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樓梯木扶手安裝缺陷有哪些產生的原因是什麼
安裝缺陷有:
(1)扶手彎曲,接頭不嚴密、不平整;
(2)木扶手錶碰賀面不光滑;
(3)扶手彎不順,以割卜碧角代替彎頭;
(4)基準面鐵欄桿不直,造成扶手底部結合不整齊。
產生原因:笑弊派
(1)木扶手製作加工粗糙,加工後的產品放置不當造成扶手變形、彎曲。
(2)扶手和彎頭木材含水率過大,安裝後因風干產生收縮開裂。
(3)扶手及彎頭的基準面欄桿扁鐵本身彎曲不平整。安裝扶手前又未進行平直處理。
㈡ 注塑產品常見的100種缺陷問題和解決方法
1、注塑產品常見的100種缺陷問題和解決方法:
一般來說,對於塑料製品性能優劣的評價主要有三個方面:
第一、外觀質量,包括完整性、顏色、光澤;
第二、尺寸和相對位置間的准確性,即尺寸精度和位置精度;
第三、與用途相應的力學性能、化學性能、電學性能等,即功能性
因而,如果由於上述三個方面中的任何一個環節出現問題,就會導致製品缺陷的產生和擴展。
2、注塑件缺陷的原因及其補救方法
填充不滿
1.注塑件缺陷的特徵
注塑過程不完全,因為模腔沒有填滿塑料或注塑過程缺少某些細節。
2.可能出現問題的原因
(1).注塑速度不足。
(2).塑料短缺。
(3).螺桿在行程結束處沒留下螺桿墊料。
(4).運行時間變化。
(5).射料缸溫度太低。
(6).注塑壓力不足。
(7).射嘴部分被封。
(8).射嘴或射料缸外的加熱器不能運作。
(9).注塑時間太短。
(10).塑料貼在料斗喉壁上。
(11).注塑機容量太小(即注射重量或塑化能力)。
(12).模溫太低。 (13).沒有清理干凈模具的防銹油。
(14).止退環損壞,熔料有倒流現象。
3.補救方法
(1).增加註塑速度。
(2).檢查料斗內的塑料量。
(3).檢查是否正確設定了注射行程,需要的話進行更改。
(4).檢查止逆閥是否磨損或出現裂縫。
(5).檢查運作是否穩定。
(6).增加熔膠溫度。
(7).增加背壓。
(8).增加註塑速度。
(9).檢查射嘴孔有沒有異物或未塑化塑料。
(10).檢查所有的加熱器外層用安培表檢驗能量輸出是否正確。
(11).增加螺桿向前時間。
(12).增料斗喉區的冷卻量,或降低射料缸後區溫度。
(13).用較大的注塑機。
(14).適當升高模溫。
(15).清理干凈模具內的防銹劑。
(16).檢查或更換止退環。
注塑件尺寸差異
1.注塑件缺陷的特徵
注塑過程中重量尺寸的變化超過了模具、注塑機、塑料組合的生產能力。
2.可能出現問題的原因
(1).輸入射料缸內的塑料不均。
(2).射料缸溫度或波動的范圍太大。
(3).注塑機容量太小。
(4).注塑壓力不穩定。
(5).螺桿復位不穩定。
(6).運作時間的變化、溶液黏度不一致。
(7).注射速度(流量控制)不穩定。
(8).使用了不適合模具的塑料品種。
(9).考慮模溫、注射壓力、速度、時間和保壓
等對產品的影響。
3.補救方法
(1).檢查有無充足的冷卻水流經料斗喉以保持正確的溫度。
(2).檢查是否劣質或松脫的熱電偶。
(3).檢查與溫度控制器一起使用的熱電偶是否屬於正確類型。
(4).檢查注塑機的注塑量和塑化能力,然後與實際注塑量和每小時的注
塑料用量進行比較。
(5).檢查是否每次運作都有穩定的熔融熱料。
(6).檢查迴流防止閥有否泄露,若有需要就進行更換。
(7).檢查是否錯誤的進料設定。
(8).保證螺桿在每次運作復回位置都是穩定的,即不多於0.4mm的變化。
(9).檢查運作時間的不一致性。
(10).使用背壓。
(11).檢查液壓系統運作是否正常,油溫是否過高或過低(25—60oC)。
(12).選擇適合模具的塑料品種(主要從縮率及機械強度考慮)。
(13).重新調整整個生產工藝。
收縮痕
1.注塑件缺陷的特徵
通常與表面痕有關(請參考「空穴」部分),而且是塑料從模具表面收縮脫離形成的。
