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一般納稅人采購農產品沒有發票怎麼辦
一般納稅人采購農產品沒有發票的處理方法是:
1、向稅務機關申請領購農產品收購專用發票自己開具;
2、叫出售農產品的人到稅務局申請代開發票。
一般納稅人從農業生產者采購農產品,由一般納稅人開具收購發票。農產品收購發票是指收購單位向農業生產者個人(不包括從事農產品收購的個體經營者)收購自產免稅農業產品時,由付款方向收款方開具的發票。現行的農產品收購,不再使用農產品專用收購發票,而使用增值稅普通發票,系統在發票左上角自動列印「收購」字樣。
在購銷合同關系中,若銷售方不開具發票,購買方一般不可拒絕付款。因為在購銷合同關系中,交付貨物和支付相應貨款是合同雙方的合同主要義務,而開具發票,屬於合同的附隨義務,即使合同一方不開具發票,並不影響付款,所以,付款是必須的。但是,若在購銷合同中的支付條件約定,如「付款方收到貨物且收到收款方開具的發票後才付款的」,此時,開具發票已成為了合同付款的條件,那麼,購買方有權以此拒絕付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三條 發票,是指在購銷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開具、收取的收付款憑證。
第十六條 需要臨時使用發票的單位和個人,可以憑購銷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書面證明、經辦人身份證明,直接向經營地稅務機關申請代開發票。依照稅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繳納稅款的,稅務機關應當先徵收稅款,再開具發票。稅務機關根據發票管理的需要,可以按照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的規定委託其他單位代開發票。
禁止非法代開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