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農副產品有哪些
農作物副產品包括植物類副產品和動物類副產品,其中植物類副產品有糧食、蔬菜、煙葉、園藝植物等,動物類副產品有畜牧產品、水產品、動物皮張等。傳統的農副產品通常是自產自銷,沒有品牌,但是近年來,農副產品生產者已經意識到品牌對產品的重要性,開始使用網路進行銷售。
農作物副產品包括植物類副產品和動物類副產品,其中植物類副產品有糧食、蔬菜、煙葉、園藝植物等,動物類副產品有畜牧產品、水產品、動物皮張等。傳統的農副產品通常是自產自銷,沒有品牌,但是近年來,農副產品生產者已經意識到品牌對產品的重要性,開始使用網路進行銷售。
B. 農產品初加工包括哪些
農產品初加工包括軋棉花、羊毛去雜質、其它類似的纖維初加工等活動;其它與農新產品收獲有關的初加工服務活動,包括對農新產品的凈化、修整、曬干、剝皮、冷卻或批量包裝等加工處理等。
C. 農產品初加工包括哪些
糧食初加工
1.小麥初加工。通過對小麥進行清理、配麥、磨粉、篩理、分級、包裝等簡單加工處理,製成的小麥麵粉及各種專用粉。
2.稻米初加工。通過對稻穀進行清理、脫殼、碾米(或不碾米)、烘乾、分級、包裝等簡單加工處理,製成的成品糧及其初製品,具體包括大米、蒸穀米。
3.玉米初加工。通過對玉米籽粒進行清理、浸泡、粉碎、分離、脫水、乾燥、分級、包裝等簡單加工處理,生產的玉米粉、玉米碴、玉米片等;鮮嫩玉米經篩選、脫皮、洗滌、速凍、分級、包裝等簡單加工處理,生產的鮮食玉米(速凍粘玉米、甜玉米、花色玉米、玉米籽粒)。
4.薯類初加工。通過對馬鈴薯、甘薯等薯類進行清洗、去皮、磋磨、切制、乾燥、冷凍、分級、包裝等簡單加工處理,製成薯類初級製品。具體包括:薯粉、薯片、薯條。
5.食用豆類初加工。通過對大豆、綠豆、紅小豆等食用豆類進行清理去雜、浸洗、晾曬、分級、包裝等簡單加工處理,製成的豆麵粉、黃豆芽、綠豆芽。
6.其他類糧食初加工。通過對燕麥、蕎麥、高粱、穀子等雜糧進行清理去雜、脫殼、烘乾、磨粉、軋片、冷卻、包裝等簡單加工處理,製成的燕麥米、燕麥粉、燕麥麩皮、燕麥片、蕎麥米、蕎麥面、小米、小米麵、高粱米、高粱面。
林木產品初加工
通過將伐倒的喬木、竹(含活立木、竹)去枝、去梢、去皮、去葉、鋸段等簡單加工處理,製成的原木、原竹、鋸材。
園藝植物初加工
1.蔬菜初加工
(1)將新鮮蔬菜通過清洗、挑選、切割、預冷、分級、包裝等簡單加工處理,製成凈菜、切割蔬菜。
(2)利用冷藏設施,將新鮮蔬菜通過低溫貯藏,以備淡季供應的速凍蔬菜,如速凍茄果類、葉類、豆類、瓜類、蔥蒜類、柿子椒、蒜苔。
(3)將植物的根、莖、葉、花、果、種子和食用菌通過干制等簡單加工處理,製成的初制乾菜,如黃花菜、玉蘭片、蘿卜干、冬菜、梅乾菜、木耳、香菇、平菇。以蔬菜為原料製作的各類蔬菜罐頭(罐頭是指以金屬罐、玻璃瓶、經排氣密封的各種食品。下同)及碾磨後的園藝植物(如胡椒粉、花椒粉等)不屬於初加工范圍。
2.水果初加工。通過對新鮮水果(含各類山野果)清洗、脫殼、切塊(片)、分類、儲藏保鮮、速凍、乾燥、分級、包裝等簡單加工處理,製成的各類水果、果乾、原漿果汁、果仁、堅果。