2.可能出現問題的原因
(1).熔融溫度不是太高就是太低。
(2).模腔內塑料不足。
(3).冷卻階段時接觸塑料的面過熱。
(4).流道不合理、澆口截面過小。
(5).模溫是否與塑料特性相適應。
(6).產品結構不合理(加強進古過高,過厚,明顯厚薄不
一)。
(7).冷卻效果不好,產品脫模後繼續收縮。
3.補救方法
(1).調整射料缸溫度。
(2).調整螺桿速度以獲得正確的螺桿表面速度。
(3).增加註塑量。
(4).保證使用正確的墊料;增加螺桿向前時間;增加註塑
壓力;增加註塑速度。
(5).檢查止流閥是否安裝正確,因為非正常運行會引致壓
力流失。
(6).降低模具表面溫度。
(7).矯正流道避免壓力損失過大;根據實際需要,適當擴
大截面尺寸。
(8).根據所用塑料的特性及產品結構適當控制模溫。
(9).在允許的情況下改善產品結構。
(10).設法讓產品有足夠的冷卻。
污漬痕 與注射紋
1.注塑件缺陷的特徵
通常與澆口區域有關:其表面黯淡,有時還可見到條紋。
2.可能出現問題的原因
(1).熔融溫度太高。
(2).模具填充速度太快。
(3).溫度太高。
(4).與塑料特性有關。
(5).射嘴口存在冷料。
3.補救方法
(1).降低射料缸前兩區的溫度。
(2).降低注塑速度。
(3).降低注塑壓力。
(4).降低模具溫度。
(5).用PE生產的零件大多都會存在射紋,可根據使用要求
修改入料口位置。
(6).盡可能避免產生冷料(控制好射嘴溫度)。
注口黏著
1.注塑件缺陷的特徵
注口被注口套牽住。
2.可能出現問題的原因
(1).注口套與射嘴沒有對准。
(2).注口套內塑料過份填塞。
(3).射嘴溫度太低。
(4).塑料在注口內未完全凝固,尤其是直徑較大的注口。
(5).注口套的園弧面與射嘴的園弧面配合不當,出現裝似
「冬菇」的流道。
(6).流道不夠拔出斜度。
3.補救方法
(1).重新將射嘴和注口套對准。
(2).降低注塑壓力。
(3).減少螺桿向前時間。
(4).增加射嘴溫度或用一個獨立的溫度控制器給射嘴加熱。
(5).增加冷卻時間,但更好的辦法是使用有較小注口的注口
套代替原本的注口套。
(6).矯正注口套與射嘴的配合面。
(7).適當擴大流道的拔出斜度。
空穴
1.注塑件缺陷的特徵
可以容易地在透明注塑件的「空氣阱」內見到但也可出現在不透明的塑料中。
這與厚度有關,而且常因塑料收縮離開注塑件中心而引起。
2.可能出現問題的原因
(1).模具未充分填充。
(2).止流閥的不正常運行。
(3).塑料未徹底乾燥。
(4).預塑或注射速度過快。
(5).某些特殊材料應用特殊的設備生產。
3.補救方法
(1).增加射料量。
(2).增加註塑壓力。
(3).增加螺桿向前時間。
(4).降低熔融溫度。
(5).降低或增加註塑速度。(例如對非結晶體類的塑料要增
加45%速度)。
(6).檢查止逆閥是否裂開或無法運作。
(7).應根據塑料的特性改善乾燥條件,讓塑料徹底乾燥。
(8).適當降低螺桿轉速和增大背壓,或降低注射速度。
注塑件彎曲
1.注塑件缺陷的特徵
注塑件形狀與模腔相似但卻是模腔形狀的扭曲版本。
2.可能出現問題的原因
(1).彎曲是因為注塑件內有過多內部應力。
(2).模具填充速度慢。
(3).模腔內塑料不足。
(4).塑料溫度太低或不一致。
(5).注塑件在頂出時太熱。
(6).冷卻不足或動、定模的溫度不一致。
(7).注塑件結構不合理(如加強筋集中在一面,但相距較
遠)。
3.補救方法
(1).降低注塑壓力。
(2).減少螺桿向前時間。
(3).增加周期時間(尤其是冷卻時間)。從模具內(尤其是
較厚的注塑件)頂出後立即浸入溫水中(38oC)使注塑
件慢慢冷卻。
(4).增加註塑速度。
(5).增加塑料溫度。
(6).用冷卻設備。
(7).適當增加冷卻時間或改善冷卻條件,盡可能保證動、定
模的模溫一致。
(8).根據實際情況在允許的情況.
