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電子產品有哪些類型最好告訴我十大類型,比如數碼產品,等
電子產品是以電能為工作基礎的相關產品,主要包括:手錶、智能手機、電話、電視機、影碟機(VCD、 SVCD、DVD)、錄像機、攝錄機、收音機、收錄機、組合音箱、激光唱機(CD)、電腦、移動通信產品等。因早期產品主要以電子管為基礎原件故名電子產品。
配件可能包括:
◆陶瓷電容器:片式電容、中高壓、安規電容、 可調電容、排容、高能電容;
◆正負溫度系數熱敏電阻、高精度可調電位器、高壓電阻
◆片狀電感線圈:高頻電感、功率電感、天線線圈;
◆靜噪元件/EMI靜噪濾波器(EMIFIL)、片狀磁珠、磁珠排、DC/AC用共模扼流線圈、軍工用復合型靜噪濾波器;
◆陶瓷振盪器 ( Resonators):插腳 、貼片諧振器(KHz、MHz)、汽車用諧振器、聲表振盪器;
◆通訊設備用濾波器、聲表濾波器、射頻濾波器、中頻濾波器、鑒頻器 、介質/天線/收發共用器、介質帶通濾波器;
◆高頻元件:高頻用微型片狀電容器、片狀介質天線、介質諧振器、射頻開關、同軸連接線;
◆高頻組件(Microwave Moles)PLL組件;射頻開關;微波振盪器VCO ,Bluetooth藍牙模塊;
◆電源 (Power Supplies)開關電源,高壓電源,超薄型電源 ,C&D 電源模組;
◆感測器元件(Sensors):陀螺儀,超聲波、沖擊、旋轉、磁性識別、熱電型紅外、溫度等感測器
◆壓電元件(Piezoelectric Sound Components)蜂鳴器,蜂鳴器振動板等。
發展歷史
編輯
電子技術是歐洲美國等西方國家在十九世紀末、二十世紀初開始發展起來的新興技術,最早由美國人莫爾斯1837年發明電報開始,1875年美國人亞歷山大貝爾發明電話,1902年英國物理學家弗萊明發明電子管。電子產品在二十世紀發展最迅速,應用最廣泛,成為近代科學技術發展的一個重要標志。
第一代電子產品以電子管為核心。四十年代末世界上誕生了第一隻半導體三極體,它以小巧、輕便、省電、壽命長等特點,很快地被各國應用起來,在很大范圍內取代了電子管。五十年代末期,世界上出現了第一塊集成電路,它把許多晶體管等電子元件集成在一塊硅晶元上,使電子產品向更小型化發展。集成電路從小規模集成電路迅速發展到大規模集成電路和超大規模集成電路,從而使電子產品向著高效能低消耗、高精度、高穩定、智能化的方向發展。
由於,電子計算機發展經歷的四個階段恰好能夠充分說明電子技術發展的四個階段的特性,所以下面就從電子計算機發展的四個時代來說明電子技術發展的四個階段的特點。
UL認證(美國):
保險實驗室認證標志。進入美國的貨物,很多都需要有UL標志。
UL是英文保險商試驗所(Underwriter Laboratories Inc.)的簡寫,UL安全試驗所是美國最有權威的,也是界上從事安全試驗和鑒定的較大的民間機構。它是一個獨立的、非營利的、為公共安全做試驗的專業機構。它採用科學的測試方法來研究確定各種材料、裝置、產品、設備、建築等對生命、財產有無危害和危害的程度;確定、編寫、發行相應的標准和有助於減少及防止造成生命財產受到損失的資料,同時開展實情調研業務。總之,它主要從事產品的安全認證和經營安全證明業務,其最終目的是為市場得到具有相當安全水準的商品,為人身健康和財產安全得到保證作出貢獻。目前,UL在美國本土有五個實驗室,總部設在芝加哥北部的Northbrook鎮,同時在台灣和香港分別設立了相應的實驗室。
CE認證(歐盟):