3.花卉及觀賞植物初加工。通過對觀賞用、綠化及其它各種用途的花卉及植物進行保鮮、儲藏、烘乾、分級、包裝等簡單加工處理,製成的各類鮮、乾花。
油料植物初加工
通過對菜籽、花生、大豆、葵花籽、蓖麻籽、芝麻、胡麻籽、茶子、桐子、棉籽、紅花籽及米糠等糧食的副產品等,進行清理、熱炒、磨坯、榨油(攪油、墩油)、浸出等簡單加工處理,製成的植物毛油和餅粕等副產品。具體包括菜籽油、花生油、豆油、葵花油、蓖麻籽油、芝麻油、胡麻籽油、茶子油、桐子油、棉籽油、紅花油、米糠油以及油料餅粕、豆餅、棉籽餅。精煉植物油不屬於初加工范圍。
糖料植物初加工
熱帶、南亞熱帶作物初加工
通過對熱帶、南亞熱帶作物去除雜質、脫水、乾燥、分級、包裝等簡單加工處理,製成的工業初級原料。具體包括:天然橡膠生膠和天然濃縮膠乳、生咖啡豆、胡椒籽、肉桂油、桉油、香茅油、木薯澱粉、木薯乾片、堅果。
折疊
D. 農產品初加工包括哪些,需要許可證嗎
1、糧食的初加工:對小麥、稻米、玉米、薯類、食用豆類、雜糧等,進行清理、包裝等步驟的簡單加工處理,製成各種專用粉、成品糧等初級糧食製品。2、林木產品的初加工:對伐倒的喬木、竹進行簡單的加工處理,將其製成原木、原竹、鋸材等產品。3、植物的初加工:對蔬菜、水果、茶葉、油料植物、糖料植物、葯用植物、纖維植物等,進行清理、分級、包裝等步驟的簡單加工處理,製成相關初級原料產品。
一、農產品初加工包括哪些
1、糧食的初加工
對小麥、稻穀、玉米籽、鮮玉米、薯類、食用豆類、雜糧等農產品,進行初加工,製成各種專用粉、成品糧等初級糧食製品。
2、林木產品的初加工
對將伐倒的喬木、竹初加工,製成原木、原竹、鋸材等產品。
3、植物的初加工
(1)將新鮮蔬菜、水果、花卉、觀賞植物等植物進行初加工,製成凈菜、切割蔬菜、各類果乾、堅果、鮮花等產品。
(2)將糧食的植物副產品,進行初加工,製成植物毛油和餅粕等副產品。
(3)將糖料植物,進行初加工,製成製糖初級原料產品。
(4)將茶樹上採摘的鮮葉和嫩芽,進行初加工,製成初制茶。
(5)將各種葯用植物的根、莖、皮、葉、花、種子等,進行初加工,製成中葯材。
(6)將棉花、麻類、蠶繭等纖維植物,進行初加工,製成棉籽、干絲、繩、蠶、蛹、生絲、絲棉等產品。
二、農產品初加工需要許可證嗎
1、農產品初加工需要辦理生產許可證。
2、辦理生產許可證的流程
(1)企業申請:填寫統一格式的申請表,同時提供企業相關證明等資料。有關部門受理企業的申請,對符合條件的企業發放受理通知書。
(2)現場審查:由政府有關部門負責組織企業生產條件審查和封樣,在受理申請後組織對生產條件進行審查並現場抽封樣品。
(3)樣品檢驗:申請取證的企業自行將樣品送達指定的檢驗機構,檢驗機構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檢驗工作。
(4)審定發證:審定符合發證條件的,由國家頒發生產許可證,不符合條件的,政府有關部門將上報材料退回並告知企業。
