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怎麼申請專利產品
申請專利的步驟如下:
1、准備申請文件;
2、提交材料;
3、國家專利局下發的受理通知書;
4、繳納申請費;
5、專利局對申請審查;
6、經國家知識產權局審核通過後,可授予專利權。
專利產品是指適合民眾使用的具有專利權利要求所記載的全部技術特徵的實用產品。
製造專利產品,對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權而言,是指作出或者形成具有權利要求所記載的全部技術特徵的產品;對外觀設計專利權而言,是指作出或者形成採用外觀設計專利的圖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設計方案的產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第四條 申請專利的發明創造涉及國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第五條 對違反法律、社會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發明創造,不授予專利權。
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獲取或者利用遺傳資源,並依賴該遺傳資源完成的發明創造,不授予專利權。第六條 執行本單位的任務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為職務發明創造。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該單位,申請被批准後,該單位為專利權人。該單位可以依法處置其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和專利權,促進相關發明創造的實施和運用。
非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申請被批准後,該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為專利權人。
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單位與發明人或者設計人訂有合同,對申請專利的權利和專利權的歸屬作出約定的,從其約定。第八條 兩個以上單位或者個人合作完成的發明創造、一個單位或者個人接受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委託所完成的發明創造,除另有協議的以外,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單位或者個人;申請被批准後,申請的單位或者個人為專利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