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建設學生公寓最適合那種ppp模式
BOT的運作方式。鑒於公辦高校準公共產品屬性,並不適用PPP模式中PUO(購買-更新-經營)、BOO(建設-擁有-經營)等完全私有化或股權轉讓部分私有化的模式,高校基礎設施建設中最常見的PPP模式為特許經營類的BOT(建設-經營-移交)的運作方式,通常用於高校後勤相關的學生宿舍、商業租借、食堂等設施建設。
⑵ PPP項目有哪些盈利模式(2)
PPP項目有哪些盈利模式?
①北京地鐵4號線的全部建設內容劃分為A(征地拆遷和土建工程)、B(機電設備的`購置和安裝)兩部分,北京市政府只將占總投資30%的B部分(投資額約為46億元)交由香港地鐵有限公司(香港特區政府控股的上市公司)、北京首都創業集團有限公司(當地國企)和北京基礎設施投資有限公司(當地國企)共同組建的京港地鐵公司(SPV)來負責融資建設(即BOT模式)。此外,該SPV負責地鐵4號線的運營管理、全部設施(包括A和B兩部分)的維護和除洞體外的資產更新,以及站內的商業經營,通過地鐵票款收入及站內商業經營收入回收投資,特許經營期(30年)滿後將B部分項目設施無償地移交給北京市政府,將A部分項目設施歸還給北京地鐵四號線投資有限責任公司(信託周刊章)。
②昆明快速公交(BRT)系統項目(包括交通樞紐站、首末站、場站、沿途站牌的建設)建設規模大,收費顯著不足,對民間資本缺乏吸引力。為此,昆明市政府採取了BOT-BT-TOT的集成融資模式:將資金需求量大、投資收益較好且建設周期長的專用道建設(包括路面建設、交通樞紐站、首末站和場站的建設)部分,採用BOT模式交由A公司負責;將資金需求量相對較小、無收費機制、建設周期短的車輛購置及智能交通系統建設部分,採用BT模式交由B公司負責;A公司建設完成後,通過租賃協議將專用道部分的經營權移交給C公司,同時,B公司在建設完成並由政府回購後,再由政府將車輛購置及智能交通系統部分的經營權移交給C公司,至此,整個BRT項目採用TOT模式交由C公司負責經營。
2、打包運作形成規模效應,降低單位產品成本
在PPP項目中,社會資本需要進行一定規模的建設投資,或者購買項目一定期限的產權或經營權,那麼,若公共產品或服務的需求量過小則PPP項目的產能過剩,導致社會資本的盈利性差或者需要政府對差額部分進行財政補貼。可見,確保PPP項目適當規模的需求,從而降低單位產品的成本是PPP項目盈利的一種思路。
以各省公布的首批PPP項目清單中普遍受到青睞的污水處理項目為例,規模越大對投資者越有吸引力,而規模小的項目基本不具備投資者對市場化經營的收益要求。因此,對於普遍存在規模小且分布零散特點的鄉鎮污水項目,國內的通常做法即打包運作、“一廠一價”,如深圳龍崗10座污水處理廠打包轉讓項目、海南16座污水處理廠打成兩個“項目包”委託運營項目、江陰4污水處理廠打包招商項目等。
又如江西省工業園區污水打包BOT項目:2010年8月,江西省政府頒布了鄱陽湖生態經濟區的規劃,把工業園區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列為十大節能減排工程之首,要求在2015年建成102個工業園區的污水處理項目;2011年5月,江西省政府與中國節能環保集團簽署全面的戰略合作框架(規劃日處理量237萬噸,總投資146億),由江西省城投(出資20%)與中國節能環保集團(出資80%)組建的中國節能江西公司(SPV),負責江西省102個工業園區的污水和固廢處理、環保節能,工作范圍包括投資建設、運營管理,特許期限30年,由政府來進行付費。
3、進行管理或技術創新,降低運營成本
採用PPP不僅是為了解決公共部門的財政緊張,更重要的是藉助社會資本的專業和創新,來提高公共產品的供給效率。因此,社會資本為了拓展其盈利空間,應在特許經營過程中充分發揮其主動創新積極性,通過管理或技術創新不斷降低其運營成本。
例如:在湖南省長沙市東部近郊的長沙縣,牛角沖社區與長沙綠動循環再生資源有限公司合作推出“綠色循環積分計劃”,居民們在長沙綠動循環再生資源有限公司注冊後,將領取到各自的專屬二維碼,居民們將家中可回收垃圾打包後貼上二維碼投放到社區的專用回收桶後,公司會將垃圾運往循環分揀中心通過掃描二維碼確定居民信息,根據垃圾的種類數量換算成積分錄入用戶賬戶,居民的二維碼垃圾積分達到一定數量後可兌換生活用品或抵用小區的物業費。集中回收後再由PPP項目社會資本進行垃圾分類是一項耗時、耗力的事,而對於形成並投放生活垃圾的居民而言,垃圾分類卻是舉手之勞、輕而易舉的事,長沙綠動循環再生資源有限公司通過二維碼社區垃圾回收模式這一管理創新,充分調動了廣大居民的積極性,大幅壓縮了其進行垃圾分類的成本,進而極大拓展了其盈利空間。
五、PPP項目盈利模式之目標利潤的穩定
獲取利潤是企業價值增長的主要方式,因此,能否獲取穩定、可持續的利潤是企業進行投資的重要決策依據。有鑒於此,不但要讓PPP項目社會資本“有錢可賺、有利可圖”,還要確保其利潤的相對穩定與可持續,降低社會資本在PPP項目中實現目標利潤的風險,也是其重要的盈利模式設計思路之一。
