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產品合格證 必須要包含什麼內容。請提供相關規定的出處
一、產品合格證包含內容
1、產品的型號和名稱
2、產品的生產單位和地址
3、執行產品標准號
4、檢驗項目及其結果或檢驗結論
5、產品的檢驗日期、出廠日期、檢驗員簽名或蓋章(檢驗員代號)
二、《產品質量法》第二十七條明確規定,產品或其包裝上應有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一方面是要求生產者要保證產品質量,另一方面是為了讓用戶、消費者辨明產品的質量。
產品合格證
產品合格證是指生產者為表明出廠的產品經質量檢驗合格,附於產品或者產品包裝上的合格證書、合格標簽或者合格印章。
這是生產者對其產品質量作出的明示保證,也是法律規定生產者所承擔的一項產品標識義務。由本廠的檢驗部門出具制定,由產品質量監督技術局來監督檢查。
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是生產企業為表示出廠的產品質量符合規定的技術要求,經其質檢機構及檢驗人員檢驗合格而附於產品或者其包裝上的合格證、合格印章等合格標識。
因此,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不是哪個主管部門或上級單位批准發放的,而是生產企業自行製作的。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的形式主要有3種:合格證書、檢驗合格印章和檢驗工序編號印章。
一、申請產品合格證流程
1、准備好申請合格證的相關資料,如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等
2、生產企業向所在的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申請提交資料,領取填寫申請表
3、提交資料後由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審核審查資料
4、將產品樣品交至法定質檢機構進行檢驗
5、檢驗結果上報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等待審核結果
二、申請產品合格證資料
產品合格證申請所需資料:
1、企業營業執照
2、企業代碼證書
3、法定代表人身份證
4、生產許可證(或強制性認證產品證書)
5、檢驗人員上崗證
6、執行的產品標准文本
7、不具備檢測能力的企業,提供企業與法定檢驗機構簽訂的委託檢驗協議
8、填報《內蒙古自治區生產企業產品質量檢驗機構認可申請表》
9、填報《生產企業產品質量檢驗機構情況表》
10、填報《負責生產出廠質量檢驗工作人員情況表》
三、銷售無產品合格證的商品
銷售無產品合格證的商品,一經查處,先行查封或是扣押,之後提請省一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鑒定或認定是否屬於限其使用或是容易造成產品本身損壞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產品。
屬於以上情形的就沒收並處罰款;
不屬於的就責令改正。請參考修正後的最新「產品質量法」
第二十七條產品或者其包裝上的標識必須真實,並符合下列要求:
(一)有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
(二)有中文標明的產品名稱、生產廠廠名和廠址;
(三)根據產品的特點和使用要求,需要標明產品規格、等級、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稱和含量的,用中文相應予以標明;需要事先讓消費者知曉的,應當在外包裝上標明,或者預先向消費者提供有關資料;
(四)限期使用的產品,應當在顯著位置清晰地標明生產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五)使用不當,容易造成產品本身損壞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產品,應當有警示標志或者中文警示說明。
裸裝的食品和其他根據產品的特點難以附加標識的裸裝產品,可以不附加產品標識。
第五十四條產品標識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條規定的,責令改正;
有包裝的產品標識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止生產、銷售,並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貨值金額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罰款;
有違法所得的,並處沒收違法所得。
⑵ 產品三證是哪三證
產品三證是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和質量保證書。
《產品質量法》明確規定,產品或其包裝上應有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一方面是要求生產者要保證產品質量,另一方面是為了讓用戶、消費者辨明產品的質量。
1、產品許可證
生產許可證是國家對於具備某種產品的生產條件並能保證產品質量的企業,依法授予的許可生產該項產品的憑證。
2、質量保證書
質量保證書是以集體或個人名義以一種較為強烈的態度向社會群眾表決心下保證時所使用的一種書信。它在一定程度上對立誓者形成一種制約和鞭策,具有誓言性的特徵。
3、產品合格證
產品合格證是指生產者為表明出廠的產品經質量檢驗合格,附於產品或者產品包裝上的合格證書、合格標簽或者合格印章。這是生產者對其產品質量作出的明示保證,也是法律規定生產者所承擔的一項產品標識義務。
三無產品
1、無生產日期
根據我國法律,食用商品的生產日期必須在產品外包裝上標明。生產日期是產品非常重要的信息,結合生產日期和保質期,我們可以准確地知道產品可以儲存多長時間,以及在購買時是否過期。一旦產品過期,如果我們仍然食用,很可能會引起食物中毒,嚴重時會對我們的健康造成危害。
2、無合格證
只有有質量證明的產品才能放心使用,但是有些廠家生產的假冒偽劣商品是不可能取得質量證明的。這類商品存在很大的安全隱患,因為質量不合格,安全得不到保證,很容易發生爆炸、火災、損壞等質量問題,消費者花錢的時候,生命也得不到保障。
3、無生產廠商
廠家是我們使用產品後出現問題時找到責任人的重要渠道,商品上必須標明製造商。一旦貨物出現質量問題或對人體健康造成損害,我們至少可以要求製造商賠償,這是對消費者權益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