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經濟開發區和街道辦事處一個性質嗎
街道辦事處,是縣級政府的派出機構,相當於鄉鎮這個級別,但權利沒有縣政府這么大。
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是地方政府設立的一種特定區域的協調機構,也是地方政府的派出機構,根據開發區的級別,分別可能是縣政府、市政府甚至省政府的派出機構,但管委會是沒有行政管理權利的,他不是一級政府。
經濟開發區是經濟技術開發區、高科技工業園、高新技術開發區、各類產業工業園(比如農業開發區、化學工業園、汽車工業園等等)的一種統稱,也簡稱開發區。根據開發區的規模等級,可以分為國家級開發區、省級開發區、市級開發區等。
街道辦事處,是我國鄉級行政區街道的管理機構。市轄區、不設區的市的人民政府,經上一級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設立若干街道辦事處,作為政府派出機關。街道與鄉和鎮等同屬鄉級行政區。
② 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是政府機構嗎
1、嚴格的說,「開發區管委會」作為「政府派出機構」,開發區管委會不屬於政府,但卻行使著政府機構才能行使的權力。開發區管理委員會是黨政機關。
2、在我國行政機構序列中,並沒有開發區管理委員會這樣一個機構。但實際上,開發區管理委員會不僅負責招商引資,而且作為政府的派出機構,行使著政府機構才能行使的權力。
3、開發區管委會是對開發區進行管理的專門機構。各級開發區由所在地政府領導,實行經濟特區的某些政策和新型管理體制。所在地政府在開發區設立管理委員會(簡稱:管委會),作為政府派出機構,代表政府對開發區的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和管理,協調各部門、各單位與開發區有關的工作。
同時,開發區管委會作為開發區日常管理機構,可以行使政府所授予的規劃、土地、工商、稅務、財政、勞動人事、項目審批、外事審批等經濟管理許可權和行政管理許可權,對開發區實行統一管理。
4、開發區管委會的基本職能,就是作為政府的派出機構負責開發區的日常管理,代表政府對開發區開發建設的全過程實行高度集中的統一領導和封閉管理,協調各部門、各單位與開發區有關的工作,行使政府的經濟管理職能和行政管理許可權,實現經濟開發規劃和管理,為各類企業提供服務。
開發區在很多個方面享有特權, 開發區管委會的待遇一般高於普通政府部門。在很多人眼裡都是香餑餑,但是用人如何做到公平,公正,公開。關繫到能否更好的建設好開發區,促進社會和諧,提升地方經濟。
(2)夏津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在哪裡擴展閱讀:
根據2004年11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334次會議通過的《關於審理涉及國有土地使用權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開發區管理委員會作為出讓方與受讓方訂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應當認定無效。
但是,在2005年8月1日前,開發區管理委員會作為出讓方與受讓方訂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起訴前經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追認的,可以認定合同有效。這是直接否定開發區管理委員會主體資格的重要司法解釋。
參考資料:開發區管委會-網路
③ 天津開發區管委會在哪地址
三大街南海路以東 翠亨村旁邊 就在海關旁邊 一問便知 做936 507 503 605 805 等全到
④ 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是屬於什麼樣的單位
管委會是當地政府的派出機構,行使政府權力。
