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在電氣設備上工作,保證安全的技術措施有哪些
1停電 2驗電 3合接地刀或掛接地線 4懸掛指示牌和裝設遮欄。
相關如下
低壓帶電工作應設專人監護,使用有絕緣柄的工具,工作時站在乾燥的絕緣物上進行,並戴手套和安全帽,必須穿長袖衣工作,嚴禁使用挫刀、金屬尺和帶有金屬物的毛刷、毛彈等工具。
高、低壓線路同桿架設,在低壓帶電線路上工作時,應先檢查與高壓線的距離,採取防止誤碰帶電高壓部分的措施。在低壓帶電導線未採取絕緣措施時,工作人員不得穿越。上桿前應分清相、零線、選好工作位置。人體不得同時接觸兩根線頭。帶電部分只允許位於工作人員的前面或一側。
Ⅱ 保證安全的技術措施有哪些
1、保證安全的技術措施,停電:斷開開關。
2、保證安全的技術措施,驗電:必須用電壓等級相同而且合格的驗電器。
3、裝設接地線:裝設接地線必須先接接地端,後接導體端;拆接地線的順序與此相反。接地線應用多股軟裸銅線,其截面應符合短路電流的要求,但不得小於25mm2。
4、懸掛標示牌和裝設遮欄:在工作地點、施工設備和一經合閘即可送電到工作地點或施工設備的開關和刀閘的操作把手上,均應懸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的標示牌。
在電氣設備上工作,保證安全的組織措施為:
(1)工作票制度。
(2)工作許可制度。
(3)工作監護制度。
(4)工作間斷、轉移和終結制度。
在全部停電和部分停電的電氣設備上工作,保證安全的技術措施為:
(1)停電。
(2)驗電。
(3)裝設接地線。
(4)懸掛標示牌和裝設遮攔。
Ⅲ 電氣作業中保證安全的技術措施是什麼
電氣作業中保證安全的技術措施就是利用技術手段來保證安全的措施,包括:停電、驗電、裝設接地線、裝設遮欄和懸掛警示牌。
電氣安全措施是指為保證電氣作業安全而採取的系列措施。分析觸電事故可以知道,很多觸電事故在現有條件下是可以避免的。為了避免可以避免的觸電事故,必須做大量的電氣安全管理工作,其中包括技術工作和組織工作,對應的就是保證安全的技術措施和組織措施。
Ⅳ 在電氣設備上工作保證安全的措施有那些
保證安全的組織措施 1 工作票制度 2 工作許可制度 3 工作監護制度 4 工作間斷、轉移和終結制度
保證安全的技術措施有:1.停電 2.驗電3.掛接地線 4.懸掛標示牌,裝設臨時遮攔
Ⅳ 電力系統保證安全的技術措施是什麼
具體:保證安全的技術措施
1在電力線路上工作,保證安全的技術措施:
1.1停電。
1.2驗電。
1.3裝設接地線。
1.4使用個人保安線。
1.5懸掛標示牌和裝設遮欄(圍欄)。
上述措施由運行人員或有權執行操作的人員執行。
2 停電
2.1 進行線路停電作業前,應做好下列安全措施:
2.1.1 斷開發電廠、變電站、換流站、開閉所、配電站(所)(包括用戶設備)等線路斷路器(開關)和隔離開關(刀閘)。
2.1.2 斷開線路上需要操作的各端(含分支)斷路器(開關)、隔離開關(刀閘)和熔斷器。
2.1.3 斷開危及線路停電作業,且不能採取相應安全措施的交叉跨越、平行和同桿架設線路(包括用戶線路)的斷路器(開關)、隔離開關(刀閘)和熔斷器。
2.1.4 斷開有可能返回低壓電源的斷路器(開關)、隔離開關(刀閘)和熔斷器。
