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如何填寫養殖檔案
養殖檔案是落實畜禽產品質量責任追溯制度,保障畜禽產品質量的重要基礎,是加強畜禽養殖場(小區)管理,建立和完善動物標識及疫病可追溯體系的基本手段。
我區科技推廣技術專家深入養殖場、農技推廣示範基地進行了養殖檔案的填寫指導工作。2月份,我區科技推廣技術專家指導5個奶牛場共有6200頭牛,1個存欄1000頭的養豬場、一家存欄24000隻的蛋雞場進行了養殖檔案的填寫工作。為使養殖檔案填寫的更加科學、規范,准確填寫有關信息,養殖檔案應按以下要求填寫:
(一)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應當建立養殖檔案,載明以下內容:畜禽的品種、數量、繁殖記錄、標識情況、來源和進出場日期;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等投入品和獸葯來源、名稱、使用對象、時間和用量等有關情況;檢疫、免疫、監測、消毒情況;畜禽發病、診療、死亡和無害化處理情況;畜禽養殖代碼;國務院畜牧獸醫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內容。
(二)種畜場飼養種畜應當建立個體養殖檔案,註明標識編碼、性別、出生日期、父系和母系品種類型、母本的標識編碼等信息。種畜調運時應當在個體養殖檔案上註明調出和調入地,個體養殖檔案應當隨同攜帶。
(三)養殖檔案保存時間:商品豬、禽等為2年,牛為20年,羊為10年,種畜禽長期保存。
(四)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養殖檔案及種畜個體養殖檔案格式按農業部規定文本填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