《關於審理涉及國有土地使用權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開發區管理委員會作為出讓方與受讓方訂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應當認定無效。這否認了管委會的主體資格。
在我國行政機構序列中,並沒有開發區管理委員會這樣一個機構。伴隨著全國各地出現的開發區熱,開發區管理委員會這種特殊的機構應運而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不僅負責招商引資,而且作為政府的派出機構,行使著政府機構才能行使的權力。這些年,許多開發區管委會不但對外招商批租土地,而且設立了司法機關、檢察機關,儼然成為了當地的特區。
⑤ 開發區是什麼性質的單位
開發區是指地方政府為促進區域經濟發展設立的具有獨立財事權專門機構。開發區按類型可分為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產業園區等多種類型。開發區區分不同層級,有國家級開發區也有省級開發區,不同層級按照管理許可權設置級別和機構。
國家級開發區一般都是廳級以上設置,開發區書記一般由當地黨委政府領導兼任,主任由屬地主官兼任,少部分單獨設置黨政主官。省級批準的開發區一般為處級設置,比如書記和主任均為正處級,後來為了加快開發區建設速度,提高開發區統籌資源的能力,部分地區對省級開發區架構也進行了調整,書記普遍改為地市級領導兼任,主任由屬地的一把手或者另行選用幹部擔任。無論是國家級還是省級開發區,都內設了相應的管理機構,人員不多,麻雀雖小五臟俱全,比如紀檢委、組織、宣傳等部門該有的都有,人財事獨立決策、管理、核算,與地方一級政府無異。
開發區地處城市邊緣,在東部發達地區受經濟輻射帶動,普遍發展比較好。但在中西部地區,受產業規模等方面限制,很多開發區的生存狀況堪憂,有的實際上已經名存實亡,不具備一級經濟開發區的主體功能,下一步肯定將進行改革。
這個問題有點意思。開發區,當然是正在開發中的區,並非是真正的主城區,不過你要問的應該不是開發區的性質,而是開發區管委會的性質吧?
按理來說,我們國家的性質序列中是沒有開發區管委會這個機構的,但是這幾年很多地方開發區如雨後春筍般冒出來,為了適應這種現狀,開發區管委會就作為當地政府的臨時派出機構相繼成立了,但是你說開發區管委會完全屬於行政單位嗎?也不是,它只是代行一些行政管理職能;可是你說它是事業單位嗎?其實也不是,因為開發區管委會主要領導一般都是當地政府官員兼任的,甚至很多開發區因為比較特殊,往往開發區管委會主任的級別比當地其他區縣的主官級別還要高一點,但是,開發區管委會的大多數工作人員卻又是事業編制。
因此,這樣看來,開發區從性質和定位,說不好聽點,其實是有些「四不像」的感覺,但這只是性質層面,而且不止是開發區管委會的性質,包括管委會在法律層面的界定上,其實也是不明確的,以至於現在都還有很多專家學者都還在討論這個問題。
但是要說開發區的重要性,那自然是不言而喻的,不然為什麼很多地方都紛紛搞開發區模式呢?而且單純從職能作用上來看的話,開發區除了行使一定行政管理職能外,還承擔當地招商租地等等比較重要的工作,尤其是很多開發區規模做大了以後,開發區管委會下面也會相應成立很多職能部門,這些職能部門和當地其他區縣所屬部門的權利以及編制配備等等其實都相差不大了。
總之,開發區作為一個新事物,它的很多職能、工作標准、法律界定等等其實都還是在邊實踐邊摸索當中吧,所以要說開發區或者開發區管委會究竟是什麼性質的單位,我覺得這個目前來說還是不好准確界定。但是我覺得假如你有機會去開發區上班的話,那麼我會毫不猶豫的推薦你去。
看起來簡單,說起來很長,但是還要說說,簡化一點吧。
開發區就是一個統稱,按照級別分有國家級、省級、市級等,在開始階段開發區幾乎都是所有產業放在一起,隨著企業的增多、行業的多類別,政府為了更好的集成服務和分類管理,產生了如經濟技術開發區、高 科技 工業園、高新技術開發區,以及各類產業工業園(比如農業開發區、化學工業園、 汽車 工業園等等),越來越細。