2.2 停電設備的各端,應有明顯的斷開點,若無法觀察到停電設備的斷開點,應有能夠反映設備運行狀態的電氣和機械等指示。
2.3可直接在地面操作的斷路器(開關)、隔離開關(刀閘)的操作機構上應加鎖,不能直接在地面操作的斷路器(開關)、隔離開關(刀閘)應懸掛標示牌;跌落式熔斷器的熔管應摘下或懸掛標示牌。
3 驗電
3.1在停電線路工作地段裝接地線前,應先驗電,驗明線路確無電壓。驗電時應使用相應電壓等級、合格的接觸式驗電器。
直流線路和330kV及以上的交流線路,可使用合格的絕緣棒或專用的絕緣繩驗電。驗電時,絕緣棒或絕緣繩的金屬部分應逐漸接近導線,根據有無放電聲和火花來判斷線路是否確無電壓。驗電時應戴絕緣手套。
3.2 驗電前,應先在有電設備上進行試驗,確認驗電器良好;無法在有電設備上進行試驗時可用工頻高壓發生器等確證驗電器良好。如果在木桿、木梯或木架上驗電,不接地不能指示者,可在驗電器絕緣桿尾部接上接地線,但應經運行值班負責人或工作負責人許可。
驗電時人體應與被驗電設備保持表5-1的距離,並設專人監護。使用伸縮式驗電器時應保證絕緣的有效長度。
3.3 對無法進行直接驗電的設備、高壓直流輸電設備和雨雪天氣時的戶外設備,可以進行間接驗電。即通過設備的機械指示位置、電氣指示、帶電顯示裝置、儀表及各種遙測、遙信等信號的變化來判斷。判斷時,應有兩個及以上的指示,且所有指示均已同時發生對應變化,才能確認該設備已無電;若進行遙控操作,則應同時檢查隔離開關(刀閘)的狀態指示、遙測、遙信信號及帶電顯示裝置的指示進行間接驗電。
330kV及以上的電氣設備,可採用間接驗電方法進行。
3.4 對同桿塔架設的多層電力線路進行驗電時,應先驗低壓、後驗高壓,先驗下層、後驗上層,先驗近側、後驗遠側。禁止工作人員穿越未經驗電、接地的10kV及以下線路對上層線路進行驗電。
線路的驗電應逐相(直流線路逐極)進行。檢修聯絡用的斷路器(開關)、隔離開關(刀閘)或其組合時,應在其兩側驗電。
4 裝設接地線
4.1線路經驗明確無電壓後,應立即裝設接地線並三相短路(直流線路兩極接地線分別直接接地)。
各工作班工作地段各端和有可能送電到停電線路工作地段的分支線(包括用戶)都要驗電、裝設工作接地線。直流接地極線路,作業點兩端應裝設接地線。配合停電的線路可以只在工作地點附近裝設一處工作接地線。裝、拆接地線應在監護下進行。
工作接地線應全部列入工作票,工作負責人應確認所有工作接地線均已掛設完成方可宣布開工。
4.2 禁止工作人員擅自變更工作票中指定的接地線位置。如需變更,應由工作負責人徵得工作票簽發人同意,並在工作票上註明變更情況。
4.3 同桿塔架設的多層電力線路掛接地線時,應先掛低壓、後掛高壓,先掛下層、後掛上層,先掛近側、後掛遠側。拆除時次序相反。
4.4 成套接地線應用有透明護套的多股軟銅線組成,其截面不準小於25mm2,同時應滿足裝設地點短路電流的要求。
禁止使用其他導線作接地線或短路線。
接地線應使用專用的線夾固定在導體上,禁止用纏繞的方法進行接地或短路。
4.5 裝設接地線時,應先接接地端,後接導線端,接地線應接觸良好、連接應可靠。拆接地線的順序與此相反。裝、拆接地線均應使用絕緣棒或專用的絕緣繩。人體不準碰觸未接地的導線。
4.6 利用鐵塔接地或與桿塔接地裝置電氣上直接相連的橫擔接地時,允許每相分別接地,但桿塔接地電阻和接地通道應良好。桿塔與接地線聯結部分應清除油漆,接觸良好。