(5)後續處理:對不符合條件的企業發出不合格通知書,收回受理通知書,通知企業進行整改。
E. 農副產品分類詳細類目
農副產品包括農、林、牧、副、漁五種,分為糧食、經濟作物、竹木材、工業用油及漆膠、禽畜產品、蠶繭蠶絲、干鮮果、干鮮菜及調味品、葯材、土副產品、水產品等若干大類,每個大類又分若干小類。
農副產品和農產品的區別:
最大的區別在於:農產品是地里長出來的,沒有經過加工,如小麥、大米等。農副產品是經過加工的,如食用油,醋等。
農副產品有品牌,而農產品則一般沒有。同一種農產品的農副產品會有多種,而農產品比較單一。
國家規定初級農產品是指農業活動中獲得的植物、動物及其產品,不包括經過加工的各類產品。
F. 營業執照上面規定一個初級農副產品都包含什麼東西
農業中生產的物品,如稻子、小麥、高粱、棉花、煙葉、甘蔗等。
根據《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第二條的規定,農產品是指來源於農業的初級產品,即在農業活動中獲得的植物、動物、微生物及其產品。
農副產品是由農業生產所帶來的副產品,包括農、林、牧、副、漁五業產品,分為糧食、經濟作物、竹木材、工業用油及漆膠、禽畜產品、蠶繭蠶絲、干鮮果、干鮮菜及調味品、葯材、土副產品、水產品等若干大類,每個大類又分若干小類。
(6)農產品初加工或副業有哪些擴展閱讀:
農副產品分類
植物類
植物類包括人工種植和天然生長的各種植物的初級產品。
⑴ 糧食
糧食是指各種主食食科植物果實的總稱。本貨物的征稅范圍包括小麥、稻穀、玉米、高粱、穀子和其他雜糧(如:大麥、燕麥等),以及經碾磨、脫殼等工藝加工後的糧食(如:麵粉,米,玉米面、渣等)。
切面、餃子皮、餛飩皮、麵皮、米粉等糧食復製品,也屬於本貨物的征稅范圍。
以糧食為原料加工的速凍食品、方便麵、副食品和各種熟食品,不屬於本貨物的征稅范圍。
⑵ 蔬菜
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的總稱。本貨物的征稅范圍包括各種蔬菜、菌類植物和少數可作副食的木本植物。
經晾曬、冷藏、冷凍、包裝、脫水等工序加工的蔬菜,腌菜、鹹菜、醬菜和鹽漬蔬菜等,也屬於本貨物的征稅范圍。
各種蔬菜罐頭(罐頭是指以金屬罐、玻璃瓶和其他材料包裝,經排氣密封的各種食品)。
⑶ 煙葉
煙葉是指各種煙草的葉片和經過簡單加工的葉片。本貨物的征稅范圍包括曬煙葉、晾煙葉和初烤煙葉。
a.曬煙葉。是指利用太陽能露天曬制的煙葉。
b.晾煙葉。是指在晾房內自然乾燥的煙葉。
c.初考煙葉。是指煙草種植者直接烤制的煙葉。不包括專業復烤廠烤制的復烤煙葉。
⑷ 茶葉
茶葉是指從茶樹上採摘下來的鮮葉和嫩芽(即茶青),以及經吹乾、揉拌、發酵、烘乾等工序初制的茶。本貨物的征稅范圍包括各種毛茶(如紅毛茶、綠毛茶、烏龍毛茶、白毛茶、黑毛茶等)。
精製茶、邊銷茶及摻對各種葯物的茶和茶飲料。
⑸ 園藝植物
園藝植物是指可供食用的果實,如水果、果乾(如荔枝幹、桂圓干、葡萄乾等)、乾果、果仁、果用瓜(如甜瓜、西瓜、哈密瓜等),以及胡椒、花椒、大料、咖啡豆等。
