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農業稅收減免政策具體有哪些
農業稅收減免政策有:
1、對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免徵增值稅,允許加工企業購進免稅初級農產品按一定扣除率計算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
並從2018年5月1日起,銷售農產品的增值稅稅率從11%降至10%;納稅人採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入股等方式將承包地流轉給農業生產者用於農業生產,免徵增值稅。
2、對企業從事農林牧漁業項目的所得,可以依法免徵或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3、對個人、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自然人投資者從事種植業、養殖業、飼養業、捕撈業取得的所得,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4、對直接用於農、林、牧、漁業的生產用地,免徵土地使用稅。
5、對國家指定的收購部門與村民委員會、農民個人書立的農副產品收購合同免徵印花稅。
(1)農副產品免稅商品有哪些擴展閱讀:
要正確獲取農業產品稅收優惠,理解和記住三個要領,並且能做到就行,那就是:納入稅務管理是前提,規范經營、正確核算是核心,按時報備是關鍵。
1、納入稅務管理的標志是辦理稅務登記,並按規定開始納稅申報。稅法規定,從事生產、經營的單位和個人都要辦理稅務登記,而且不管是否有稅收減免,都要正常進行納稅申報,否則,所有的減免稅都不成立。這是一個不能越過的大前提。
2、對農業產品行業的減免稅管理來說,除了上述普遍適用所有納稅人的規定外,還有專門針對方便農民辦稅的規定,核心是對農業生產者自產自銷農業產品的稅務管理,允許其將納稅申報、稅收減免與發票開具三者一次性即時辦理完畢。
B. 免稅農產品有哪些沒有發票,要怎麼抵扣
免稅農產品是指種植業、養殖業、林業、牧業、水產業的初級農產品,這些初級農產品必須是農業生產者(指個人或單位) 自產自銷的才能免稅。
在這個規定中,農業是指種植業、養殖業、林業、牧業、水產品;從事農業生產是直接從事農業的種植、收割、飼養、捕撈等;自產自銷是自己生產,並且用於自己銷售的一種行為,而對於通過收購、生產並加工出售的農業產品,則不在免稅的行列。
同時,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免稅的農業產品必須是初級農業產品,即只是通過簡單的曬干、腌制、切片等粗略的方式製成的農業產品。
免稅農產品普通發票即可抵扣13%,不需要稅票。
拓展資料:
范圍:
1、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業產品免徵增值稅。
2、「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業產品」是指直接從事植物的種植、收割和動物的飼料、捕撈的單位和個人銷售的注釋所列的自產農業產品;對上述單位和個人銷售的外購的農業產品,以及單位和個人外購農業產品生產、加工後銷售的仍然屬於稅法注釋所列的農業產品,不屬於免稅的范圍,應當按照規定稅率徵收增值稅。
3、對農民專業合作社向本社成員批發和零售的種子、種苗、化肥、農葯、農機免徵增值稅。
C. 什麼樣的農副產品可以開免稅的專票
免稅農產品是指種植業、養殖業、林業、牧業、水產業的初級農產品,這些初級農產品必須是農業生產者(指個人或單位) 自產自銷的才能免稅。
在這個規定中,農業是指種植業、養殖業、林業、牧業、水產品;從事農業生產是直接從事農業的種植、收割、飼養、捕撈等;自產自銷是自己生產,並且用於自己銷售的一種行為,而對於通過收購、生產並加工出售的農業產品,則不在免稅的行列。
同時,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免稅的農業產品必須是初級農業產品,即只是通過簡單的曬干、腌制、切片等粗略的方式製成的農業產品。
