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產品出廠檢驗自檢內容是什麼
具體的產品不同,自檢的內容也會不同。通用部分一般應包括如下項目(或部分項目):
1;數量;
2、重量;
3、品質:包括主要性能、主要指標、出廠試驗的動態指標(根據自己廠訂的標准進行檢驗,但必須包含國標或者是企業標準的項目);
4、外觀;
5、包裝;
6、標牌信息等。
一般也應有出廠檢驗自檢表格,按其填寫即可,自檢後交檢(專檢),最後填寫、出具合格證。
❷ 成品檢驗規范原則和內容有哪些
原則:防止不合格品流到用戶手中,避免對用戶造成損失,也是為了保護企業的信譽。成品檢驗的內容包括:產品性能、精度、安全性和外觀。只有成品檢驗合格後,才允許對產品進行包裝。
對於製成成品後立即出廠的產品,成品檢驗也就是出廠檢驗;對於製成成品後不立即出廠,而需要入庫貯存的產品,在出庫發貨以前,尚需再進行一次「出廠檢查」,如某些軍工產品,完工檢驗常常分為兩個階段進行,即總裝完成後的全面檢驗與靶場試驗後的再行復驗。
檢驗的預防作用主要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
1、通過工序能力的測定和控制圖的使用起到預防作用
眾所周知,無論是工序能力的測定或使用控制圖,都需要通過產品檢驗取得一批或一組數據,進行統計處理後方能實現。這種檢驗的目的,不是為了判斷一批或一組產品是否合格,而是為了計算工序能力的大小和反映生產過程的狀態。
如發現工序能力不足,或通過控制圖表明生產過程出現了異常狀態,則要及時採取技術組織措施,提高工序能力或消除生產過程的異常因素,預防不合格品的發生,事實證明,這種檢驗的預防作用是非常有效的。
2、通過工序生產中的首檢與巡檢起預防作用
當一批產品處於初始加工狀態時,一般應進行首件檢驗(首件檢驗不一定只檢查一件),當首件檢驗合格並得到認可時,方能正式成批投產。此外,當設備進行修理或重新進行調整後,也應進行首件檢驗,其目的都是為了預防大批出現不合格品。
正式成批投產後,為了及時發現生產過程是否發生了變化,有無出現不合格品的可能,還要定期或不定期到現場進行巡迴抽查(即巡檢),一旦發現問題,就應及時採取措施予以糾正,以預防不合格品的產生。
❸ 醫療器械產品出廠檢驗有哪些項目
醫療器械產品出廠檢驗項目:
一、根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為保證入庫醫療器械質量完好,數量准確,特製定本制度。
二、驗收人員應經過培訓,熟悉醫療器械法律及專業知識,考試合格上崗。
三、醫療器械驗收應根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等有關法規的規定辦理。對照商品和送貨憑證,進行品名、規格、型號、生產廠家、批號(生產批號、滅菌批號)、有效期、產品注冊證號、數量等的核對,對貨單不符、質量異常、包裝不牢固、標示模糊等問題,不得入庫,並上報質管部門。
四、進口醫療器械驗收應符合以下規定:
(一)進口醫療器械驗收,供貨單位必須提供加蓋供貨單位的原印章《醫療器械注冊證》、《醫療器械產品注冊登記表》等的復印件。
(二)進口醫療器械驗收時應明確以下內容:
1.核對進口醫療器械包裝、標簽、說明書是否用使用中文;
2.標明的產品名稱、規格、型號是否與產品注冊證書規定 一致;
3.說明書的適用范圍是否符合注冊證中規定的適用范圍;
4.產品商品名的標注是否符合《醫療器械說明書、標簽、 包裝標示管理規定》;
5.標簽和包裝標示是否符合國家、行業標准或注冊產品標 準的規定。
五、驗收首營品種應有首批到貨同批號的醫療器械出廠質量檢驗合 格報告單。
六、外包裝上應標明生產許可證號及產品注冊證號;包裝箱內沒有合格證的醫療器械一律不得收貨。
七、對與驗收內容不相符的,驗收員有權拒收,填寫『拒收通知單』,對質量有疑問的填寫『質量復檢通知單』,報告質量部處理,質量部進行確認,必要的時候送相關的檢測部門進行檢測;確認為內在質量不合格的按照不合格醫療器械管理制度進行處理,為外在質量不合格的由質量部通知采購部門與供貨單位聯系退換貨事宜。
八、對銷貨退回的醫療器械,要逐批驗收,合格後放入合格品區,並做好退回驗收記錄。質量有疑問的應抽樣送檢。
九、入庫商品應先入待驗區,待驗品未經驗收不得取消待驗入庫,更不得銷售。
十、入庫時注意有效期,一般情況下有效期不足六個月的不得入庫。
十一、經檢查不符合質量標准及有疑問的醫療器械,應單獨存放,作好標記。並立即書面通知業務和質管部進行處理。未作出決定性處理意見之前,不得取消標記,更不得銷售。
十二、驗收完畢,做好醫療器械入庫驗收記錄。入庫驗收記錄必須記載:驗收日期、供貨單位、驗收數量、品名、規格(型號)、生產廠商、批號(生產批號、滅菌批號、有效期、注冊號、質量情況、經辦人等。醫療器械入庫驗收記錄必須保存至超過有效期或保質期滿後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