「CE」標志是一種安全認證標志,被視為製造商打開並進入歐洲市場的護照。凡是貼有「CE」標志的產品就可在歐盟各成員國內銷售,無須符合每個成員國的要求,從而實現了商品在歐盟成員國范圍內的自由流通。
在歐盟市場「CE」標志屬強制性認證標志,不論是歐盟內部企業生產的產品,還是其他國家生產的產品,要想在歐盟市場上自由流通,就必須加貼「CE」標志,以表明產品符合歐盟《技術協調與標准化新方法》指令的基本要求。
CE兩字,是從法語「Communate Europpene」縮寫而成,是歐洲共同體的意思。歐洲共同體後來演變成了歐洲聯盟(簡稱歐盟)。CE標志加貼的商品表示其符合安全、衛生、環保和消費者保護等一系列歐洲指令所要表達的要求。
有關CE標志的產品:符合歐盟的有關健康,衛生,安全,環保和消費者保護的等一系列規定。是產品在歐明境內銷售的市場准入證明,目前有20多條歐盟指令規定CE涵蓋的產品范圍及相關的安全要求。
CE標志對貿易和工業產生巨大的影響,符合歐洲標准指令的產品才可貼CE標志。一般而言,歐洲指令的要求適用於最終產品和其它部件的銷售。 對於絕大多數電子,電器類產品而言,申請CE認證必須符合低電壓指令(LVD)和電磁兼容指令(EMC)。
有關指令要求加貼CE標志的工業產品,沒有CE標志的,不得上市銷售,已加貼CE標志進入市場的產品,發現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要責令從市場收回,持續違反指令有關CE標志規定的,將被限制或禁止進入歐盟市場或被迫退出市場。
現今執行的指令主要有如下:
低電壓指令 電磁兼容 機械 玩具 簡單壓力容器 個人護具
衡 器 活性移植醫療設備 燃氣設備 電訊終端設備 防爆設備
VDE認證(德國):
VDE是德國國家產品標志。VDE的全稱是Prufstelle Testing and Certification Institute,意即德國電氣工程師協會。它成立於1920年,是一個國際認可的電子電器及其零部件安全測試及出證機構,是歐洲最有測試經驗的試驗認證和檢查機構之一,也是獲歐盟授權的CE公告機構及國際CB組織成員。在歐洲和國際上,得到電工產品方面的CENELEC歐洲認證體系、CECC電子元器件質量評定的歐洲協調體系、世界性的IEC電工產品、電子元器件認證體系等的認可。評估的產品非常廣泛包括家用及商業用途的電器、IT設備、工業和醫療科技設備、組裝材料及電子元器件、電線電纜等。
VDE標志主要適用范圍為各類電工產品,電子元器件產品等。
VDE是德國著名的測試機構,在電器零部件認證是歐洲最權威的認證。
根據申請按照VDE規范或其他公認的技術標准對電工產品進行試驗和認證。因而它向公眾提供了一種保護性服務,避免電器在使用時造成危害和產生無線電干擾。
VDE一P的試驗和認證特別適用於家用電器、照明器具、手持式工具、娛樂電子設備、醫療電氣設備、信息技術設備、安裝材料。電線、電纜和電子元器件。VDE—P還對電器所產生的無線電干擾進行測量,在需要時也測量電磁兼容性(EMC)。
GS認證(德國):
GS的含義是德語Geprufte Sicherheit(安全性已認證),也有Germany Safety" (德國安全)的意思。GS認證以德國產品安全法(SGS)為依據,按照歐盟統一標准EN或德國工業標准DIN進行檢測的一種自願性認證,是歐洲市場公認的德國安全認證標志。
GS標志表示該產品的使用安全性已經通過公信力的獨立機構的測試。GS標志,雖然不是法律強制要求,但是它確實能在
產品發生故障而造成意外事故時,使製造商受到嚴格的德國(歐洲)產品安全法的約束。所以GS標志是強有力的市場工具,能增強顧客的信心及購買慾望。雖然GS是德國標准,但歐洲絕大多數國家都認同。而且滿足GS認證的同時,產品也會滿足歐共體的CE標志的要求。
