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化工原料存放有什麼要注意的嗎
首先,我們必須了解化工原料的特性,比如說是否易燃易爆,是否和什麼物品在一起會產生什麼反應,這些都是我們應該注意的東西,知道了這個之後,我們首先必須把相互之間可能會產生反應的東西分離開來,不能夠放在一起,這是非常的重要的。然後我們必須把一些怕光之類的東西放置在陰涼的地方,其次就把一些怕水的東西放置在乾燥的地方,以防止其產品變質。
另外,在化工原料的使用時必須非常的細心,其實常常很多不必要的事故都是由於不細心造成的。另外,我們在放置的時候並沒有出現什麼問題,但是我們使用了之後卻沒有及時的放回原位,也會造成很多麻煩事情,因為往往很多的問題都是出在大意上面,從這個方面來說,我們確實是需要注意這些。最好是在這些地方都放一些相關的產品和原料的使用手冊和制定一些使用規范。並且製作一些警示的標語,這些都能夠持續的讓我們保持著警惕和警醒了,以減少不必要的麻煩。
化工品儲存要求
一.儲存倉庫環境與擺放要求
1.化工品必須儲存在專用倉庫、專用場地或者專用儲罐內,儲存數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必須在專用倉庫、儲罐內單獨存放。
2.應當根據危險化工品的種類、特性在庫房內設置相應的監測、通風、防曬、調溫、防火、防爆、泄壓、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靜電、防腐、防滲漏、防護圍堤等安全設施,並按照國家標准和有關規定進行維護、保養,保證安全要求。儲存場地應當設置通風、報警裝置,並保證在任何情況下處於正常使用狀態。
3化工品專用倉庫,應當符合國家標准對安全、消防的要求,設置明顯的標志,危險化學品專用倉庫的儲存設施應定期監測。
4相互禁忌與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不能混存,必須分間、分庫儲存,並在醒目處標明儲存物質的名稱、性質和滅火方法。
5庫存化工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每垛佔地面積不宜大於100m2,垛間距不小於1m,垛與牆間距不小於0.5m,垛與柱間距不小於0.3m,主通道寬度不小於2m。
6儲存氧化劑、易燃液體、易燃固體和劇毒物品的庫房,應為易沖洗的、不易燃燒材料的地面,有防止產生火花要求的庫房地面,需採用不發火花的地面。
二.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儲存
1倉庫應陰涼通風,遠離熱源、火種,防止日光曝曬,嚴禁受熱。庫內照明應採用防爆照明燈。庫房周圍不得堆放可燃材料。
2鋼瓶入庫驗收要注意:包裝外形應無明顯外傷,附件齊全,封閉緊密,無漏氣現象,包裝使用期應在試壓規定期內,逾期不準延期使用,必須重新試壓。
3內容物互為禁忌的鋼瓶應分庫儲存。例如,乙炔瓶與氧氣鋼瓶不得同庫混放。易燃氣體不得與其他種類化學危險品共同儲存,儲存的鋼瓶應直立放置整齊,用櫃架或柵欄維護固定,並留有通道。
三.易燃液體儲存
1易燃液體應儲存在陰涼通風庫房,遠離火種、熱源、氧化劑及氧化酸類。閃點低於23℃的易燃液體,其倉庫溫度一般不超過30℃,低沸點的品種必須採取降溫式冷藏措施。大量儲存(如苯、醇、汽油等)用儲罐存放,機械防爆必須防爆,並有導除靜電的接地裝置。儲罐可露天,但氣溫在30℃以上是應採取降溫措施。
2專庫轉儲,不得與其他危險化學品混放。
四.遇濕易燃物品儲存
1嚴謹露天存放,庫房必須乾燥,嚴禁漏水或雨雪進入。注意下水道通暢,暴雨或潮汛期間必須保證不進水。
2庫房必須遠離火種、熱源、附近不得存放鹽酸、硝酸等散發酸霧的物品。
3包裝必須嚴密,不得破損,如有破損,應立即採取措施。
4不得與其他類危險化學品,特別是酸類、氧化劑、含水物質、潮濕物質混儲混運,亦不得與消防方法相抵觸的物品同庫存放及同車運輸。