經冷凍、冷藏、包裝等工序加工的園藝植物,也屬於本貨物的征稅范圍。
各種水果罐頭,果脯,蜜餞,炒制的果仁、堅果,碾磨後的園藝植物(如胡椒粉、花椒粉等。
⑹ 葯用植物
葯用植物是指用作中葯原葯的各種植物的根、莖、皮、葉、花、果實等。
利用上述葯用植物加工製成的片、絲、塊、段等中葯飲片,也屬於本貨物的征稅范圍。
⑺ 油料植物
油料植物是指主要用作榨取油脂的各種植物的根、莖、葉、果實、花或者胚芽組織等初級產品,如菜子(包括芥菜子)、花生、大豆、葵花子、蓖麻子、芝麻子、胡麻子、茶子、桐子、橄欖仁、棕櫚仁、棉籽等。
提取芳香油的芳香油料植物。
⑻ 纖維植物
纖維植物是指利用其纖維作紡織、造紙原料或者繩索的植物,如棉(包括籽棉、皮棉、絮棉)、大麻、黃麻、槿麻、薴麻、苘麻、亞麻、羅布麻、蕉麻、劍麻等。
棉短絨和麻纖維經脫膠後的精幹(洗)麻。
⑼ 糖料植物
糖料植物是指主要用作製糖的各種植物,如甘蔗、甜菜等。
G. 農產品初加工包括哪些
農產品初加工包括:糧食初加工、林木產品初加工、園藝植物初加工、油料植物初加工、糖料植物初加工、茶葉初加工、葯用植物初加工、纖維植物初加工、熱帶、南亞熱帶作物初加工。
(一)糧食初加工
1.小麥初加工。通過對小麥進行清理、配麥、磨粉、篩理、分級、包裝等簡單加工處理,製成的小麥麵粉及各種專用粉,還包括麩皮、麥糠、麥仁。
2.稻米初加工。通過對稻穀進行清理、脫殼、碾米(或不碾米)、烘乾、分級、包裝等簡單加工處理,製成的成品糧及其初製品,具體包括大米、蒸穀米,還包括稻糠(礱糠、米糠和統糠)。
3.玉米初加工。通過對玉米籽粒進行清理、浸泡、粉碎、分離、脫水、乾燥、分級、包裝等簡單加工處理,生產的玉米粉、玉米碴、玉米片等;鮮嫩玉米經篩選、脫皮、洗滌、速凍、分級、包裝等簡單加工處理,生產的鮮食玉米(速凍粘玉米、甜玉米、花色玉米、玉米籽粒)。
4.薯類初加工。通過對馬鈴薯、甘薯等薯類進行清洗、去皮、磋磨、切制、乾燥、冷凍、分級、包裝等簡單加工處理,製成薯類初級製品。具體包括:薯粉、薯片、薯條,還包括變性澱粉以外的薯類澱粉。
薯類澱粉生產企業需達到國家環保標准,且年產量在一萬噸以上。
5.食用豆類初加工。通過對大豆、綠豆、紅小豆等食用豆類進行清理去雜、浸洗、晾曬、分級、包裝等簡單加工處理,製成的豆麵粉、黃豆芽、綠豆芽。
6.其他類糧食初加工。通過對燕麥、蕎麥、高粱、穀子等雜糧進行清理去雜、脫殼、烘乾、磨粉、軋片、冷卻、包裝等簡單加工處理,製成的燕麥米、燕麥粉、燕麥麩皮、燕麥片、蕎麥米、蕎麥面、小米、小米麵、高粱米、高粱面,還包括大麥、糯米、青稞、芝麻、核桃;相應的初加工產品還包括大麥芽、糯米粉、青稞粉、芝麻粉、核桃粉。
(二)林木產品初加工
通過將伐倒的喬木、竹(含活立木、竹)去枝、去梢、去皮、去葉、鋸段等簡單加工處理,製成的原木、原竹、鋸材。
(三)園藝植物初加工
蔬菜初加工
(1)將新鮮蔬菜通過清洗、挑選、切割、預冷、分級、包裝等簡單加工處理,製成凈菜、切割蔬菜。
(2)利用冷藏設施,將新鮮蔬菜通過低溫貯藏,以備淡季供應的速凍蔬菜,如速凍茄果類、葉類、豆類、瓜類、蔥蒜類、柿子椒、蒜苔。
