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產品質量法所指的產品包括
產品質跡段手量法姿嫌 不包括初級農產品和建設工程。產品燃辯質量法里的產品主要時經過加工廠、製作,用於銷售的產品,而農產品明顯不在這個行列,屬於農戶自給自足的經營性產品。同時,建築工程雖然不再產品質量法調整范圍內,但建設工程使用的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等屬於產品質量法調整。
《產品質量法》第二條規定:本法所稱產品是指經過加工、製作,用於銷售的產品。建設工程不適用本法規定;但是,建設工程使用的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屬於前款規定的產品范圍的,適用本法規定。
② 產品質量法適用的產品范圍
《產品質量法》的主體適用范圍
1、產品質量監督管理部門。產品質量監督管理部門是負責產品質量監督管理工作的國家機關。包括國務院產品質量監督管理部門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產品質量監督管理部門;同時也包括與產品質量監督管理工作有關的各級人民政府職能部門。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食品衛生監督管理部門等。
2、保護消費者權益的社會組織。保護消費者權益的社會組織是產品質量監督的輔助性機構。包括各級消費者協會、用戶委員會等。
3、用戶。指將產品用於集團性消費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社會組織。
4、消費者。指將產品用於生活性消費的社會個體成員衫森。
5、受害者。指因產品存在缺陷而遭致人身、財產損害,從而有權要求獲得損害賠償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與社會組織。
6、產品責任主體。產品責任主體是指產品責任的承擔者。
二、《產品質量法》的客體適用
1、產品的含義。我國《產品質量法》第2條第2款規定:「本法所稱產品是指經過加工,製作,用於銷售的產品。」同時,又規定:「建設工程不適用本法規定;但是,建設工程使用的建築材料、建築物配件和設備,屬於前款規定的產品范圍的,適用本法。」
由此可見,下列物品不適用《產品質量法》:
(1)天然物品,如煤、油、水等;
(2)農副產品;
(3)初級加工品;
(4)建築工程;
(5)專門用於軍事的物品;
(6)人體的器官及其組織體。
2、產品質量的含義與分類。產品質量指產品應具有的、符合人們需要的各種特性和特徵的總和。根據國際標准化組織頒布的《質量術語》對產品質量的界定,「產品特性」指產品必須具備規定的、或潛在需要的性能。也即產品自身應固有的安全性、適用性的一般性能,以及可替換性、可維修性等個別性能。
在我國,產品質量是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質量標准以及合同規定的對產品適用性、安全性和其他特性的要求。根據「需要」是否符合法律的規定,是否滿足用戶、消費者的要求,以及符合、滿足的程度,產品質量可分為合格與不合格兩大類。
合格又分為符合國家質量標准、符合部級質量標准、符合行業質量標准和符合企業自訂質量標准四類。《產品質量法》的主體適用范圍
1、產品質量監督管理部門。產品質量監督管理部門是負責產品質量監督管理工作的國纖型家機關。包括國務院產品質量監督管理部門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產品質量監督管理部門;同時也包括與產品質量監督管理工作有關的各級人民政府職能部門。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食品衛生監督管理部門等。
2、保護消費者權益的社會組織。保護消費者權益的社會組織是產品質量監督的輔助性機構。包括各級消費者協會、用戶委員會等。
3、用戶。指將產品用於集團性消費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社會組織。
4、消費者。指將產品用於生活性消費的社會個體成員。
5、受害者。指因產品存在缺陷而遭致人身、財產損害,從而有權要求獲得損害賠償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與社會組織。
6、產品責任主體。產品責任主體是指產品責任的承擔者。
二、《產品質量法》的客體適用
1、產品的含義。我國《產品質量法》第2條第2款規定:「本法所稱產品是指經過加工,製作,用於銷售的產品。」同時,又規定:「建設工程不適用本法規定;但是,建設工程使用的建築材料、建築物配件和設備,屬於前款規定的產品范圍的,適用本法。」
由此可見,下列物品不適用《產品質量法》:
(1)天然物品,如煤、油、水等;
(2)農副產品;
(3)初級加工品;
(4)建築工程;
(5)專門用於軍事的物品;
(6)人體的器官及其組織體。
2、產品質量的含義與分類。產品質量指產品應具有的、符合人們需要的各種特性和特徵的總和。根據國際標准化組織頒布的《質量術語》對產品質量的界定,「產品特性」指產品必須具備規定的、或潛在需要或豎畝的性能。也即產品自身應固有的安全性、適用性的一般性能,以及可替換性、可維修性等個別性能。