五.氧化劑和有機氧化物儲存
1氧化劑應儲存於清潔、陰涼、通風、乾燥的庫房內,遠離火種、熱源,防治日光暴曬,照明設施要防爆。
2倉庫不得漏水,並應防止酸霧侵入,嚴禁與酸類、易燃物、有機物、還原劑、自燃物品、遇濕易燃物品等混合儲存。
3不同品種的氧化劑,應根據其性質及消防方法不同,選擇適當的庫房分類運輸。如有機過氧化物不得與無機過氧化物共儲混運;亞硝酸鹽類,亞氯酸鹽類,次亞氯酸鹽類均不得與其他氧化劑混儲混運;過氧化物則應專庫存放,專車運輸。
4倉庫儲存前後及運輸車輛裝卸前後均應徹底清掃、清洗,嚴禁混入有機物、易燃物等雜質。
六.有毒品儲存
1有毒品必須儲存在倉庫內,不得露天存放,應遠離明火、熱源,庫房通風應良好。
2嚴禁將有毒品與食品或食品添加劑混儲混運。
3有毒品不得與其他種類物品(包括非危險品)共同儲運,特別是與酸類及氧化劑應嚴格分開。
4儲存有毒品,應先檢查包裝容器是否完整、密封,凡包裝破損的不予儲存。
5應注意根據有毒品的性質採取不同的消防方法。
七.腐蝕品儲存
腐蝕品的品種比較復雜,應根據其不同性質,儲存於不同庫房。儲存容器必須按不同的腐蝕性合理使用。
Ⅱ 危險化學品分哪幾類應該如何儲存和管理
危險化學品儲存管理
危險化學品儲存的基本要求
危險品儲存方式分為三種:隔離儲存、隔開儲存、分離儲存。
根據危險化學品性能,分區、分類、分庫儲存。各類危險化學品不得與禁忌物料混合存儲。
儲存危險品的建築物、區域內嚴禁吸煙和使用煙火。
劇毒化學品倉庫管理人員必須做到:「四無一保」和嚴格遵守「五雙」制度。(「四無一保」即無被盜、無事故、無丟失、無違章、保安全。「五雙」制度即雙人收發、雙人使用、雙人運輸、雙人雙鎖、雙本帳。)
2.儲存場所的要求
儲存危險品的建築物不得有地下室或其他地下建築,其耐火等級、層數、佔地面積、安全疏散和防火距離,均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設置儲存地點及設計建築結構,除了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外還應考慮對周圍環境和居民的影響。
儲存場所的電氣安裝。
儲存場所的通風及溫度調節。
3.儲存安排及儲存量限制
危險品儲存安排取決於危險品分類、分項、容器類型、儲存方式和消防要求。
遇火、遇濕、遇潮能引起爆炸或發生化學反應,產生有毒氣體的危險品不得在露天或在潮濕、積水的建築物中儲存。
受日光照射能發生化學反應引起燃燒、爆炸、分解、化合或能產生有毒氣體的危險品應儲存在耐火等級一級建築物中,其包裝應採取避光措施。
爆炸物品不得和其他類物品同儲,必須單獨隔離限量儲存,倉庫不得建在城鎮,還應與周圍、交通幹道、輸電線路保持一定安全距離。
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必須與爆炸物品、氧化劑、易燃物品、自燃物品、腐蝕性物品隔離儲存。易燃氣體不得與助燃氣體、劇毒氣體同儲,氧氣不得與油脂混合儲存。盛裝液化氣體的容器屬壓力容器的,必須有壓力表、安全閥、緊急切斷裝置,並定期檢查,不得超裝。
易燃液體、遇濕燃燒物品、易燃固體不得與氧化劑混合儲存,具有還原性的氧化劑應單獨存放。
有毒物品應儲存在陰涼、通風、乾燥的場所,不得露天存放,不得接近酸性物質。
腐蝕性物品,包裝必須嚴密,不允許泄露,嚴禁與其他物品共存。
4.危險化學品庫房的養護
危險品入庫時,應嚴格檢驗物品質量、數量、包裝情況,有無泄露。
危險品入庫後,應採取適當的養護措施,在儲存期內定期檢查發現其品質變化、包裝破損、滲漏、穩定劑短缺等,應及時處理。
庫房溫度、濕度應嚴格控制、經常檢查、發現變化及時調整。
根據所儲存的化學品的性質,化學品倉庫的溫度宜控制在-10℃~+35℃之間。
5.危險化學品出入庫管理
儲存危險品的倉庫,必須建立嚴格的出入庫管理制度。