(3)將植物的根、莖、葉、花、果、種子和食用菌通過干制等簡單加工處理,製成的初制乾菜,如黃花菜、玉蘭片、蘿卜干、冬菜、梅乾菜、木耳、香菇、平菇。
以蔬菜為原料製作的各類蔬菜罐頭(罐頭是指以金屬罐、玻璃瓶、經排氣密封的各種食品。下同)及碾磨後的園藝植物(如胡椒粉、花椒粉等)不屬於初加工范圍。
2.水果初加工。通過對新鮮水果(含各類山野果,包括番茄)清洗、脫殼、切塊(片)、分類、儲藏保鮮、速凍、乾燥、分級、包裝等簡單加工處理,製成的各類水果、果乾、原漿果汁、果仁、堅果。
3.花卉及觀賞植物初加工。通過對觀賞用、綠化及其它各種用途的花卉及植物進行保鮮、儲藏、烘乾、分級、包裝等簡單加工處理,製成的各類鮮、乾花。
(四)油料植物初加工
通過對菜籽、花生、大豆、葵花籽、蓖麻籽、芝麻、胡麻籽、茶子、桐子、棉籽、紅花籽及米糠等糧食的副產品等,還包括玉米胚芽、小麥胚芽,進行清理、熱炒、磨坯、榨油(攪油、墩油)、浸出等簡單加工處理,製成的植物毛油和餅粕等副產品。具體包括菜籽油、花生油、豆油、葵花油、蓖麻籽油、芝麻油、胡麻籽油、茶子油、桐子油、棉籽油、紅花油、米糠油以及油料餅粕、豆餅、棉籽餅。
精煉植物油不屬於初加工范圍。
(五)糖料植物初加工
通過對各種糖料植物,如甘蔗、甜菜、甜菊(甜菊又名甜葉菊)等,進行清洗、切割、壓榨等簡單加工處理,製成的製糖初級原料產品。
(六)茶葉初加工
通過對茶樹上採摘下來的鮮葉和嫩芽進行殺青(萎凋、搖青)、揉捻、發酵、烘乾、分級、包裝等簡單加工處理,製成的初制毛茶。
精製茶、邊銷茶、緊壓茶和摻兌各種葯物的茶及茶飲料不屬於初加工范圍。
(七)葯用植物初加工
通過對各種葯用植物的根、莖、皮、葉、花、果實、種子等,進行挑選、整理、捆紮、清洗、涼曬、切碎、蒸煮、炒制等簡單加工處理,製成的片、絲、塊、段等中葯材。
加工的各類中成葯不屬於初加工范圍。
(八)纖維植物初加工
1.棉花初加工。通過軋花、剝絨等脫絨工序簡單加工處理,製成的皮棉、短絨、棉籽。
2.麻類初加工。通過對各種麻類作物(大麻、黃麻、槿麻、薴麻、苘麻、亞麻、羅布麻、蕉麻、劍麻等,還包括蘆葦)進行脫膠、抽絲等簡單加工處理,製成的干(洗)麻、紗條、絲、繩。
3.蠶繭初加工。通過烘乾、殺蛹、繅絲、煮剝、拉絲等簡單加工處理,製成的蠶(包括蠶繭)、蛹、生絲(包括廠絲)、絲棉。
(九)熱帶、南亞熱帶作物初加工
通過對熱帶、南亞熱帶作物去除雜質、脫水、乾燥、分級、包裝等簡單加工處理,製成的工業初級原料。具體包括:天然橡膠生膠和天然濃縮膠乳、生咖啡豆、胡椒籽、肉桂油、桉油、香茅油、木薯澱粉、木薯乾片、堅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第四條
國家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實行源頭治理、風險管理、全程式控制制,建立科學、嚴格的監督管理制度,構建協同、高效的社會共治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