我國的開發區建設同西方相比,來的較晚。在1984年到1986年間,經國務院批准,設立了14個國家級經濟開發區,隨後又建設了邊境經濟合作區,截止目前為止共有國家級開發區219個,邊境經濟合作區 17個。
開發區也是在黨的領導之下,必定設置黨委,與縣、區等政府機關的叫法不同,簡稱「XX開發區黨工委」(全稱:中國共產黨 XXX工作委員會),是一級黨組織的委員會的派出機構。黨工委書記是開發區最高的黨委負責人,同時設置開發區管委會主任一職,但是實際中很多都是黨工委書記一肩挑。
就是說,開發區的管理機構是政府派出的,受地方政府領導,其黨工委書記、主任都是有所在地政府管理、派出的。
但由於開發區的形式、級別不同,其最高的領導負責人的行政級別也有區別。以縣級為例,其開發區的管委會主任可能是正科級(比如:國土資源管理局、安委會等都是正科級),但也有的是高配,即是副處級(如副縣長)。
開發區的內部設置也有很多的區別,大多數有:辦公室、黨群工作局、經濟和 科技 發展局、招商局、住房和建設局、綜合執法局等部門,可以理解為一個微型的政府機關。
開發區是一個新型的事物,是為地方經濟發展而特意設定的,與我們通常的國家、省、市、縣、鄉(鎮)的五級政府機關定性上有所區別,只是他們的派出機構。
你好!我來進行一次全面系統權威的回答:
1.目前,開發區只有國家級和省級兩種,對應的管委會為副廳級和正處級,均為政府派出機構。一般情況下,國家級為參公事業,省級為全額事業。
2.國家級,由省政府上報,國務院批復;省級,由市政府上報,省政府批復。具體各級開發區目錄,網上是可以查到的。
3.按照類型,開發區有經濟技術,高新技術,現代農業產業,生態文化 旅遊 ,以及各類保稅區等,其中,前四種是最常見的。
4.開發區管委會的待遇是很高的,很多地方實行績效工資制度,比其他地方同級別要高出不少,搞的好的,甚至能夠達到5倍左右。
5.其它各類工業園區,農業園區什麼的,都是當地政府自己搞的,嚴格意義上講,只能叫園區,不能叫開發區,因為開發區至少是省級,而且網上可查,各省一般都出台開發區條例,裡面是有規定的。
題主到底說的是開發區還是開發區管委會的性質?可以把問題說得更清楚明白些嗎?不然叫答題者怎麼回答你這個問題啊!
開發區就是指未被開發的地方,是具有經濟或人文環境潛力的地方,所以稱之為開發區。
開發區管委會就是由地方政府為促進區域經濟迅速發展而設置的專門機構。它分為兩種:一種是屬於地方政府的派駐機構;另一種就是地方政府委託行使政府職能。它具備政府職能部門的性質,其主要管理人員一般是當地政府行政管理的主要領導擔任。
開發區主要有國家級和省級(省、自治區、直轄市)兩級開發區。國家級開發區,它的級別相當於正廳級;省級開發區,它的級別相當於正處級。
管委會下設外商服務中心、招商部、土地所、工程部、地區部、辦公室、勞動所、物業公司、綠化公司等職能部門全面負責區域內的規劃實施、招商活動和社區管理。
它主要行使以下行政職能:
(1)依法制定和實施開發區行政管理的具體規定和投資辦法;(2)制定並組織實施開發區經濟、 科技 和 社會 發展規劃;(3)按照規定的許可權審批投資者在開發區的投資項目;(4)管理開發區內的房地產開發;(5)組織興辦和管理各項基礎設施及公益事業;(6)依法管理、指導和監督開發區的企業事業單位;(7)按照國家規定處理開發區涉外事務和進出口事務;(8)領導開發區內同級人民政府所屬各行政管理部門相應的機構;(9)行使同級人民政府授予的其他職權。
至於管委會的具體性質,直到今天都還沒有一個明確的定性。不過根據其發展趨勢來看,可能會走向新型行政區體制,當然這也只是一種看法。
不過整體上來說,管委會應該是一個新興的發展事物,說不定以後的發展前途會更加的美好。只要能夠到管委會去工作也是不錯的選擇。 好了,我就簡單的分析到這里,希望我的回答能夠給你幫助。以上分析,僅供參考,希望我的回答能夠給你一點幫助。若有興趣,可以關注【 視職場 】,將會帶給你更多的職場知識,幫助你解決職場困惑。歡迎在下方評論區留言發表你的看法與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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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區是什麼性質的單位?