免稅農產品普通發票即可抵扣13%,不需要稅票。
D. 增值稅低稅率農產品具體包括哪些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農業產品增值稅稅率和若干項目征免增值稅的通知》[(94)財稅字第004號]的規定,從1994年5月1日起,農業產品增值稅稅率已由17%調整為13%。現將《農業產品征稅范圍注釋》(以下簡稱注釋)印發給你們,並就有關問題明確如下: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六條所列免稅項目的第一項所稱的「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業產品」,是指直接從事植物的種植、收割和動物的飼養、捕撈的單位和個人銷售的注釋所列的自產農業產品;對上述單位和個人銷售的外購的農業產品,以及單位和個人外購農業產品生產、加工後銷售的仍然屬於注釋所列的農業產品,不屬於免稅的范圍,應當按照規定稅率徵收增值稅。
二、農業生產者用自產的茶青再經篩分、風選、揀剔、碎塊、乾燥、勻堆等工序精製而成的精製茶,不得按照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業產品免稅的規定執行,應當按照規定的稅率征稅。
本通知從1995年7月1日起執行,原各地國家稅務局規定的農業產品范圍同時廢止。
附件:農業產品征稅范圍注釋
附件:
農業產品征稅范圍注釋
農業產品是指種植業、養殖業、林業、牧業、水產業生產的各種植物、動物的初級產品。農業產品的征稅范圍包括:
一、植物類
植物類包括人工種植和天然生長的各種植物的初級產品。具體征稅范圍為:
(一)糧食
糧食是指各種主食食科植物果實的總稱。本貨物的征稅范圍包括小麥、稻穀、玉米、高粱、穀子和其他雜糧(如:大麥、燕麥等),以及經碾磨、脫殼等工藝加工後的糧食(如:麵粉,米,玉米面、渣等)。
切面、餃子皮、餛飩皮、麵皮、米粉等糧食復製品,也屬於本貨物的征稅范圍。
以糧食為原料加工的速凍食品、方便麵、副食品和各種熟食品,不屬於本貨物的征稅范圍。
(二)蔬菜
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的總稱。本貨物的征稅范圍包括各種蔬菜、菌類植物和少數可作副食的木本植物。
經晾曬、冷藏、冷凍、包裝、脫水等工序加工的蔬菜,腌菜、鹹菜、醬菜和鹽漬蔬菜等,也屬於本貨物的征稅范圍。
各種蔬菜罐頭(罐頭是指以金屬罐、玻璃瓶和其他材料包裝,經排氣密封的各種食品。下同)不屬於本貨物的征稅范圍。
(二)煙葉
煙葉是指各種煙草的葉片和經過簡單加工的葉片。本貨物的征稅范圍包括曬煙葉、晾煙葉和初烤煙葉。
1.曬煙葉。是指利用太陽能露天曬制的煙葉。
2.晾煙葉。是指在晾房內自然乾燥的煙葉。
3.初考煙葉。是指煙草種植者直接烤制的煙葉。不包括專業復烤廠烤制的復烤煙葉。
(四)茶葉
茶葉是指從茶樹上採摘下來的鮮葉和嫩芽(即茶青),以及經吹乾、揉拌、發酵、烘乾等工序初制的茶。本貨物的征稅范圍包括各種毛茶(如紅毛茶、綠毛茶、烏龍毛茶、白毛茶、黑毛茶等)。
精製茶、邊銷茶及摻對各種葯物的茶和茶飲料,不屬於本貨物的征稅范圍。
(五)園藝植物
園藝植物是指可供食用的果實,如水果、果乾(如荔枝幹、桂圓干、葡萄乾等)、乾果、果仁、果用瓜(如甜瓜、西瓜、哈密瓜等),以及胡椒、花椒、大料、
咖啡豆等。
經冷凍、冷藏、包裝等工序加工的園藝植物,也屬於本貨物的征稅范圍。
各種水果罐頭,果脯,蜜餞,炒制的果仁、堅果,碾磨後的園藝植物(如胡椒粉、花椒粉等),不屬於本貨物的征稅范圍。
(六)葯用植物
葯用植物是指用作中葯原葯的各種植物的根、莖、皮、葉、花、果實等。
利用上述葯用植物加工製成的片、絲、塊、段等中葯飲片,也屬於本貨物的征稅范圍。
中成葯不屬於本貨物的征稅范圍。
(七)油料植物
油料植物是指主要用作榨取油脂的各種植物的根、莖、葉、果實、花或者胚芽組織等初級產品,如菜子(包括芥菜子)、花生、大豆、葵花子、蓖麻子、芝麻子、胡麻子、茶子、桐子、橄欖仁、棕櫚仁、棉籽等。
提取芳香油的芳香油料植物,也屬於本貨物的征稅范圍。
(八)纖維植物
纖維植物是指利用其纖維作紡織、造紙原料或者繩索的植物,如棉(包括籽棉、皮棉、絮棉)、大麻、黃麻、槿麻、薴麻、苘麻、亞麻、羅布麻、蕉麻、劍麻等。
