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什麼是代銷
什麼是分銷?
隨著批發概念的落伍,時髦的概念是分銷。所謂的分銷是分著來銷。可見在銷售的過程中,已經考慮到了下家的情況,不是盲目銷售,而是有計劃地銷售,商家有服務終端的概念。分銷和批發是相對的,是從管理和計劃的角度上,對商家的定義。所以「分銷商」,一般是企業,用來說有服務終端意識的行商。也就是說一個廠家要找多家的代理商和經銷商,這就叫分銷。
什麼是代銷?
所謂代銷,就是指生產廠家或代理商家把產品讓給批發商或零售商銷售,在規定時間或者在批發商、零售商銷售該產品後才收取貨款的銷售方式。它實際上是廠家(代理商)把產品讓給商家的「試用」過程,若「試用」成功,商家就會經銷該產品。代銷是有風險的,弄不好廠家代銷出去的產品既收不到貸款也取不回貨。
什麼是直銷?
根據〈直銷管理條例〉第三條的規定,直銷是指直銷企業招募直銷員,由直銷員在固定營業場所之外直接向最終消費者推銷產品的經銷方式。也就是說,直銷的特點在於銷售員在固定營業場所之外,直接向消費者推銷產品,企業與消費者之間,只存在單一的推銷員,而不存在多層次的推銷員。
什麼是代理?
簡單的說,代理就是中間商的意思,舉例說,A公司生產了一種產品,他們直接賣給顧客,是10元錢一件,但由於各種條件的限制,要自己去開發市場,投資也很大,所以他們就找B公司來幫他們賣自己的產品,B公司呢,手裡有很多顧客,他們賣給顧客的價錢就是15元一件,A公司照樣拿到10錢每件,而B公司就拿中間的差額,即(15-10)=5元每件。這就是代理的基本概念。
⑵ 什麼是拍賣拍賣有哪幾種形式
拍賣(auction) 是專門從事拍賣業務的拍賣行接受貨主的委託,在規定的時間與場所,按照一定的章程和規則,將要拍賣的貨物向買主展示,公開叫價競購,最後由拍賣人把貨物賣給出價最高的買主的一種現貨交易方式。
拍賣有以下八種形式:
1、英格蘭式
也稱「增價拍賣」或「低估價拍賣」。是指在拍賣過程中,拍賣人宣布拍賣標的的起叫價及最低增幅,競買人以起叫價為起點,由低至高競相應價,最後以最高競價者以三次報價無人應價後,響槌成交。但成交價不得低於保留價。
2、荷蘭式
也稱「降價拍賣」或「高估價拍賣」。是指在拍賣過程中,拍賣人宣布拍賣標的的起拍價及降幅,並依次叫價,第一位應價人響槌成交。但成交價不得低於保留價。
英格蘭式與荷蘭式相結合的拍賣方式。是指在拍賣過程中,拍賣人宣布起拍價後及最低增幅,由競買人競相應價,拍賣人依次升高叫價,以最高應價者競得。若無人應價則轉為拍賣人依次降低叫價及降幅,並依次叫價,以第一位應價者競得。但成交價不得低於保留價。
3、密封遞價式
又稱招標式拍賣。由買主在規定的時間內將密封的報價單(也稱標書)遞交拍賣人,由拍賣人選擇買主。
這種拍賣方式,和上述兩種方式相比較,有以下兩個特點:一是除價格條件外,還可能有其他交易條件需要考慮:二是可以採取公開開標方式,也可以採取不公開開標方式。拍賣大型設施或數量較大的庫存物資或政府罰沒物資時,可能採用這種方式。
4、標准增量式
這是一種拍賣標的數量遠大於單個競買人的需求量而採取的一種拍賣方式(此拍賣方式非常適合大宗積壓物資的拍賣活動)。賣方為拍賣標的設計一個需求量與成交價格的關系曲線。競買人提交所需標的的數量之後,如果接受賣方根據他的數量而報出的成交價即可成為買受人。
5、維克瑞式
維克瑞拍賣,也稱為第二價格密封拍賣。這種拍賣方式與首價密封拍賣基本相同,區別僅在於勝出者需要支付的價格是第二高的報價,而不是他自己的報價。這與易趣網所使用的代理人競價系統相似,在這個系統中,勝出者需要支付第二高的報價,再加上一個報價的增額(如10%)。