1、將盈虧狀況不同的公共產品捆綁,提高目標利潤的可持續性
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領域既有現金流入充裕的經營性公共項目,也有現金流入不足的非經營性公共項目,甚至是沒有任何現金流入的非經營性公共項目。經營性公共項目對於社會資本具有強大的吸引力,採用PPP模式有可能造成社會資本“暴利”,置政府於尷尬境地;而准/非經營性公共項目則對社會資本缺乏吸引力,採用PPP模式後政府需要進行適當的財政補貼或者需要付費,從而給政府帶來一定的財政壓力。為了吸引社會資本進入更為廣泛的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領域,同時確保PPP項目“盈利但不暴利”,可以將盈虧狀況迥異的項目捆綁實施PPP,實現“以豐養歉”:既可以是同類公共產品中盈虧狀況不同的項目捆綁,如捆綁交通流量不同的高速公路路段;也可是具有特定聯系的異類公共產品中盈虧狀況不同的項目捆綁,如海水淡化與發電捆綁。
代表性項目如:天津的國投北疆發電廠循環經濟PPP項目由國家開發投資公司、天津市津能投資公司、天津長蘆漢沽鹽場有限責任公司按64:34:2的比例共同投資建設與運營管理,該工程由“發電工程、海水淡化、濃海水制鹽、供熱、土地整理、廢物利用”六個分項工程組成,提供電力、熱力、淡水、土地、鹽化產品、建材等多種重要產品。其中,海水淡化工程是循環經濟的關鍵環節,由於受生產成本及供水體制等約束而一直處於虧損狀態,該項目就是將盈利性差的海水淡化工程與盈利性較好的發電工程捆綁,實行“以電養水”的政策,發電工程的盈利彌補海淡工程的虧損;鑒於天津的國投北疆發電廠循環經濟PPP項目整體上看是盈利的,其二期工程規劃的2台100萬千瓦發電機組和30萬噸/日海水淡化裝置已於2014年12月24日獲國家發改委核准。
2、運營前期合理設定保底量,提高目標利潤的穩定性
由於PPP合同的長期性,成本與需求的不確定即成為其顯著特徵。為了保證社會資本目標利潤的穩定性,公私雙方通常會設定最小需求保證(minimum demand guarantee,MDG)或最小收益保證(minimum revenue guarantee,MRG),即我國PPP實踐中所謂的保底量,這本質上是一種公私雙方風險共擔策略或社會資本的風險緩解機制。由於我國經濟與社會發展較快且PPP市場還不健全,運營前期設定保底量的做法在污水處理、垃圾處理、隧道、橋梁等具有流量特徵的PPP項目,以及新能源汽車充電等市場不成熟的項目中普遍存在,下面介紹污水處理與垃圾處理兩個領域的具體做法。
①污水處理PPP項目通常會在運營期前3-5年,按設計處理規模的一定比例設定階梯式增長的保底水量,剩餘特許經營期內則以設計規模為保底水量,根據按月付費的慣例,若當月實際處理量達不到保底量則仍按保底量計付污水處理服務費(不考慮暫停、罰款等特殊情況),從而使得投資人獲得可預期的、穩定的現金流擔保;該領域運作比較成功的如合肥市王小郢污水處理廠資產權益轉讓(TOT)項目。
②與污水處理略有區別,垃圾處理項目保底量的設定,需要綜合考慮實際垃圾供應量及預期增長速度、設計處理規模、垃圾含水率以及垃圾處理設備的實際負荷能力,如果為垃圾焚燒發電項目還需考慮焚燒率;此外,由於一年之中的垃圾供應量會因季節變化出現較大波動,因此,垃圾供應保底量不是按月執行,而是按年累計執行的,即只在開始付費日起每滿一年時才計算年度累計實際垃圾處理量,若該累計量低於年垃圾保底量則按全年垃圾保底量計算全年應付垃圾處理費(不考慮暫停、罰款等特殊情況);該領域運作比較成功的如榮成垃圾焚燒發電BOT項目。
六、結論
相關數據顯示,採用PPP並不一定會讓政府“更省錢”,國際上判斷一個公共項目是否採用PPP,通常都是看其相比傳統模式增加的成本相對於公共產品供給效率或公共服務質量的提升是否“物有所值”(Value for Money,VFM)。因此,不同於一般工程項目中承發包雙方之間“零和博弈”的特徵,PPP項目的公私雙方更多地追求項目的價值增值,是可以實現“共贏”的。
有鑒於此,雙方應摒棄傳統的對抗思維,這就要求雙方都以積極的態度進行盈利模式的設計與創新:公共部門應廣泛借鑒國內外成功案例的經驗,主動地為PPP項目選用合法、適當的盈利模式,或客觀地對待社會資本提出的盈利模式方案;而社會資本則應充分發揮其專業、競爭優勢,在交易階段向公共部門提供可行的盈利模式方案,在建設期或運營期通過技術或管理創新優化項目成本。
此外,盈利模式是獲取利潤的邏輯與方法,隨著價值理論的導入,其研究重心逐漸從關注企業利潤轉向關注用戶價值,從而提出了商業模式的概念;本文認為,項目是具有特定目標的一次性任務,更是組織配置資源、創造價值並最終達成自身戰略目標的手段或方式,因此,未來PPP項目社會資本應從公眾價值主張出發,以公眾需求為中心開展價值創造和價值傳遞,在實現公眾價值的同時獲取企業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