商的辦法解決爭議。
13.3若雙方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將爭議提交雙方共同指定的第三者進行調解解決。
13.4若雙方協商、調解不成的或者不願協商、調解的、可以約定將爭議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13.5雙方也可以不通過仲裁,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訴訟的方式解決爭議。
第十四條有關名詞和術語的解釋
14.1技術開發合同:是指當事從之間就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統的研究開發所訂立的合同。
14.2委託開發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按照另一方的要求完成約定的研究開發工作,另一方按約定支付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並接受研究開發成果的協議。
14.3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和新材料及其系統:是指當事人訂立技術合同時尚未掌握的產品、工藝、材料及其系統技術方案。
14.4技術開發:是指將科學研究成果或已有的新技術知識應用於生產實踐的創造性勞動。在技術上沒有創新的現有產品改型、工藝更新、材料配方調整以及技術成果的檢驗、測試和使用則不屬於技術開發。
14.5技術開發的過程,是指從研究開發或試制開始直至新產品投入大批量生產的全過程。
14.6技術開發成果:是指訂立合同時當事人尚未掌握的,經過研究開發的創造性勞動所獲得的技術方案。
14.7可行性研究:是指訂立技術開發合同前,當事人對各種開發方案的實施可能性、技術先進性、經濟合理性進行調查研究、分析計算和評價的一種科學方法。
14.8新技術開發:是指在一定時間和區域內首次利用新的科學研究成果所進行的產品、工藝、材料及其系統等技術方案的開發,包括對原有技術的改進、創新。
14.9新產品開發:是指在技術原理、結構、物理性能、化學成分、材料、功能和用途等某一方面或者幾方面與原有產品比較,有顯著不同或者新的改進的產品開發,具有明顯的技術進步特徵和工業化、商業化特徵。
14.10新工藝開發:是指運用科學理論,採用新的方法,開發新型物質和材料,包括增加材料品種,改進材料性能,以提高產品性能和綜合經濟效益。
14.11新技術系統開發:是指產品、工藝、材料等多種技術之間的新的有機組合或者配套使用的研究開發。
14.12技術開發合同的標的:是指當事人通過履行技術開發合同所要完成的科學技術成果。
14.13研究開發經費:是指完成本項研究開發工作所需要的成本。
14.14報酬:是指本項目研究開發成果的使用費和研究開發人員的科研補貼。
14.15技術成果的歸屬和分享:是指在技術開發合同中所產生的技術成果的權益歸誰所有、如何使用以及由此產生的利益如何分配等。
14.16精神權利:是指與技術成果完成者的人身和創造性勞動不可分割的榮譽權和身份權。
14.17經濟權利:是指通過使用、轉讓技術成果取得物質利益的財產權利。
14.18驗收標准和方式:是指技術開發合同實施完成後,當事人雙方或一方確認所完成的技術成果是否符合和達到合同標的約定的技術指標和經濟指標的活動。
14.19技術指標和參數:是指研究開發技術在該技術領域內所要達到或應完成的某種技術標准和數據。
附文
第十五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如需經有關部門批準的,以有關部門的批准日期為合同生效日。
第十六條本合同末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七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和有關批准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日期:日期:
審批部門意見:審批部門:(簽章)
日期:日期:
『玖』 急尋《技術委託開發合同》的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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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委託開發合同
目 錄
第一條 定義
第二條 開發項目
第三條 研發計劃
第四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五條 保密事項
第六條 風險承擔
第七條 成果驗收
第八條 成果歸屬
第九條 價款支付
第十條 稅費承擔
第十一條 合同維護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
第十四條 其它約定
第十五條 合同附件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
第十七條 合同生效、變更和終止
第十八條 合同份數
第十九條 合同簽訂地和簽訂日期
合同編號:
技術委託開發合同
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地: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受託人(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地: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鑒於甲方需要就 技術項目委託給乙方進行研究開發;鑒於乙方願意接受甲方的委託從事該技術項目的研究開發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就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共同信守履行。
第一條 定義
為避免雙方理解上的分歧,雙方對本合同及相關附件中所涉及的有關名詞和技術術語,特作如下確認:
1.1「技術開發」指就 (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和新材料及其系統)進行研究開發的行為。
1.2「委託人」指因需要而委託他人進行某項技術開發的甲方,甲方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1.3「受託人」指擁有某項技術開發能力的乙方,乙方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1.4「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並不能避免且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1.5「技術指標」指研究開發的技術在該技術領域內所要達到或應完成的某種技術標准。
1.6其它: 。
第二條 開發項目
2.1技術開發項目名稱: 。
2.2本合同委託開發項目的內容和范圍如下:
。
2.3本委託技術開發項目要求達到的目標、及技術指標和參數:
。
2.4本合同標的的技術方法為: 。
2.5本合同的技術成果形式: 。
第三條 研發計劃
3.1根據甲方的要求,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後 日內,完成本項目研究開發計劃的擬定工作,並在上述期限內將研究開發計劃書面提交甲方審閱。
(1)開發期限: 。
(2)開發進度: 。
(3)開發地點: 。
3.2在本合同生效後 日內甲方應對乙方的研究開發計劃提出補充、修改意見,由雙方確認最終的研究開發計劃。
3.3其它約定 。
第四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4.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協助,提交必需的技術資料;甲方保證所提供的所有資料完整、真實、合法。
(1)技術資料清單:
。
(2)提供時間和方式:
。
(3)其他協作事項(如:合同履行完畢上述資料的處理):
。
4.2甲方應按合同約定支付費用。
4.3乙方應按時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技術開發工作。
4.4乙方應根據甲方的要求進行技術指導和技術服務。
第五條 保密事項
5.1甲方對本項委託開發工作及其成果負有保密義務。
(1)保密內容: 。
(2)涉密人員范圍: 。
(3)保密期限: 。
(4)泄密責任: 。
5.2乙方對本項委託開發工作及其成果負有保密義務。
(1)保密內容: 。
(2)涉密人員范圍: 。
(3)保密期限: 。
(4)泄密責任: 。