6、速勝式
這是增價式拍賣的一種變體。拍賣標的物的競價也是按照競價階梯由低到高、依次遞增,不同的是,當某個競買人的出價達到(大於或等於)保留價時,拍賣結束,此競買人成為買受人。
7、反向拍賣
反向拍賣也叫拍買,常用於政府采購、工程采購等。由采購方提供希望得到的產品的信息、需要服務的要求和可以承受的價格定位,由賣家之間以競爭方式決定最終產品提供商和服務供應商,從而使采購方以最優的性能價格比實現購買。
8、定向拍賣
這是一種為特定的拍賣標的物而設計的拍賣方式,有意競買者必須符合賣家所提出的相關條件,才可成為競買人參與競價。
拍賣發展史:
經歷了2009年宏觀經濟的觸底回升和2010年的穩健回歸,2011年以來,我國政府已推出一系列政策推動消費增長,高儲蓄、低消費模式正迎來改變。
而在世界經濟復甦乏力、貨幣政策轉向穩健、消費刺激政策逐步淡出等綜合因素影響下,2011年我國國民經濟增長速度將有所放緩,GDP全年增長速度為9.2%,增速比2010年回落1.2個百分點。
2011年,中國拍賣行業經營呈現「穩中趨緩」的特點,全年成交總額為6260.7億元,與2010年的6648.2億元基本持平,同比小幅下降5.8%。在完全同步於當期GDP增長的同時,拍賣行業也呈現出增長率明顯放大GDP變化的特點,拍賣業已經進入業務規模及結構的同步調整階段。
2011年拍賣行業平均傭金率為1.88%,文物藝術品拍賣業務全年成交576.2億,僅占總成交額的9.2%,但傭金總額為67.8億元,佔全行業傭金收入的57.5%,以11.8%的傭金率高居行業之首。
而土地使用權拍賣業務成交2844.8億元,傭金僅為11.1億元,傭金率不足0.4%。「賺數字,不賺傭金」的現象已非常明顯。
數據監測顯示,受中央和各級地方政府相關政策的影響,拍賣行業細分領域成交規模也在較大程度上受到影響:
2011年房地產調控力度的持續加強,土地使用權和房地產拍賣業務的下滑帶動全行業成交總額下行。
2011年土地使用權拍賣成交2844.8億元,較2010年的歷史最高點減少100億;而以商業房產為主的房地產拍賣所受的影響尤為強烈,較2010年勁減513.7億,成交額為1811.9億元,降幅達22.1%。兩項成交額所佔比重從2010年80.3%下降到74.4%,減少5.9個百分點。
法院委託拍賣業務則相應受到政策環境的影響。多年來成交額一直穩定占據行業成交額15%左右的法院委託拍賣業務在2011年所佔比重下降為13.2%,成交額較2010年下降41億。以司法委託拍賣為主要業務來源的部分拍賣企業面臨嚴峻的生存考驗。
較為樂觀的是2011年全國文物藝術品拍賣市場在調整中保持穩步增長。全年成交576.2億,較2010年的397億元增長45.2%,成交額在業內的比重首次從歷年來5%左右的水平上升到9.2%,創文物藝術品拍賣板塊在業內比重的歷史新高,但45.2%的增幅較之於2010年的74%已出現了明顯回落。
拍賣的三個基本特點(或基本條件):
1、拍賣必須有兩個以上的買主:即凡拍賣表現為只有一個賣主(通常由拍賣機構充任)而有許多可能的買主,從而得以具備使後者相互之間能就其欲購的拍賣物品展開價格競爭的條件。
2、拍賣必須有不斷變動的價格:即凡拍賣皆非賣主對拍賣物品固定標價待售或買賣雙方就拍賣物品討價還價成交,而是由買主以賣主當場公布的起始價為基準另行應報價,直至最後確定最高價金為止。
3、拍賣必須有公開競爭的行為:即凡拍賣都是不同的買主在公開場合針對同一拍賣物品競相出價,爭購以圖,而倘若所有買主對任何拍賣物品均無意思表示,沒有任何競爭行為發生,拍賣就將失去任何意義。