在德國和歐洲,GS標志是最常見的第三方產品質量和安全認證的標志,GS標志適用產品范圍十分廣泛,主要包括家電產品,信息產品,電動及手動工具,影像及音響產品,燈具產品,電子檢儀器,健身器材,玩具,辦公室傢具等。
3C認證(中國):
是我國強制性產品認證標志——中國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的英文縮寫。是國家對19類132種涉及健康安全,公共安全的電器產品所要求的認證標志。已取代長城,CCIB(商檢)標志,CCIB(商檢)標志及EMC(電磁兼容認證)。
產品目錄中包括微型計算機,攜帶型計算機,與計算機連用的顯示設備,與計算機連用的列印設備,多用途列印復印機,電腦游戲機,學習機,復印機,金融及貿易結算電子設備,伺服器等12種IT產品,還有掃描儀,計算機內置電源及電源適配器充電器。
中國強制認證依據產品類別由不同的認證機構實施,機構有:中國質量認證中心(代表中國參加IECEE國際電工委員會電工產品合格評定組織),中國汔車產品認證中心等。
對產品的安全性能,電磁兼容性,防電磁輻射等方面都作了詳細規定,購買計算機時,應認准確3C標識,以合證使用產品的安全性和健康性。
FCC認證(美國):
FCC(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於1934年由COMMUNICATIONACT建立是美國政府的一個獨立機構,直接對國會負責。
FCC通過控制無線電廣播、電視、電信、衛星和電纜來協調國內和國際的通信。
聯邦通訊委員會(FCC)----管理進口和使用無線電頻率裝置,包括電腦、傳真機、電子裝置、無線電接收和傳輸設備、無線電遙控玩具、電話、個人電腦以及其他可能傷害人身安全的產品。這些產品如果想出口到美國,必須通過由政府授權的實驗室根據FCC技術標准來進行的檢測和批准。進口商和海關代理人要申報每個無線電頻率裝置符合FCC標准,即FCC許可證。凡進入美國的電子類產品都需要進行電磁兼容認證(一些有關條款特別規定的產品除外)。
CSA認證(加拿大):
CSA是加拿大標准協會(Canadian Standards Association)的簡稱。
它成立於1919年,是加拿大首家專為制定工業標準的非盈利性機構。在北美市場上銷售的電子、電器等產品都需要取得安全方面的認證。它能對機械、建材、電器、電腦設備、辦公設備、環保、醫療防火安全、運動及娛樂等方面的所有類型的產品提供安全認證。
SASO認證(沙烏地阿拉伯):
國際符合性認證計劃(ICCP)是由沙烏地阿拉伯標准組織(SASO)1995年起率先執一項對規定產品進行包含符合性評定、裝船前驗貨及認證的綜合計劃,以保證進口的商品出運前能全面符合沙特的產品標准。
此方式最適於發貨非常少的出口商或製造商。每次出貨前需申請裝船前的驗貨 (PSI)以及裝船前的測試(PST)。兩者都合格了就可獲得CoC證書(CoC證書由SASO授權的SASO Country Office(SCO)或由PAI授權的PAI Country Office(PCO)辦理簽發)。
EMC認證(歐盟):
EMC(Electro Magnetic Compatibility)直譯是"電磁兼容性"。意指設備所產生的電磁能量既不對其它設備產生干擾,也不受其他設備的電磁能量干擾的能力。
EMC這個術語有其非常廣的含義。如同盲人摸象,你摸到的與實際還有很大區別。特別是與設計意圖相反的電磁現象,都應看成是EMC問題。
