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在超市買到過期食品後,你一般會怎麼解決
超市買到過期食品,應該向經營者或者生產者要求賠償損失。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一千元的,為一千元。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條
消費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受到損害的,可以向經營者要求賠償損失,也可以向生產者要求賠償損失。接到消費者賠償要求的生產經營者,應當實行首負責任制,先行賠付,不得推諉;屬於生產者責任的,經營者賠償後有權向生產者追償;屬於經營者責任的,生產者賠償後有權向經營者追償。
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納櫻御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一千元的,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標簽、說明書存在不影響食品安全且不會對消費者造成誤導的瑕疵的除外。
在超市買到過期食品處理方法如下:
1、消費者可以要求退貨、更換,超市賣過期食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貨值金額洞岩不足一萬元的,並處二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超市方面作為銷售方,具有銷售食品的資格和經驗,對於所銷售的產品應盡到高度的審慎的注意,有義務檢查產品的質量、包裝標簽等是否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而超市仍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應當對消費者進行賠償;
2、消費者消費者應保留好相關證據,向相關的食物購買方應申請相關的賠償或者,投訴到消協進行處理;
3、也可以向衛生監管部門和工商局進行舉報,生產不符合食品安頌棗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
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經營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務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費者提供,造成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嚴重損害的,受害人有權要求經營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條、第五十一條等法律規定賠償損失,並有權要求所受損失二倍以下的懲罰性賠償。
1,直接找商場或者是賣貨方要求退貨。向商家主張退貨,無需以是否食用造成損害為前題。食品安全法明確規定,禁止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銷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食品,咱們所說的過期食品屬於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物。
2,要求商家退貨,並且賠償額外的損失。因為過期食品一旦食用會對身體造成危害,所以除了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銷售者要求支付價值10倍的賠償金,如果造成傷害者損傷比較嚴重的,可以向商家主張人身損害賠償。
去年我去超市買了一種零食,是一家超市購買。是那種散稱的零食,回來打開一看,已經發現過了期了,好像過去6個多月。但是非常的生氣,因為當時很晚又離得比較遠,就沒有打電話或者去找他,直到第2天的下午,我打電話到超市的服務,我就說你們這怎麼還賣過期的食物。我問他們怎麼處理。服務員讓我稍等,說是要找領導。半個小時之後他們打電話過來,有一個自稱是經理的人說。他們這里檢查的都是沒有過期。態度非常的惡劣。當時我也非常的生氣,就撥打了315維權熱線。因為我有購買的小票和購買的實物的圖片。很快他們就處理了,他們上門道歉,並且賠償了損失。
㈡ 臨近過期的產品怎麼安撫客戶
你就說沒貨了或者對顧客實話實說請求他們的諒解感謝他們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