拍賣技巧:
主要有以下三個方面:
1、仔細看樣,定好心理價位。
看樣是競買活動順利進行的的第一個步驟,顧客在觀看拍賣樣品過程中,應對物品的真偽、成色、規格等細細觀察。如果發現與拍品目錄不符或有未註明的瑕疵,可即時向拍賣行提出詢問,然後決定是否參與競買。
拍品上標有參考價,顧客如果不懂行,可到相關商店或市場去了解一下同類檔次的價格,將幾個價格相比較後,確定自己競買的最高出價、即「心理價格」。心理價格是根據顧客對某件物品的喜好程度、該物品的市場價格和增值潛力等幾方面組成的,這些因素和心理價格成正比關系。
2、熟悉拍賣規則。
拍賣有許多基本規則,不同的拍賣會又有一些特殊的規定,競買人參加拍賣會,應仔細閱讀拍賣的規則規定。
競價時,應按照拍賣師宣布的競價方式出價;每次加價不得低於加價幅度,否則叫價無效;每件拍品成交後,買主應當場簽署《拍賣成交確認書》,並在限定的時間內付清價款和取回拍品等待。
3、運用競價技巧。
拍賣場上,競買者應冷靜觀察場上的競價情況,穩定自己的競價心態,守住心理價格。競價時,一般可按加價幅度輪番出價,但價格接近心理價位時應謹慎,避免受拍賣場上競價氣氛的影響,盲目超出心理價位的界限。
如果拍賣場上氣氛平淡,競買人可不急於出價,稍後,可出其不意地跳過加價幅度,一下子提高出價,擺出一幅志在必得的架勢。
幾輪出價後,常會嚇退一些經驗不足的競買人,使競價獲得成功。還有一種比較省力的競價方式是,在競價低潮時,競買人直接報出心理價格數,使他人一下子被出價氣勢所迷惑,在猶豫不決時成交。
網路-拍賣 (公開競價的買賣方式)
⑶ 經銷批發和零售分別是什麼意思
經銷批發是指經銷商或批發商。
零售是指包括所有向最終消費者直接銷售商品和服務,以供其作個人及非商業性用途的活動。許多機構,諸如生產商、批發商和零售商都從事零售業務。而大部分零售業務是由零售商從事的。
零售貿易是指將商品或勞務直接出售給最終消費者的交易活動。在貿易運行中,零售直接面對最終消費者。通過零售經營,商品離開貿易領域進入消費領域,真正成為消費對象,從而完成社會再生產過程。從這個意義上講,零售是貿易過程的終點,處於生產與消費之間中介地位的終端。
零售處於貿易運行的終點,具體體現著貿易運行的目標。零售貿易的特點,決定了它有下列功能:
1.實現商品最終銷售,滿足消費者需要功能。 產品在生產者手中或批發業者手中,只是一種觀念上的使用價值,而不是可能被消費的現實的使用價值。產品只有進入消費領域才能成為現實的使用價值,在多數情況下,這需要通過零售貿易來實現。
2.服務消費,促進銷售功能。 消費者對商品需求和服務需求是廣泛的、多樣的、復雜的,滿足這些需求,零售貿易不僅要提供豐富的商品以供選擇,還需要圍繞著商品銷售提供各種服務,如信息服務、信用服務、售貨服務和售後服務等,並以此為手段,擴大商品銷售。在發達的市場經濟條件下,零售的服務功能更為重要。
3.反饋信息,促進生產功能。零售貿易直接面向消費者,能夠及時、真實反映消費的意見及市場商品供求價格變化情況,向生產者和批發業者提供市場信息,協助批發業者調整經營結構,促進生產者生產更多更好適銷對路商品,滿足消費者需要。
⑷ 分銷 是什麼意思
分銷的含義是建立銷售渠道的意思。分散到代理商或銷售點銷售。即產品通過一定渠道銷售給消費者。亦即分銷是產品由生產地點向銷售地點運動的過程,產品必須通過某一種分銷方式才能到達消費者手中。
當生產商執行這些功能時,生產商的成本增加,其產品價格也必然上升;當中間商執行這些功能時,生產商的費用和價格下降了,但中間商必須增加開支,來承擔這部分費用。
(4)把產品賣給商家這叫什麼擴展閱讀:
一、奢侈品的品牌授權有兩種方式:
1、區域品牌授權,即被授權者在特定區域內自行培育品牌形象、維護品牌知名度,延伸品牌壽命,同時也負責區域部分或者全部產品的設計,生產與營銷,多數還設有最低廣告和營銷費用。
2、品牌授權進行周邊商品及新的商品種類開發。而其共同之處在與被授權者必須有達到奢侈品品牌水準和要求的設計或者製造能力。
二、常用的分銷模式變革推進方法一般包括以下五個步驟:
1、進行營銷審計,找出自己的優勢、弱勢、機會和威脅。
2、根據分析結果找出應加以改變的關鍵因素並制定變革方案。
3、對人員進行培訓和對現有分銷系統及成員進行效能評估。
4、推進分銷系統變革,對變革效果進行評估。
5、進入下一循環,繼續不斷發展和完善自己的分銷模式。
⑸ 貿易商和經銷商區別
一、拿貨方式的區別:
1、經銷商是指,拿著錢,從企業進貨,他們買貨不是自己用,而是轉手賣出去,對於他們只是經過手,再銷售而已,他們關注的利差,而不是實際的價格。
2、貿易商,指從廠商那所購的產品的到消費者手裡,賺取其中的差額,例如某商品從廠商買是10塊錢;然後通過貿易商,以12塊賣給消費者,其中的兩塊錢就是差額
二、運作方式的區別:
1、貿易商是做貿易的,包括國際貿易和國內貿易,又包括進口貿易和出口貿易,並且一般貿易商都是以從事進出口行業為多。比如從工廠從了個10塊的杯子,15元賣到國外,這多是貿易商乾的事情。
2、經銷商一般是從事加盟某個企業和品牌的商家,比如路邊的很多專賣店,形象統一,他們從廠家提貨,自己開店賣,按照廠家的品牌風格要求裝修,受廠家的指導管理。經銷商自己不生產,也就是開店替工廠賣東西。
三、從屬的區別:
1、經銷商的「經銷」是指,拿著錢,從企業進貨,他們買貨不是自己用,而是轉手賣出去,對於他們只是經過手再銷售而已,他們關注的利差,而不是實際的價格
2、貿易商商,是指受企業委託負責幫企業尋找市場甚至幫企業銷售產品的企業和私人機構,其明顯特徵是不具有產品的所有權,只收取相應的傭金。經銷商則大不相同。
兩者之間也都有大小之分,而且還是同行,很難說誰從屬於誰。
經銷商:
經銷商是指,拿著錢,從企業進貨,他們買貨不是自己用,而是轉手賣出去,對於他們只是經過手,再銷售而已,他們關注的利差,而不是實際的價格。企業對他們不是賒銷,而是收到了錢的。這個商是指商人,也就是一個商業單位。所以「經銷商」,一般是指那些從企業拿錢進貨的商業單位。
貿易商:
貿易商,是指從廠商把所購的產品賣到消費者手裡,賺取其中的差額的人。
貿易商,指從廠商把所購的產品賣到消費者手裡,賺取其中的差額的人,例如某商品從廠商買是10塊錢;然後通過貿易商,以12塊賣給消費者,其中的兩塊錢就是差額。
(5)把產品賣給商家這叫什麼擴展閱讀:
貿易商,是指從廠商把所購的產品賣到消費者手裡,賺取其中的差額的人。
貿易商,指從廠商把所購的產品賣到消費者手裡,賺取其中的差額的人,例如某商品從廠商買是10塊錢;然後通過貿易商,以12塊賣給消費者,其中的兩塊錢就是差額。
經銷商的調查雖然在調查內容中單獨分為一個部分,但是經銷商作為從企業一直到終端零售商的銷售渠道鏈里的一個重要的環節,在市場中的作用是十分巨大的。
而且經銷商可以獲得的市場信息也是最多的。因此,對經銷商的調查幾乎可以涉及到所有調查內容,也正是這樣,對經銷商的調查就顯得異常重要。
經銷商這個在中國市場上既傳統又中堅的渠道力量,正在遭遇渠道扁平化浪潮和新生渠道力量的考驗,在重重壓力下經銷商或被動或主動地在業務發展戰略上作出了適應性調整:
一是部分經銷商開始向生產商貼牌甚至自行投資建廠生產自有品牌產品,使渠道資源效益發揮最大化;
