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請問中間產品與最終產品的概念
中間產品(Intermediate goods)是繼續投入生產過程的初級產品和工業再製品,是經過一些製造或加工過程,但還沒有達到最終產品階段的產品。例如,鋼鐵和棉紗就是中間產品。
最終產品是「中間產品」的對稱,是一定時期內生產的而在同期內不再加工、可供最終消費和使用的產品。它是從國民經濟投入產出平衡的角度考察經濟工作成果的重要指標,也是計算國民生產總值的基礎。其內容包括:一定時期(年)個人消費品、公共消費品、用作固定資產投資的產品、用於增加儲備的產品、用於國防的產品和凈出口的產品。最終產品嚴格定義為用於「生活消費的產品」,在實際應用中,又將最終產品分為個人最終消費品和集體消費品。把初級產品定義為通過勞動從自然資源取得的和經過加工後充當勞動對象的產品。把中間產品定義為以初級產品為原料,經過加工後充當勞動資料的產品。這種分類方法,在國民經濟統計學和社會產品分類方法上具有一定的創新意義,為從最終產品出發制定計劃提供了科學的依據。
『貳』 怎樣區別最終產品和中間產品
1、含義上的區別
最終產品是一定時期內生產的而在同期內不再加工、可供最終消費和使用的產品。
中間產品是指為了再加工或者轉賣用於供別種產品生產使用的物品和勞資,指在一種產品從初級產品加工到提供最終消費經過一系列生產過程中沒有成為最終產品之前處於加工過程的產品的統稱。
2、分類上的區別
最終產品通常包括個人與社會集團消費品、軍工產品;固定資產積累與儲備;凈出口產品(進出口差額)。最終產品為社會總產品的一部分,在價值上等於國民收入加折舊。
中間產品包括原材料、燃料、棉花等,投入生產過程後得到的棉紗、坯布、色布及裁剪的服裝面料等也是中間產品。
3、作用上的區別
最終產品從國民經濟投入產出平衡的角度考察經濟工作成果的重要指標,是計算國民生產總值的基礎。現一定時期整個國民經濟的最終成果,是衡量經濟發展水平的最重要最基本指標。最終產品也是投入一產出法中的一個基本概念。
中間產品是安排國民經濟計劃和各種產品生產,使各部門間保持合理比例關系的重要依據。中間產品的多少,主要取決於工業生產規模和產品生產周期。工業生產規模越大,產品生產周期越長,中間產品越多。在國民經濟投入一產出表中,中間產品由各部門屬於生產性消費的勞動對象構成。
『叄』 舉例說明最終產品和中間產品的區別
最終產品和中間產品的區分:
區分最終產品和中間產品,主要是為了避免重復計算。但在實際生產和生活中,許多產品既可以是最終產品,也可以是中間產品。例如:對農業來說麵粉是最終產品;對工業來說麵粉是中間產品。煤炭在化工等行業的原料,用作食品生產加工行業的燃料是作為中間產品出現的,但用於家庭冬季取暖或者燒制飯菜是作為最終產品出現的。這樣在計算GDP時,區分哪一部分煤炭算作最終產品,哪一部分視為中間產品,就不那麼容易了。區分的關鍵不在於其具體的物質形態如何,而在於這種產品在生產過程中的作用。一般可以按其是否被重復出售來區分。
中間產品可以認為是一種原材料產品,是用於生產最終產品用的,也就是說本年度內它生產出來後還要在該年度繼續加工生產;如果它被擺到貨價上直接銷售,被消費者購買並直接用了,那另當別論,是特殊情況,計入總值,否則不能計入。
中間產品是指為了再加工或者轉賣用於供別種產品生產使用的物品和勞務,如原材料、燃料等。
一種產品從初級產品加工到提供最終消費要經過一系列生產過程,在沒有成為最終產品之前處於加工過程中的產品統稱中間產品。如棉花是初級產品,投入生產過程後得到的棉紗、坯布、色布及裁剪的服裝面料等都是中間產品。中間產品的多少,主要取決於工業生產規模和產品生產周期。工業生產規模越大,產品生產周期越長,中間產品越多。在國民經濟投入一產出表中,中間產品由各部門屬於生產性消費的勞動對象構成,某一部門的中間產品等於該部門的總產品扣除其最終產品的余額。它是安排國民經濟計劃和各種產品生產,使各部門間保持合理比例關系的重要依據。因中間產品佔用大量物資和資金,又不能直接滿足最終消費需要,一般要求盡可能降低其在整個社會產品中的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