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過期產品怎麼處理
過期產品的處理如下:
1、消費者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
(1)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一千元的,為一千元;
(2)但是,食品的標簽、說明書存在不影響食品安全且不會對消費者造成誤導的瑕疵的除外;
2、如果商家拒不賠償,可以去工商局維護個人權益:
(1)消費者投訴的早櫻時候需要購買商品的日期與經營者交涉的情況及投訴人的要求嫌明,並且所購商品要注意保持原樣,以便申訴時查驗,申訴時要實事求是;
(2)如懷疑某商品有質量問題時,應先對商品進行技術專業鑒定,以鑒定結果來判斷商品質量,不能憑主觀感覺來判斷商品質量問題。
法律依據:《芹睜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條
消費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受到損害的,可以向經營者要求賠償損失,也可以向生產者要求賠償損失。接到消費者賠償要求的生產經營者,應當實行首負責任制,先行賠付,不得推諉;屬於生產者責任的,經營者賠償後有權向生產者追償;屬於經營者責任的,生產者賠償後有權向經營者追償。
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一千元的,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標簽、說明書存在不影響食品安全且不會對消費者造成誤導的瑕疵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