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產品的附加值是什麼附加值是什麼意思
產品的附加值及附加值的意義
一、產品的附加值
產品的附加值是指在產品生產過程中,除了原材料成本外的額外價值。簡單來說,附加值是製造過程中,勞動者所投入的技術、智慧、管理和品牌等無形價值的總和。附加值的高低直接反映了產品技術含量的高低以及品牌的市場認可度。
二、附加值的概念解釋
附加值是經濟活動中,除了直接物質投入之外,通過研發、設計、製造、營銷等環節所創造出來的額外價值。這些環節體現了產品的技術創新程度、品牌價值以及服務質量等因素。附加值主要體現在產品或服務中的非物質價值部分,這種非物質價值可以是由技術創新帶來的便利性、外觀設計的美感,或者是品牌知名度帶來的市場效應等。因此,附加值的高低決定了產品在市場中的競爭力強弱。
具體到製造業中,附加值高的產品通常意味著其中融入了更高的技術復雜性、更好的設計與質量、更完善的售後服務等。這些附加值可以通過產品創新、技術創新、市場營銷等方式來實現提升。因此,提升產品的附加值是企業在市場競爭中提高產品檔次、增加市場份額的重要途徑之一。同時,提高產品的附加值也是企業實現可持續發展和盈利增長的關鍵手段。
『貳』 誰能舉例說一下什麼是:「產品的附加值」!
產品附加值是指通過智力勞動(包括技術、知識產權、管理經驗等)、人工加工、設備加工、流通營銷等創造的超過原輔材料的價值的增加值,生產環節創造的價值與流通環節創造的價值皆為產品附加值的一部分。
其中的高附加值產品指智力創造的價值在附加值中佔主要比重,具有較高的價值增長與較高經濟效益,商品擁有高額利潤。而低附加值產品指智力創造的價值在附加值中佔次要比重。
公式:產品附加值=產品售價-進入該生產階段的半成品價格-輔助材料價值。
舉例:比如某個產品直接銷售5元,通過包裝後提高到10元,附加值就是5元。
(2)產品的附加值是怎麼衡量擴展閱讀:
產品附加值的特點:
第一,各種定義都是從管理學或會計學的角度考察附加值。
第二,這些定義中的附加值都可以轉型為減法形式來表達:附加值二商品價值一非附加價值。
第三,各種定義的附加值都包含工資、稅利和利息三項。
產品附加值的高低通常用附加值率來衡量。附加值率是小於1的值。產品高附加值率越大,產品的附加值就越大,把這類產品稱為高附加值產品。相反,產品附加值率越小,產品的附加值就越小,我們把這類產品稱為低附加值產品。
『叄』 什麼叫附加值
附加值(Added Value )是附加價值的簡稱,是在產品的原有價值的基礎上,通過生產過程中的有效勞動新創造的價值,即附加在產品原有價值上的新價值,附加值的實現在於通過有效的營銷手段進行聯接
哈佛大學出版的《企業管理網路全書》中對附加價值的解釋如下:附加價值是企業通過生產過程新增加的價值;或者,從企業的銷售額中扣除供生產之用而自其他企業購入的原材料成本,也就是企業的純生產額。對應以上兩種附加價值的概念,產品附加值應該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即通過企業的內部生產活動等創造的產品附加值和通過市場戰略在流通領域創造的商品附加值。高附加值產品,是指「投入產出比」較低的產品。其技術含量、文化價值等,比一般產品要高出很多,因而市場升值幅度大,獲利高。
日本的產品設計家平島廉久認為;商品提供給消費者的價值有兩種:一種是硬性商品價值,是指商品實際能提供給消費者的功能,如化妝品就是保護皮膚,服裝就是禦寒;另一種是軟性商品價值,價值,則是指能滿足消費者感性需求的某種文化,象香水就是品牌的高貴感,魅力感等。
服裝就是流行性、季節性、式樣,設計師聲譽等軟性的商品價值。在同質商品大量涌現的當代,人們在購買商品時,挑選的不是硬性商品價值,而是能滿足人們感性追求的軟性商品價值。
中國的營銷策劃專家認為,構成產品的要素不外乎核心產品、形式產品、附加產品,所謂的附加產品即產品的附加值。由於消費已日益從「物」的消費轉向「感受」的消費,日益傾向於感性、品位、心理滿意等抽象的標准,所以,產品附加值在市場上的地位就越來越高了,它與產品賣點難以分割,日益溶融一體了。
由於產品創造並滿足了客戶更高層次的需求而使企業獲得的超額回報。也即消費者為得到產品或服務而付出的價錢與企業為產品付出的成本之間的差值就是附加值,差值越大,企業獲得的附加值越高。
較早提出產品附加值這一概念的是美國經營顧問專家拉卡(A.W.Rucker),他指出:「生產價值(Proction Value)是因為企業的生產活動所附加於原材料上增加的價值,也就是由總銷售額減掉原材料費、動力費、消耗品費後得到的附加值數值。」這里的生產價值實際上就是附加值。從拉卡的定義我們可以看出,附加值是附加在原材料及勞動之上的價值, 它是由總銷售額減去一系列費用後的剩餘。
