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一年質保期是怎麼規定的
【法律分析】
一年質保期就是1年內保證質量沒有問題,如果出現問題,擔保退換或者維修的意思,至於是退貨,換貨還是維修要看說明說的具體陳述。 質保:指產品質量要合乎標准,要有保證。實際上,質保就是產品的品質保證,是任何產品都應具備的基本屬性。而不能認為質保就是提供終身保修。在標的物質量不合格的情況下,應當將質量保證金作為或比照違約金來處理,即交付標的物的一方因質量不合格構成違約,給付質量保證金的一方可以拒付該部分質量保證金。如果質量不合格造成的損失大於質量保證金的,交付標的物的違約方還應就超出部分承擔賠償責任。但如果質量不合格造成的損失過分低於質量保證金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相關司法解釋,低於30%的,交付標的物的違約方可以請求法院作相應的調整,在調整後,給付質量保證金的一方仍應給付剩餘部分。
【法律分析】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三十三條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對所售商品房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當事人應當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圍、保修期限、保修責任等內容做出約定。保修期從交付之日起計算。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於建設工程承包單位向建設單位出具的質量保修書約定保修期的存續期;存續期少於《規定》中確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於《規定》中確定的最低保修期限。非住宅商品房的保修期限不得低於建設工程承包單位向建設單位出具的質量保修書約定保修期的存續期。在保修期限內發生的屬於保修范圍的質量問題,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履行保修義務,並對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因不可抗力或者使用不當造成的損壞,房地產開發企業不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