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農產品抵扣政策
(一)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免徵增值稅。
注意:納稅人採取「公司+農戶」經營模式從事畜禽飼養,即公司與農戶簽訂委託養殖合同,向農戶提供畜禽苗、飼料、獸葯及疫苗等(所有權屬於公司),農戶飼養畜禽苗至成品後交付公司回收,公司將回收的成品畜禽用於銷售。在上述經營模式下,納稅人回收再銷售畜禽,屬於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農產品,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免徵增值稅。
(二)對從事農產品批發、零售的納稅人銷售的部分鮮活肉蛋產品免徵增值稅。
注意:從事農產品批發、零售的納稅人既銷售上述部分鮮活肉蛋產品又銷售其他增值稅應稅貨物的,應分別核算上述鮮活肉蛋產品和其他增值稅應稅貨物的銷售額;未分別核算的,不得享受部分鮮活肉蛋產品增值稅免稅政策。
(三)對從事蔬菜批發、零售的納稅人銷售的蔬菜免徵增值稅。
注意:納稅人既銷售蔬菜又銷售其他增值稅應稅貨物的,應分別核算蔬菜和其他增值稅應稅貨物的銷售額;未分別核算的,不得享受蔬菜增值稅免稅政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二十八條 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徵收稅款,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開征、停徵、多征、少征、提前徵收、延緩徵收或者攤派稅款。農業稅應納稅額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核定。
第二十九條 除稅務機關、稅務人員以及經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委託的單位和人員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進行稅款徵收活動。
第三十條 扣繳義務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履行代扣、代收稅款的義務。對法律、行政法規沒有規定負有代扣、代收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稅務機關不得要求其履行代扣、代收稅款義務。扣繳義務人依法履行代扣、代收稅款義務時,納稅人不得拒絕。納稅人拒絕的,扣繳義務人應當及時報告稅務機關處理。稅務機關按照規定付給扣繳義務人代扣、代收手續費。
㈡ 購進農產品進項稅的扣除規定是什麼
一、購進農產品進項稅的扣除規定是什麼
1、購進農產品進項稅的扣除規定是:
(1)一般納稅人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購進企業可以按規定進行抵扣,即可以按照票面註明的稅額抵扣;
(2)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企業購進進口原輔材料的,可以按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註明的稅額進行抵扣;
(3)向農業生產者購進的自產農產品,可以憑農副產品收購發票或自產農副產品銷售發票抵扣進項稅額。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第四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第五條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主管全國稅收徵收管理工作。各地國家稅務局和地方稅務局應當按照國務院規定的稅收徵收管理范圍分別進行徵收管理。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依法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稅收徵收管理工作的領導或者協調,支持稅務機關依法執行職務,依照法定稅率計算稅額,依法徵收稅款。
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支持、協助稅務機關依法執行職務。
稅務機關依法執行職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撓。
二、可以開具農產品免稅發票有什麼情形
1、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
2、農民專業合作社銷售本社成員生產的農業產品;
3、採取「公司+農戶」經營模式銷售畜禽;
4、制種企業在定點生產經營模式下生產銷售種子;
5、對從事蔬菜批發、零售的納稅人銷售的蔬菜;
6、從事農產品批發、零售的納稅人銷售的部分鮮活肉蛋產品。
㈢ 農產品增值稅抵扣政策
一、正文回答
農產品增值稅抵扣政策是,農產品銷售發票或收購發票的可以抵扣9%或者10%的進項稅額。對於出售農產品的小規模納稅人而言,開具3%的農產品專票,購買方就可以按上述公司計算抵扣9%或10%。因疫情原因,小規模納稅人可以開具1%的專票,這種情況下,購買方還能不能計算抵扣9%或者10%。
二、分析詳情
增值稅是以商品在流轉過程中產生的增值額作為計稅依據而徵收的一種流轉稅。從計稅原理上說,增值稅是對商品生產、流通、勞務服務中多個環節的新增價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徵收的一種流轉稅。增值稅的收入佔中國全部稅收的60%以上,是最大的稅種。
三、增值稅的徵收范圍有哪些?
1、營業稅改增值稅主要涉及的范圍是交通運輸業以及部分現代服務業;
2、交通運輸業包括:陸路運輸、水路運輸、航空運輸、管道運輸;
3、現代服務業包括:研發和技術服務、信息技術服務、文化創意服務、物流輔助服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鑒證咨詢服務。