電磁能量的檢測、抗電磁干擾性試驗、檢測結果的統計處理、電磁能量輻射抑制技術、雷電和地磁等自然電磁現象、電場磁場對人體的影響、電場強度的國際標准、電磁能量的傳輸途徑、相關標准及限制等均包含在EMC之內。
擁有EMC標志的產品,表明該產品的電磁兼容特性符合歐洲標志,EMC標志的適用范圍為各類電器產品。
北歐四國Nordic產品認證:
北歐四國是指挪威,瑞典,芬蘭,丹麥。該四國的認證機構之間 定立了協議,互相認可彼此的測試結果。換言之,只要您的產品 獲得其中北歐四國中任何一個國家的認證,如果您還需要其餘 3 個 國家的認證,您不需要再提供產品進行檢測,就可以輕易的取得 證書。
Nordic產品認證范圍包括:工業設備、機械設備、通訊設備、電氣產品、個人防護用具等、家用產品。
德國TUV萊茵產品認證:
TüV標志是德國TüV專為無器件產品定製的一個安全認證標志,在德國和歐洲得到廣泛的接受。同時,企業可以在申請TüV標志時,合並申請CB證書,由此通過轉換而取得其他國家的證書。而且,在產品通過認證後,德國TüV會向前來查詢合格元器件供應商的整機廠推薦這些產品;在整機認證的過程中,凡取得TüV標志的元器件均可免檢。
Ek認證(韓國):
韓國的安全認證體系採用EK 安全標志。韓國產業資源部(MOCIE)技術標准局(ATS)是指定EK安全認證機構的政府主管部門。 韓國檢測實驗室(KTL)、韓國電氣檢測所(KETI)和電磁兼容性研究所 (ERI)是ATS指定的可頒發EK安全標志的認證機構。 在產品EK安全標志的認證中, 安全檢測佔主體, 而電磁兼容性的檢測則是補充性的。
該安全認證體系是為杜絕電器產品造成的電擊、火災、機械危險、燙傷、輻射、化學等危害而設立,它一方面照顧了電器產品安全管理的實用性,避免了消費者用電危險;另一方面又整體完善了電器產品安全管理機制(例如電器安全適用標准及檢測程序),從而有效地應對了國際化帶來的影響。通常,輸入電壓在50伏至1000伏區間的電器產品都在此認證計劃內。
TCO認證(瑞典):
瑞典專來雇員聯盟就電磁場制定的更高標准,必須對生態,能源,輻射及人體工學等四方面符合標准,是針對人體健康和生態環境所設定的認證標志,用於規范顯示器的電子和靜電輻射對環境的污染。
IMQ(義大利):
義大利產品安全認證標志。
HK:
香港安全認證標志
OVE認證(奧地利):
奧地利安全認證標志
LVD認證(歐盟):LVD
LVD,低電壓指令。LVD是針對工作電壓在交流電50V~1000V之間,直流電75V~1500V之間的電氣產品的認證。
EMI認證(日本)
在電氣干擾領域有許多英文縮寫。EMI(Electro Magnetic Interference)直譯是電磁干擾。這是合成詞,我們應該分別考慮"電磁"和"干擾"。
所謂"干擾",指設備受到干擾後性能降低以及對設備產生干擾的干擾源這二層意思。第一層意思如雷電使收音機產生雜音,摩托車在附近行駛後電視畫面出現雪花,拿起電話後聽到無線電聲音等,這些可以簡稱其為與"BC I""TV I""Tel I",這些縮寫中都有相同的"I"(干擾)(BC:廣播)
第二層含義,即干擾源,也包括受到干擾之前的電磁能量。
其次是"電磁"。電荷如果靜止,稱為靜電。當不同的電位向一致移動時,便發生了靜電放電,產生電流,電流周圍產生磁場。如果電流的方向和大小持續不斷變化就產生了電磁波。
電以各種狀態存在,我們把這些所有狀態統稱為電磁。所以EMI標准和EMI檢測是確定所處理的電的狀態,決定如何檢測,如何評價。
EMS認證:
ectro Magnetic Susceptibility)直譯是"電磁敏感度"。其意是指由於電磁能量造成性能下降的容易程度。為通俗易懂,我們將電子設備比喻為人,將電磁能量比做感冒病毒,敏感度就是是否易患感冒。如果不易患感冒,說明免疫力強,也就是英語單詞Immunity,即抗電磁干擾性強。
