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網購的產品有質量問題該怎麼辦
法律分析:針對網購商品質量差,短時間內發現有問題。可以和賣家在線客服協商,退貨或換貨。如果是在簽收的時候發現產品質量有問題,可以直接拒簽,把東西退回去,如果商家不同意,可以申請消費者維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二十條 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應當真實、全面,不得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經營者對消費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和使用方法等問題提出的詢問,應當作出真實、明確的答復。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明碼標價。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 第二十二條 消費者有權就產品質量問題,向產品的生產者、銷售者查詢;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及有關部門申訴,接受申訴的部門應當負責處理。
Ⅱ 產品質量出現問題如何解決
一.銷售者應當負責修理、更換、退貨;給購買產品的消費者造成損失的,銷售者應當賠償損失。
1、修理。產品雖然存在質量問題,但經過修理即可符合質量標準的,消費者可以要求銷售者進行修理。
2、更換。產品存在質量問題,但通過修理仍不能符合質量標準的,可以要求更換。
3、退貨。如果存在產品質量問題嚴重,難以修復,或者由於修理、更換時間的延誤,消費者已不再需要該產品,有權要求退掉產品。
4、賠償損失。產品因質量不合格導致嚴重毀損或滅失,不能修理、更換或退貨的,給消費者造成損失的,可要求賠償損失。另外,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因產品質量不合格應承擔產品質量責任的形式還有支付違約金、重作、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等。
二.如交付的產品的規格、品種等,顯然與合同約定不符,即屬顯然違約。 買方應當當即提出質量異議,並作如下處理;
1、如果買方訂立合同的目的因對方違約行為而不能實現的,買方可當即拒絕接收並通知解除合同。《合同法》一百四十八條規定「因標的物質量不符合質量要求,致使不能實現 合同目的,買受人可以拒絕接受標的物或解除合同。」此時,買方解除合同的通知到達賣方時,該買賣合同即告解除。
2、如買方對於交付的產品覺得雖然不完全符合約定,但尚可接受,此時可與對方協商變更合同,或協商減少價款。《合同法》第七十七條:「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這個過程中,要注意盡可能採用書面形式以作為證據,防備日後發生糾紛。
3、買方也可以要求對方限時退換,或其他方式解決質量問題。同時雙方能就此質量問題的處理意見,形成書面協議。在書面協議中,要表明如對方不能按此協議解決質量問題,我方保留追究違約責任的權利。
三.投訴的主要方法有:
1、信函式:主要適用於消費者距投訴單位遠的情況,缺點是解決問題的時間可能長些。
2、來訪投訴:消費者最好把有質量問題的樣品帶去,這種方式比較直觀,能夠較好地解決問題。
3、電話投訴:12315,這種方式便於有關部門及時掌握市場偽劣商品出現的情況。
4、網上消費訴求:可通過中國消協在線3.15網站進行投訴。
法律依據
《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二條
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損害的,生產者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千二百零三條
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向產品的生產者請求賠償,也可以向產品的銷售者請求賠償。產品缺陷由生產者造成的,銷售者賠償後,有權向生產者追償。因銷售者的過錯使使產品存在缺陷的,生產者賠償後,有權向銷售者追償。
Ⅲ 購買的商品出現質量問題怎樣維權
法律分析:首先可與商家進行相關賠償的協商,若商家拒絕,保留好所購商品相關有效物證及所購商品原樣,並實事求是的反映所購商品時出現問題的經過,通過來信、來訪、電話及網上消費投訴網站向相關部門反映進行維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十九條 經營者發現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財產安全危險的,應當立即向有關行政部門報告和告知消費者,並採取停止銷售、警示、召回、無害化處理、銷毀、停止生產或者服務等措施。採取召回措施的,經營者應當承擔消費者因商品被召回支出的必要費用。
第二十四條 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消費者可以依照國家規定、當事人約定退貨,或者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沒有國家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消費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七日後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消費者可以及時退貨,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可以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依照前款規定進行退貨、更換、修理的,經營者應當承擔運輸等必要費用。
第五十二條 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造成消費者財產損害的,應當依照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承擔修理、重作、更換、退貨、補足商品數量、退還貨款和服務費用或者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第五十五條 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經營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務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費者提供,造成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嚴重損害的,受害人有權要求經營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條、第五十一條等法律規定賠償損失,並有權要求所受損失二倍以下的懲罰性賠償。
Ⅳ 超市買的東西有質量問題怎麼解決
1.首先找出此物品的小票,與店家溝通,要求賠償。如果溝通不成功,可以向消協或者向市場監督管理局投訴,維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消費者購買經營者提供的商品,存在質量問題,可以視情況不同,分情況進行處理。
2.要有購物憑證,我們在超市購物不論是出現了質量問題,還是需要退換貨,都要出示購物憑證,也就是超市的購物小票,如果沒有購物憑證,超市是不會受理的。
3.找客服處,憑購物小票,再拿著我們購買的物品,然後找到超市的客服處,說明情況。處理意見,我們可以根據具體情況以及相關規定,和超市協商,對購買出現質量問題的商品要求退換,以及賠償。
4.維權,如果我們對超市的處理意見不滿意,以及沒有得到相應的解決,可以通過撥打消費者投訴舉報專線投訴商家,進行維權
5.在超市買到有問題食品可以向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一千元的時,賠償金為一千元。在超市買到發霉食品時,處理方法:首先可以憑借購物小票和購買的食品找商家協商解決撥打12331向食葯監局投訴、向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一、《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一條規定:「消費者因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受到人身、財產損害的,享有依法獲得賠償的權利。」如果商品質量有問題,但消費者未使用,合法權利未受到損害,也未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可以要求退貨、更換或維修。
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條規定:「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時,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要求賠償。銷售者賠償後,屬於生產者的責任或者屬於向銷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銷售者的責任的,銷售者有權向生產者或者其他銷售者追償
Ⅳ 購買到有質量問題的商品如何處理
法律分析:如果商品質量有問題,但消費者未使用,合法權利未受到損害,也未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可以要求退貨、更換或維修。如果消費者購買商品有質量問題,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或者造成了人身、財產損害的,可以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向經營者要求賠償。具體可以投訴到消協進行處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十一條 消費者因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受到人身、財產損害的,享有依法獲得賠償的權利。
第二十四條 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消費者可以依照國家規定、當事人約定退貨,或者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沒有國家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消費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七日後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消費者可以及時退貨,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可以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
第四十條 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時,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要求賠償。銷售者賠償後,屬於生產者的責任或者屬於向銷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銷售者的責任的,銷售者有權向生產者或者其他銷售者追償。
第四十九條 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造成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傷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