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有哪些
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范圍:
1、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業產品免徵增值稅。
2、「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業產品」是指直接從事植物的種植、收割和動物的飼養、捕撈的單位和個人銷售的注釋所列的自產農業產品。
對上述單位和個人銷售的外購的農業產品,以及單位和個人外購農業產品生產、加工後銷售的仍然屬於稅法注釋所列的農業產品,不屬於免稅的范圍,應當按照規定稅率徵收增值稅。
3、批發和零售的種子、種苗、化肥、農葯、農機免徵增值稅。
(1)自產農產品怎麼界定自產擴展閱讀:
根據《國家稅務局關於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農產品不徵收營業稅的通知》
關於農業生產者(包括單位和個人,下同)銷售自己生產的農產品是否徵收營業稅的問題,現行營業稅法只針對農場作出了具體規定,至於其他農業生產單位和個人銷售自產農產品行為是否屬於營業稅征稅范圍,營業稅法沒有予以具體明確,各地執行也不盡一致。
為統一稅收政策,現將有關問題明確如下:
一、根據營業稅的立法精神,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農產品行為不屬於營業稅征稅范圍,但下列情況除外:
(一)通過所屬商業單位銷售的,應徵收營業稅。
(二)委託其他企業零售,或者到外縣(市)零售的,應徵收營業稅。
二、本通知所說的農業,包括林業、牧業、漁業在內。農產品的具體范圍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稅務局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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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業產品是指什麼
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有:種植業、養殖業、林業、牧業、水產業生產的各種植物、動物的初級產品。
「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業產品」是指直接從事植物的種植、收割和動物的飼料、捕撈的單位和個人銷售的注釋所列的自產農業產品;對上述單位和個人銷售的外購的農業產品,以及單位檔知滲和個人外購農業產品生產、加工後銷售的仍然屬於稅法注釋所列的農業產品,不屬於免稅的范圍,應當按照規定稅率徵收增值稅。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從事農業生產的單位和個人自產自銷的初級農業產品免徵增值稅。
在這個規定中,農業是指種植業、養殖業、林業猛梁、牧業、水產品;從事農業生產是直接從事農業的種植、收割、飼養、捕撈等;自產自銷是自己行脊生產,並且用於自己銷售的一種行為,而對於通過收購、生產並加工出售的農業產品,則不在免稅的行列。同時,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免稅的農業產品必須是初級農業產品,即只是通過簡單的曬干、腌制、切片等粗略的方式製成的農業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