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公共產品的分類
公共產品可分為純公共產品和准公共產品(即混合品兩類)。 一般說來,公共產品(此處指純公共品)是指那些為整個社會共同消費的產品。嚴格地講,它是在消費過程中具有非競爭性和非排他性的產品,是任何一個人對該產品的消費都不減少別人對它進行同樣消費的物品與勞務。
純公共產品的本質特點:
(1)邊際成本為零。這里所述的邊際成本是指增加一個消費者對供給者帶來的邊際成本,例如增加一個電視觀眾並不會導致發射成本的增加。
(2)邊際擁擠成本為零。每個消費者的消費都不影響其他消費者的消費數量和質量。如國防、外交、立法、司法和政府的公安、環保、工商行政管理以及從事行政管理的各部門所提供的公共產品都是屬於這一類,不會因該時期增加或減少了一些人口享受而變化。
(1)哪些是公共生產的產品擴展閱讀:
公共產品生產和供給的方式有三種:
1、公共生產
公共提供這種情況是指由公共部門生產出公共產品,然後,由公共部門向社會提供(包括物品和勞務)。
所謂公共提供,首先是指這些公共產品是由公共部門供給的,其次它是一種以不收費的方式來提供公共產品的。政府的純公共產品,特別是行政部門,主要採用公共生產和公共提供方式來供給的公共勞務或服務。
2、私人生產
公共提供公共產品並不一定都要由公共部門生產,有時,由政府購入私人產品,然後向市場提供。例如,國家可以將製片商已經拍好的電視片購買過來,在電視台播放。甚至武器和軍事裝備也由私人部門生產,然後由政府采購來的。
3、混合生產
混合提供一般來說,公共產品應當由公共部門來提供。然而,有些准公共產品,尤其是在性質上接近於私人產品的准公共產品在向社會提供過程中,為了平衡獲益者與非獲益者的負擔,提高資源的使用效益。
Ⅱ 現實中的純公共物品有哪些
國防、國家安全、法律秩序等屬於典型的純公共物品.
廣場、公共場所的健身器材、馬路上的信號燈、路燈等,很多的。
純公共物品,是指通常不具備排他性或(和)競爭性,一旦生產出來就不可能把某些人排除在外的商品稱為(純)公共物品。
Ⅲ 我國政府三大經濟職能之一的提供公共產品和服務。 公共產品包括哪些
由政府提供的公共產品有:國防、秩序、環保、科技、教育、文化等。
公共產品是指那些消費不具有排他性但收費存在困難的產品。因此,為了保證最優化的公共產品的供應量,就只能由政府來供應公共產品。
公共產品分為兩類:
1.是向全體公民免費提供的純公共產品。
2.是向消費者收取一定費用的准公共產品。在這一類企業中,社會目標占據支配地位,並且具有高度的壟斷性。如果這類國有企業按照市場化標准進行改造,則在市場機制的調節下,未必能實現資源的最優配置。因此,國家不僅要對這類企業擁有全部或絕大部分資產所有權,而且應由國家來直接經營,這包括由政府財政籌資創設提供准公共產品的企業,政府直接任免企業負責人,對進入或退出的企業實行控制等。
拓展資料:
我國政府的經濟職能有哪些?
我國政府經濟職能,主要包括:國有資產管理、市場監管、宏觀調控和公共產品提供。
1.國有資產管理。
是指對所有權屬於國家的各類資產的經營和使用,進行組織、指揮、協調、監督和控制的一系列活動的總稱。
具體地說,就是對國有資產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置進行管理。國有資產管理的任務是優化國有資產結構,保障國有資產的保值和增值,維護國有資產使用單位的合法權益,鞏固和發展全民所有制經濟的主導地位,推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生產力的不斷發展。
2.市場監管。
是政府規范市場行為,維護市場秩序,使資源配置符合國家政策法律制度的要求,保護和鞏固經濟關系,達到鞏固國家政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
3.宏觀調控。
是對整個市場經濟的調控,調控的領域自然是整個市場經濟。著重關注三個方面的領域:一是有關國家整體經濟布局及國計民生的重大領域、二是容易產生"市場失靈"的經濟領域。三是私人的力量不願意進入的領域。
4.公共產品。
是指能為絕大多數人共同消費或享用的產品或服務。如國防、公安司法等方面所具有的財務和勞務,以及義務教育、公共福利事業等。
特點是一些人對這一產品的消費不會影響另一些人對它的消費,具有非競爭性。某些人對這一產品的利用,不會排斥另一些人對它的利用,具有非排他性。
Ⅳ 日常生活中公共物品有哪些請舉例說明。
公共物品也可以這樣分類:
(1)純公共物品:具有完全的非競爭性和非排他性,如國防和燈塔等,通常採用免費提供的方式。在現實生活中並不多見。
(2)准公共物品:具有有限的非競爭性和局部的排他性。即超過一定的臨界點,非競爭性和非排他性就會消失,擁擠就會出現。准公共物品可以分為兩類:
a.公益物品。如義務教育、公共圖書館、博物館、公園等
b 公共事業物品,也稱自然壟斷產品。如電信、電力、自來水、管道、煤氣等。
Ⅳ 生活中哪些屬於公共產品哪些是純公共產品哪些是准公共產品為什麼請具體分析。
公共產品不是指公家生產的產品,不是指公共部門提供的產品;一種產品之所以是公共產品,是因為它在消費上具備非排他性和非競爭性的特徵。
准公共產品:是只具有有限的非競爭性或有限的非排他性的公共產品,它介於純公共產品和私人產品之間,如教育、政府興建的公園、擁擠的公路等都屬於准公共產品。
純公共產品必須同時具有三個特徵:效用的不可分割性、消費的非競爭性和受益的非排他性。典型的純公共產品是國防。
公共產品(Public good)是私人產品的對稱,是指具有消費或使用上的非競爭性和受益上的非排他性的產品。公共產品,亦稱"公共財貨"、"公共物品"。西方經濟學用語。指能為絕大多數人共同消費或享用的產品或服務。如國防、公安司法等方面所具有的財物和勞務,以及義務教育、公共福利事業等。特點是一些人對這一產品的消費不會影響另一些人對它的消費,具有非競爭性;某些人對這一產品的利用,不會排斥另一些人對它的利用,具有非排他性。一般由政府或社會團體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