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國外進口商品到國內需要什麼手續
1、一般情況下的從國外進口到國內:
到港貨物-> 外貿公司或者委託外貿公司辦理進關手續-> 進口
備註: (1)外貿公司是指經國家經貿部或省、市級經貿委批准其有進出口商品經營和代理權的企業。
(2)所需通關單據:1)進口合同 2)進口發票 3)裝箱單 4)海運提單 5)提貨單(正本海運提單 背書、傳真空運單據換取) 6)各種進口許可證(根據海關商品編號上的規定)。
2、從國外視同進口到保稅區:
到港貨物-> 保稅區企業自行辦理保稅區海關備案手續-> 保稅區倉庫
備註: (1)海關備案是指進口商將進口的貨物如實向海關申報,而無需加稅和進口許可證。備案進區後的貨物呈保稅狀態。
(2)海關備案所需提供的單據:1)進口合同(如國外賣方是本公司系統可免去) 2)進口發票 3)裝箱單 4)提貨單(正本海運提單背書、空運提單換取) 5)海運、空運提單 6)保稅倉儲進庫登記簿
3、從保稅區進口到國內:
保稅區倉庫內貨物-> 保稅區海關通關手續或保稅區海關核銷手續,海關通關手續-> 進口
備註: (1)方法是指在保稅區內投資經營自身產品,且經保稅區海關核准按月、季等核銷期限的倉庫和生產性企業,進口時可辦理的方法。特點是貨物可先實現國內銷售,後報關付稅、付證。
(2)通關和核銷單據:1)進口合同(保稅區內企業和外貿公司的) 2進口發票(保稅區內企業和外貿公司的) 3)裝箱單 4)出庫單(正本) 5)各種進口許可證(根據海關商品編號上的規定)
4、從國外通過保稅區海關(一次性)進口到國內:
到港貨物-> 保稅區外的貿易公司代理進口保稅區海關通關手續-> 國內
備註: (1)這種方式是保稅區內企業為了保證自己獨立對海外經商的進口通關方法。
(2)通關單據:1)進口合同(如國外賣方是本公司系統可免去) 2)進口發票 3)裝箱單 4)提貨單(正本海運提單背書、空運提單換取) 5)海運、空運提單 6)進口合同(保稅區內企業與外貿公司) 7)進口發票(保稅區內企業與外貿公司) 8)各種進口許可證(根據海關商品編號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