開發區是改革開放後的產物。計劃經濟時期的行政區域劃分除中央直轄市外,國家轄省—地區—縣—區—人民公社—大隊—生產隊,逐級管轄。改革開放後地區逐步被市取代,縣級也有改為縣級市的,也有設區的,縣下轄鄉鎮,鄉鎮轄村。由於改革開放要進行招商引資發展工業經濟,各級市、縣、(區)都設立了經濟開發區,劃出了一片領地或轄區,實行招商引資,發展成為工業生產基地,以產業園、工業園的模式建立起了經濟特區即經濟開發區,有的地市級開發區直接納入了國家管理。地市級開發區成為「國家級經濟開發區」後雖與縣區同屬市管轄,但級別高了半級,開發區管委會一把手一般是副市長、市委副書記兼任,如是專職的一般任市委常委,不久必定提為副市長。區級開發區也一樣,開發區管委會主任多是重點鄉鎮黨委書記兼任,行政級別副處,比一般鄉鎮一把手高半級,一般兼任開發區管委會主任的鄉鎮黨委書記,不久後必定提為區(縣)副區(縣)長。
剛開始的開發區只是一個單位,經過發展後的開發區可不是一個單位了。特別是地市級的開發區,在地市級的管轄下,它成了一級行政管理機構,與過去地區行署和縣下面的區一樣,雖然不是一級政府,地區行署是省的派出機構,地區行政公署下轄各縣。區是縣的派出機構,區下轄公社是一樣的。而目前有些地市也把開發區作為一級行政管理機構,除自身經濟開發管轄工業園區外,還管轄和代管鄉鎮、農場、街辦等基層政府機構。因此,開發區目前已不是一個單位了,國家級經濟開發區已變成了一級行政機構,有的地市還另設有與「國家級經濟開發區」同級的「農業高新技術開發區」和「文化 旅遊 開發區」,這些開發區都不只單純是一個單位,都是一級黨政行政機構,都管轄不同的基層行政下的機構,這就是目前開發區的性質。
開發區是地方政府經過中央批准設立的臨時行政管理區域,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區劃單位,並非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登記在冊的行政區。
開發區管委會是政府派出機構,行使著政府機構行使的權力,負責招商引資。但也有的地方開發區屬於事業編制,工資發放都是有財政撥款。
⑥ 夏津縣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在哪裡
夏津開發區雙鴻大酒店西鄰,雙鴻大酒店在路東,管委會在路西,中間隔一條路
⑦ 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是什麼單位
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是黨政機關。經濟開發區管委會作為「政府派出機構」,開發區管委會不屬於政府,但卻行使著政府機構才能行使的權力。
在我國行政機構序列中,並沒有開發區管理委員會這樣一個機構。但實際上,開發區管理委員會不僅負責招商引資,而且作為政府的派出機構,行使著政府機構才能行使的權力。
開發區管委會是對開發區進行管理的專門機構。各級開發區由所在地政府領導,實行經濟特區的某些政策和新型管理體制。所在地政府在開發區設立管理委員會(簡稱:管委會),作為政府派出機構,代表政府對開發區的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和管理,協調各部門、各單位與開發區有關的工作。
同時,開發區管委會作為開發區日常管理機構,可以行使政府所授予的規劃、土地、工商、稅務、財政、勞動人事、項目審批、外事審批等經濟管理許可權和行政管理許可權,對開發區實行統一管理。
⑧ 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是什麼單位
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是黨政機關。
開發區管理委員會不僅負責招商引資,而且作為政府的派出機構,行使著政府機構才能行使的權力。這些年,許多開發區管委會不但對外招商批租土地,而且設立了司法機關、檢察機關,儼然成為了當地的特區。
在我國行政機構序列中,並沒有開發區管理委員會這樣一個機構。伴隨著全國各地出現的開發區熱,開發區管理委員會這種特殊的機構應運而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不僅負責招商引資,而且作為政府的派出機構,行使著政府機構才能行使的權力。
相關內容:
根據2004年11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334次會議通過的《關於審理涉及國有土地使用權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開發區管理委員會作為出讓方與受讓方訂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應當認定無效。
但是,在2005年8月1日前,開發區管理委員會作為出讓方與受讓方訂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起訴前經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追認的,可以認定合同有效。這是直接否定開發區管理委員會主體資格的重要司法解釋。
⑨ 工作去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好嗎
去經濟開發區管委會上班,有哪些好處哪些壞處?
