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工商局對三無產品的處罰
摘要 根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三無產品的罰則如下《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五十四條產品標識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條規定的...
Ⅱ 工商投訴三無產品一般處理結果
法律分析:三無產品被投訴到工商怎麼處理:原則上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銷售金額5萬元以上不滿20萬元的,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50%以上2倍以下罰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 第五十四條 產品標識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條規定的,責令改正;有包裝的產品標識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止生產、銷售,並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貨值金額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並處沒收違法所得。
Ⅲ 三無產品如何處罰
三無產品的處罰方式:一般情況下,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其他有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可以根據情節單處或者並處警告、沒收違法所得、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若違法情節嚴重的,應當責令停業整頓、吊銷營業執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六條經營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外,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對處罰機關和處罰方式有規定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其他有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可以根據情節單處或者並處警告、沒收違法所得、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吊銷營業執照:(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要求的;(二)在商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
Ⅳ 三無產品市場監管怎麼處理
法律分析:對三無產品的處罰包括:一是責令改正。二是責令停止生產、銷售,並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貨值金額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罰款;有包裝的產品標識不符合規定,情節嚴重的,有違法所得的,並處沒收違法所得。三是並處沒收違法所得。要在此范圍內規定處罰標准,超過的部分無效,如果還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額不足20000元,該處罰是超越法律的行為,是無效的,可以起訴到法院,要求法院認定工商部門的處罰行為違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
第五十二條 銷售失效、變質的產品的,責令停止銷售,沒收違法銷售的產品,並處違法銷售產品貨值金額二倍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並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三條 偽造產品產地的,偽造或者冒用他人廠名、廠址的,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志等質量標志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產品,並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貨值金額等值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並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
Ⅳ 三無產品被工商查到會怎麼辦
被工商查到會責令改正。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
第四十條售出的產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銷售者應當負責修理、更換、退貨;給購買產品的消費者造成損失的,銷售者應當賠償損失:
(一)不具備產品應當具備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說明的;
(二)不符合在產品或者其包裝上註明採用的產品標準的;
(三)不符合以產品說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的。
銷售者依照前款規定負責修理、更換、退貨、賠償損失後,屬於生產者的責任或者屬於向銷售者提供產品的其他銷售者(以下簡稱供貨者)的責任的,銷售者有權向生產者、供貨者追償。
銷售者未按照第一款規定給予修理、更換、退貨或者賠償損失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
生產者之間,銷售者之間,生產者與銷售者之間訂立的買賣合同、承攬合同有不同約定的,合同當事人按照合同約定執行。
(5)工商局收到三無產品舉報如何處理擴展閱讀:
根據《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督管理辦法》:
第十條 銷售者不得銷售下列商品:
(一)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准、行業標準的商品;
(二)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裝上標注採用的產品標準的商品,不符合以商品說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的商品,不具備應當具備的使用性能的商品;
(三)國家明令淘汰並禁止銷售的商品;
(四)偽造產地,偽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廠名、廠址,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志等質量標志的商品;
(五)失效、變質的商品;
(六)篡改生產日期的商品。
第十一條 銷售者銷售商品,不得摻雜、摻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
第十二條 銷售的商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但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的,銷售者應當在商品、包裝或者銷售場所的顯著位置清晰地標明「處理品」、「殘次品」、「等外品」等,並以告示等方式如實說明商品的瑕疵或者實際質量狀況。
第十三條 銷售者不得購進或者銷售無廠名、廠址等來源不明的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