棉短絨和麻纖維經脫膠後的精幹(洗)麻,也屬於本貨物的征稅范圍。
(九)糖料植物
糖料植物是指主要用作製糖的各種植物,如甘蔗、甜菜等。
(十)林業產品
林業產品是指喬木、灌木和竹類植物,以及天然樹脂、天然橡膠。林業產品的征稅范圍包括:
1.原木。是指將砍伐倒的喬木去其枝芽、梢頭或者皮的喬木、灌木,以及鋸成一定長度的木段。
鋸材不屬於本貨物的征稅范圍。
2.原竹。是指將砍倒的竹去其枝、梢或者葉的竹類植物,以及鋸成一定長度的竹段。
3.天然樹脂。是指木科植物的分泌物,包括生漆、樹脂和樹膠,如松脂、桃膠、櫻膠、阿拉伯膠、古巴膠和天然橡膠(包括乳膠和干膠)等。
4.其他林業產品。是指除上述列舉林業產品以外的其他各種林業產品,如竹筍、筍干、棕竹、棕櫚衣、樹枝、樹葉、樹皮、藤條等。
鹽水竹筍也屬於本貨物的征稅范圍。
竹筍罐頭不屬於本貨物的征稅范圍。
(十一)其他植物
其他植物是指除上述列舉植物以外的其他各種人工種植和野生的植物,如樹苗、花卉、植物種子、植物葉子、草、麥秸、豆類、薯類、藻類植物等。
乾花、乾草、薯干、干制的藻類植物,農業產品的下腳料等,也屬於本貨物的征稅范圍。
二、動物類
動物類包括人工養殖和天然生長的各種動物的初級產品。具體征稅范圍為:
(一)水產品
水產品是指人工放養和人工捕撈的魚、蝦、蟹、鱉、貝類、棘皮類、軟體類、腔腸類、海獸類動物。本貨物的征稅范圍包括魚、蝦、蟹、鱉、貝類、棘皮類、軟體類、腔腸類、海獸類、魚苗(卵)、蝦苗、蟹苗、貝苗(秧),以及經冷凍、冷藏、鹽漬等防腐處理和包裝的水產品。
干制的魚、蝦、蟹、貝類、棘皮類、軟體類、腔腸類,如干魚、干蝦、干蝦仁、干貝等,以及未加工成工藝品的貝殼、珍珠,也屬於本貨物的征稅范圍。
熟制的水產品和各類水產品的罐頭,不屬於本貨物的征稅范圍。
(二)畜牧產品
畜牧產品是指人工飼養、繁殖取得和捕獲的各種畜禽。本貨物的征稅范圍包括:
1.獸類、禽類和爬行類動物,如牛、馬、豬、羊、雞、鴨等。
2.獸類、禽類和爬行類動物的肉產品,包括整塊或者分割的鮮肉、冷藏或者冷凍肉、鹽漬肉,獸類、禽類和爬行類動物的內臟、頭、尾、蹄等組織。
各種獸類、禽類和爬行類動物的肉類生製品,如臘肉、腌肉、熏肉等,也屬於本貨物的征稅范圍。
各種肉類罐頭、肉類熟製品,不屬於本貨物的征稅范圍。
3.蛋類產品。是指各種禽類動物和爬行類動物的卵,包括鮮蛋、冷藏蛋。
經加工的鹹蛋、松花蛋、腌制的蛋等,也屬於本貨物的征稅范圍。
各種蛋類的罐頭不屬於本貨物的征稅范圍。
4.鮮奶。是指各種哺乳類動物的乳汁和經凈化、殺菌等加工工序生產的乳汁。
用鮮奶加工的各種奶製品,如酸奶、乳酪、奶油等,不屬於本貨物的征稅范圍。
(三)動物皮張
動物皮張是指從各種動物(獸類、禽類和爬行類動物)身上直接剝取的,未經鞣製的生皮、生皮張。
將生皮、生皮張用清水、鹽水或者防腐葯水浸泡、刮里、脫毛、曬干或者熏干,未經鞣製的,也屬於本貨物的征稅范圍。
(四)動物毛絨
動物毛絨是指未經洗凈的各種動物的毛發、絨發和羽毛。
洗凈毛、洗凈絨等不屬於本貨物的征稅范圍。
(五)其他動物組織
其他動物組織是指上述列舉以外的獸類、禽類、爬行類動物的其他組織,以及昆蟲類動物。
1.蠶繭。包括鮮繭和干繭,以及蠶蛹。
2.天然蜂蜜。是指採集的未經加工的天然蜂蜜、鮮蜂王漿等。
3.動物樹脂,如蟲膠等。
4.其他動物組織,如動物骨、殼、獸角、動物血液、動物分泌物、蠶種等。
E. 請問鮮蛋和活雞是屬於免稅農副產品還是應稅農副產品
判定是否屬於免稅農副產品主要看是否是自己生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六條規定:
第十六條 下列項目免徵增值稅:
(一)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業產品;
(二)避孕葯品和用具;
(三)古舊圖書;
(四)直接用於科學研究、科學試驗和教學的進口儀器、設備;
(五)外國政府、國際組織無償援助的進口物資和設備;
(六)來料加工、來件裝配和補償貿易所需進口的設備;
(七)由殘疾人組織直接進口供殘疾人專用的物品;
(八)銷售的自己使用過的物品。
從規定可以看出,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業產品免徵增值稅,因此自產是免稅的關鍵。
同樣是雞蛋和活雞,如果是養雞廠將自己養殖的雞以及雞蛋銷售,就屬於免稅的農副產品;如果超市購進雞蛋和活雞後再銷售,對於超市銷售的就是應稅農副產品。