4.7 對於無接地引下線的桿塔,可採用臨時接地體。接地體的截面積不準小於190mm2(如φ16圓鋼)。接地體在地面下深度不準小於0.6m。對於土壤電阻率較高地區,如岩石、瓦礫、沙土等,應採取增加接地體根數、長度、截面積或埋地深度等措施改善接地電阻。
4.8 在同桿塔架設多回線路桿塔的停電線路上裝設的接地線,應採取措施防止接地線擺動,並滿足表5-1安全距離的規定。
斷開耐張桿塔引線或工作中需要拉開斷路器(開關)、隔離開關(刀閘)時,應先在其兩側裝設接地線。
4.9 電纜及電容器接地前應逐相充分放電,星形接線電容器的中性點應接地,串聯電容器及與整組電容器脫離的電容器應逐個多次放電,裝在絕緣支架上的電容器外殼也應放電。
5 使用個人保安線
5.1 工作地段如有鄰近、平行、交叉跨越及同桿塔架設線路,為防止停電檢修線路上感應電壓傷人,在需要接觸或接近導線工作時,應使用個人保安線。
5.2個人保安線應在桿塔上接觸或接近導線的作業開始前掛接,作業結束脫離導線後拆除。裝設時,應先接接地端,後接導線端,且接觸良好,連接可靠。拆個人保安線的順序與此相反。個人保安線由作業人員負責自行裝、拆。
5.3 個人保安線應使用有透明護套的多股軟銅線,截面積不準小於16mm2,且應帶有絕緣手柄或絕緣部件。禁止用個人保安線代替接地線。
5.4在桿塔或橫擔接地通道良好的條件下,個人保安線接地端允許接在桿塔或橫擔上。
6 懸掛標示牌和裝設遮欄(圍欄)
6.1在一經合閘即可送電到工作地點的斷路器(開關)、隔離開關(刀閘)及跌落式熔斷器的操作處,均應懸掛「禁止合閘,線路有人工作!」 或「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的標示牌(見附錄J)。
6.2 進行地面配電設備部分停電的工作,人員工作時距設備小於表3-1安全距離以內的未停電設備,應增設臨時圍欄。臨時圍欄與帶電部分的距離,不準小於表3-2的規定。臨時圍欄應裝設牢固,並懸掛「止步,高壓危險!」的標示牌。
35kV及以下設備的臨時圍欄,如因工作特殊需要,可用絕緣隔板與帶電部分直接接觸。絕緣隔板的絕緣性能應符合附錄L的要求。
Ⅵ 用電安全措施有哪些
電氣安全注意事項
1、車間內的電氣設備,不要隨便亂動。
2、修理機械設備,先切斷電源。
3、配電箱、配電板、開關等必須保持完好,不得有破損或帶電部分裸露;
4、嚴禁用水沖洗或用濕布擦洗電氣設備。
5、安裝、維修電氣器具,必須由持證的電工操作,其餘人員一律不許作業。
6、移動非固定安裝的用電設備,如電風扇、電焊機等時必須先切斷電源,然後再移動;
7、在雷雨時,不要走近高壓電桿、避雷針等接地導線20米之內,以免發生觸電。
8、電器使用之插頭松動/損壞應及時維修更換,帶故障運行極易造成短路,進而損壞設備影響生產並導致觸電/火災等安全事故發生。
9、配電盤內禁止放置任何物品
觸電事故急救處置措施
觸電急救的要點:發現有人觸電,首先要使觸電者盡快脫離電源,然後根據具體情況,進行相應的救治
①斷開電源
②迅速用絕緣良好的器具砍斷電線,或用乾燥的木棒、竹竿、硬塑料管等物迅速將電線撥離觸電者。
③用幾層乾燥的衣服將手包裹好,站在乾燥的木板上,拉觸電者的衣服,使其脫離電源。
④高壓觸電,應立即通知有關部門停電,或迅速拉下開關。
對症救治 (對於觸電者,可按以下三種情況分別處理)