5.3甲乙雙方約定,無論合同是否變更、解除或終止,合同保密條款繼續有效,各方均應繼續承擔約定的保密義務。
5.4任何一方基於司法或其他國家機構要求,提供上述保密內容,應及時通知對方,同時以書面形式提示司法或其他國家機構注意保密。
第六條 風險承擔
6.1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因出現現有知識水平和技術條件難以克服的困難,導致本研究開發項目部分或全部失敗,雙方約定:
(1)風險責任確認方式:
。
(2)風險損失承擔方式:
。
6.2當事人一方發現因無法克服的困難可能致使研究開發失敗或者部分失敗的情形時,應當 日內通知另一方並採取適當措施減少損失。沒有及時通知並採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第七條 成果驗收
7.1驗收期限:乙方應在 日前交付技術成果;甲方在 日前完成項目的驗收,交付方式: ;驗收地點為: 。
7.2甲乙雙方約定按以下標准及方法對研究開發成果進行驗收:
(1)驗收標准:
。
(2)驗收方式:
。
7.3驗收合格,甲方應以書面方式簽收,甲方在乙方交付工作成果後 日內未書面簽收也未提出異議的,視為甲方驗收合格。
第八條 成果歸屬
8.1雙方約定,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專利權歸 方所有。
8.2雙方約定非專利技術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歸 方所有。
8.3具體相關利益的分配辦法如下: 。
8.4其它約定 。
8.5如果乙方向甲方交付的工作成果涉及第三人權利而引發爭議,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九條 價款支付
9.1本合同的總金額為: 元。
9.2雙方約定採用以下第 種方式支付:
(1)一次總付: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一次性支付乙方。
(2)分次支付: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支付合同金額的 %,即 元; 日內,支付合同金額的%,即 元; 日內,支付合同金額的%,即 元;最後剩餘款在 日內支付。
(3)其它方式:
9.3甲方應按上述約定將經費和報酬匯至乙方銀行帳戶,乙方開戶銀行名稱 ,開戶名 ,帳號 。
9.4如果經費不足,不足的經費的解決辦法如下: 。
第十條 稅費承擔
10.1現行法律對執行本合同的相關稅費有明確規定的從其規定;現行法律未規定具體承擔方的,稅費承擔方式為
第十一條 合同維護
11.1雙方約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指定 為甲方的聯系人,乙方指定 為乙方的聯系人。一方變更項目聯系人的,應當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聯系人的職責是對對方履行合同各項義務予以書面簽字確認,雙方相互溝通協調,其它職責 。
未及時通知或示履行職責影響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約定,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義務,致使技術開發工作停滯、延誤或失敗,應按以下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12.1甲方逾期支付本合同第九條約定的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逾期 日,每逾期 日向乙方支付 元違約金,但不影響合同繼續履行,逾期超過 日,本合同自動終止。
12.2甲方逾期提供第三條約定的技術資料和協作事項,逾期
日後,每逾期 日,向乙方支付 元違約金,但不影響合同繼續履行,逾期超過 日的,本合同自動終止。
12.3甲方逾期 日不接受研究開發成果的,每逾期 日,向乙方支付 違約金和保管費;但不影響合同繼續履行,逾期 日的,本合同自動終止。
12.4甲方沒有履行合同第四條約定的保密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如下: 。
12.5甲方應承擔的其它違約責任:
。
12.6乙方未能按第二條約定交付研究開發成果,應當採取補救措施繼續履行合同,並承擔違約責任;逾期 日不交付研究開發成果,向甲方支付 元違約金,逾期 日的,本合同自動終止。
12.7乙方研究開發工作部分或全部不符合第六條約定,應當採取補救措施繼續履行合同,逾期 日,研究開發工作仍不符合,應返還 %的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支付 元違約金。
12.8乙方沒有履行合同第四條約定的保密義務,乙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如下: 。
12.9乙方應承擔的其它違約責任: 。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
13.1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雙方不能協商解決,同意採取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1)向有管轄權的 法院起訴。
(2)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根據該委員會現行規則仲裁,仲裁結果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四條 其它約定
。
第十五條 合同附件
15.1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下列技術文件,經雙方以
方式確認後,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技術背景資料: ;
(2)可行性論證報告: ;
(3)技術評價報告: ;
(4)技術標准和規范: ;
(5)原始設計和工藝文件: ;
(6)其他: 。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
16.1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或者使得本合同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無意義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
16.2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解除或遲延履行本合同的,應在上述情況結束後 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向另一方提交相應的證明。
第十七條 合同生效、變更和終止
17.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並蓋章後生效。如需國家主管部門批準的,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17.2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
17.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
(1)合同已經按照約定實際履行;
(2)甲乙雙方協商解除合同;
(3)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4)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情形。
17.4根據雙方中任何一方提議,本合同可按雙方滿意的條件延期,並在本合同期滿前 月進行商談。
17.5其它約定: 。
第十八條 合同份數
18.1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甲方正本 份,副本 份;乙方正本 份,副本 份;用於備案 份。本合同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 合同簽訂地和簽訂日期
19.1本合同簽訂地點為: ;
19.2本合同簽訂日期為: (此日期應與最後一方簽字蓋章日期一致)。
甲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
簽訂日期: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
簽訂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