㈢ 產品缺陷一般包括哪些情況
產品缺陷一般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1)生產缺陷,生產缺陷是指在產品生產過程中,因原料、配件、工藝、程序等方面存在錯誤,導致製作或最終產品上具有不合理的危險性;產品達不到產品規格要求,也即不符合標准。 (2)設計缺陷,指產品在設計時在產品結構、配方等方面存在不合理的危險。 (3)經營缺陷,指產品在經營過程中存在不合理危險。如沒有適當的警示說明,運輸者、銷售者對產品缺陷有責任的,也屬經營缺陷。比如說如果葯品生產廠家不按規定要求規范製作葯品說明書,為了不影響葯品銷路而故意刪除葯品說明書中不良反應說明,盡管該葯品質量合格,仍屬有缺陷之產品。仍應負產品侵權法律責任。
㈣ 產品缺陷的種類有
產品缺陷的類別主要有哪些?
不合理的危險是指產品存在明顯或者潛在的,以及被社會普遍公認不應當具有的危險。這種危險主要表現為存在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因素。
不合理的危險有兩種情況:
一是有的產品本身不應當存在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危險性,但因設計、生產上的原因,導致存在一定的危險。
二是某些產品本身就帶有一定的危險性,但在正常合理的使用情況下,不會發生危險,這類危險屬於合理危險。
產品缺陷可分為三類:
1、設計上的缺陷。是指產品在設計上存在著不安全、不合理的因素。例如結構設置不合理,設計選用的材料不適當,沒有設計附加應有的安全裝置。
2、製造上的缺陷。是指產品在加工、製作、裝配等製造過程中,不符合設計規范,或者不符合加工工藝要求,沒有完善的控制和檢驗手段,致使產品存在不安全的因素。
3、指標上的缺陷。就是指在產品的警示說明上或者在產品的使用指標標志上未能清楚地告知使用人應當注意的使用方法,以及應當引起警惕的注意事項,或者產品使用了不真實、不適當的甚至是虛假的說明,致使使用人遭受傷害。如油漆具有易燃性,生產者應附警示標志,提醒使用者存在的危險性,並告知如何避免。
一、產品缺陷造成損失該怎麼賠償?