看一下這個文件
http://202.108.90.146/guoshui/action/GetArticleView1.do?id=11300&flag=1
F. 牛奶是否是農副產品,免稅嗎
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是免稅項目,而牛奶是加工後銷售的,屬於農業產品但並非免稅。
G. 農副產品是免稅的嗎
判定是否屬於免稅農副產品主要看是否是自己生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六條規定:
第十六條 下列項目免徵增值稅:
(一)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業產品;
(二)避孕葯品和用具;
(三)古舊圖書;
(四)直接用於科學研究、科學試驗和教學的進口儀器、設備;
(五)外國政府、國際組織無償援助的進口物資和設備;
(六)來料加工、來件裝配和補償貿易所需進口的設備;
(七)由殘疾人組織直接進口供殘疾人專用的物品;
(八)銷售的自己使用過的物品。
從規定可以看出,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業產品免徵增值稅,因此自產是免稅的關鍵。
同樣是雞蛋和活雞,如果是養雞廠將自己養殖的雞以及雞蛋銷售,就屬於免稅的農副產品;如果超市購進雞蛋和活雞後再銷售,對於超市銷售的就是應稅農副產品。
H. 免稅農產品包括哪些
免稅農產品免的是增值稅,是可以13%抵扣進項稅,其中包含的運費可以抵扣,可以抵扣的進項稅=收購金額*13%,運費抵扣的進項稅=(運費+建設基金)*7%。
免稅農產品包括主要包括以下六種:
一、銷售自產初級農產品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五條規定,下列項目免徵增值稅:(一)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初級農產品的具體范圍由《農業產品征稅范圍注釋》確定。
二、農民專業合作社銷售本社成員生產的農業產品
自2008年7月1日起,根據《關於農民專業合作社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81號)的規定,對農民專業合作社銷售本社成員生產的農業產品,視同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農業產品免徵增值稅。
三、制種企業在特定生產經營模式下,生產銷售種子
2010年12月1日起,根據《關於制種行業增值稅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0年第17號)的規定,制種企業在下列生產經營模式下生產銷售種子,屬於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農業產品,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有關規定免徵增值稅。
1.制種企業利用自有土地或承租土地,僱傭農戶或僱工進行種子繁育,再經烘乾、脫粒、風篩等深加工後銷售種子。
2.制種企業提供親本種子委託農戶繁育並從農戶手中收回,再經烘乾、脫粒、風篩等深加工後銷售種子。
四、從事蔬菜批發、零售的納稅人銷售的蔬菜
自2012年1月1日起,根據《關於免徵蔬菜流通環節增值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1]137號),免徵蔬菜流通環節增值稅,對從事蔬菜批發、零售的納稅人銷售的蔬菜免徵增值稅。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包括各種蔬菜、菌類植物和少數可作副食的木本植物。經挑選、清洗、切分、晾曬、包裝、脫水、冷藏、冷凍等工序加工的蔬菜,屬於所述蔬菜的范圍。
五、部分鮮活肉蛋產品
