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如何把自己想生產的產品生產出來變成上市產品
涉及到食品類,得先以法人資格去食品監督部門申請,流程較多,建議你去工商部門咨詢,他們會回答的詳細且相應部門走流程順序都會比較清楚。
② 一件商品上市賣 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手續!
產品要有生產標准,要有經過工商部門注冊的生產廠家,要有商標,質量合格證明等等,一些特殊產品如食品則需要許可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規定必須有中文廠名,中文廠址、電話、許可證號、產品標志、生產日期、中文產品說明書、如有必要時還需要有限定性或提示性說明等等,凡是缺少的均視為不合格產品,不得在市場上銷售。
簡化程序
2018年10月1日,國務院印發《關於進一步壓減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目錄和簡化審批程序的決定》。
《決定》提出,進一步壓減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目錄,取消14類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將4類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許可權下放給省級人民政府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經過本次改革,實施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的產品,將38類壓減至24類。
《決定》明確,對目錄內產品實行簡化審批程序。一是將發證機關組織的發證前產品檢驗改為由企業在申請時提交具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出具的產品檢驗合格報告。
二是除危險化學品外,對省級人民政府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實施許可的產品實行後置現場審查,企業提交申請和產品檢驗合格報告並作出保證產品質量安全的承諾後,經形式審查合格即可領取生產許可證,之後在規定時間內接受現場審查。
三是企業生產經營目錄內不同類別產品的,按照「一企一證」原則,新申請許可證或申請換發許可證時,一並審查頒發一張許可證書。
③ 產品應該辦理哪些資質,才能上市流通
為了確保產品能夠合法上市流通,生產商需嚴格遵守《產品質量法》和《標准化法》等國家法律法規。產品或包裝上的標識必須真實且滿足以下要求:
首先,產品應附有質量檢驗合格證明。
其次,產品名稱、製造商信息和生產地址須用中文明確標注。
此外,產品執行標准號也需在標識中體現。
針對產品特性與使用需求,如需標注產品規格、等級、主要成分及含量,應使用中文進行標注。對於可能影響消費者安全的使用情況,需在外包裝上清晰標注警示標志或提供中文警示說明。
對於限期使用的產品,生產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失效日期需在顯著位置清晰標明。
使用不當易造成產品損壞或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產品,應設置警示標志或提供中文警示說明。
裸裝食品及難以附加標識的裸裝產品,可以不附加產品標識。
最後,若產品屬於需啟用許可證的產品類別,則需在標識中明確標注生產或經營許可證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