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產品質量不合格怎麼處理
產品質量不合格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的規定進行處罰。
包括沒收不合格商品,沒收銷售不合格商品的利潤,並根據不合格商品的貨值的倍數進行處罰。
產品質量不合格的法律分析如下:
1、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財產損害的,受害人可以向產品的生產者要求賠償,也可以向產品的銷售者要求賠償;
2、屬於產品的生產者的責任,產品的銷售者賠償的,產品的銷售者有權向產品的生產者追償。屬於產品的銷售者的責任,產品的生產者賠償的,產品的生產者有權向產品的銷售者追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
第十七條 依照本法規定進行監督抽查的產品質量不合格的,由實施監督抽查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其生產者、銷售者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予以公告;公告後經復查仍不合格的,責令停業,限期整頓;整頓期滿後經復查產品質量仍不合格的,吊銷營業執照。
監督抽查的產品有嚴重質量問題的,依照本法第五章的有關規定處罰。第十五條 國家對產品質量實行以抽查為主要方式的監督檢查制度,對可能危及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產品,影響國計民生的重要工業產品以及消費者、有關組織反映有質量問題的產品進行抽查。抽查的樣品應當在市場上或者企業成品倉庫內的待銷產品中隨機抽取。監督抽查工作由國務院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規劃和組織。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本行政區域內也可以組織監督抽查。法律對產品質量的監督檢查另有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執行。
國家監督抽查的產品,地方不得另行重復抽查;上級監督抽查的產品,下級不得另行重復抽查。
根據監督抽查的需要,可以對產品進行檢驗。檢驗抽取樣品的數量不得超過檢驗的合理需要,並不得向被檢查人收取檢驗費用。監督抽查所需檢驗費用按照國務院規定列支。
生產者、銷售者對抽查檢驗的結果有異議的,可以自收到檢驗結果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實施監督抽查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或者其上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申請復檢,由受理復檢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作出復檢結論。
B. 不合格品處理流程及處理方式
一般說來,不合格品是在生產過程中出現的廢品或達不到質量要求的產品,對於此類產品,一般處理起來按照以下流程:一、由生產質檢部門下達不合格品通知書。二、將不合格品單獨存放,檢查不合格原因。三、根據不合格品實際情況,作出處理意見。四、將不合格品處理,根據情況,可以銷毀或者拆解等。
C. 廠家產品不合格怎麼投訴
法律分析:建議協商,如果是網購協譽攔商不成可以打賣方所在地的12315解決,也可以選擇到當地的工商管理部門投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五十六條 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要求的以及在商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除承擔相應的民飢虛洞事責任外,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對處罰機關和處罰方式有規定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其他有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可以根據情節單處或者並處警告、沒收違法所得爛枯、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吊銷營業執照。
D. 供貨產品不合格怎麼處理
產品質量不合格,給他人造成損失的,要及時的跟商家溝通,要求商家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賠償消費者的損失,如果商家不同枝蔽意賠償,消費者可以去工商管理部門投訴,也可以直接去人民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