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質量投訴部門有哪些
質量投訴部門主要為產品質量投訴部門。我國受理產品質量問題的部門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消費者協會、企業主管部門、商檢部門和人民法院。
消費者遇到商品質量問題一般可以向消費者保護協會或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舉報,也可以通過撥打全國統一舉報服務熱線12315舉報。涉及特種商品的還可以向質量監督管理部門舉報,涉及初級農產品的可以向農業行政部門舉報。
一、質量問題投訴受理部門
1、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可以到當地的市場監督局管理局進行投訴;
2、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負責市質量管理工作;
3、消費者協會,消費者可以選擇到消費者保護協會等法律授權的組織進行投訴;
4、企業主管部門,可以向生產該產品的企業主管部門投訴;
5、商檢部門,主管全國進出口商品檢驗工作;
6、人民法院。
二、投訴的主要方式
1、信函式:主要適用於消費者距投訴單位遠的情況,缺點是解決問題的時間可能長些。
2、來訪投訴:消費者最好把有質量問題的樣品帶去,這種方式比較直觀,能夠較好地解決問題。
3、電話投訴:這種方式便於有關部門及時掌握市場偽劣商品出現的情況。
4、網上投訴。
三、產品質量問題賠償標准
1、消費者因產品質量問題最高可以獲得原產品價格的十倍賠償;
2、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消費者可以要求商家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500元的,為500元;
3、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人身傷害的,侵害人應當賠償醫療費、治療期間的護理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等費用;
4、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財產損失的,侵害人應當恢復原狀或者折價賠償。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損失的,侵害人應當賠償損失;
5、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銷售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的賠償金。
四、國務院在產品質量監督檢查方面,對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明確分工如下:
1、在生產、流通領域中,凡屬產品質量責任問題,均由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及其所屬各級質量技術監督機構負責查處;需要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協助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予以配合。
2、在市場管理和商標管理中發現生產、經銷摻假產品、冒牌產品的違法行為,由工商行政管理機構查處,質量技術監督部門予以配合。
3、在市場上倒賣、騙賣劣質商品的行為,凡屬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發現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予以查處;需要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協助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予以協助。凡是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慶虛猛發現的,由質量技術監督部門予以查處;需要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協助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予以協助。同一問題,不得重復處理。
4、消費者協會是保護消費者利益的社團組織,涉及的面比較廣,並掛靠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解決問題相應比較容易,所以消費者在購買商品發現問題後,可以找消費者協會。
5、企業主管部門是企業的上級主管單位,直接制約下屬企業。向它投訴質量問題,容易得到解決。
6、對不易解決的商品質量問題,消費者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三十一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領導,組織、協調、督促有關行政部門做好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工作,落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職責。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監督,預防危害消費者人身、財產安譽橋全行為的發生,及時制止危害消費者人身、財產安全的行為。
第三十二條
各級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行政部門應當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採取措施,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有關行政部門應當聽取消費者和消費者協會等組織對經營者交易行為、商品和服務質量問題的意見,及時調查處理。
第三十五條
人民法院應當採取措施,方便消費者提起訴訟。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起訴條件的消費者權益爭議,必須受理,及時審理。
第三十九條
消費者和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的,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一)與經營者協商和解;
(二)請求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調解;
(三)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
(四)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譽如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