PSE認證(日本):PSE標志 - 日本產品安全標志 ,日本的DENTORL法(電器裝置和材料控製法)規定,498種產品進入日本市場必須通過安全認證。其中,165種A類產品應取得T-MARK認證,333種B類產品應取得S-MARK認證。
JIS認證(日本):
自願性認證制度,是日本標准化組織(JIS)對經指定部門檢驗合格的電器產品組織頒發的產品標志,S標志是強制性的,*S標志是非強制性的。
不管是哪國的安全認證,都對爬電距離,抗電強度,漏電流,溫度等方面做出了嚴格規定。爬電距離指沿絕緣表面測得的兩個導電器件之間或導電器件與設備界面之間的最短距離。UL和CSA安全標准強調了爬電距離的安全要求,這是為了防止器件間或器件和地之間的打火從而威脅到人身安全。抗電強度的要求是在交流輸入線間和交流輸入與機殼之間由零電壓加到交流1500V或直流2000V時,不擊穿或拉電弧即為合格。關於漏電流的要求,UL和CSA均要求暴露的,不帶電的金屬部分均應與大地相接。漏電流的測量是通過在這些部分與大地之間接一個1.5KΩ的電阻,測其漏電流。開關電源的漏電流,在260V交流輸入下,不應超過2.5mA。溫度的要求,安全標准對電器的溫度要求很重視,同時要求材料有阻燃性。對開關電源來說,內部溫度不應超過65℃,如果環境溫度是25℃,電源的元器件的溫度應小於90℃。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電源在剛開始用時對使用者並沒有什麼直接的不良影響。但用久了以後,由於潮濕的空氣和灰塵的影響可能導致高壓區短路,不但造成電源本身損壞,還會嚴重影響其他電腦配件。
ROHS 指令:歐盟議會和歐盟理事會於2003年1月通過了RoHS指令(中文版),全稱是 The Restriction of the use of certain Hazardous substances in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 即在電子電氣設備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質指令,也稱2002/95/EC指令,2005年歐盟又以2005/618/EC決議的形式對 2002/95/EC進行了補充,明確規定了六種有害物質的最大限量值。目前RoHs只有檢測報告而沒有證書,因為ROHS目前只是指令,它還不是標准或法規,所以RoHS目前只有檢測報告,沒有ROHS證書。在歐盟最早發布的RoHS指令中,一共列出六種有害物質,包括:鉛Pb、鎘Cd、汞Hg、六價鉻 Cr6+、多溴二苯醚PBDE、多溴聯苯PBB。其他有害物質可能會隨著科技的發展而進一步補充進來。 在2005/618/EC中附件1中,對2002/95/EC質量的5.1條款進行了補充,限定了鉛、汞、六價鉻、多溴二苯醚 PBDE、多溴聯苯PBB的質量百分比上限為0.1%(1000ppm),鎘的含量上限為0.01%(100ppm)。
綠色產品:一般意義上,把符合歐盟RoHS指令要求的產品稱為綠色產品。在此之前,先有過無鉛產品(Pb-Free),主要是針對電子元器件的引腳及焊接工藝而言的。而綠色產品的概念則涵蓋了所有交付最終用戶的產品的每一部分都能夠符合RoHS指令的要求。即產品所使用的零部件, PCBA,外殼,組裝用的緊固件,外包裝等都能夠達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