我國《產品質量法規定》,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產品以外的其他財產(以下簡稱他人財產)損害的,生產者應承擔賠償責任。由於銷售者答掘的過錯使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財產損害的,銷售者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如果產品存在缺陷並非銷售者的過錯,但銷售者不能指明缺陷產品的生產者也不能指明缺陷產品的供貨者的,銷售者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財產損害的,受害人可以向產品的生產者要求賠償,也可以向產品的銷售者要求賠償。屬於產品的生產者的責任,產品的銷售者賠償的,產品的銷售者有權向產品的生產者追償。屬於產品的銷售者的責任,產品的生產者賠償的,產品的生產者有權向產品的銷售者追償。
而受害人要求索賠的范圍,包括:
1、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傷害的。
侵害人應當賠償醫療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殘廢者生活補助費等費用;造成死亡的,應當支付喪葬費、撫恤費、死者生前撫養的人必要的生活費用。
2、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財產損失的。
侵害人應當恢復原狀或者折價賠償。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損失的,侵害人應當賠償損失。在索賠的對象上,在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財產損害後,受害人既可以有權向產品的生產者要求賠償,也可以有權向產品的銷售者要求賠償,即受害人在時索賠時有選擇權。被索賠一方(生產者或銷售者)應當先行承擔賠償的責任。
二、什麼情況生產者不用為產品缺陷擔責
生產者能夠證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擔民事責任:
1、 未將產品投入塵悄流通的;
2、 產品投入流通時,引起損害的缺陷尚不存在;
3、 產品投入流通時的科學技術水平尚不能發現缺陷存在的;
4、 損害是由受害人的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
第二十六條生產者應當對其生產的產品質量負責。
產品質量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險,有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准、行業標準的,應當符合該標准;
(二)具備產品應當具備的使用性能,但是,對產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說明的除外;
(三派舉渣)符合在產品或者其包裝上註明採用的產品標准,符合以產品說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
第四十六條本法所稱缺陷,是指產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財產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險;產品有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准、行業標準的,是指不符合該標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二條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損害的,生產者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千二百零三條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向產品的生產者請求賠償,也可以向產品的銷售者請求賠償。
產品缺陷由生產者造成的,銷售者賠償後,有權向生產者追償。因銷售者的過錯使產品存在缺陷的,生產者賠償後,有權向銷售者追償。
㈤ 簡述產品缺陷的種類
法學界通常將產品缺陷分為四大類,分別是製造缺陷,設計缺陷,警示說明缺陷和跟蹤缺陷。
製造缺陷是指產品在製造過程中所產生的不合理的危險。導致危險的原因很多,包括質量管理不善、技術水平差等。如三鹿奶粉就是這種情況,在生產過程中質量不合格,加入了三聚氰氨。
設計缺陷是指產品的設計,例如產品結構、配方等存在不合理危險。例如前些時間發生的漢蘭達「爬坡門」事件,作為一輛越野車,竟然爬不上30度的坡,有專家分析這是因為該車重心設計太後。如果真是如專家分析搜高鋒的,這車就具有設計缺陷。
警示缺陷是指產世晌品存在的合理危險,銷售產品沒有適當的警示與說明。這是針對產品的合理危險而言的,產品的合理危險是指產品雖然包含危險,但該危險只要依照合理的方法使用,危險就不會發生。例如果凍,大人吃一般沒有問題,不會有危險,但是如果給三歲以下小孩自己吃,就特別危險,因為容易發生窒息的危險。因此,凡是具有合理危險的產品,就必須進行充分的警示說明。所以你現在看到果凍包裝上都會印有請示說,不要給三歲以下小孩食用。如果是產品存在不合理危險,那麼生產商就是警示消費者也不能免責。例如生產汽車輪胎的廠商不能在輪胎上貼個警示說本輪胎在超過每小時100公里時速時會爆炸。如果有人不小心買了這個輪胎並出事故了,生產廠商就不能說,是你使用不當,沒有按照說明來使用。生產者還是得承擔責任,因為產品本身不合格,這是不合理的缺陷,正常的輪胎念液不可能在行駛速度超過100公理就會爆炸。
