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假冒偽劣產品怎麼判定
偽劣產品的認定標准如下:
1.如果行為人故意製造、銷售偽劣產品,並且銷售金額達到法律規定的五萬元以上,那麼就構成犯罪;
2.如果銷售金額不滿五萬元,那麼該行為就只屬於一般的違法行為;
3.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會依法進行行政處罰。
下列商品屬於假冒偽劣商品,以此來定性:
(1)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商標的;
(2)偽造或者冒用他人商品認證標志、名優標志、批准文號、原產地、企業名稱、字型大小、地址或者代碼標識的;
(3)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的;
(4)不符合有關保障人體健康、人身安全或者財產安全的國家標准或行業標准,或者存在危及人體健康、人身安全或財產安全的不合理危險的;
(5)超過使用期限、失效或者變質的;
欺詐消費者行為的認定
認定為欺詐行為應當符合以下要件:
一是經營者有欺詐的故意。經營者有欺騙他人並且希望通過欺騙行為獲利的明知而為之的主觀心態。
二是經營者有欺詐的行為。經營者作出通過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的方式使事物表象與客觀真相不符的行為,包括作為和不作為。
三是消費者因為經營者欺詐的行為陷入錯誤判斷,即欺詐的行為與錯誤判斷之間存有因果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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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刑法》第一百四十條
生產者、銷售者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銷售金額五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二十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五十萬元以上不滿二百萬元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二百萬元以上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② 偽劣產品的認定標准
刑法規定,認定標准: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的認定,關鍵在於行為人在主觀上,是否存在故意和客觀方面的結果進行考慮。如果行為人故意製造、銷售偽劣產品,並且銷售金額達到法律規定的五萬元以上,那麼就構成犯罪。如果銷售金額不滿五萬元,那麼該行為就只屬於一般的違法行為。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會依法進行行政處罰。
【法律分析】
假冒偽劣產品主要有以下幾種:1、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志、名牌產品標志、免檢標志等質量標志和許可證標志的2、偽造或者使用的虛假的產地的3、偽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廠名、廠址的4、假冒他人注冊商標的5、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6、失效、變質的7、存在危及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不合理危險的8、所標明的指標與實際不符的9、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明令禁止生產、銷售的。國家質檢總局還規定,經銷下列產品經指出不予改正的,即視為經銷偽劣商品:1、無檢驗合格證或無有關單位允許銷售證明的2、內銷商品未用中文標明商品名稱、生產者和產地(重要工業品未標明廠址)的3、限時使用而未標明失效時間的4、實施生產(製造)許可證管理而未標明許可證編號和有效期的5、按有關規定應用中文標明規格、等級、主要技術指標或成分、含量等而未標明的6、高檔耐用消費品無中文使用說明的7、屬處理品(含次品、等外品)而未在商品或包裝的顯著部位標明「處理品」字樣的8、劇毒、易燃、易爆等危險品而未標明有關標識和使用說明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四十條 生產者、銷售者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銷售金額五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二十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五十萬元以上不滿二百萬元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二百萬元以上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