①對觸電後神志清醒者,要有專人照顧、觀察,情況穩定後,方可正常活動;對輕度昏迷或呼吸微弱者,可針刺或掐人中、十宣、湧泉等穴位,並送醫院救治。
②對觸電後無呼吸但心臟有跳動者,應立即採用人工呼吸;對有呼吸但心臟停止跳動者,則應立刻進行胸外心臟擠壓法進行搶救。
③如觸電者心跳和呼吸都已停止,則須同時採取人工呼吸和心肺復甦術救治。
Ⅶ 在電力線路上工作,保證安全的技術措施有哪些
內容如下:
1、放線、撤線和緊線工作,均應設專人統一指揮、統一信號,工作前檢查工具及設備是否良好。桿上作業必須系好安全帶,扣好鉤環。
2、放線、 撤線和緊線時, 應採取措施防止導線或架空地線由於擺﹙跳﹚動或其他原因而與帶電導線間的距離不符合鄰近或交叉其它電力線路工作的安全距離規定。
3、放線、撤線和緊線工作時,應採取防止導線脫落、滑跑的安全措施。人員不得站在或跨在已受力的牽引繩、導線的內角側和展放的導線圈內以及牽引繩或架空線的垂直下方,防止意外跑線時抽傷。
4、緊、撤線前,應先檢查拉線、拉樁、樁錨、桿根及桿塔是否牢固。不牢固時,應加設臨時加固措施。
5、緊、撤線前,檢查導線有無障礙物掛住。緊線時,應檢查接線管或接線頭以及過滑輪、橫擔、樹枝、房屋等有無卡、掛現象,如有應立即停止緊、撤線,松線後處理。處理時操作人員應站在卡線處外側,採用工具處理,嚴禁用手直接推拉。
(1)保證線路架設質量,加強運行維護,提高對用戶供電可靠性。
(2)要求電力線路的供電電壓在允許的波動范圍內,向用戶提供質量合格的電壓。
(3)在輸電過程中,要減少線路損耗,提高輸電效率,降低輸電成本。
(4)架空線路由於長期置於露天運行,線路的各元件除受正常的電氣負荷和機械荷載作用外,還受到風、雨、冰、雪、大氣污染、雷電等自然和人為外破條件的作用,要求線路各元件應有足夠的機械和電氣強度。
Ⅷ 保證用電安全的措施有什麼
保證安全的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 一、保證安全的組織措施: ⒈工作票制度:在電氣設備上工作應先填寫工作票。 ⒉工作許可制度:電氣設備上工作應得到許可後才能進行。 ⒊工作監護制度:工作現場必須有一人對所有工作人員的工作進行監護。 ⒋工作間斷、轉移和終結制度: 二、保證安全的技術措施 ⒈停電:斷開開關 ⒉驗電:必須用電壓等級相同而且合格的驗電器 ⒊裝設接地線:裝設接地線必須先接接地端,後接導體端;拆接地線的順序與此相反。接地線應用多股軟裸銅線,其截面應符合短路電流的要求,但不得小於25mm2 ⒋懸掛標示牌和裝設遮欄:在工作地點、施工設備和一經合閘即可送電到工作地點或施工設備的開關和刀閘的操作把手上,均應懸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的標示牌。 三、不停電檢修 ⒈低壓帶電工作應設專人監護,使用有絕緣柄的工具,工作時站在乾燥的絕緣物上進行,並戴手套和安全帽,必須穿長袖衣工作,嚴禁使用挫刀、金屬尺和帶有金屬物的毛刷、毛彈等工具。 ⒉高、低壓線路同桿架設,在低壓帶電線路上工作時,應先檢查與高壓線的距離,採取防止誤碰帶電高壓部分的措施。 ⒊在低壓帶電導線未採取絕緣措施時,工作人員不得穿越。 ⒋上桿前應分清相、零線、選好工作位置。 ⒌人體不得同時接觸兩根線頭。 ⒍帶電部分只允許位於工作人員的前面或一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