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農產品發票怎麼開具
法律分析: 農產品收購發票是指收購單位向農業生產者個人 (不包括從事農產品收購的個體經營者)收購自產農業免稅產品時,由付款方向收款方開具的發票。 1.增加需要收購的農產品商品編碼。 農戶銷售自產農產品免徵增值稅,企業在開具收購發票的時候也是免稅開具。 2.在「發票管理-發票填開」處選擇「收購發票填開」。 如果此處沒有「收購發票填開」項目,則需要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申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
第十九條 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當向付款方開具發票;特殊情況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開具發票。
第二十條所有單位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個人在購買商品、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支付款項,應當向收款方取得發票。取得發票時,不得要求變更品名和金額。
第二十一條 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財務報銷憑證,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拒收。
第二十二條 開具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欄目,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並加蓋發票專用章。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有下列虛開發票行為:
(一)為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
(二)讓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
(三)介紹他人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