跟蹤缺陷是指生產者將新產品投入市場後,違反對新產品應當盡到的跟蹤觀察義務,致使該產品造成他人的人身損害或財產損害的不合理危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
第四十六條 本法所稱缺陷,是指產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財產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險;產品有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准、行業標準的,是指不符合該標准。
㈥ 產品缺陷類型包括哪些
法律分析:1、設計上的缺陷。2、製造上的缺陷。3、指標上的缺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 四十六漏簡條 本法所稱缺陷,是返李褲指產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財產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險;產品有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擾返家標准、行業標準的,是指不符合該標准。
㈦ 產品缺陷的類別主要有哪些
一是產品設計上的缺陷。即由於設計上的原因,導致產品存在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不合理危險。例如,使用瓦斯爐的火鍋,因結構或安全系數設計上的不合理,有可能導致在正常使用中爆炸的,該產品即為存在設計缺陷的產品。
二是產品製造上的缺陷。即由於產品加工、製作、裝配等製造上的原因,導致產品存在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不合理危險。例如,生產的幼兒玩具製品,未按照設計要求採用安全的軟性材料,而是使用了金屬材料並帶有銳角,危及幼兒人身安全。該產品即存在製造上的缺陷。
三是因告知上的缺陷(也稱指示缺陷或說明缺陷)。即由於產品本身的特性而具有一定合理危險性。
生產者應當採用適當的方式告知安全使用注意事項,如必須將熱水器安裝在浴室外空氣流通的地方等。如果生產者沒有明確告知,就可認為該產品存在不合理的危險。產品存在上述任何一種缺陷,造成他人人身、財產損害的,生產者都要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㈧ 【標題】 產品缺陷包括哪幾種
【分類】消費類法律常識 我國《產品質量法》第三十四條作出以下規定:「本法所稱缺陷是指產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財產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險;產品有保障人體健康、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准、行業標準的,是指不符合該標准。」這一規定在實際操作中,需要進一步明確。缺陷一般分為以下四種:第一,設計上的缺陷,即產品設計有問題,如對可靠性、安全性考慮不周,沒有安全保護裝置等;第二,原材料缺陷,即產品所用的原材料質量有問題導致生產出的產品有問題,如紅果有毒有害物質含量超標,導致果茶具有不合理危險;第三,製造上的缺陷,即沒有按設計方案、操作規程進行製作,粗製濫造,裝配不當等;第四,指示上的缺陷,即沒有提供真實完整、符合條件的產品使用說明和警示說明。關於指示缺陷是否應屬於產品缺陷,在國外有較大爭議。反對者認為,指示不當不屬於產品缺陷,因為該產品本身並無問題。贊成者則認為,指示缺陷與產品的其他缺陷一樣,同樣可以使產品存在不合理的危險。從遵行國際上的通行做法和強化保護商品使用者著眼,結合我國《產品質量法》的有關條正頃款,產品缺陷應作廣義理解,指示缺陷應屬於其中之一。 關於對「不合理的危險」的認定,國際上有三種原則:其一,消費者預期原則,即產品不能具有超過購買該商品的普通消費仿局者的想像程度的危險性。如果產品不具有人們有權期待的安全性,即為不合理危險;其二,經營者預期原則,即經營者在將產品投放市場時,對其產品的有害性或危險性的認識有無疏忽。如果產品的危險不能被經營者認識,則不為不合理危險;其三,風險與利益平衡的原則,即製造安全產品的成本比維持目前狀態的產品而帶來的風險究竟大還是小。如果製造安全產品的成本大於維持產品現狀的風險,則為合理危險,反之,則為不合理危險。消費者預期原則已被西方各國的立法舉大陸和判例普遍認同,是判斷不合理危險的基本方法。其餘的兩個原則在認定某些產品缺陷時也有著重要作用。例如,美國的法院就傾向於在確定設計瑕疵時使用「平衡」原則。按我國《產品質量法》規定,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人身傷害的,侵害人應當賠償醫療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殘廢者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㈨ 產品四大重缺陷是什麼
1.輕微缺陷:輕微缺陷是指對產品外觀和下道工序可能會有輕微影響的缺陷
2.一般缺陷:一般缺陷是指不影響產品的運轉和運行、不會成為故障起因,但對產品外觀和下道工序影響較大的缺陷。
3.嚴重缺陷:嚴重缺陷是指可以引起易於糾正的異常情況、可能引起易於修復的故障或對產品外觀造成難以接受的缺陷。
4.致命缺陷:致命缺陷是指會造成安全問題的各類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