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製造商和生產商有什麼區別
製造商與生產廠的區別如下:
1、含義不同
生產商,或稱為「製造廠商」,它是主要包裝食品及輕工製品的供應商。它以原料或零組件(自製或外購),經過較為自動化的機器設備及生產工序,製成一系列的日常消費用品。較有規模或品牌信譽的供應商除了製造的功能外,通常還從事營銷及商品流通或進出口的功能。
製造商作為品牌產品的創造者,製造商廣為人知並被認為是渠道的源頭和中心。像通用電氣、通用汽車、索尼、飛利浦這樣成功的製造商在各自的分銷渠道中占據著舉足輕重的位置。但事實是:許多服務於工業領域的製造商並不廣為人知,並不是所有的製造商在各自的銷售渠道中都占據著主導地位。
2、對生產的產品的控製程度不同
製造商:是該企業有自主生產銷售某些產品的資質與能力,不受其他任何個人與企業的約束。加工商在製造某些產品時,其產量、質量、數量、加工工藝、及產品所用的材料等都是受控於另一家企業或個人。並且,所生產的產品也不得擅自銷售。
3、責任不同
製造商是這個產品的負責人,設計者。一個產品只能有一個製造商。但是一個產品可以有不同的生產商,生產商只負責生產,並不對這個產品負責,也就是說產品的質量等控制是有製造商負責的。也就是說產品出了問題,找的是製造商。
2. ODM、OEM、OBM指的是什麼意思有什麼區別
1、ODM是英語Original Design Manufacturer的縮寫,直譯是「原始設計製造商」。ODM是指某製造商設計出某產品後,在某些情況下可能會被另外一些企業看中,要求配上後者的品牌名稱來進行生產,或者稍微修改一下設計來生產。其中,承接設計製造業務的製造商被稱為ODM廠商,其生產出來的產品就是ODM產品。
2、OEM生產,也稱為定點生產,俗稱代工(生產),基本含義為品牌生產者不直接生產產品,而是利用自己掌握的關鍵的核心技術負責設計和開發新產品,控制銷售渠道。
3、OBM即代工廠經營自有品牌,由於代工廠做OBM要有完善的營銷網路作支撐,渠道建設的費用很大,花費的精力也遠比做OEM和ODM高,而且常會與自己OEM、ODM客戶有所沖突。通常為保證大客戶利益,代工廠很少大張旗鼓地去做OBM。
三者的區別:A自行創立A品牌,生產、銷售擁有A品牌的產品,稱為OBM;A方自帶要求,讓B方負責設計並生產,叫ODM;A看上B的產品,用A品牌生產或者A方自帶技術和設計,讓B方加工生產,叫OEM;對B方來說,只負責生產加工別人的產品,然後貼上別人的商標,這叫ODM。
OEM廠商群體目前仍占優勢地位,但必須加快低成本地區的本地化,同時兼顧好高低端產品線。而ODM群體必須改變產品單一化的局面才能躲避未來電腦或手機價格進一步下跌引發的惡性競爭。隨著市場上的相互滲透,將來兩者之間可能逐漸趨同。那時將不再是模式之爭,而成為單純市場主體之間的競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