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抽檢不合格怎麼處理
一、正面回答
抽檢不合格可以要求在限期內進行改正,如果是超過了規定的期限仍然沒有做出改正可以通過報紙等媒體要求其進行改正,在公告後經過再次檢查發現產品的質量仍然不合格的情況下,是可以要求相關企業責令停止營業並限期整頓。
二、分析詳情
對產品質量監督抽查不合格者採取上述行政處理措施,並不影響產品質量監督部門依法對其給予應有的處罰。比如,如果被檢查者生產的產品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有關標準的,產品質量監督部門在責令其限期改正的同時,應依照產品質量法的有關規定,沒收其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產品和違法所得,並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也可以依法定程序吊銷其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則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的產品范圍
1、可能危及人體健康,人身、財產安全的產品,如食品、葯品、醫療器械和醫用衛生材料、化妝品、壓力容器、易燃易爆產品等;
2、影響國計民生的重要工業產品,如農葯、化肥、種子、計量器具、煙草,以及有安全要求的建築用鋼筋、水泥等;
3、消費者、有關社會組織反映有質量問題的產品,包括群眾投訴、舉報的假冒偽劣產品,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造成重大質量事故的產品等。
㈡ 產品質量抽檢不合格怎麼處罰
產品質量抽檢不合格的處罰如下:
1、責令停止生產、銷售,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產品,並處違法生產、兆耐銷售產品貨值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2、如果有違法所得的,並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營祥猜謹業執照;
3、如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
第十七條
依照本法規定進行監督抽查的產品質量不合格的,由實施監督抽查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其生產者、銷售者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予以公告;
公告後經復查仍不合格的,責謹基令停業,限期整頓;
整頓期滿後經復查產品質量仍不合格的,吊銷營業執照。
監督抽查的產品有嚴重質量問題的,依照本法第五章的有關規定處罰。
㈢ 產品抽檢不合格,要處罰了怎麼辦,急
法律分析:對產品質量監督抽查不合格者採取行政處理措施,並不影響產品質量監督部門依法對其給予應有的處罰。比如,如果被檢查者生產的產品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有關標準的,產品質量監督部門在責令其限期改正的同時,應依照產品質量法的有關規定,沒收其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產品和違法所得,並處以罰款節嚴重的,也可以依法定程序吊銷其營業執照成犯罪的,則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
第十七條 依照本法規定進行監督抽查的產品質量不合格的,由實施監督抽查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其生產者、銷售者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予以公告;公告後經復查仍不合格的,責令停業,限期整頓;整頓期滿後經復查產品質量仍不合格的,吊銷營業執照。監督抽查的產品有嚴重質量問題的,依照本法第五章的有關規定處罰。
第四十四條 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人身傷害的,侵害人應當賠償醫療費、治療期間的護理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等費用;造成殘疾的,還應當支付殘疾者生活自助具費、生活補助費、殘疾賠償金以及由其扶養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費等費用;造成受害人死亡的,並應當支付喪葬費、死亡賠償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養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費等費用。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財產損失的,侵害人應當恢復原狀或者折價賠償。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損失的,侵害人應當賠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