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工商局檢查食品不合格應該找廠家還是經營戶
這要看工商檢查時你什麼不合格,如果是三無產品,那你要被罰;如果是抽檢不合格(超標),你只要下櫃或就地封存銷毀,工商部門會根據你的進貨渠道追訴廠家的(一般是那個批次不合格,通知質檢部門去追查廠家);如果是你因保管存儲造成的不合格,那要追究你的責任可能要罰款;
食品經營者是第一責任者,工商是流通領域執法者,工商在流通領域發現有問題的食品(批次)有責任與質監部門追查廠商,這是工商食品安全基本知識,樓上那位敢誤導經營者會出問題的,現實中我們就這樣操作的,不這樣操作要追究工商責任的!
工商與質監是不可分的,職責有分工,但處理時不能各干各的,樓上那位是照抄法律文書,不知道怎樣具體操作是誤導的
生產領域是由質監負責查處的,但現實中往往是工商在流通領域中抽檢發現有問題追訴的,不少是工商直接查處窩點的,報刊上也經常有這樣的報道,尤其是無照廠家,更為突出,按樓上的觀點工商不必追究了,顯然缺乏常識!
㈡ 產品質量沒有問題,因為印刷標牌錯誤,被工商局認定三無產品可以申請質量檢測嗎
您好,三無產品和質量檢測無關,三無產品就是說的印刷標牌錯誤這個行為違反了《產品質量法》27條關於標識的規定,不是說產品本身內在質量有問題。
另外,對於工商局的認定有異議的,可以書面向工商局申訴(申訴中可以要求工商局進行質量檢測,不過本案質量檢測對結果認定應該沒什麼作用);如對工商處罰如果有異議的,可以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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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無產品定義2000年頒布的《產品質量法》規定:
第二十七條
產品或者其包裝上的標識必須真實,並符合下列要求:
(一)有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
(二)有中文標明的產品名稱、生產廠廠名和廠址;
(三)根據產品的特點和使用要求,需要標明產品規格、等級、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稱和含量的,用中文相應予以標明;需要事先讓消費者知曉的,應當在外包裝上標明,或者預先向消費者提供有關資料;
(四)限期使用的產品,應當在顯著位置清晰地標明生產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五)使用不當,容易造成產品本身損壞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產品,應當有警示標志或者中文警示說明。
裸裝的食品和其他根據產品的特點難以附加標識的裸裝產品,可以不附加產品標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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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處罰第五十四條
產品標識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條規定的,責令改正;有包裝的產品標識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止生產、銷售,並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貨值金額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並處沒收違法所得。
㈢ 吊牌寫含96%的羊毛實際一根羊毛都沒有,該如何加強對三無產品的管理
吊牌寫含96%的羊毛實際一根羊毛都沒有,加強對三無產品的管理我覺得第一個是有關部門的抽檢頻率要提高,第二個是懲罰力度要增大,第三個是共同監督是關鍵,因為對於我們來說,很多的時候確實有很多的商務產品充斥在我們的身邊,但是我們卻不知道對於這樣的事情的話,我們本身也是需要做到一個為己為人的一個事情,那麼對於這種三無產品的話,我們一定是需要去跟有關部門反映的如果買到這種三無產品的話,盡量是保留好證據,並且向有關部門反映這種三無產品一定不能夠去讓他再次出賣這樣的話,不僅危害我們自己也會危害其他的人,尤其是對於我們普通人而言,可能並不知道什麼樣的產品是三無產品什麼樣的產品?是可以去被購買的,對於網路上的一些人員來說,他們去控制這些產品質量的時候並沒有很好的管控。
對於我們來說,這樣的三無產品,其實充斥在我們的身邊,我們畢竟每天都在購物,每天都在生活,所以對於這樣的三無產品的話,我們應該去做到一個及時的了解溝通,以及正確的對待及時地向有關部門報告這些事情,所以這些產品或者是這些生產廠家才不會把這些東西再拿出來進行售賣也能夠,幫助其他的人抵制這樣的事情。對於吊牌寫含96%的羊毛實際一根羊毛都沒有,加強對三無產品的管理我覺得第一個是有關部門的抽檢頻率要提高,第二個是懲罰力度要增大,第三個是共同監督是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