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旅行社產品的什麼是旅行社產品
旅遊產手豎品在《中國旅遊業50年》一書中,對它作出的定義是:旅遊產品是指旅遊經營者憑借一定的旅遊資源和旅遊設施向旅客提供的滿足其在旅遊過程中綜合需求的服務;從旅遊者角度,它是指遊客支付一定的金錢、時間和精力後所獲得的滿足其旅遊需求的經過。它是旅遊業食、宿、行、游、購、娛的綜合體,並具有生產和消費的同步性、無形性、整體性及不可轉移和不可儲存等特點。旅遊產品在表現形式上往往以旅遊供給者提供給旅遊者的旅遊線路或旅遊活動出現。
上述的定義是從旅遊經濟學的角度,即買賣雙方的立場上所界定的。它有兩個含義:
1.旅遊經營者提供給旅遊者在旅遊過程中綜合需求的服務,這種旅遊服務與有一定使用價值的有形物結合在一起的服務。只有藉助於一定的資源、設施、設備、旅遊服務才能得以完成。
2.從旅遊需求一方來說,旅遊者花費金錢,通過交易而獲得一次旅遊經歷和感受,是物質和精神上的滿足。這符合商品的特徵,即交換、價值和使用價值。
德國旅遊學學者博德波維對旅遊產品的認識是:旅遊產品是在特定區域內被特定的遊客利用的若干旅遊設施和服務的總和。它的要素可以分為三類:目的地的資源、目的地的設施、以及從住地到目的地的交通。
雖然這種認識有一定的局限性,但對於我們了解國外學者對旅遊產品的觀點能起到非敗毀常有益的幫肋。
總結以上理論,對旅遊產品的定義是:旅遊產品是指旅遊經營者憑借一定的旅遊資源、旅遊設施和交通工具等向旅遊者提供的滿足其在旅遊過程中的綜合需求和服務的總和,是包括了所有旅遊企業和單位經營的所有類型的產品。
旅行社產品是旅行社根據市場需求,通過采購並整合景點、交通、住宿、餐飲、購物、娛樂等單項服務產品,並將自己的服務貫穿於其中的、向旅遊者畢枯大提供在旅遊活動過程中的全部產品和服務的總稱。旅行社產品是旅遊產品的一類,並且它是以固化形態的「產品包」的形式出現,將旅行社的各項承諾和服務融入其中。
旅行社產品有很強的服務性質,但又不能簡單地理解為等於服務。因為脫離具體的產品而僅僅出售「服務」的例子是不存在的。服務是產品的附屬物,它包含在產品中,只有購買了具體的產品才能得到相應的服務。比如,購買了電冰箱,才能享受送貨上門或者售後維護的服務。實際上,現代市場營銷已經非常重視產品的服務過程。同時,服務依賴於產品而存在。沒有產品的存在,服務本身也就抽象化了。「皮之不存,毛將焉附」。不可否認,服務是旅行社產品的最重要功能。而且優質的服務能提升旅行社產品的質量和旅行社的聲譽。
旅行社產品最主要的反映形式「旅遊線路」,實際上是旅行社從業人員經過市場調查、篩選、組織、創意策劃、服務采購、廣告設計等最終生產出來的。當旅遊者購買這個「旅遊線路」,並在法律上得以承認(發票、合同是有效的),「旅遊線路」就以具體化或變成「有形物」而成為「旅行社產品」。其後的接待服務(導游服務、後勤保障等)才開始釋放並融入到整個過程中。
旅行社產品還是旅行社從各類旅遊服務產品供應商那裡采購的景點、交通、住宿、餐飲以及其他項目等旅遊活動所必需的單項旅遊服務產品,並將這些單項產品組合成各種包價旅行社產品,向旅遊者出售以獲得經營利潤。組合和包價產品是旅行社產品中的核心,是旅行社利潤的主要來源。但是,隨著社會經濟活動的不斷改變,個性化、時尚化和人性化的需求日臻顯現,對旅行社產品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產品本身的內涵和外延在不斷的豐富和延伸。旅行社產品的單項銷售也變得十分的重要。
旅行社產品的主要職能之一是提供與旅遊活動有關的服務,其產出的主要是服務形態的產品。按照Chase對於服務的分類方案——低接觸性服務、中接觸性服務和高接觸性服務。旅行社提供的服務產品屬於高接觸性服務,因為多數情況下旅遊者都自始至終地參與旅行社提供的旅遊服務的全過程。所謂高接觸性服務是相對於低接觸性服務和中接觸性服務而存在的一個概念,是指顧客在服務推廣的過程中參與其中全部或部分的活動,同時也表示出旅遊者對服務的依賴程度,因為在旅遊話動中,旅遊者或因某種服務的缺失而不能順利完成這個過程(如語言障礙、道路不熟、習慣不合、安全保障、食宿安排等)。所以,提供旅遊服務本身就顯得格外重要。
B. 旅遊產品具體是指些什麼東西
總體來說,旅遊產品的概念在學術界還沒有統一的定論。一般來說,存在目前兩個主要的誤解:一是狹義的將旅遊產品等同於旅遊吸引物,這顯然過於簡單,因為旅遊中最基本的
「旅」(交通)都沒有包括;另一種是廣義的旅遊產品,則將旅遊產品概念泛化了,認為交通產品、住宿產品、旅遊線路、導游服務以及各項與旅遊活動有關的事物都是旅遊產品。實際上,按組裝產品的概念來說,旅遊產品包括交通產品和旅遊吸引物。沒有吸引物那是旅行,沒有交通,那是遊憩和探險。
C. 什麼是旅遊產品
我就是學的旅遊管理專業。《旅遊經濟學》一書上是這么定義的:旅遊產品是指旅遊市場上,由旅遊經營者向旅遊者提供的,滿足其一次旅遊活動所需的各種物品和服務的總和。
《旅遊學》一書上的定義是從總體旅遊產品和單項旅遊產品兩個層次來理解的。總體旅遊產品是從供給和需求方面定義的,單項旅遊產品主要是針對旅遊企業而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