在我國,產品質量是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質量標准以及合同規定的對產品適用性、安全性和其他特性的要求。根據「需要」是否符合法律的規定,是否滿足用戶、消費者的要求,以及符合、滿足的程度,產品質量可分為合格與不合格兩大類。
合格又分為符合國家質量標准、符合部級質量標准、符合行業質量標准和符合企業自訂質量標准四類。
不合格產品包括:
(1)瑕疵。瑕疵是指產品質量不符合用戶、消費者所需的某些要求,但不存在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不合理危險,或者未喪失原有的使用價值。產品瑕疵可分為表面瑕疵和隱蔽瑕疵兩種。
(2)缺陷。缺陷是指產品存在危及人體健康、人身、財產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險。包括設計上的缺陷、製造上的缺陷和未預先通知的缺陷。
(3)劣質。劣質是指其標明的成份的含量與法律規定的標准不符,或已超過有效使用期限的產品。
(4)假冒。假冒是指該產品根本未含法律規定的標準的內容,以及非法生產、已經變質的而根本不能作為某產品使用的產品。
產品質量法的的適用范圍很廣,總共分為主題適用范圍和客體適用范圍,其中主體適用范圍包括監管組織、消協、用戶等參與消費以及與消費有關的部門及組織。而客體適用范圍則是生產出來的各種產品,因此天然物品;農副產品;初級加工品;建築工程;專門用於軍事的物品;人體的器官及其組織體是不能適用於產品質量法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產品生產、銷售活動,必須遵守本法。 本法所稱產品是指經過加工、製作,用於銷售的產品。 建設工程不適用本法規定;但是,建設工程使用的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屬於前款規定的產品范圍的,適用本法規定。
③ 產品質量法所稱的產品是指經過加工製作的產品
產品質量法所稱的產品是指經過加工製作的產品,建設工程不適用本法規定。
一、產品質量法所稱產品是指經過加工、製作,用於銷售的產品。注:建設工程不適用本法規定;但是,建設工程使用的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屬於前款規定的產品范圍的,適用本法規定。
2、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決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作出修改。
3、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八條、第十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第六十六條、第六十七條中的「產品質量監督部門」修改為「市場監督管理部態磨門」。
④ 中國產品質量法中的產品包括
《產品質量法》中的產品是指經過加工、製作,用於銷售的產品。
建設工程不適用本法規定但是,建設工程使用的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屬於前款規定的產品范圍的,適用本法規定;軍工產品、核設施、核產品適用其他法律法規。
產品質量是指國家的有關法規、質量標准以及合同規定的對產品適用、安全和其它特性的要求。
產品質量是指產品適應社會生產和生活消費需要而具備的特性,它是產品使用價值的具體體現。它包括產品內在亮螞冊質敬宏量和外觀質量兩個方物粗面。
⑤ 《產品質量法》中所稱的產品包括()。
【答案】:C
《產品質量法》第2條規則掘前定:「本法所稱產品是指經過加工、製作,用於銷售的產品」。這里所指的產品應具備兩個特性:(1)經過加工、製作;(2)用於銷售。同時,建孫清設工程不適用產品質量法的規定。因為建設工程使用的建築材料、構配件、設備雖然屬於產品,但是如果它們是企業自用或自有、階段性產品,由於其目的並不是散扮「用於銷售」,就不屬於《產品質量法》所稱的產品。當然,建設工程使用的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屬於產品質量法規定的產品范圍的,適用產品質量法的規定。根據上述法律規定,本題選項中,只有C選項最符合題干要求,屬於正確選項;而A、B、D選項情形都不符合「產品」的特性,可見不符合題千要求。考點:考查《產品質量法》中關於產品的界定
⑥ 產品質量法是指什麼對其產品質量所承擔責任的法律法規
產品質量法是指生產者、銷售者對其產品質量所承擔責任的法律法規。鍵寬
產品質量法是為了加強對產品質量的監督管理,提高產品質量水平,明確產品質量責任,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而制定的法律。
產品質量法稿咐亮所稱產簡世品是指經過加工、製作,用於銷售的產品。
建設工程不適用本法規定;但是,建設工程使用的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屬於前款規定的產品范圍的,適用本法規定。
生產者、銷售者應當建立健全內部產品質量管理制度,嚴格實施崗位質量規范、質量責任以及相應的考核辦法。生產者、銷售者依照本法規定承擔產品質量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