危險品出入庫前均應按合同內容檢查驗收、登記,驗收內容包括數量、包裝及危險標志。經核對後方可入庫、出庫,當物品性質未弄清時,不得入庫。
進入危險品儲存區域的人員、機動車輛和作業車輛,必須採取防火措施。
裝卸、搬運危險品時,應按有關規定進行,做到輕裝、輕卸。嚴禁摔、碰、撞、擊、拖拉、傾斜和滾動。
裝卸對人身有毒害及腐蝕性的物品時,操作人員應根據危險性,穿戴相應的防護用品。
不得用同一車輛運輸互為禁忌的物料。
修補、換裝、清掃,裝卸易燃易爆物料時,應使用不產生火花的銅制、合金制或其他防爆工具。
Ⅲ 酸性化學品與鹼性化學品怎麼儲存
危險化學品的儲存方式與原則
1 儲存方式 危險化學品儲存方式分為隔離儲存、隔開儲存、分離儲存三種。1.1 隔離儲存 同一房間或同一區域內,不同的物料之間分開一定距離,非禁忌物料間用通道保持空間的儲存方式。 這里所述的禁忌物料是指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化學物料,詳見本章第6節相關內容。1.2 隔開儲存 在同一建築或同一區域內,用隔板或
1 儲存方式
危險化學品儲存方式分為隔離儲存、隔開儲存、分離儲存三種。
1.1 隔離儲存
同一房間或同一區域內,不同的物料之間分開一定距離,非禁忌物料間用通道保持空間的儲存方式。
這里所述的禁忌物料是指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化學物料,詳見本章第6節相關內容。
1.2 隔開儲存
在同一建築或同一區域內,用隔板或牆將其與禁忌物料分離開的儲存方式。
1.3 分離儲存
儲存在不同的建築物或遠離所有建築的外部區域內的儲存方式。
2 分類儲存的原則
根據危險化學品的性能分區、分類、分庫儲存,各類危險化學品不得與禁忌物料混合儲存。
3 分類存放的基本要求
3.1 壓縮、液化氣體
(1)壓縮、液化氣體之間:可燃氣體與氧化性(助燃)氣體應隔離存放。
(2)壓縮、液化氣體與自燃、遇濕易燃等物品之間:劇毒、可燃、氧化性(助燃)氣體均不得與甲類自燃物品同庫儲存和配裝;與乙類自燃物品、遇水易燃物品(滅火方法不同)應隔離存放和配裝;可燃液體、固體與劇毒、氧化性氣體不得同庫儲存和配裝。
(3)壓縮、液化氣體與腐蝕性物品之間:劇毒氣體、可燃氣體不得與硝酸、硫酸等強酸配裝和同庫儲存,與氧化(助燃)氣體、不燃氣體應隔離儲存和配裝。
(4)氧氣瓶及氧氣空瓶不得與油脂及含油物質、易燃物同庫儲存和配裝。
3.2 易燃液體
易燃液體不僅本身易燃,且都具有一定的毒性,原則上應單獨存放。因各種條件的限制,不得不與其他各類的危險化學品同庫儲存時,應遵守如下原則:
(1)與腐蝕性物品過氧化氫及硝酸等強酸不可同庫儲存,如量甚少時,也應隔離存放,並保持2m以上的間距。
(2)含水的易燃液體和需要加水存放或運輸的易燃液體,不得與遇濕易燃物品同庫儲存。
3.3 遇濕易燃物品
(1)遇濕易燃物品與氧化劑不可同庫存放。遇濕易燃物品是還原劑,遇氧化劑會劇烈反應,發生著火和爆炸。
(2)遇濕易燃物品與腐蝕性物品之間:因為過氧化氫、硝酸等強酸都具有較強的鹼性,與遇水燃燒物品接觸會立即著火或爆炸,且過氧化氫中含有的水會引起遇濕易燃物品的著火爆炸,因而不得同庫存放。與鹽酸、甲酸、醋酸和含水腐蝕品(如液鹼)等,亦應隔離存放。
(3)遇濕易燃物品之間:活潑金屬及其氫化物可同庫存放;電石受潮後產生大量乙炔氣,其包裝易發生爆破,應單獨存放。
3.4 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
(1)氧化劑與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甲類氧化劑與易燃或劇毒氣體不可同庫儲存,因為甲類氧化劑的氧化能力強,與劇毒氣體或易燃氣體接觸容易引起燃燒或鋼瓶爆炸。特別是劇毒易燃氣體鋼瓶,其爆炸後放出毒氣,施救困難,會造成大量人員中毒。例如,過氧化鈉遇氯氣會生成Cl2O,Cl2O極易爆炸,分解為氧和氯,反應式如下
