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金融產品分類
金融產品可以分為基礎證券和衍生證券。根據金融產品所有權的屬性,又可以分為產權產品和債券產品。根據金融產品的收益性和風險性,還可以將金融產品分為貨幣市場類、固定收益類、所有權類、另類投資。
此外,中國人民銀行還對原生金融產品進行了劃分。貨幣、外匯、債務性金融產品和所有權類金融產品等金融資產,以及這些金融資產價格的總稱為原生金融產品。
原生金融產品包括:貨幣、外匯、存單、債券、股票,以及利率或債務工具的價格、外匯匯率、股票價格或股票指數、商品期貨價格等。金融產品的有很多,分類方式也有很多,投資者可以結合實際情況進行劃分。
銀行定期存款、協議存款、國債、金融債、企業債、可轉換債券、債券型基金等產品,被稱為固定收益類金融產品。雖然固定收益類金融產品的收益不高,但是風險較低。
另類投資是指傳統的股票、債券、現金之外的金融產品和實物資產。實物資產包括房地產、證券化資產、對沖基金、私人股本基金、大宗商品、藝術品等。
拓展資料:
金融產品指的是各種具有經濟價值,可進行公開交易或兌現的非實物資產,也叫有價證券,如現金、匯票、股票、期貨、債券、保單等。比如:我們可以用現金購買任何商品,包括金融產品;我們可以到銀行承兌匯票(變成現金):我們可以在相應的金融市場任意買賣(交易)股票、期貨等;我們持有的債券、保單等到期可以兌現(變成現金)。例如,張三前年看好股市,變賣房產用三百萬現金購買了股票,如今他的股票市值還不到兩百萬,為了避免更大的損失,張三決定變賣股票購入保險。通過這個例子我們可以看到價值在不同的金融產品中轉變和存在。
⑵ 金融商品是什麼
金融商品也可以稱為金融工具,是指在信用活動中產生的能夠證明資產交易、期限、價格的"書面文件",它對於債權債務雙方所應承擔的義務與享有的權利均有法律約束意義.它的分類如下::①按期限長短劃分、有貨幣市場金融工具和資本市場金融工具,前者期限短,一般為1年以下,如商業票據、短期公債、銀行承兌匯票、可轉讓大額定期存單、回購協議等:後者期限長,一般為1年以上,如股票、企業債券、國庫券等。②按發行機構劃分,有直接融資工具和間接融資工具。前看如政府、企業發行或簽署的國庫券、企業債券、商業票據、公司股票等;後者如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發行或簽發的金融債券、銀行票據、可轉讓大額定期存單、人壽保險單和支票等。③按投資人是否掌握所投資產品的所有權劃分,可分為債權憑證與股權憑證。④按金融工具的職能劃分,有股票、債券等投資籌資工具和期貨合約、期權合約等保值投機工具等。
⑶ 金融產品包括什麼
分類: 商業/理財
問題描述:
具體一點.
解析:
衍生產品是英文(Derivatives)的中文意譯。其原意是派生物、衍生物的意思。金融衍生產品通常是指從原生資產(Underlying Assets)派生出來的金融工具。由於許多金融衍生產品交易在資產負債表上沒有相應科目,因而也被稱為「資產負債表外交易(簡稱表外交易)」。金融衍生產品的共同特徵是保證金交易,即只要支付一定比例的保證金就可進行全額交易,不需實際上的本金轉移,合約的了結一般也採用現金差價結算的方式進行,只有在滿期日以實物交割方式履約的合約才需要買方交足貸款。因此,金融衍生產品交易具有杠桿效應。
保證金越低,杠桿效應越大,風險也就越大。國際上金融衍生產品種類繁多,活躍的金融創新活動接連不斷地推出新的衍生產品。金融衍生產品主要有以下幾種分類方法。
(1)根據產品形態。可以分為遠期、期貨、期權和掉期四大類。
遠期合約和期貨合約都是交易雙方約定在未來某一特定時間、以某一特定價格、買賣某一特定數量和質量資產的交易形式。期貨合約是期貨交易所制定的標准化合約,對合約到期日及其買賣的資產的種類、數量、質量作談陪出了統一規定。遠期合約是根據買賣雙方的特殊需求由買賣雙方自行簽訂的合約。因此,期貨交易流動性較高,遠期交易流動性較低。
掉期合約是一種為交易雙方簽訂的在未來某一時期相互交換某種資產的合約。更為准確地說,掉期合約是當事人之間簽訂的在未來某一期間內相互交換他陪型們認為具有相等經濟價值的現金流(Cash Flow)的合約。較為常見的是利率掉期合約和貨幣掉期合約。掉期合約中規定的交換貨幣是同種貨幣,則為利率掉期;是異種貨幣,則為貨幣掉期。
期權交易是買賣權利的交易。期權合約規定了在某一特定時間、以某一特定價格買賣某一特定種類、數量、質量原生資產的權利。期權合同有在交易所上市的標准化合同,也有在櫃台交易的非標准化合同。
(2)根據原生資產大致可以分為四類,即股票、利率、匯率和商品。如果再加以細分,股票類中又包括具體的股票和由股票組合形成的股票指數;利率類中又可分為以短期存款利率為代表的短期利率和以長期債券利率為代表的長期利率;貨幣類中包括各種不同幣種之間的比值:商品類中包括各類大宗實物商品。
(3)根據交易方法,可分為場內交易和場外文易。
場內交易,又稱交易所交易,指所有的供求方集中在交易所進行競價交易的交易方式。這種交易方式具有交易所向交易參與者收取保證金、同時負責進行清算和承擔履約擔保責任的特點。此外,由於每個投資者都有不同的需求,交易所事先設計出標准化的金融合同,由投資者選擇與自身需求最接近的合同和數量進行交易。所有的交易者集中在一個場所進行交易,這就增加了交易的密度,一般可以形成流動性較高的市場。期貨交易和部分標准化期權合同交易都屬於這種交易方式。
場外交易,又稱櫃台交易,指交易雙方直接成為蘆侍猜交易對手的交易方式。這種交易方式有許多形態,可以根據每個使用者的不同需求設計出不同內容的產品。同時,為了滿足客戶的具體要求、出售衍生產品的金融機構需要有高超的金融技術和風險管理能力。場外交易不斷產生金融創新。但是,由於每個交易的清算是由交易雙方相互負責進行的,交易參與者僅限於信用程度高的客戶。掉期交易和遠期交易是具有代表性的櫃台交易的衍生產品。
據統計,在金融衍生產品的持倉量中,按交易形態分類,遠期交易的持倉量最大,占整體持倉量的42%,以下依次是掉期(27%)、期貨(18%)和期權(13%)。按交易對象分類,以利率掉期、利率遠期交易等為代表的有關利率的金融衍生產品交易占市場份額最大,為62%,以下依次是貨幣衍生產品(37%)和股票、商品衍生產品(1%)。1989年到1995年的6年間,金融衍生產品市場規模擴大了5.7倍。各種交易形態和各種交易對象之間的差距並不大,整體上呈高速擴大的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