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劣質商品的定義
不是一個概念:
1、低檔商品一定是劣質品,劣質品不一定是低檔商品。
2、劣質品:替代效應與價格成反方向變化,收入效應與價格成同方向變化,總效應與價格成反方向變化,需求曲線是向右下方傾斜。
3、低檔品:替代效應與價格成反方向變化,收入效應與價格成同方向變化,總效應與價格成同方向變化,需求曲線是向右上方傾斜。
㈡ 偽劣產品的認定標准
我國產品質量法明確規定,生產者應當對其生產的產品質量負責。產品質量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險,有保障人體健康,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准、行業標準的,應當符合該標准;
(二)具備產品應當具備的使用性能,但是,對產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說明的除外;
(三)符合在產品或者其包裝上註明採用的產品標准,符合以產品說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
因此,不符合法律標準的產品就是偽劣產品。「偽」是指假冒他人產品名稱、商標、專利、包裝標識、形狀樣式等辨識特徵,即產品本身是所謂「假貨」的情形,而「劣」可以稱為劣質產品。
《產品質量法》 第十七條 生產者不得生產國家明令淘汰的產品。
第十八條 生產者不得偽造產地,不得偽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廠名、廠址。
第十九條 生產者不得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志、名優標志等質量標志。
第二十條 生產者生產產品,不得摻雜、摻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
㈢ 什麼是偽劣產品
偽劣商品是指生產和經銷違反中國現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產品。 其質量和性能指標不能滿足中國公布的國家標准,行業標准和地方標准規定的要求,甚至不能達到標准。 生產產品。
沒有檢驗證書或沒有相關組織的許可分發證書; 產品名稱,生產者和產地(重要的工業產品未標明地點)未用中文註明; 未指定時間限制; 實施生產(製造)許可證管理。 沒有顯示許可證號和有效期。
(3)劣質產品是什麼呀擴展閱讀:
國家質檢總局規定,經銷下列產品經指出不予改正的,即視為經銷偽劣商品:
1、無檢驗合格證或無有關單位允許銷售證明的;
2、內銷商品未用中文標明商品名稱、生產者和產地(重要工業品未標明廠址)的;
3、限時使用而未標明失效時間的;
4、實施生產(製造)許可證管理而未標明許可證編號和有效期的;
5、按有關規定應用中文標明規格、等級、主要技術指標或成分、含量等而未標明的;
6、高檔耐用消費品無中文使用說明的
7、屬處理品(含次品、等外品)而未在商品或包裝的顯著部位標明「處理品」字樣的
8、劇毒、易燃、易爆等危險品而未標明有關標識和使用說明的。
㈣ 什麼是不合格產品
不合格品是指企業生產的產品中不符合質量標準的產品,它包括廢品、返修品和超差利用品三類產品。加強不合格品管理,一方面能降低生產成本,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另一方面,對保證產品質量,生產用戶滿意的產品,實現較好的社會效益也起著重要作用。
因此,企業不合格品管理不僅是產品質量保證體系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而且也是現場生產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
不合格品包括:不良品和異常品
不良品:是指經判斷屬於不合格品的產品,且經返工、特采後仍然不能使用的產品。
異常品:指在從原材料進貨到產品的正常加工過程中發現的某些特性異於正常產品的產品。
包括:設備異常停止時正在加工的產品、加工過程中的懷疑產品。
(4)劣質產品是什麼呀擴展閱讀:
處置不合格品方式一般有:
1、讓步接收(後工序可以補救,如粗加工後面有精加工;產品可以選配,如孔小,可以將軸也加工小點);
2、全檢(對不合格品進行100%全數挑選使用,不合格做其他處理);
3、返工(對不合格品實施返工作業,使其符合要求,如外徑偏大,內徑偏小,長度偏長等);
4、返修(特別說明,返修後的產品有可能是合格的,也有可能是不合格的,返修的目的是確保其滿足預期使用要求,並非一定要合格);
5、報廢/拒收(不合格為主要缺陷或重要缺陷,不具備返工返修或讓步接收條件,做報廢或拒收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