自2012年10月1日起,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免徵部分鮮活肉蛋產品流通環節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75號)的規定,對從事農產品批發、零售的納稅人銷售的部分鮮活肉蛋產品免徵增值稅。
1.免徵增值稅的鮮活肉產品,是指豬、牛、羊、雞、鴨、鵝及其整塊或者分割的鮮肉、冷藏或者冷凍肉,內臟、頭、尾、骨、蹄、翅、爪等組織。
2.免徵增值稅的鮮活蛋產品,是指雞蛋、鴨蛋、鵝蛋,包括鮮蛋、冷藏蛋以及對其進行破殼分離的蛋液、蛋黃和蛋殼。
六、採取「公司+農戶」經營模式銷售畜禽
根據《關於納稅人採取「公司+農戶」經營模式銷售畜禽有關增值稅問題的公告》的規定,自2013年4月1日起,納稅人採取「公司+農戶」經營模式從事畜禽飼養,即公司與農戶簽訂委託養殖合同,向農戶提供畜禽苗、飼料、獸葯及疫苗等(所有權屬於公司),農戶飼養畜禽苗至成品後交付公司回收,公司將回收的成品畜禽用於銷售。
屬於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農產品,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免徵增值稅。
(8)農副產品免稅商品有哪些擴展閱讀:
1、農產品流通是指農產品中的商品部分,通過買賣的形式實現從農業生產領域到消費領域轉移的一種經濟活動。
2、農產品流通包括農產品的收購、運輸、儲存、銷售等一系列環節。廣義的農產品,包括農業(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和副業的產品;狹義的農產品,僅包括種植業的產品,諸如: 糧、棉、油、麻、絲、茶、糖、菜、煙、果、葯、雜等產品。
農產品流通意義:
1、實現農產品的價值,為農業再生產和擴大再生產提供條件
2、滿足城鄉人民的農產品需要
3、調節產銷矛盾,導向農業生產
4、維持農業和國民經濟其它部門的產品供需關系
5、提高經濟效益,減少農產品損耗
參考鏈接:農產品流通_網路
I. 農副產品稅收優惠政策
農副產品稅收優惠政策可以根據納稅人購進農產品規定抵扣進項稅額或者自產自銷農產品免徵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再者「公司+農戶」經營模式免徵企業所得稅、銷售畜禽免徵增值稅。
核心提醒一:征3%或者1%抵扣9%
核心提醒二:自產自銷農產品免徵增值稅
核心提醒三:自產自銷農產品免徵企業所得稅
核心提醒四:「公司+農戶」經營模式免徵企業所得稅.
《關於「公司+農戶」經營模式企業所得稅優惠問題的公告》「公司+農戶」經營模式從事農、林、牧、漁業項目生產的企業,可以按照《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十六條的有關規定,享受減免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核心提醒五:「公司+農戶」經營模式銷售畜禽免徵增值稅
《關於納稅人採取「公司+農戶」經營模式銷售畜禽有關增值稅問題的公告》現就納稅人採取「公司+農戶」經營模式銷售畜禽有關增值稅問題公告如下:目前,一些納稅人採取「公司+農戶」經營模式從事畜禽飼養,即公司與農戶簽訂委託養殖合同,向農戶提供畜禽苗、飼料、獸葯及疫苗等所有權屬於公司,農戶飼養畜禽苗至成品後交付公司回收,公司將回收的成品畜禽用於銷售。
【法律法規】
《增值稅暫行條例》
第十五條 下列項目免徵增值稅: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
第十五條 所列免稅項目的第一項所稱的「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業產品」,是指直接從事植物的種植、收割和動物的飼養、捕撈的單位和個人銷售的注釋所列的自產農業產品。
《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第三十五條 條例第十五條規定的部分免稅項目的范圍,限定如下:(一)第一款第(一)項所稱農業,是指種植業、養殖業、林業、牧業、水產業。農業生產者,包括從事農業生產的單位和個人。農產品,是指初級農產品,具體范圍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