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企業領用自產產品用於下設職工食堂到底用不用確認收入啊
需要確認收入哦。
1、產品用於饋贈、職工福利、獎勵等方面如果已經導致產品流出企業,進入消費環節
借: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
貸:主營業務收入
貸:應交稅金----增值稅
再結轉 主營業務成本
2、職工食堂領用屬公司自產自用,自用范圍的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庫存商品
貸:應交稅金----增是值稅
注意下:視同銷售和確認收入是不一樣的。
拓展資料:
收入,會計學術語,會計要素之一,是指企業在日常活動中形成的、會導致所有者權益增加的、與所有者投入資本無關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入。
收入按企業從事日常活動的性質不同,分為銷售商品收入、提供勞務收入和讓渡資產使用權收入。收入按企業經營業務的主次不同,分為主營業務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主營業務收入是指企業為完成其經營目標所從事的經常性活動所實現的收入。其他業務收入是指企業為完成其經營目標所從事的與經常性活動相關的活動實現的收入。
《企業會計准則第14 號一一收入》已於2017 年7 月由財政部修訂發布,自2018年1月1日起,在境內外同時上市的企業以及在境外上市並採用國際財務報告准則或企業會計准則編制財務報表的企業施行; 自2020 年1月1日起,在其他境內上市企業施行; 自2021年1月1日起,在執行企業會計准則的非上市企業施行。
要點:
收入是財務會計的一個基本要素。
廣義的收入概念將企業日常活動及其之外的活動形成的經濟利益流入均視為收入;
狹義的收入概念則將收入限定在企業日常活動所形成的經濟利益總流入;
我國現行制度採用的是狹義的收入概念,即收入是指企業在日常活動中形成的、會導致所有者權益增加的、與所有者投入資本無關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入。
特徵:
收入從企業的日常活動中產生,而不是從偶發的交易或事項中產生;
收入是與所有者投入資本無關的經濟利益總流入;
收入必然能導致企業所有者權益的增加;
收入只包括本企業經濟利益的流入,不包括為第三方或客戶代收的款項。
構成:
按照企業從事日常活動的性質,可以將收入分為銷售商品收入、提供勞務收入、過渡資產使用權收入、建造合同收入等。
按照企業從事日常活動在企業的重要性,可將收入分為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