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農產品抵扣進項稅額的規定
一、從一般納稅人處取得專用發票。
購進農產品,取得一般納稅人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直接按票上的進項稅額抵扣,不需要計算應抵扣的進項稅。
例如:某公司從某一般納稅人企業購進小麥一批,對方開了增值稅專用發票,金額10萬元,稅額0.9萬元,此時,該公司直接按正常取得專票認證抵扣,可抵扣進項稅為0.9萬元。當然,如果用於生產或委託加工13%稅率貨物的農產品,還能加計抵扣1%。
二、從小規模納稅人處取得專用發票。
根據規定,購進農產品,從按照簡易計稅方法依照3%徵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的小規模納稅人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以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的金額和9%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用於生產13%稅率的,按照10%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現政策規定,疫情期間小規模納稅人按照1%徵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並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開具1%專票是否可以9%或10%計算抵扣?各地的答疑口徑是不同的,納稅人執行的很混亂。
國家稅務總局答疑的口徑:從小規模納稅人處購進農產品取得1%專票不得按票面金額的9%或10%計算抵扣,只有取得3%的專票才可以。例如:某公司從某小規模納稅人企業購進小麥一批,取得代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金額10萬元,稅額0.3萬元,此時,該公司能抵扣的進項稅=10×9%=0.9萬元,計入原材料金額=10.3-0.9=9.4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