乙類氧化劑與壓縮和液化氣體可隔離儲存,即保持2m以上的間距,但與惰性氣體可同庫儲存。
(2)氧化劑與毒害品。無機氧化劑與毒害品應隔離儲存。有機氧化劑與毒害品可同庫隔離儲存,但與有可燃性的毒害品不可同庫儲存。毒害品大多是有機物,與無機氧化劑接觸能引起燃燒。無機劇毒品中有些易被氧化,氧化後具有爆炸性,或者會變成劇毒物質。氰化鈉、氰化鉀及其他氰化物,與氯酸鹽或亞硝酸鹽混合後能發生爆炸。
(3)氧化劑與腐蝕性物品。漂白粉不得與無機氧化劑同庫儲存。硝酸鹽與硝酸、發煙硝酸可同庫儲存,但不得與硫酸、發煙硫酸、氯磺酸同庫儲存。其他無機氧化劑與硝酸、硫酸、發煙硫酸、氯磺酸等均不得同庫儲存。
3.5 毒害品
(1)無機毒害品與無機氧化劑之間、固體有機毒害品與硝酸的有機衍生物之間應隔離存放。
(2)無機毒害品與氧化性(助燃)氣體應隔離存放,與不燃氣體可同庫存放;有機毒害品與不燃氣體應隔離存放。
(3)液體有機毒害品與易燃液體可隔離後存放。
(4)有機毒害品的固體與液體之間,以及與無機毒害品之間均應隔離後存放;有機毒害品的液體與液體之間、固體與固體之間,無機的劇毒品與有毒品之間均可同庫儲存。
(5)其他各類物品均不可同庫存放。
3.6 腐蝕性物品
腐蝕性物品與其他各類物品之間、腐蝕性物品中的有機與無機腐蝕品之間、酸性與鹼性物品之間、可燃液體與可燃固體之間,一般都應單獨倉間存放,不可混儲。
(1)腐蝕性物品之間。無機鹼性腐蝕品與有機鹼性腐蝕品之間,其他無機腐蝕品與其他有機腐蝕品之間可隔離後存放。
(2)腐蝕性物品與可燃液體之間。有機酸性腐蝕品與乙類可燃液體之間可隔離後儲存,有機鹼性腐蝕品與可燃液體之間可同庫儲存,但堆垛須間隔2m以上。
危險化學品品種繁多、性能復雜,儲存時應按照分區、分類、分段專倉專儲的原則,定品種、定數量、定庫房、定人員(即「四定」)進行保管。小型庫應分類、分間、分堆存放。性能相互抵觸、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烈性危險化學品和其他一般危險化學品,應分別儲存。
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存放是一個十分復雜的問題,物品能否同庫存放或隔離存放,或分倉存放,與物品的性質、量的多少、儲存條件和包裝的好壞、存放時間的長短等有關。因此,在分類存放時,以上因素都應考慮。
各類倉庫性質不同,存放要求也不盡相同。例如,國家大型專門危險化學品倉庫與企事業單位附屬的小型危險化學品倉庫不同,與醫院、學校、科研單位做化學試驗或醫療用的小型試劑存放庫就不同;正規建設的防潮、隔熱的低溫庫房與簡易小庫房不同;各種嚴格的十分嚴密的內外包裝和簡易的小包裝也不一樣,如嚴密包裝並有氮保護的電石桶的存放,與簡易開口包裝的電石桶的存放不能同樣對待,應根據不同情況,綜合分析其危險程度,確定如何分類存放的要求。
一般來講,凡屬商業、物資部門或大型企業存量較大的危險化學品倉庫,應按《物資技術保管規程》中的「危險化學品混存互抵表」執行。對於小型危險化學品倉庫,可參照「常用危險化學品儲存禁忌物配存表」執行。科研單位、學校、醫院等供化學試驗或醫療用的危險化學品試劑和葯劑,應設專門的儲藏室,儲藏室的面積不得超過20m²。
儲藏櫃應根據具體情況建造,每隻櫃的總儲量不應超過200kg。儲藏室和儲藏櫃應以儲存性質相同的物品為主。對性能相互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危險化學品(爆炸品除外),如果包裝堅固、封口嚴密、數量又較少的,可允許同室或同櫃分格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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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化學品如何倉庫儲存?劇毒化學品如何儲存?
