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產品質量有問題怎麼賠償
一、產品質量有問題怎麼賠償
1、商品質量有問題,可提要求退還貨款和服務費用,賠償損失。如果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可以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產品或者服務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同時還有權要求所受損失二倍以下的懲罰性賠償。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二條
【財產損害的民事責任】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造成消費者財產損害的,應當依照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承擔修理、重作、更換、退貨、補足商品數量、退還貨款和服務費用或者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第二十四條
【退貨、更換、修理的「三包」義務】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消費者可以依照國家規定、當事人約定退貨,或者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沒有國家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消費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七日後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消費者可以及時退貨,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可以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
依照前款規定進行退貨、更換、修理的,經營者應當承擔運輸等必要費用。
二、質量問題消費者如何解決
1、消費者在網上買到質量有問題的商品時,可以通過與經營者協商、向有關部門投訴、申請仲裁等途徑維護自己利益;
2、消費者通過網路交易平台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或者服務者要求賠償;
3、網路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銷售者或者服務者的真實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系方式的,消費者也可以向網路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賠償。
『貳』 買到不合格產品怎麼要求賠償
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一千元的,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標簽、說明書存在不影響食品安全且不會對消費者造成誤導的瑕疵的除外。
因食品、葯品質量問題發生糾紛,購買者向生產者、銷售者主張權利,生產者、銷售者以購買者明知食品、葯品存在質量問題而仍然購買為由進行抗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從立法精神上看,判斷一個自然人是否屬於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所保護的消費者,不能僅以其購買產品的主觀目的進行判斷。商品或服務可根據不同主體的主觀需要實現不同用途,應以消費的產品或服務的客觀性質來進行認定較為合理。食品、葯品是直接關系人體健康安全的特殊、重要的消費品,在食品、葯品生產領域,購買者的購買目的,不影響其消費者身份認定。此外,該網店銷售的涉案產品無生產廠家、生產日期、生產地址及食品安全合格證書,亦未提交證據證明該產品符合質量標准,應認定其銷售的產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准,消費者主張價款十倍賠償,應予支持。
拓展資料:買到假冒偽劣產品的賠償應該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一般應當賠償其受到的損失,然後增加賠償的金額應該為消費金額費用的一倍,而銷售假冒偽劣商品都應該受到相應的處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條消費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受到損害的,可以向經營者要求賠償損失,也可以向生產者要求賠償損失。接到消費者賠償要求的生產經營者,應當實行首負責任制,先行賠付,不得推諉;屬於生產者責任的,經營者賠償後有權向生產者追償;屬於經營者責任的,生產者賠償後有權向經營者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