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抽樣檢驗產品質量不合格的對同類型同批次產品質量如何認定
樣本質量是否代表同一批次產品質量?在抽檢案件中,抽檢的樣品不合格,據此,判定樣襲數品代表的樣本基數不合格,這個沒有疑問(一般來說樣品僅代表來樣的除外)。有疑問的是,樣品檢驗結果能否代表不在抽樣現場或已售出的同一批次拍螞首的其他產品?有觀點認為,樣品檢驗結果必然代表同一批次產品質量狀況,無論樣本基數是多少。另有觀點認為,樣品檢驗結果只能代表樣本基數的結果;在樣本基數之外同一批次產品,其質量狀況不等同於樣品物游。筆者理解,思考這個問題,需要注意幾個方面:第一,生產企業出廠檢測時,抽樣檢測的代表性問題。目前產品質量方面的法律法規,一般均要求生產企業在產品出廠前需要進行質量檢測。
⑵ 產品質量抽檢不合格需要怎麼處罰
產品質量抽檢不合格的處罰標準是責令企業停止生產銷售並沒收質量不合格的這些產品,有臘埋違法所得的要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企業的營業執照會被吊銷,甚至是被追究刑事責任。不過,如果在產品銷售之前質量抽檢不合格的話,一般不會直接進行處罰的。⑶ 產品質量抽檢不合格處理辦法有什麼
當相關部門對產品抽查後發現有不合格的情況時可以要求在限期內進行改正,如果是超過了規定的期限仍然沒有做出改正可以通過報紙等媒體要求其進行改正,在公告後經過再次檢查發現產品的質量仍然不合格的情況下,是可以要求相關企業責令停止營業並限期整頓。⑷ 精益生產中什麼是生產循環時間(CT)它與生產節拍時間之間是什麼關系
生產節拍是生產循環時間(CT);關系史如果CT大於生產節拍,就需要安排加班,或提前安排生產,儲備一定庫存,以滿足慧殲祥生產節前搏拍的需要。
精益生產是通過系統結構、人員組織、運行方式和市場供求等方面的變革,使生產系統能很快適應用戶需求不斷變化,並能使生產過程中一切無用、多餘的東西被精簡,最終達到包括市場供銷在內的生產的各方面最好結果的一種生產管理方式。與傳統的大生產方式不同,其特色是「多品種」,「小批量」。
(4)生產抽檢產品如何計較CT擴展閱讀
精益生產方式的基本思想可以用一句話來概括,即:Just In Time(JIT),翻譯為中文是「旨在需要的時候,按需要的量,生產所需的產品」。因此有些管理專家也稱精改孝益生產方式為JIT生產方式、准時制生產方式、適時生產方式或看板生產方式。
核心:
1、追求零庫存
精益生產是一種追求無庫存生產,或使庫存達到極小的生產系統,為此而開發了包括「看板」在內的一系列具體方式,並逐漸形成了一套獨具特色的生產經營體系。
2、追求快速反應,即快速應對市場的變化。
為了快速應對市場的變化,精益生產者開發出了細胞生產、固定變動生產等布局及生產編程方法。
⑸ IQC抽檢不合格品如何處理
先將此批物料「HOLD」,由IQC將檢驗之情況
結果記錄在「IQC進料檢驗記錄表」上,同時開出 「IQC品質異常通知單」, 經部門主管批准後將副本發放耐咐到資材部門,經MRB(關於MRB作業規范會另定程序規定)評審結果確定物料能夠使用時,IQC以「特采標簽」對物料進行標識,並予以隔離,IQC須對重工或篩選品進行復檢,復檢OK標示入庫,復檢NG退回廠商並將相關重工事宜記錄於《重工篩選記慶乎錄表》相關欄位。最後開出「IQC品質異常通知單」通知供貨商並追蹤其改善對策及效果。「改善對策報告書」由IQC統譽畝悉一編號。
⑹ 產品質量檢驗抽樣方法
產品質量檢驗通常可分成全數檢驗和抽樣檢驗兩種方法
全數檢驗是對一批產品中的每一件產品逐一進行檢驗,挑出不合格品後, 認為其餘全都是合格品。這種質量檢驗方法雖然適用於生產批量很少的大型機電設備產品,但大多數生產批量較大的產品,如電子元器件產品就很不適用。產品產量大,檢驗項目多或檢驗較復雜時,進行全數檢驗勢必要花費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同時,仍難免出現錯檢和漏檢現象。而當質量撿驗具有破壞性時,例如電視機的壽命試驗、材料產品的強度試驗等,全數檢驗更是不可能的。
抽樣檢驗是從一批交驗的產品(總體)中,隨機抽取適量的產品樣本進行質量檢驗,然後把檢驗結果與判定標准進行比較,從而確定該產品是否合格或需再進行抽檢後裁決的一種質量檢驗方法。
過去,一般採用百分比抽樣檢驗方法。我國也一直沿用原蘇聯 40 年代採用的百分比抽樣檢驗方法。這種檢驗方法認為樣本與總體一直是成比例的,因此,把抽查樣本數與檢查批總體數保持一個固定的比值如 5%,0.5%等。可是,實際上卻存在著 大批嚴、小批寬的不合理性,也就是說,即使質量相同的產品,因檢查批數量多少不同卻受到不同的處理,而且隨著檢查批總體數量的增多,即使按一定的百分比抽樣,樣本數也是相當大的,不能體現抽樣檢驗在經濟性方面的優點。因此,這種抽樣檢驗方法已被逐步淘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產品質量的監督管理,提高產品質量水平,明確產品質量責任,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制定本法。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產品生產、銷售活動,必須遵守本法。
本法所稱產品是指經過加工、製作,用於銷售的產品。
建設工程不適用本法規定;但是,建設工程使用的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屬於前款規定的產品范圍的,適用本法規定。
第十二條 產品質量應當檢驗合格,不得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
第十三條 可能危及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工業產品,必須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准、行業標准;未制定國家標准、行業標準的,必須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
禁止生產、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標准和要求的工業產品。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十四條 國家根據國際通用的質量管理標准,推行企業質量體系認證制度。企業根據自願原則可以向國務院產品質量監督部門認可的或者國務院產品質量監督部門授權的部門認可的認證機構申請企業質量體系認證。經認證合格的,由認證機構頒發企業質量體系認證證書。
國家參照國際先進的產品標准和技術要求,推行產品質量認證制度。企業根據自願原則可以向國務院產品質量監督部門認可的或者國務院產品質量監督部門授權的部門認可的認證機構申請產品質量認證。經認證合格的,由認證機構頒發產品質量認證證書,准許企業在產品或者其包裝上使用產品質量認證標志。
⑺ 如何搞好CT設備電器性能的驗收
1.1電氣設備電氣設備包括電力變壓器、高低壓成套配電櫃、動力照明配核消電箱、高壓開關、低壓大型開關(2000A以上)、電機
(隨設備)、蓄電池、應急電源等。
1.2電氣材料電氣材料包括母線、電線、電纜、電線導管線槽、橋架、燈具、開關插座、水泥電桿、變壓器油、蓄電池用電解液、低
壓設備塌氏租等。設備、材料進場後,一般抽檢10%,數量少時應全部檢查。
1.3檢驗、試驗工具及儀器
1.4電氣工程的主要設備、材料根據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發布的33號公告及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公布的第一批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