1、庫房的建築設計必須符合《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J16-87)、《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1990年3月23日公安部第6號令)、《爆炸和火災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GB50058-92)《建築物防雷設計規范》(GB50057-94)和《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規范》(GB50160-92)等法規和標準的規定。
2、倉庫配備足夠的與危險化學品性質相適應的消防器材,並由專人維護和保養。
3、危險化學品必須分類、分垛儲存,每垛佔地面積小於100m2,垛與垛間距大於1m,垛與牆間距大於0.5m,垛與梁、柱間距大於0.3m,主要信道的寬度大於2m。
4、在倉庫堆垛設立明顯的防火等級標志,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設施的道路應保持暢通。
5、危險化學品倉管部門根據物品的危險性,為保管員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器具。
6、危險化學品入庫時,保管員應按入庫驗收標准進行檢查、驗收、登記,嚴格核對和檢驗物品的名稱、規格、案例標簽、質量、數量、包裝。物品經檢驗合格方可入庫。無產地、品牌、安全標簽和產品合格證的物品不得入庫。
7、危險化學品發放,應嚴格執行發放管理制度。倉庫主管負責人應經常檢查核准。
8、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倉庫要採取杜絕火種的安全措施。經指批准進入倉庫的機動車輛必須安裝阻火器,作業人使用的工具、防護用品應符合防爆要求。
9、加強對防爆電氣設備、避雷、靜電導除設施的管理,選用經國家指定的防爆檢驗單位檢驗合格的防爆電氣產品。
10、易燃、易爆品倉庫內的各種安全設施,必須經常檢查、定期校驗、保持完好狀態,做好記錄。
11、儲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倉庫、堆垛附近,不準私自動火作業,如因特殊需要,應由倉庫負責人上報,經企業有關負責人指認,採取安全措施後才能進行上述作業。作業結束後,檢查確無火種,才可離開現場。
12、物品儲存嚴格執行危險化學品的配裝規定,對不可配裝的危險物品必須嚴格隔離。
劇毒化學品如何儲存?
貯存方式化學危險品貯存方式分為三種:
a.隔離貯存;
b.隔開貯存;
c.分離貯存。
貯存場所的要求
1 貯存化學危險品的建築物不得有地下室或其他地下建築,其耐火等級、層數、佔地面積、安全疏散和防火間距,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2 貯存地點及建築結構的設置,除了應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外,還應考慮對周圍環境和居民的影響。
3 貯存場所的電氣安裝
1 化學危險品貯存建築物、場所消防用電設備應能充分滿足消防用電的需要;並符合GBJ16第十章第一節的有關規定。
2 化學危險品貯存區域或建築物內輸配電線路、燈具、火災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都應符合安全要求。
3 貯存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的建築,必須安裝避雷設備。
貯存場所通風或溫度調節
1 貯存化學危險品的建築必須安裝通風設備,並注意設備的防護措施。
2 貯存化學危險品的建築通排風系統應設有導除靜電的接地裝置。
3 通風管應採用非燃燒材料製作。
4 通風管道不宜穿過防火牆等防火分隔物,如必須穿過時應用非燃燒材料分隔。
5 貯存化學危險品建築採暖的熱媒溫度不應過高,熱水採暖不應超過80℃,不得使用蒸汽採暖和機械採暖。
6 採暖管道和設備的保溫材料,必須採用非燃燒材料。
化學危險品的養護
1 化學危險品入庫時,應嚴格檢驗物品質量、數量、包裝情況、有無泄漏。
2 化學危險品入庫後應採取適當的養護措施,在貯存期內,定期檢查,發現其品質變化、包裝破損、滲漏、穩定劑短缺等,應及時處理。
3 庫房溫度、濕度應嚴格控制、經常檢查,發現變化及時調整。
消防措施
1 根據危險品特性和倉庫條件,必須配置相應的消防設備、設施和滅火葯劑。並配備經過培訓的兼職和專職的消防人員。
2 貯存化學危險品建築物內應根據倉庫條件安裝自動監測和火災報警系統。
3 貯存化學危險品的建築物內,如條件允許,應安裝滅火噴淋系統(遇水燃燒化學危險品,不可用水撲救的火災除外),其噴淋強度和供水時間如下:噴淋強度 15 L /(min•m2); 持續時間 90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