我覺得在開發區管委會上班其實是一個非常不錯的工作,因為它畢竟是一個事業單位或者是政府部門。一般這樣的單位工作環境肯定是非常不錯的,而且各種條件福利待遇都非常好,所以很多人考公務員,考事業編都想進入這樣的單位去工作,所以進入這樣的部門里工作是一個非常不錯的事情。就比如我有一個朋友,他就是通過考公務員進入了經濟開發區的管委會,他在裡面的工作是非常輕松的,每天都有固定的任務,但是完成任務以後就可以輕松的下班。
以上就是我對這個問題的回答,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對大家有所幫助。喜歡的朋友可以在下方評論區點贊關注。
⑩ 開發區是什麼性質的單位
經濟開發區不是一級政府,屬於本級政府的派出機構,一般不會是行政單位。比如某某市經濟開發區,他隸屬於這個市的市政府,屬於市政府的派出機構,多數屬於事業單位。雖然拿著他當縣使喚,除了發展經濟外,還要管理轄區內的鄉鎮,但他和縣是有區別的。比如,縣政府下設有發改、規劃、財政、國土等等行政部門,有些手續自己就批了,但開發區不行,他沒有審批權,轄區內有需要審批的事項,需要跑到市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審批。你所說的產業局應該是開發區專門成立的抓產業發展的機構,應該是經濟開發區的重頭部門,畢竟設立經濟開發區的目的就是要發展經濟,而產業是經濟發展的重要支撐。
開發區是指地方政府為促進區域經濟發展設立的具有獨立財事權專門機構。開發區按類型可分為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產業園區等多種類型。開發區區分不同層級,有國家級開發區也有省級開發區,不同層級按照管理許可權設置級別和機構。
國家級開發區一般都是廳級以上設置,開發區書記一般由當地黨委政府領導兼任,主任由屬地主官兼任,少部分單獨設置黨政主官。省級批準的開發區一般為處級設置,比如書記和主任均為正處級,後來為了加快開發區建設速度,提高開發區統籌資源的能力,部分地區對省級開發區架構也進行了調整,書記普遍改為地市級領導兼任,主任由屬地的一把手或者另行選用幹部擔任。無論是國家級還是省級開發區,都內設了相應的管理機構,人員不多,麻雀雖小五臟俱全,比如紀檢委、組織、宣傳等部門該有的都有,人財事獨立決策、管理、核算,與地方一級政府無異。
開發區地處城市邊緣,在東部發達地區受經濟輻射帶動,普遍發展比較好。但在中西部地區,受產業規模等方面限制,很多開發區的生存狀況堪憂,有的實際上已經名存實亡,不具備一級經濟開發區的主體功能,下一步肯定將進行改革。
開發區就是指未被開發的地方,是具有經濟或人文環境潛力的地方,所以稱之為開發區。
開發區管委會就是由地方政府為促進區域經濟迅速發展而設置的專門機構。它分為兩種:一種是屬於地方政府的派駐機構;另一種就是地方政府委託行使政府職能。它具備政府職能部門的性質,其主要管理人員一般是當地政府行政管理的主要領導擔任。
開發區主要有國家級和省級(省、自治區、直轄市)兩級開發區。國家級開發區,它的級別相當於正廳級;省級開發區,它的級別相當於正處級。
管委會下設外商服務中心、招商部、土地所、工程部、地區部、辦公室、勞動所、物業公司、綠化公司等職能部門全面負責區域內的規劃實施、招商活動和社區管理。
它主要行使以下行政職能:
(1)依法制定和實施開發區行政管理的具體規定和投資辦法;(2)制定並組織實施開發區經濟、 科技 和 社會 發展規劃;(3)按照規定的許可權審批投資者在開發區的投資項目;(4)管理開發區內的房地產開發;(5)組織興辦和管理各項基礎設施及公益事業;(6)依法管理、指導和監督開發區的企業事業單位;(7)按照國家規定處理開發區涉外事務和進出口事務;(8)領導開發區內同級人民政府所屬各行政管理部門相應的機構;(9)行使同級人民政府授予的其他職權。
至於管委會的具體性質,直到今天都還沒有一個明確的定性。不過根據其發展趨勢來看,可能會走向新型行政區體制,當然這也只是一種看法。
以上分析,僅供參考,希望我的回答能夠給你一點幫助。若有興趣,可以關注【 視職場 】,將會帶給你更多的職場知識,幫助你解決職場困惑。歡迎在下方評論區留言發表你的看法與觀點!
這個問題有點意思。開發區,當然是正在開發中的區,並非是真正的主城區,不過你要問的應該不是開發區的性質,而是開發區管委會的性質吧?
按理來說,我們國家的性質序列中是沒有開發區管委會這個機構的,但是這幾年很多地方開發區如雨後春筍般冒出來,為了適應這種現狀,開發區管委會就作為當地政府的臨時派出機構相繼成立了,但是你說開發區管委會完全屬於行政單位嗎?也不是,它只是代行一些行政管理職能;可是你說它是事業單位嗎?其實也不是,因為開發區管委會主要領導一般都是當地政府官員兼任的,甚至很多開發區因為比較特殊,往往開發區管委會主任的級別比當地其他區縣的主官級別還要高一點,但是,開發區管委會的大多數工作人員卻又是事業編制。
因此,這樣看來,開發區從性質和定位,說不好聽點,其實是有些「四不像」的感覺,但這只是性質層面,而且不止是開發區管委會的性質,包括管委會在法律層面的界定上,其實也是不明確的,以至於現在都還有很多專家學者都還在討論這個問題。
但是要說開發區的重要性,那自然是不言而喻的,不然為什麼很多地方都紛紛搞開發區模式呢?而且單純從職能作用上來看的話,開發區除了行使一定行政管理職能外,還承擔當地招商租地等等比較重要的工作,尤其是很多開發區規模做大了以後,開發區管委會下面也會相應成立很多職能部門,這些職能部門和當地其他區縣所屬部門的權利以及編制配備等等其實都相差不大了。
總之,開發區作為一個新事物,它的很多職能、工作標准、法律界定等等其實都還是在邊實踐邊摸索當中吧,所以要說開發區或者開發區管委會究竟是什麼性質的單位,我覺得這個目前來說還是不好准確界定。但是我覺得假如你有機會去開發區上班的話,那麼我會毫不猶豫的推薦你去。
1、開發區是對一定范圍進行開發建設的,以促進區域經濟和 科技 技術發展,加快城市化進程。一般包括國家級開發區和省級開發區。
2、開發區的形式有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以及各地工業園區。
3、開發區一般設置在城郊地帶,對於帶動經濟發展,快速建設城市有積極作用。
4、開發區一般受本地省(市)政府領導,國家級的一般是正廳級單位,省級的一般是正處級單位(也有個別副廳的,但主持日常工作多數是正處級),其他有的縣、鄉、鎮很多開發區也冠以開發區或工業園區的名頭,很多是沒有得到權威認可的,但只要能推進經濟發展,相關部門也予以默認。
開發區是地方政府經過中央批准設立的臨時行政管理區域,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區劃單位,並非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登記在冊的行政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