的電工產品目錄,施工現場使用的電線電纜、低壓電器、燈具鎮流器、消防產品等電團兆氣材料都應具有3C認證證書。進口的電氣設備、器具和材料的進場驗收,應提供商檢證明和中文的質量合格證明文件及規格、型號、性能檢測報告以及中文的安裝、使用、維修和試驗要求等技術文件
⑻ 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辦法
法律分析:1.監督抽查的組織: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組織的國家監督抽查和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組織的地方監督抽查2.抽查時間:對各產品抽查間隔不得低於六個月3.實行抽檢分離制度
法律依據: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下發的《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暫行辦法》
第九條 監督抽查實行抽檢分離制度。除現場檢驗外,抽樣人員不得承擔其抽樣產品的檢驗工作。
第十一條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負責制定國家監督抽查年度計劃,並通報省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制定本級監督抽查年度計劃,並報送上一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第十二條 組織監督抽查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根據本級監督抽查年度計劃,制定監督抽查方案和監督抽查實施細則。
監督抽查方案應當包括抽查產品范圍、工作分工、進度要求等內容。監督抽查實施細則應當包括抽樣方法、檢驗項目、檢驗方法、判定規則等內容。
監督抽查實施細則應當在抽樣前向社會公開。
第十五條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自行抽樣或者委託抽樣機構抽樣,並按照有關規定隨機抽取被抽樣生產者、銷售者,隨機選派抽樣人員。
抽樣人員應當熟悉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以及標准等規定。
第十六條 抽樣人員不得少於兩人,並向被抽樣生產者、銷售者出示組織監督抽查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出具的監督抽查通知書、抽樣人員身份證明。抽樣機構執行抽樣任務的,還應當出示組織監督抽查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出具的授權委託書復印件。
抽樣人員應當告知被抽樣生產者、銷售者抽查產品范圍、抽樣方法等。
⑼ 抽檢到不合格產品,具體該如何處理
法律分析:(1)由實施監督抽查的產品質量監督部門責令限期改正(2)超過規定的期限未作改正,產品質量經復查仍不合格的,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產品質量監督部門予以公告過報紙、電視等新聞媒體對企業產品質量存在嚴重問題,並經責令限期改正而又不改正的行為予以「曝光」(3)公告後經再次復查產品質量仍不合格的,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產品質量監督部門責令停業,限期整頓4)整頓期滿,產品質量經復查仍不合格的,表明該生產者已不具備生產合格產品的能力,應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吊銷企業的營業執照。
對產品質量監督抽查不合格者採取上述行政處理措施,並不影響產品質量監督部門依法對其給予應有的處罰。比如,如果被檢查者生產的產品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有關標準的,產品質量監督部門在責令其限期改正的同時,應依照產品質量法的有關規定,沒收其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產品和違法所得,並處以罰款節嚴重的,也可以依法定程序吊銷其營業執照成犯罪的,則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
第十七條 依照本法規定進行監督抽查的產品質量不合格的,由實施監督抽查的產品質量監督部門責令其生產者、銷售者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產品質量監督部門予以公告告後經復查仍不合格的,責令停業,限期整頓頓期滿後經復查產品質量仍不合格的,吊銷營業執照。
第四十四條 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人身傷害的,侵害人應當賠償醫療費、治療期間的護理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等費用成殘疾的,還應當支付殘疾者生活自助具費、生活補助費、殘疾賠償金以及由其扶養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費等費用成受害人死亡的,並應當支付喪葬費、死亡賠償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養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費等費用。
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財產損失的,侵害人應當恢復原狀或者折價賠償。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損失的,侵害人應當賠償損失。
⑽ 生產不合格產品如何處罰
抽檢到不合格產品的,處罰如下:
一、責令停止氏喚生產、銷售,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產品,並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貨值金額百分之五殲數凱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二、如果有違法所得的,並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
三、如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產品質量法》第五十條 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的,責令停止生產、銷售,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產品,並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貨值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並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畢橋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