二是部分經銷商開始進入零售領域,向渠道下游延伸,穩定並鞏固自身在市場中的地位;
三是最大化獲取優勢產品資源,以產品分擔經營成本和經營風險,追求企業經營的品類規模。遺憾的是,更多的經銷商正在成為生產商的附庸,完全被生產商「套牢」,更在終端零售商與生產商的雙重「擠壓」下困難重重,更為可怕的是經銷商中的弱勢群體正在不斷地被淘汰出局。
關系
1、代理商可以是代理單一品牌或多個品牌,一般為單一品牌;分銷商一定是代理眾多品牌,比如世平分銷,龍臨分銷;經銷商是個比較籠統的稱謂,經銷商包括代理商、分銷商還有單純的貿易商(可以從生產廠家也可以從其他地方獲取貨源)。
2、代理商是分銷商也是經銷商,但是分銷商和經銷商不一定是代理商。分銷商和經銷商沒什麼區別。
3、分銷是一個銷售方式概念.分銷商是一個中轉站,一個製造企業將產品委託中轉站銷售.代理商是受製造企業授權在一定區域時間終端等進行銷售.經銷商類似於貿易商,自由貿易。
4、分銷商廣義上包括代理商經銷商;代理商與經銷商存在是否獲得授權.當然,代理商也有分較多性質代理.。
5、主要從產品所有權上區分:經銷商對產品有所有權;代理商一般沒有所有權,只收取品牌代銷傭金。分銷商一般只做渠道不做終端。
6、分銷商:得到原廠授權,銷售全線產品,代表廠家處理業務。經銷商:能夠在原廠拿到貨的貿易商,沒有得到原廠授權,原廠也不會返利。代理商:得到原廠授權,銷售部分產品,原廠會返利之類。
代理商在國外有的也叫分銷商。代理商的支持者是原廠(對於單個品牌存在唯一),我們一般理解的分銷商和經銷商是整合市場資源,為客戶服務,多個點的支持!
7、經銷商分為普通經銷商和特約經銷商。前者無限制就和外面的普通日用品一樣沒有限制,而後者則和大的代理商或廠家有某些在銷售額,產品價格等方面的特別約定。
分銷商介於代理商和經銷商之間。代理商是指某產品在銷售過程中由生產廠家授權在某一區域有資格銷售該產品的商家。它分為地區級、國家級、省市縣級等,又分為獨家代理,總代理,分級代理,所有代理商家都有相應的特權,代理級別低的原則上由高一級的代理商管理。
⑹ 網店代理和網店代銷有什麼區別
簡單的說,網店代理就是中間商的意思,舉例說,A公司生產了一種產品,他們直接賣給顧客,是10元錢一件,但由於各種條件的限制,要自己去開發市場,投資也很大,所以他們就找B公司來幫他們賣自己的產品,B公司呢,手裡有很多顧客,他們賣給顧客的價錢就是15元一件,A公司照樣拿到10錢每件,而B公司就拿中間的差額,即(15-10)=5元每件。這就是代理的基本概念。
所謂代銷,就是指生產廠家或代理商家把產品讓給批發商或零售商銷售,在規定時間或者在批發商、零售商銷售該產品後才收取貨款的銷售方式。它實際上是廠家(代理商)把產品讓給商家的「試用」過程,若「試用」成功,商家就會經銷該產品。代銷是有風險的,弄不好廠家代銷出去的產品既收不到貸款也取不回貨。
網店代銷,是指廠商委託中間商,以中間商的名義銷售貨物,盈虧由廠家自行負責,中間商只取傭金報酬,若銷售不出產品,仍可將產品退還給委託人。代銷商與銷售代理商一樣,也不擁有對產品的所有權,只有代表委託人銷售商品的權力,因此也只能領取傭金。代理與代銷的區別較為明顯:
1
從理論上講,銷售代理是直接代理,而代銷是間接代理。
2
從實務上講,代銷商是以自己的名義代銷產品;銷售代理中,代理商以委託方的名義售賣產品。
3
銷售代理關系一般較為持久,大多有明確細致的代理合同,代銷關系較為短暫,代銷合同甚為粗略。
4
銷售代理商一般是批發商,而代銷商一般是零售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