與拉卡的切入點不同,另一位附加值學說的創始人——雷曼(M.R.Lehman)採取「加法」對附加值進行定義,把附加值稱為「創造價值」 (Created Value),並認為它是由薪金、津貼、交易稅、營業稅、資本利息和自由資金收益等之和構成。實際上,雷曼定義的附加值就是工資、利息和稅利三部分之和。
雷曼定義與拉卡定義的主要不同在於前者用生產總額代替了銷售總額,並將折舊費看成非附加值構成。折衷於拉卡和雷曼之間的附加值定義由日本專家竹山正憲提出,他認為附加值乃是在企業外部購進的價值上重新加上自己公司所創造的那部分價值。
竹山正憲也採用減法的形式計算附加值:附加值=銷售額(或生產額)-外部購進價值(非附加值)。對拉卡和雷曼定義的折衷表現在竹山正憲提出的「粗附加值」和「純附加值」概念上,所謂「純附加值」即工資、利息和稅利三部分之和,這與雷曼的定義一致,而「粗附加值」則在「純附加值」的基礎上加入折舊費用,也就與拉卡的定義相吻合。
廣泛採用的附加值概念是由美國知名管理學家杜拉克(P.F.Drucker)從市場營銷學的角度提出的,他將附加值稱為「貢獻價值」 (Contribution Value),它是企業生產的產品或提供的服務所得之總額與由外部買進的原材料或服務的采購額之間的差值。杜拉克明確地將服務等無形產品引入到附加值的定義之中,這對於分析第三產業的附加值至關重要。同時,杜拉克強調企業創造的附加值是企業對社會的一種貢獻:從宏觀來看,全社會企業貢獻價值的總量大小可以反映該國的國民收入狀況;從微觀來看,貢獻價值直接反映企業的盈虧狀況。
1、附加值產品是指在產品加工過程中通過工藝、技術、服務乃至品牌等手段使產品得到較大的增值,而不是單純的要素投入形成的物化價值。勞動密集型產品的加工過程只要存在增值較高的環節就可謂這高附加值產品。
2、附加值產品通常是指「投放產出比」較高的產品。它的技術含量、文化價值等比一般產品要高出許多,因而市場升值幅度大,獲利高。
3、附加值產品不能等同於高技術、高消費、高檔次產品,後者只有成為高效益產品時才能稱為高附加值產品。是技術密集度高、市場需求度高、品牌知名度高、產品質量優異,基本質特徵是經濟效益好。
產品附加值的高低通常用附加值率來衡量。附加值率是小於1的值。產品高附加值率越大,產品的附加值就越大,我們把這類產品稱為高附加值產品。相反,產品附加值率越小,產品的附加值就越小,我們把這類產品稱為低附加值產品。
一般來就說,附加值率是以0.3為界。大於0.3稱為為高附加值產品,小於0.3稱為低附加值產品。尚沒有檢索到有關附加值率計算的文獻。但從附加值的定義來看,對於工業產品,其附加值即為增加值。
因為,可用工業增加值率來代表工業產品的附加值率。工業增加值率:指在一定時期內工業增加值占同期工業總產值的綞,反映降低中間消耗的經濟效益。[1]工業增加值(現價)工業增加值率(%)=----------*100%工業總產值(現價)
『肆』 附加值產品衡量
產品附加值的高低通過附加值率進行衡量,該比率小於1。附加值率越大,表示產品的附加值越高,這類產品我們稱之為高附加值產品。相反,附加值率越小,則表示產品的附加值越低,這類產品則被歸類為低附加值產品。
通常情況下,附加值率以0.3為分界線。當附加值率大於0.3時,產品被視為高附加值產品;反之,則被視為低附加值產品。
舉個例子,假設某產品成本為100元,售價為150元,其附加值為50元。此時,附加值率為50/150 = 0.33,大於0.3,因此該產品屬於高附加值產品。
附加值率的計算方法為附加值除以售價,即附加值率 = 附加值 / 售價。附加值率的大小直接反映了產品附加值的高低,附加值率越大,表示產品具有更高的附加值。
附加值的高低影響著產品的競爭力。高附加值產品通常具有較高的市場價值,更受消費者歡迎,能夠帶來更大的利潤。反之,低附加值產品可能面臨激烈的市場競爭,難以吸引消費者,利潤空間較小。
因此,提高附加值率是企業提升產品競爭力、增加利潤的有效途徑。通過優化生產流程、降低成本、提升產品質量、開發創新功能等方式,企業可以提高產品的附加值率,從而獲得更大的市場優勢。
總之,附加值率是衡量產品附加值高低的重要指標。通過合理計算和優化,企業可以提高附加值率,增強產品競爭力,實現更佳的市場表現和經濟效益。
附加值(Value Added)是附加價值的簡稱,是在產品的原有價值的基礎上,通過生產過程中的有效勞動新創造的價值,即附加在產品原有價值上的新價值,附加值的實現在於通過有效的營銷手段進行聯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